2012-01-08: 辽宁省新宾县杨继荣遭受的迫害
杨继荣,六十五岁,是新宾县南杂木村村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曾患有肩周炎、腰椎盘突出、胆囊炎、胃溃疡等多种疾病。多年求医问药都没有明显好转,给困难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修炼法轮大法后不长时间,没花一分钱,身上的病全好了,真正感受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杨继荣坚信法轮大法是超常的修炼法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倾其全力疯狂迫害法轮功,杨继荣出于对当权者的信任,依法到北京讲清法轮功真相,却遭到了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杨继荣与同修搭伴去北京证实法。到了北京,便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送到北京的一个拘留所。在拘留所里,警察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犯人把杨继荣的衣服扒光,用湿毛巾抽打她的全身,湿毛巾抽下去,随即身体上便出现条条伤痕。恶徒还让杨继荣“飞着”(一种酷刑手段)。大法学员王秀艳的前胸都被抽打的流血,脸被打得黑紫,非常残忍。
十月二十二日,南杂木公安分局警察李丹(已死)等人把杨继荣从北京劫持回南杂木分局。南杂木分局长李广仁(外号“李老狠”)见到杨继荣便破口大骂,脏话不堪入耳,随后便抄起高压电棍在杨继荣身上乱捅,电击她的心脏部位、乳房、前胸、后背、胳膊、下肢等。当天下午,便把几大法学员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里,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诋毁大法、诋毁师父的录像,不让看书、不让炼功,其中有一个叫马政的恶管教,完全失去警察的身份,天天对着大法学员骂街,直到他遭报应了才有所收敛。
一个月后,恶警让家人交了所谓“罚款”(当时交了多少钱记不清了)及伙食费才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在当时南杂木公安分局代理局长王伟英的指示下,警察李丹到杨继荣家,把杨继荣骗到公安分局。警察王金龙审问,因杨继荣不配合,当天下午把杨继荣和另两名同修郑德斌、刘明华一起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他们绝食九天,在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学员的家属交了一千元的所谓“罚款”(没有收据),并将家中的房产执照拿到南杂木公安分局做抵押,才得以回家。
十几年来的迫害,对杨继荣及家人的恐吓、骚扰等迫害,使得杨继荣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8/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1月8日发表)-251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