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8:辽宁省女子监狱八大队恶警迫害大法弟子部份案例
大法弟子王世媛,三十五岁,阜新市人,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由于写评审时写了一句话:“不要劳积(评判能否减刑的先决条件),不签分,不减刑”。恶警焦玲玲就用电棍电她,又把她接见时家里给买的食品全部没收,只准每顿吃两个鸡蛋大窝头,两条咸菜。如果这顿饭是细食时,她就没有吃的,就得饿着肚子,不准任何人给她吃的。她在小烫干活,工作量大,消耗体力也大,整天(一天干活十四至十七个小时)拿着熨斗烫衣服,怎么能有力气干活?完不成生产定额就挨电棍。又有一次王世媛的经文被发现,由恶警头目左晓燕亲自电她,二个多小时不停的边骂边电,王世媛后背被电出几个大水泡。第二天恶警焦玲玲和恶警张磊又同时接着用电棍电她,王世媛后脖颈电出多个的大水泡,痛的难以转动头,再次被停细粮,没收食品,三个月禁止家人探监。她那位六十多岁的母亲几次来监狱,都不准见女儿。还有一次,犯人邓秀杰,秦丽英被恶警支使迫害另一位大法弟子时,叫王世媛把胶带拿出来,它们要封大法弟子李春晓的嘴,不让她喊大法好,王世媛没给拿,邓秀杰马上叫其他犯人把王世缓绑上,并踢打她。王世缓接连被迫害半年多,身体日见消瘦。别人吃饭时,她常常是站着,恶警不准她吃饭,还不准少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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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1: 大法弟子王世媛,女,31岁,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被非法判刑五年,最近被送往沈阳大北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王世媛于2002年 11月6日被海洲区和平派出所李剑等恶警以询问情况为由骗走,非法关押,其母也被强行抬上警车抓进看守所,后来母亲被勒索七千元钱放回。王世媛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关押期间曾遭刑讯逼供,脸部被打肿,多处打伤。后绝食抗议,要求无罪释放。在这期间,王世媛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站立行走,浑身哆嗦,在一次放风时,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看守所女警察丁干事通知家属时说王世媛心脏有问题,向家属要钱财,却不许接见,不允许家属陪同检查身体。家属拒绝了恶警们的无理要求,并要求立即无罪放人。后来家属找到有关单位及部门,并请了律师,寻找营救措施,却得到类似的答复:“我们不能管,如果不是法轮功案子,马上放人。” 言外之意:对法轮功学员可以不按法律程序办。大约在2003年11月,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王世媛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王世媛学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热心帮助周围的亲朋好友。而此刻,她不能与亲人团聚,精神与肉体遭受双重的迫害,只因为她想做一个好人,只因为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她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没有伤害任何人,却遭到了这般的迫害。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相信黑暗终究会过去,正义将战胜邪恶。我们呼吁善良的人们、正义的人士,快快觉醒吧,唤醒你们内心深处的良知,一起努力快点结束这场灾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