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竹茵(唐竹音) |
2023-01-02: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郝伟夫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李力壮,男,48岁,2020年4月8日被大庆市国保和大庆市龙南分局警察、跨地区蹲坑绑架,2021年11月17日,被法院判刑10年8个月,勒索罚金80000元。同时被绑架的七旬唐竹茵女士被判刑9年4个月,勒索罚金500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郝伟夫迫害法轮功的罪行-453876.html
2022-04-25: 哈尔滨市李力壮、唐竹茵身陷冤狱 家属依法申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在被非法判刑、劫持入狱后,两人的家属对涉案公检法人员的违法作恶的事实,依法进行申诉。
二零二零年四月,哈尔滨市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拨打真相电话时,被大庆市警察跨区绑架,非法关押至大庆地区。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先后四次对李力壮、唐竹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并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下达非法判决:李力壮被非法判刑十年八个月,唐竹茵九年四个月,赵丽华七年五个月,霍晓辉七年三个月,丁燕四年二个月,焦其华四年,李艳清一年十个月。
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遂上诉到大庆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庆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枉法裁定。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四名女法轮功学员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二月十七日,李力壮、霍晓辉两名男法轮功学员被劫入呼兰监狱。
亲人无辜身陷冤狱,李力壮、唐竹茵的家属决定依法申诉,为亲人讨回公道。二零二二年一月底,他们以邮寄形式向大庆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希望大庆中院重新审理此案。
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家属收到了大庆市中级法院寄来的“驳回申诉通知书”。该通知书对申诉状中所写明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没有做出任何说明和回复,只是重复一审、二审判决的错误说法,并声称“你们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再审条件,原裁判应予维持。”
四月初,家属电话联系了大庆中院审监庭的法官陈浩,和她沟通,认为驳回申诉的理由不成立,这么明显的冤案不应驳回。陈浩心虚地回避案情,急忙说自己在开会,就挂断了电话。陈浩所答非所问的表现,和“驳回通知书”一样,没有对本案错用法律的问题给予丝毫回应,这是大庆中院又一次罔顾事实、违法办案。
在上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到非法庭审的近两年时间里,家属们亲眼目睹了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构陷此案过程中,公然违法违宪、蓄意陷害的恶劣言行。为此,他们一路奔波呼吁,据理力争,多次向大庆市、区两级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投诉、控告不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枉法渎职的行为:
◇二零二一年六月底,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投诉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薛强渎职枉法,强行对李力壮、唐竹茵等七人开庭,违反最高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且在庭审中,薛强还多次打断及强行中止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违法剥夺被告人、辩护人的质证权利。
◇二零二一年九月,家属投诉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薛强和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人封光,在李力壮和唐竹茵不同意视频开庭,并且唐竹茵身体极度虚弱、意识模糊的情况下,二人均被强行抬出开庭。此举违反最高法院的疫情防控期间开庭规定,且涉嫌草菅人命。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多名家属联名递交《意见书》,要求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现场开庭,并要求更换法官薛强和公诉人封光,依法追究此两人的刑事责任。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即第四次非法庭审后,家属继续控告法官薛强和公诉人封光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并错用“刑法三百条”,涉嫌蓄意陷害,构成徇私枉法罪,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追究和严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25/哈尔滨市李力壮、唐竹茵身陷冤狱-家属依法申诉-441674.html
2022-01-27:传保命良方 唐竹茵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
二零二零年四月,哈尔滨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拨打真相电话时,先后被大庆警察绑架并被异地关押至大庆地区。随后大庆公检法部门联合陷害,诬称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如何在疫情中保命的良方为“反宣”,非法判李力壮、唐竹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重刑,七旬老太唐竹茵被枉判九年四个月。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等四名女法轮功学员已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反宣”是文革年代常用的话语,是当时整人的政治帽子。
◎善心救助他人 反遭绑架
二零二零年年初,新冠瘟疫席卷全球,武汉成为病毒的集中爆发地,感染人数众多,并波及全国各地。疫情下,哈尔滨也和很多地区一样,实行封城,一时间,街道、小区少有见人,人们困于家中,忧心恐慌。
危难中,人们互相传递着如何保命的资讯——诸如如何提高免疫力、抵抗病毒;中医的避疫古法等等。众多法轮功学员也希望更多世人得以平安健康,他们利用各种形式向世人传递救命良方。有不少染疫民众及时接到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他们因祸得福,幸运痊愈。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哈尔滨刚刚全城解封。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李艳清等,在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莫惊慌,不妨试试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能保平安。许多人都表示感谢。
可是这些不为名利、一心帮助他人躲过疫灾大劫的好人,却在二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先后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人员和大庆龙南公安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其中唐竹茵已年过七十岁,霍晓辉、丁燕、焦其华也超过六十岁。警察还以疫情为借口,不准家属探视、不告知关押地、不给存钱、存换洗衣物、日用品。
二零二零年六月,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李艳清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八月,此案非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被诬“反宣” 印证迫害之实
据悉,此案由公安部督办,黑龙江省公安厅操控,大庆市公安局、大庆龙南公安局几十个警察直接参与绑架及非法审讯、关押。如此大动干戈,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如何保命的良方被不法人员视为“反宣”。
在公检法部门关于本案的各类审理文书中,多处可见“反宣”一词。不法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拨打的真相电话称为“反宣电话”;将法轮大法书籍、印有法轮功真相的小册子、传单称为“反宣品”;将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称为“反宣币”。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反宣”即“反革命宣传”、或“反动宣传”。这是文革年代常用的话语,是打压人的政治帽子,当事人常被定为反革命罪,遭受无名的政治迫害。如今这种罪名已被认为是“整人”“治人”的极端体现,一九九九年宪法取消了“反革命活动”等相关表述,反革命罪已经取消,现行法律更没有因为反动宣传而定罪的条款。
所以“反宣”是中共的政治语言,而非法律概念。大庆不法人员以“反宣”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定罪,分明是在依政治办案,然后再以法律的外衣,包装对无辜民众的政治迫害。
◎协同构陷 枉法判决
在上级的不法指令下,大庆让胡路区法院与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相互勾结,先后四次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一次非法庭审。法官薛强故意违反“必须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律师”的规定。在开庭前一天,他才通知唐竹茵的辩护律师,致使律师无法到庭,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薛强还不通知丁燕的律师,该律师也未能到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次非法庭审。让胡路法院以疫情为由,要求视频开庭,并拒绝家属旁听,拒绝做无罪辩护的四位律师出庭。法轮功学员李力壮依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规定,拒绝视频开庭,拒绝出庭。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次非法庭审。让胡路区法院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视频开庭,整个过程完全是办案人员在践踏法律。
表现之一:法轮功学员李力壮不同意远程视频开庭,拒绝出庭,但被法官薛强要求抬出开庭,并被法警控制在椅子上接受庭审。法轮功学员唐竹茵因手术后挂着引流袋,身体极度虚弱,思维模糊、说话吃力,拒绝当日视频开庭。薛强却要求把唐竹茵抬出来开庭。辩护律师看唐竹茵身体实在不堪负荷,请求法官停止对唐竹茵开庭,薛强不予理睬,叫嚣到“去政法委告我”。反之,公诉人封光迟迟不到庭,近一个小时后,才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实属诉辩不平等。
表现之二:公诉人封光仅仅出示了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认定意见,胡乱记录了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所谓“反宣电话记录”,而起诉书中所列的其它证据均没有当庭出示,所谓证人也未到庭出证。所有证据、证言均未宣读、质证,实属无效证据。
表现之三:薛强恶意剥夺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多名法警站在辩护律师旁边,随时按照法官薛强的要求,抢掉麦克风,剥夺律师说话的权利,律师基本没说过几句完整的话。甚至在律师陈述了解到的法轮功事实真相时,薛强立即污蔑律师发布“反动言论”,随后律师被驱逐出庭。李力壮、李艳清、唐竹茵等人的自我辩护,都被薛强打断,不允许说话。
此外,大庆第二看守所基于唐竹茵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不适合羁押的情况,两次向让胡路法院提出唐竹茵取保的书面建议;唐竹茵女儿多次与主审法官薛强沟通,薛强等人漠视生命,未做任何变更羁押的措施。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次非法庭审。此次开庭前,多名家属联名向大庆市、区两级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控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渎职枉法行为,并要求更换公诉人和法官。但相关部门仍然安排此二人继续案件审理,力图以重新开庭,掩盖之前庭审的程序违法。此次庭审中,法官薛强依旧阻止当事人和律师依法陈述和做无罪辩护,对公安呈报的证据错误不予质疑,对公诉人封光指控的适用法律错误不予质疑,整个庭审就是草草走个过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李力壮、唐竹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
李力壮被非法枉判十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万;
唐竹茵被非法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
赵丽华被非法枉判七年五个月,勒索罚金四万;
霍晓辉被非法枉判七年三个月,勒索罚金四万;
丁燕被非法枉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
焦其华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三万;
李艳清被非法枉判一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二万。
李力壮、唐竹茵等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庆市中级法院匆匆下发裁定书,维持原判。
◎谁在欺骗 谁在救度
两年前,中共隐瞒武汉疫情,任凭携带病毒者流散至全世界,导致冠状病毒(中共病毒)扩散,给世界各国造成惨重损失。全世界才意识到被中共欺骗,可中共却反咬一口,向国外甩锅推责,引来世界各国要求对中共追责和索赔。
其实,中共自建立以来,散布了多少弥天大谎,欺骗了中国人,又欺骗了全世界?对法轮功的抹黑谎言就是其中之一。就象感染病毒需要医治一样,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讲真相,就是在帮助人们洗掉头脑中被中共灌输的毒素,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正从中共的谎言蒙骗中清醒过来。
就在李力壮、唐竹茵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一直到今天,来自全球超过九十个国家的两万两千多人参加了法轮功免费网上教功班,教功班已经扩展到二十种语言。各族裔新学员表示:法轮功令人感到平静清醒,身体健康,是这段非常时期化解压力的良方。
最引人注目的是参加网上中文班的学员,很多是翻墻(由于国内网络封锁,需用翻墙软件打开)进来的中国大陆人,他们有人就接听过法轮功的真相电话,不再被中共谎言愚弄,主动了解法轮功,修炼法轮功。
相信这正是李力壮、唐竹茵等众多法轮功学员的衷心所愿,希望更多的中国人在这场人类巨难面前得以平安和救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7/传保命良方-唐竹茵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437338.html
2021-12-26: 大庆中院渎职 非法维持对七名法轮功学员的枉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庆市中级法院匆匆下发裁定书,(2021)黑06刑终261号,对让胡路区法院枉法对哈尔滨李力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决维持原判。李力壮被非法枉判十年八个月,罚金八万;唐竹茵九年四个月,罚金五万;赵丽华七年五个月,罚金四万;霍晓辉七年三个月,罚金四万;丁燕四年二个月,罚金三万;焦其华四年,罚金三万;李艳清一年十个月,罚金二万。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下达非法判决,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等法轮功学员不服枉法判决,依法提出上诉。上诉期限因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十一月二十九日。大庆市中级法院在十二月一日立案。因黑龙江疫情,律师无法递交上诉意见。二审法官对上诉人提出的,一审所谓指控拨打“反宣”电话数量存在严重失实的情况,在没有做充分的调查,更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匆匆于十二月十日就草率下达了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二审法院、法官、合议庭人员,是在故意包庇一审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开、公然地纵容一审办案、定案过程中显而易见的犯罪。
家属于十二月十七日打12368查询大庆中院立案庭询问案件情况,书记员告诉承办人是赵鹏,让家属联系法官赵鹏(0459-6829160),家属打电话询问赵鹏是否立案了,赵却说二审已经下判决了,维持原判。顿时家属就懵了。
对于家属的质问,法官也表现得有些无奈。以下是家属和法官的对话:
家属:这几天功夫,你们也太草率了吧?你们调查了吗?我们请的律师你们听取他们的意见了吗?
法官:这都是我们合议庭决定的,不是我个人的意见。
家属:一审挺粗暴地强行抬人,也不允许律师说话,这么大的案子,你们都不做充分的调查,就这么匆匆给结案了?
给量刑这么长时间,还罚款这么多,人命关天啊,我们还指望你们中院能给以纠正,给老百姓一个公正呢?那叫十多年呢,人能不能活着回来呀。他也没做什么坏事啊,只不过是一个信仰呗。就象一次运动吧。
法官:信仰这个问题我不在电话中探讨,国家有国家的规定。
家属:你得调查一下一审取证对不对啊?不得好好了解了解吗?我们很相信你们二审法官啊,这么一个礼拜就匆匆结案了?!如果这个事落到你们家人身上,你们啥心情?如果这个事情反过来的时候,你们谁能承担责任吗?
法官:你要认为我们审理不对,你可以依法上诉,可以走法律程序。
家属:你们立案也没有通知我们家人啊
法官:你走法律程序吧。我们也都结完案了,我们也不能对这个案子再说什么了。
家属:量刑那么多年,你们根据什么就草草结案了呢?
法官:是不是够罪啊,还是什么信仰啊,也不是我们规定的,我也不能再怎么答复你了。
法官:国家有国家法律,我们也只能按法律执行。
家属:国家什么法律啊,那么多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啊。有吗?
法官:我不跟你探讨这些。
家属:你是法律人你不探讨这些,你探讨啥呀?
法官:我们最终决定就是法律的裁定。
家属:你们不以法律为准则,你们依照什么判案啊?!我们得知道我们家人犯了哪个罪了,法官你也得知道犯了哪个罪了,是不是啊?
法官:唉,这个问题也别问我,我们不跟你们探讨这个事。该怎么办怎么办,你们可以申诉。具体怎么申诉你也别问我,我也不太了解,你可以找个律师。
家属:你们得秉公办理啊,你得给我们律师一个机会啊,你得给我们一个机会啊,给你们自己一个机会呀。一个礼拜就给结案了,就这么草率。这种冤假错案会终生追究的。你得为自己负责,为你自己的生命负责啊,现在不是还倒查吗?
法官:我们不草率。我们知道我们的责任,我们认为没有冤案。
家属:你们一审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事实根据,就是枉法判决。
法官:你们家人炼法轮功你们不能劝劝吗?
家属:炼法轮功他也没干坏事啊,他就是做好人。
法官:他炼法轮功怎么炼的?
家属:李力壮是当医生的,从不收患者红包,病人没钱输血,他拿自己的工资给患者输血,在家孝敬老人,这有错吗?
法官:咱们不说这些,那么你们认为好,我们也没啥说的了。
家属:那说啥呀?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让炼。
赵法官:你说这些,你们认为没错,那也没有什么说的了。
家属:他们信仰“真善忍”,你说“真善忍”有错吗?犯法吗?
赵法官:这事我们也不探讨。
家属:量刑那么多年,还有那么大岁数的老太太,人能不能活着回来了呀?那是七家人啊,不都毁了吗?监狱还强行转化迫害,多少人被打死了。
法官:我不知道谁被强制迫害,什么被打死……
法官:我们也不跟你说这些。你们走法律程序吧。
家属:我也知道你也不是决定者,再遇到这样信仰的事,你得为自己负责啊,不能这么草率啊。
法官:你没有别的说的了,我就撂电话了。
做好人被冤,善良人坐牢,家属、律师、亲朋友人在愤怒一审不公的情况下,都把希望寄托于二审法院、法官,期待着二审法院、法官能纠正一审错误,期盼着清明法官能给老百姓做主,还上诉人清白。然而大庆市中级法院、法官的草率裁定,令众人大失所望。
法律的宗旨是“打击坏人、保护好人”的。这是无论什么法系都必须遵循的准则;在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有法律记录的历史中,“打击坏人、保护好人”这个天经地义的内容也从来没有发生过变化。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打击善的就一定是恶的。
再劝各级法官、检察官、警察,你们都是取得了资质的法律人,你们比谁都清楚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你们才是这场浩劫的真正受害者。你们表现出的无奈以及“没办法,我要吃饭”,“要养家糊口”等的说辞都不是日后能为自己减轻罪责的理由,希望你们在执行法律与上级的命令之间一定要清醒、理智的掌握主动,守住良知,为自己留后路啊!
二审大庆市中级法官合议庭人员:
审判长伍洋;审判员:赵鹏,审判员:王海燕;
参与人员:法官助理刘国喜;书记员徐曼。
一审大庆市让胡路区非法庭审人员
让胡路区检察院:赵岩松、封光;
让胡路区法院 审判长:薛强,陪审员:程立、张喜艳;书记员:陈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6/大庆中院渎职-非法维持对七名法轮功学员的枉判-435338.html
2021-12-16:传播避疫良方 哈尔滨七旬唐竹茵被枉判九年四个月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唐竹茵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跨地区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唐竹茵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元。唐竹茵现已上诉。
唐竹茵今年70岁,是哈尔滨钨铂材料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五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原来的一身病——心脏病、胃病、关节炎、偏头疼病都好了,从此变得性格开朗,人也变得年轻。她的母亲和同事们都看到她学法轮功以后的巨大变化,母亲也开始修炼了法轮功;单位厂长在一次干部会议上说,全厂职工都象唐竹茵学法轮功那样,咱厂就好了。
二零二零年年初,哈尔滨疫情严重,街道、小区少有见人,人们被困家中惊恐、慌乱。四月七、八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唐竹茵、李力壮、霍晓辉、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在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莫惊慌,大家不妨试一试这个良方: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许多人都表示感谢。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唐竹茵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跨地区绑架;同一天,李力壮、霍晓辉、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也被大庆警察跨地区绑架。大庆警察借口是拨打“反宣”电话为名,对他们非法逮捕、起诉。
唐竹茵等法轮功学员遭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四次非法开庭。前三次,均因公安办案机关罗织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履职缺失法律依据,行为存在严重违法,遭到律师、家属的投诉,审理中止。
唐竹茵在身体极度虚弱,住院做手术期间,法官薛强不顾家属反对,将坐着轮椅、带着尿袋,不能说话的唐竹茵强行拖进法庭。
多名家属联名向大庆市、区两级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控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渎职枉法行为,并要求更换公诉人和法官。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让胡路区法院再次非法审理唐竹茵等法轮功学员,采取了现场审理,整个庭审草草走过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唐竹茵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元;李力壮被枉判十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万元;赵丽华被枉判七年五个月,勒索罚金四万元;霍晓辉被枉判七年三个月,勒索罚金四万元;丁燕被枉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焦其华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李艳清被枉判一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二万元。
七旬的唐竹茵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善良人,努力实践大法真、善、忍,周围的人无不被她的善行所感动。就是这样一个对人对己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人,却在二十多年里遭受了数不清的残酷迫害。以下是唐竹茵曾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进京和平请愿,四次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九月,唐竹茵进京和平请愿,到北京就被便衣警察绑架,花三千元钱新买的手机被抢走,并被非法关押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一进看守所号间,唐竹茵就被一帮犯人扒光衣服,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衣裤又被那帮犯人搜索一遍。第二天,她被劫往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后被劫回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迫害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唐竹茵又进京和平请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直接被绑架到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后被哈尔滨动力区中山派出所两个警察劫回,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百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月,唐竹茵两次进京和平请愿,分别被绑架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和市郊区看守所,当天半夜被放回。
二、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万家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唐竹茵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遭受迫害。
唐竹茵讲述在万家劳教所遭遇:
七月份大夏天,把我们十几人关在一个小屋里,不让开窗,还让一些“转化”的人来包夹我们。二零零二年,万家劳教所所长卢振山去马三家劳教所,学如何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回来就开始迫害。每个号间的法轮功学员都由一个男大队长和三个男警察,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觉,都在男警察的看管下,不穿号衣和胸卡,就被男警察带到小号迫害,做“转化”。第二天,薛队长和一个警察把我带到小号里,让我双手反背蹲着,他们两人用大号电棍电我的头和手,那时我全身长满了疥疮,加上关小号电击,我非常痛苦。
三、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万家劳教所、前进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唐竹茵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610”绑架,价值四千多元钱笔记本电脑,以及身上两百多元钱被抢走,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后在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前进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唐竹茵被劫入万家劳教所集训队的第二天,就遭到酷刑折磨。唐竹茵讲述:
到集训队的第二天,警察于芳丽把我带到一个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空屋子,把我的手反捆在一起,让我站到凳子上,男队长吴洪勋把绳子吊到铁栏杆上,一直往上拽绳子,警察关杰把我的双腿捆住,把凳子撤掉,我就被吊起来了。吴洪勋在上铺床上用电棍电我的头,于芳丽在下面电我的手、胳膊,关杰使劲摇捆绑我双腿的绳子。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把我放下,后来我的左胳膊和手很长时间不好使。
在万家劳教所七大队,唐竹茵被奴役,每天超负荷干活,都是一、两点钟才能睡觉,后来又被转到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迫害了半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6/传播避疫良方-哈尔滨七旬唐竹茵被枉判九年四个月-434906.html
2021-12-03: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至十多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下,枉法对哈尔滨李力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
唐竹茵被非法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
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等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现已上诉。
参加非法庭审人员有:让胡路区检察院赵岩松、封光;让胡路区法院审判长薛强;陪审员程立、张喜艳;书记员陈帅等。
七十多岁的唐竹茵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不仅使周围人受益,自己的身心也获得了很大的受益。原来的一身病:心脏病、胃病、关节炎、偏头疼病都好了,从此变得性格开朗,人也变得年轻。了解唐竹茵老人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善良人,努力实践大法真善忍,周围的人无不被她的善行所感动。就是这样一个对人对己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人,却在二十多年里遭受了数不清的残酷迫害。
二零二零年年初,哈尔滨疫情严重,街道、小区少有见人,人们被困家中惊恐慌乱。四月七、八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在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莫惊慌,大家不妨试一试这个良方,就是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许多人都表示感谢。
可就是这些不为自己的名利,一心想让别人躲过疫灾大劫的好人,却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公安分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绑架了霍晓辉、李力壮、唐竹茵、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以他们拨打“反宣”电话为名,以违反“《刑法》三百条”的所谓“罪名”逮捕、起诉。
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遭到四次非法开庭,前三次均因公安办案机关罗织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履职缺失法律依据,行为存在严重违法,遭到律师、家属的投诉,审理中止。多名家属联名向大庆市、区两级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控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渎职枉法行为,并要求更换公诉人和法官。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让胡路区法院再次非法审理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采取了现场审理,整个庭审草草走过场。法官违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对龙南公安分局侦查活动和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程序中渎职行为不履行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责,对侦查机关呈报的案卷和公诉人的指控中,事实不清,证据虚无,错误明显不予质疑,整个庭审形同虚设,有意制造冤假错案。
十一月十七日,在任何人证、物证都没有,案卷错误频出,侦查、起诉机关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宣布了非法宣判决。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等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现已上诉。
关于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等人被非法关押、构陷的一些情况,请见明慧网《大庆法院草草开庭走过场 非法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大庆公检法枉法 七名学员家属要求换法官、检察官》、《大庆让胡路区法院开庭 过程处处违法》、《美好青春葬冤狱 哈尔滨好医生再遭绑架》、《哈尔滨70岁唐竹茵被非法关押一年多 面临非法开庭》等报道。
在此正告参与这场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以上判决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是一起错案、假案,应当立即纠正。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都出台了错案终身追究制度,错案最终会被追究。十月二日,红极一时的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兼610主任)后任司法部长的傅政华,被查。这对本案办案司法人员和其他违法公权者是一个严重警示,多行不义必自毙,多办此类案件也是多行不义,迟早会被追责,依法办案才是正道、对自己也才是安全的。
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最高尚、最伟大、最纯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压践行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现行法律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大庆市中级法院能够秉承宪法,为实事负责,为法律负责,为当事人负责,也是为你们自己的将来负责,纠正这个明显的冤假错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3/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至十多年-434311.html
2021-10-27:大庆公检法枉法 七名学员家属要求换法官、检察官
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公安分局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肆意绑架了霍晓辉、李力壮、唐竹茵、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七名法轮功学员,借口是拨打“反宣”电话,荒唐地以违反“刑法三百条”的所谓“罪名”逮捕、起诉。三次开庭,均因公安办案机关罗织的“犯罪”事实不清,无根、无据,以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履职缺失法律准绳,行为存在严重违法,遭到律师、家属的控告、抗议,使得审理不得不终止。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是启动刑事案件的第一环节,负责侦查案件,然后由检察机关和法院对其侦查活动进行审查,最终由法院对案件进行独立审判。现在检察官封光和法官薛强肆意违法,完全颠倒了公检法权力分工设定的原则,对于本应由自己负责审查、认定的权力完全放弃,故意放纵公安机关随意构陷法轮功学员,人为地导致检察院的公诉程序和法院的审判程序形同虚设,蓄意制造冤假错案。
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联名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两级人大、纪检、监察、政法委、大庆市中级法院等部门,提出要求让区检、法两院更换公诉人封光和法官薛强,并要求其退出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关于李力壮、唐竹茵等人被非法开庭的一些情况,请见明慧网《大庆让胡路区法院开庭 过程处处违法》、《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情况补充》《大庆市法官薛强违法开庭被投诉》等报道。
附:《强烈要求:更换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官封光和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薛强并追究两人刑事责任的意见书》
相关检察院、法院及部门领导:
我们是2020年4月8日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肆意绑架的霍晓辉、李力壮、唐竹茵、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等7名守法公民的家属。我们的家人已经被非法关押了1年零6个月有余,期间家人们被非法开庭了3次。在公诉、审理过程中,均因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履职行为存在严重违法,审理不得不被迫中止。
鉴于此二人在庄严的人民法庭上公然亵渎和践踏法律的尊严,知法犯法,存在严重枉法渎职行为,我们家属已经联名向多个部门进行了投诉,并收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和办理意见(如:投诉信发出去之后,七月初,家属接到大庆有关部门的电话:“我们调查一下,如果确有此事,严惩。”)。因而,检察官封光和法官薛强已与本案当事人及家属存在利害关系。为保证法庭审理的客观公正,所以我们一致要求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再次现场开庭,并要求更换薛强和封光,并依法追究此两人的刑事责任。
一、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官封光违法犯罪事实:
1、公诉人封光严重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及《立法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以法律名义打压信仰,违反宗教及信仰自由原则;政教分离原则;思想不受法律追究原则及罪刑法定原则等人类共识的普世原则。
根据宪法的规定,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传播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而公诉人封光无视法律,一味执行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之流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是对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肆意践踏和侵犯,是反法治精神的,违背天理,公道,人心,涉嫌构成反人类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公诉人封光以刑法300条定罪法轮功完全是错误适用法律,涉嫌构成滥权,强加罪名,蓄意陷害,徇私枉法等罪责。
中国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不是邪教。其实,认定一个宗教是正教还是邪教,在当今世界,这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能够判断的。
1999年7月中共开始疯狂地迫害法轮功,但是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央、国务院“两办”和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名单没有法轮功(网上可查)。所谓“定性”“邪教”之说,出自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随后《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导均不是法律。
目前在政法系统倒查的新形势下,强调以宪治国、以法治国,反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明确提出要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并已将过去二十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双手沾满法轮功同胞鲜血的罪恶元凶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等及其部份追随者绳之以法,早在2015年中央政法会议上直陈“周永康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也带坏了一批干部”,提出要彻底肃清周永康的影响。近期落马的前中央610头目彭波、孙力军、傅政华等人更凸显出他们践踏信仰、反人类的共罪。
3、公诉人封光严重违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对龙南公安分局侦查活动中渎职行为不履行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责,对侦查中存在的重大、明显错误不予纠正,却枉法乱诉,涉嫌严重渎职、包庇和共同犯罪。侦查机关呈报的案卷错误频出,事实不清,证据虚无。具体实例如下:
(1)指控7人拨打“反宣”电话,界定“反宣”电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指控7人拨打“反宣”电话,而侦查机关(龙南分局)没有提取到移动运营服务商提供的具有时间、通话时长、被叫号码、计费信息等基本通话信息记录,甚至没有明确的主叫号码,更没有任何其他证人、证言、证实具体何人是否拨打过电话。
(3)最基本的各被告人有几部手机?哪些手机是用来被指控拨打所谓“反宣”电话的?每人有几张电话卡?谁拨打到了哪个人?给什么人的人身或生命财产造成了什么危害?等等情况均未做调查。
(4)更为荒唐的是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关于霍晓辉、丁燕、焦其华关于扣押手机内存储的音频、电子文档、通话记录、通话内容的宣传品认定意见,属于起诉书所列的第5份证据鉴定意见,(该证据中丁燕的手机认定意见中将13932443333-13932449999.txt胡乱记录成拨打手机号6216万条,明显与事实不符,即便将其后面“万条”修正,把所有是11位能成为电话号码的数字条目加起来也不过是17000条左右,而不是起诉书指控的36688条反宣电话记录)等等如此明显错误,公诉人均未提出异议。
(5)大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就案件各当事人的手机等物品进行的《电子数据检查笔录》中明确记载了龙南分局送检的手机等物品,没有按照基本程序规范要求封存。因而,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出具的认定意见与本案认定的罪名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性,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6)大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和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是同属市公安局的平级关系,没有第三方监督,出具的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数据检查笔录》记载中,数据检查(侦查)指挥人员王泽民、李迪,没有提交基本身份信息,不能确定其人是否具有电子数据检查分析能力和基本资质,亦无法确认其人能否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4、第三次开庭期间,公诉人封光不到庭,通过远程视频,要求辩护人现场出庭,公诉人没有做到司法亲历,诉辩不平等。
5、在庭审中,公诉人封光未经出示、质证的证据,依法不能作为本案当事人有罪的证据。仅仅出示了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关于霍晓辉、丁燕、焦其华关于扣押手机内存储的音频、电子文档、通话记录、通话内容的宣传品认定意见,属于起诉书所列的第5份证据鉴定意见,胡乱记录了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拨打手机号多少万条的所谓拨打“反宣电话记录”,而且以此作为定罪的全部证据。其它起诉书所列证据1、2、3、4、6均没有当庭出示,更没有宣读、质证。
6、公诉人封光视国家法律为儿戏,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未出示本案绝大多数证据情况下,公开诱导各被告人,以承认了侦查机关指控他们拨打反宣电话的条数,认罪、认罚,就降一档量刑建议3~5年,否则就是7年以上,具体到7~8年、8~9年、9~10年、10~11年等。试问谁给其的权力?公诉人如此践踏法律,枉法烂诉,朗朗乾坤岂不是冤假错案遍地!
二、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薛强违法犯罪事实如下:
1、法官薛强严重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及《立法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以法律名义打压信仰,违反宗教及信仰自由原则;政教分离原则;思想不受法律追究原则及罪刑法定原则等人类共识的普世原则。
无视法律,一味执行江泽民、周永康之流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是对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肆意践踏和侵犯,是反法治精神的,违背天理,公道,人心,涉嫌构成反人类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法官薛强违背《宪法》,采信公诉人以“刑法300条”定罪法轮功,完全是错误适用法律,涉嫌构成滥权,强加罪名,蓄意陷害,徇私枉法等罪责。
3、无视法官的职业操守,行政执法不作为,涉嫌草菅人命
(1)强行给病重的唐竹茵开庭。现年七十岁的唐竹茵,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非法羁押期间,罹患胆总管结石,大夫说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已于2021年6月初,住院做过一次手术。手术后挂着引流袋,身体极度虚弱,思维模糊、说话吃力,自己不具备开庭的体力、本人也拒绝2021年6月22日视频开庭。法官薛强却强行要求:“把唐竹茵抬出来”。唐竹茵被轮椅推出后,在轮椅上无法正常坐立,只能趴着,斜躺着,有时昏昏欲睡,说话都很难说出来,她多次告知薛强,很难受,别人说的话听不清,无法开庭。薛强却无视事实,要求唐竹茵继续强行开庭。
辩护人看唐竹茵思维模糊,请求法官停止对唐竹茵开庭,薛强不予理睬。并说 “你去政法委告我”、“出事我负责”。
唐竹茵的家属,见亲人受到如此的折磨,心里实在无法承受,请求薛强停止对唐竹茵的开庭,被薛强呵斥,指使法警粗暴强行带离法庭。
经过此次开庭,唐竹茵身体和精神状况更加糟糕。
(2)2021年8月20日左右,大庆第二看守所基于唐竹茵病情严重,不适合羁押,两次向让胡路法院提出唐竹茵取保的建议;唐竹茵女儿与主审法官薛强沟通,希望法院能做出变更羁押措施的决定。法官薛强以“需要向上级—政法委请示”为由,不积极作为。其女儿心情急迫再多次拨打薛强电话,他就是不接,之后也没有任何消息。
9月18日看守所告知唐竹茵女儿,唐竹茵病情严重又住院了。9月26日看守所多次给唐竹茵女儿打电话,追问与法院沟通结果,再次说唐竹茵现在情况非常危险,不能拖着。9月28日看守所一天给唐竹茵女儿打8次电话,说唐竹茵病情十分严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不能再拖!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面对母亲生命危在旦夕,唐竹茵女儿心急如焚,连续十多天给薛强打电话,他都不接听。最后找到让胡路区法院白院长反映情况,薛强才用了一个新的电话(15776502201)给唐竹茵女儿回了一个电话。说让找区政法委(管法轮功的)姓常的(0459-6338122)人。唐竹茵女儿立即打电话给常姓官员反映她母亲危在旦夕的情况,常姓官员答复说:法院是独立办案,只要符合条件就办,我们(政法委)没有规定(向我们请示),不会干预。并说当天他就与薛强通了电话,说了这个意思。
9月28日唐竹茵女儿再次与薛强通电话,这次薛法官态度还可以,强调不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他们在9月23日就开庭了。他坚持开庭后家属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或申请保外就医。家属强调唐竹茵随时有生命危险,最后薛强让家属给法院邮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他十一长假后再向领导汇报,现在没有其它办法。
4、违反最高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在李力壮、唐竹茵等人不同意远程视频开庭,拒绝出庭的情况下,强行抬被告人李立壮和唐竹茵到法庭开庭。辩护人提出当事人要求现场开庭,审判长薛强庭审中以“你可以到二审提”、反应程序问题时及被告人身体状况实被当庭答复“你去政法委告我”、“出事我负责”。
5、极力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2020年12月17日第一次开庭,薛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三款 “必须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律师”的规定,故意在开庭前一天,才通知唐竹茵的律师唐志伟,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工作,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带来经济上的很大损失;决定开庭,但薛强故意不通知丁艳的律师任全牛,家属询问律师后,律师不断给薛法官打电话,他均不接听,致使律师未能到庭工作。而且,薛强在法庭上公然诱导、唆使丁艳当庭解聘为其做无罪辩护的任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7/大庆公检法枉法-七名学员家属要求换法官、检察官-432930.html
2021-10-17: 哈尔滨市李力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面临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庭审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2021年10月21日周四上午9点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非法现场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7/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2611.html#211016223926-7
2021-09-23: 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因疫情原因而延期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2021年9月23日周四上午9点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非法开庭。
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现疫情,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通知延期。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3/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1799.html
2021-09-19: 哈尔滨市李力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面临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庭审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2021年9月23日周四上午9点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9/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1260.html
2021-07-13: 大庆市法官薛强违法开庭被投诉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黑龙江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投诉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薛强渎职枉法,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丁燕等七人开庭。
投诉信《投诉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薛强渎职枉法请求彻查》发给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大庆市监察委员会、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庆市检察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大庆市中级法院、让胡路区法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共六十多封信。
李力壮、唐竹茵等人被非法开庭的一些情况,请见明慧网《大庆让胡路区法院开庭-过程处处违法》、《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情况补充》等报道。
投诉信的内容如下:
投诉原因一: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李力壮不同意远程视频开庭,拒绝出庭,但被法官薛强要求:“强行抬出开庭”。李力壮被强行带出开庭后,多次表示不同意视频远程审理,要求现场开庭,薛强不予理会,被控制在椅子上强行开庭。开庭期间,李力壮离开法庭拒绝开庭,后法警按照薛强要求,强行把李力壮带进法庭。
薛强对李力壮的强行违法开庭,完全违反最高法院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投诉原因二:
唐竹茵因手术后挂着引流袋,身体极度虚弱,并且可能还要进行二次手术,自己不具备开庭的体力、思维模糊、说话吃力,本人拒绝当日视频开庭。薛强要求:“把唐竹茵抬出来”。唐竹茵被轮椅推出后,在轮椅上无法正常坐立,在轮椅上趴着,斜躺着,有时昏昏欲睡,多次告知薛强,很难受,说话都很难说出来,别人的说话也听不清,无法开庭。薛强要求唐竹茵继续强行开庭。
辩护人看唐竹茵的身体状况极差,有时思维模糊,请求法官停止对唐竹茵开庭,薛强不予理睬。回复说“去政法委告我”。
唐竹茵的家属,见亲人受到如此的折磨,心里实在无法承受,请求薛强停止对唐竹茵的开庭,被薛强行赶出法庭。
薛强对唐竹茵的强行违法开庭,完全违反最高法院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投诉原因三:
李力壮在法庭上的讲话被薛强多次强行剥夺。违法剥夺被告人、辩护人质政治权利,法庭拒绝辩护人提出意见,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薛强本人事先知道最高法院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原因如下:
1.李力壮的辩护人在收到李力壮不同意视频开庭的要求后,查找过相关规定,曾经告知过薛强最高法院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2.薛强,当庭询问过李力壮是否知道当事人不同意视频开庭就不能视频开庭的规定。
以上事实在开庭期间,法庭已经全程录像,有录像可查。同时薛强本人引导并且表达了支持对他进行投诉的意愿。
李力壮、唐竹茵的多名家属请求相关部门严查公职人员—法官薛强,及时处理。希望不要等到以后相关部门倒查20年的时候再严肃处理,那时已无法挽回对李力壮可能造成的伤害。李力壮、唐竹茵的多名家属要求重新公正开庭。
投诉信发出去之后,七月初,家属接到大庆有关部门的电话:“我们调查一下,如果确有此事,严惩。”
附:
最高法院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各级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法院可以中止诉讼。”(此通知详见中央最高法院官方网站,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的公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3/大庆市法官薛强违法开庭被投诉-428116.html
2021-06-29: 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情况补充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丁燕等人视频开庭,整个过程无视法律,完全是办案人员在践踏法律。
七十岁的唐竹茵刚做完手术,身上还挂着引流袋,每天在输液,身体极度虚弱,本人、家属、律师都不同意开庭,但法官薛强,2次让法警强行用轮椅把唐竹茵推出。上午第一次强行把唐竹茵推出后,因她身体过度虚弱,都无法正常坐立。律师看到这种情况后,在法庭上问现场的所有人:“这还有人性了吗?你们这样做有意思吗?”法官、法警都哑口无言。后唐竹茵被推回看守所。
下午,法官又突然命令法警,把唐竹茵再次强行用轮椅推出开庭。唐竹茵在轮椅上难受至极,有时趴着,有时侧躺着,说话也很吃力。律师再次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利,极力反对,法官说“出事我负责”,再次强行开庭。她旁听的女儿看到后,无法承受母亲受到如此的虐待和痛苦,当庭质问法官,被法警强行推出法庭。
李立壮不同意视频开庭,要当面与法官和检察院公诉人对质。但是法官薛强让法警“强行把李立壮抬出来”。在开庭过程中,李力壮再次拒绝视频开庭,又被法警强行架起来开庭。法官薛强问他是否有要求回避的事情,李力壮依法回答说:要求共产党员回避。法官蛮横地一挥手:“不采纳!”
按照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最高法院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在当事人不同意视频开庭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能强行开庭的。法官薛强明知有这条规定,还问李力壮是否知道有这条规定,但是仍然强行开庭。表现出了邪党冠冕堂皇的法律,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李力壮用法律条文证明自己无罪时,法官用揶揄的口气嘲笑他:你还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啊?说完,马上下令把李力壮的话筒撤掉,并令两个警察站立两边,按住李力壮的两个肩膀,控制不让他动。
检察院公诉人封光诬陷说,几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四月期间有组织的,每个人拨打了几万个号码。但连法官和下面的律师、家属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疫情期间有很长时间都限制出门,几天只能出一次门,出门还限制很短的时间,从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到四月八日被绑架,不到100天的时间,而且中间正是疫情高峰,限制出行的时间和次数,怎么可能有时间打出几万个号码?违背常识啊!检察院公诉人还不断威胁说:“认罪,承认自己拨打了几万个号码,就少几年,否则就多判几年。”而且所谓几万个号码,即没有拨打的手机卡号码,更没有在通讯公司调出的通话记录,也没有收到电话的人证,一个人证物证都没有,无凭无据,就要重判,荒唐至极。
开庭期间,多名法警,就站在几名辩护律师旁边,就象看管犯人一样,看着律师的一举一动,并随时按照法官的要求,剥夺律师说话的权利。律师基本没说过几句完整的话,都被强行抢掉麦克风或打断。同时法官还要求法警检查所有人,是否有人用手机录像录音,担心开庭情况被公开。
其中一名律师,提出对法轮功修炼者判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被法官宣布”发布反党反国家反动言论,逐出法庭”。
律师董前勇举手要发言,还没说出口,法官立刻命法警上来要把他架走。董前勇苦笑说:我还没发言呢!法警只好作罢。
李力壮、李艳清、唐竹茵等人,提出自己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是做好人,同时自己身体的疾病在炼功之后都不翼而飞,是无罪的,也希望所有人能回归善良,在疫情期间平平安安,都被法官强行打断,不允许说。李力壮曾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骨外科医生,20多岁时修炼法轮功之后,就因为医学技术过硬和极其突出,人品好,不收患者红包,受到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患者的一致好评。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检察院,置冠冕堂皇的法律和各种规定于不顾,当庭践踏法律,诬陷法轮功学员,演戏走形式的开庭。而这种所谓“开庭”,在中共统治的中国大陆,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9/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情况补充-427543.html
2021-06-26: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情况补充
2021年6月22日,黑龙江省大庆让胡路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审理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整个过程无视法律,完全是办案人员在践踏法律,现举几例:
拒绝出庭的李力壮被野蛮抬出来,法官薛强问他是否有要求回避的事情,李力壮依法回答说:要求共产党员回避。法官蛮横的一挥手:“不采纳!”李力壮用法律条文证明自己无罪时,法官用揶揄的口气嘲笑他:你还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啊?说完,马上下令把李力壮的话筒撤掉,并令两个警察站立两边,按住李力壮的两个肩膀,控制不让动。
公诉人和法官在宣读材料时,速度超快,含混不清,没人能听清说的是什么。
律师董前勇举手要发言,还没说出口,法官立刻命法警上来要把他架走。董前勇苦笑说:我还没发言呢!法警只好作罢。
辩护人提交材料时,法官薛强直接拒绝:不采纳!
书记员在一旁很少记录,对公诉人、法官有利的记录,不利的不记录。
公诉人封光诱骗当事人说,如果能承认强加的罪名,就予以减刑。
法庭上企图引导法轮功学员李艳清认罪,说,若能认罪,你的量刑是最轻的。李艳清陈述自己修炼受益的情况后,说:信仰无罪,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你判我一天都是错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6/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7436.html
2021-06-20:哈尔滨70岁唐竹茵被非法关押一年多 面临非法开庭
哈尔滨市香坊区70岁的法轮功学员唐竹茵,二零二零年四月和六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同时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绑架、构陷,今年六月二十二日面临通过视频非法开庭。
遭受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唐竹茵老人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身体不堪负荷,目前已经住进医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定开庭时间是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午九时。
了解唐竹茵老人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善良人,努力实践大法真善忍,周围的人无不被她的善行所感动。就是这样一个对人对己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人,却在二十多年里遭受了数不清的残酷迫害。
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
唐竹茵是哈尔滨钨铂材料厂的退休职工。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唐竹茵遇到一位经常在一起锻炼的朋友,告诉她说自己现在炼法轮功了,法轮功不但祛病健身,还主张修炼人按照真善忍去做一个好人。当时唐竹茵听了心里很激动,因为她心中所追求的理想就是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于是向那位朋友借了一本《法轮功》,如饥似渴地看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她就到自己家附近找到了炼功点,开始和大家一起炼功。此后她每天早上五点开始炼功,到七点结束;晚上和几个同修一起学《转法轮》,交流修炼体会。
随着深入实修,唐竹茵懂得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应该处处为别人着想,遇事先想到别人,努力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高尚的人。她努力按照法轮大法的标准去做,性格越来越随和。修炼前,她脾气不好,一被谁惹着了自己就生气、发脾气,和丈夫有矛盾时也不依不饶。修炼以后,她知道这些都是不好的心,都得去掉。她就努力的去改掉原来的坏毛病,她真的做到了,慢慢地,她和丈夫的关系越来越好,也知道体贴人了;和小叔子、小姑子、婆婆都相处得非常好,家庭和睦,幸福美满。
在工作单位,她从来不和同事争名夺利,工作任劳任怨。涨工资的时候,若按工龄、工作态度,涨工资的资格应该先轮到她。但是当时领导考虑到,班组里有个职工的工资太低了,更应给她工资涨,唐竹茵二话没说,主动放弃了涨工资的机会,让给了那位职工。第二年单位又涨工资,这一次,大家都说:“老唐这回肯定能涨,你是组长,又兼了几份活。”车间主任也说,肯定这回给你涨!但评工资时,车间主任却让唐竹茵领大家评工资。唐竹茵当时就悟到了,这不就是让她去利益之心吗?她想到了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去做,不求名利,就放弃了这次涨工资的机会,把名额给了其他人。
后来又遇到工厂裁员,车间主任打算让大家抓阄,决定裁下哪个职工。唐竹茵当时想,做事应该先考虑别人,还是自己吃亏吧。于是,她在全组里对主任说:我可以回家。唐竹茵的高境界行为在全厂出了名。在一次干部会议上,厂长说:“全厂职工都像唐竹茵学法轮功那样,咱厂就好了。”
唐竹茵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不仅使周围人受益,自己的身心也获得了很大的收益。原来的一身病:心脏病、胃病、关节炎、偏头疼病都好了。从此她变得性格开朗,人也变得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每天都生活在快乐之中。
上访说公道话,多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唐竹茵的修炼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七月二十二日,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唐竹茵去省政府向领导反映情况,不但没见到政府人员,却来了很多防暴警察全副武装,野蛮拦下正在营运中的公交车,强行把这些手无寸铁的炼功人推到公交车上,一车又一车,拉到了体育场暴晒。后来又拉到另一个地方,要求每个人报名和家住址,晚上让当地办事处接回去。
第二天早上,唐竹茵照常拎着录音机去炼功点炼功,炼了不到半小时,就被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唐竹茵对警察说:我们炼功没违反国家任何法律,为什么抓我们?警察说:上边不让炼了,你们就不能出来炼,不写不炼功保证就不放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唐竹茵依法去北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一)法轮功教人向善,是正法。(二)还我师父清白。(三)要求政府给我们一个修炼环境。她没有找到信访办,却在大街上遇到了很多便衣警察,问她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唐竹茵说,是。立即将她绑架到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后被哈尔滨市六顺派出所的警察和单位书记把她押回哈市,投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唐竹茵又上北京,在天安门又被抓回来,被六顺派出所警察和单位书记带回哈尔滨市,又一次关进第二看守所,一百天后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月,唐竹茵再一次去北京,在天安门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向世人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朝阳区附近的一个看守所。唐竹茵没有报名,半夜把她放回。
上访时,唐竹茵带了三千多元钱,还有刚买的价值三千多元的手机,都被便衣抢走了。到了朝阳区看守所,看守所让她们买被褥,一套大概将近三百元钱,每人必须买,最少买一套,但是却没有给她们买的被褥。呆了一天,她们就被劫持到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六顺派出所警察张新和两个警察到驻京办接她们到火车站,这一路的车费让她们拿,把她们一共五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押送到火车上,警察收了她们五份卧铺车票,大热天把她们五人挤在两个上铺,他们占用了几个法轮功学员买的卧铺,并勒索光了她们的钱。
回来后,香坊分局国保科科长王胜利又向唐竹茵丈夫勒索了三千元钱,没给收据,说一年后如果你媳妇不上北京就把钱还给你。一年后,唐竹茵丈夫去派出所管他要钱,他不但不给,还说:“让你媳妇来,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最后还是没还钱。
两次被劳教迫害 在万家劳教所遭残忍酷刑
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唐竹茵又一次被绑架,南岗花园街派出所警察强制她坐一天一宿铁椅子,从早到晚轮番折腾她,一宿不让她睡觉,打开窗户冻她,其中一个警察用铁棍敲打她的小腿和膝盖,疼得她直哆嗦。后被南岗分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唐竹茵刚从朋友家出来,就被南岗分局“610”的人绑架,被南岗分局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一年,后被非法关押在前进劳教所半年。
在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六年两次劳教,在万家劳教所和前进劳教所,每天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除了坐小板凳,每天听诽谤大法的宣传,就是超负荷的劳动:糊纸袋、挑冰棍杆、包鞋底子,每天都超负荷干活,干不完还得带到睡觉的地方继续干,天天干到半夜。还强迫她们在太阳底下暴晒干活,用地砖铺路。
二零零二年在万家劳教所,所长卢振山从马三家教养院学来迫害经验,他把男干警调到女监舍,迫害法轮功女性法轮功学员。有一天,姓薛的男队长和一个男干警,把唐竹茵关进小号,让她在一平米的小屋子里蹲着,他拿了一个约二尺长的大电棍电她的头、胳膊、手,专门电她身上长疥疮和脓包的地方,剧痛难忍。
二零零六年十月,在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干警于方丽把唐竹茵押到一个空房子里,让她站在凳子上,用绳子把她的双手背对着身体反捆,队长吴洪勋把绳子的另一端穿在了铁窗户上,用力往下拽绳子,直到她背过去的双手不能再向上抬。这时于方丽把她站的凳子撤下,她被反捆着双脚悬空,当时就感觉到身体被强烈的撕开,像万把钢刀直刺心脏。不仅如此,干警关杰还用力摇动捆绑她双腿的绳子,于方丽用电棍电击她的胳膊和手。如此酷刑折磨,汗水和泪水模糊了她的脸,唐竹茵当时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关于唐竹茵在劳教所遭受的酷刑等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在万家劳教所 唐竹茵女士遭吊铐电击》。
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
唐竹茵回家后,社区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去骚扰,无理要求她每个星期去派出所一次;社区派人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唐竹茵生活在无休止的骚扰中,不能正常的生活,也给她的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单位受上级指使,非法停发了她的工资。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晚和八日下午,哈尔滨市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用手机在私家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如何保命的真言,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抄家抢劫。后来,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五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李力壮(男)、霍晓辉(男)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肇州看守所。
这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家属未接到批捕通知书),被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又被检察院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法院预谋在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半非法视频开庭。当天下午,视频开庭即将开始的时候,让胡路法院以疫情为由拒绝家属旁听,法院执法队以行程码呈红色(路过北京)为借口拒绝做无罪辩护的四位律师出庭(几位律师都准备了合格的核酸检测报告,并且每个人的健康码都呈绿色),同时允许五位有罪辩护律师进入法庭。家属和无罪辩护律师一直坚持要求入场,并不断打电话投诉和争取,僵持了很长时间。最后法官通知律师和家属,延期开庭。
善良的唐竹茵老人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受了二十多年的苦难。而今,又被非法关押一年多,老人现在在医院里,生死未卜。却又雪上加霜,面临非法视频开庭。
希望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帮助唐竹茵老人脱离险境。希望迫害好人的悲剧不再上演。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0/哈尔滨70岁唐竹茵被非法关押一年多-面临非法开庭-427197.html
2021-06-17: 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企图对7名法轮功学员开庭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2021年6月22日周二上午9点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七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视频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7/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7096.html#216170959-1
2020-12-28: 哈尔滨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二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绑架构陷,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面临非法开庭(视频)。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晚和八日下午,哈尔滨市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用手机在私家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如何保命的真言,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非法抄家。警察还以疫情为借口,不告知关押地、不准家属探视、不给存钱、存换洗衣物、日用品。
后来,李力壮(男)、霍晓辉(男)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肇州看守所;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五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这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家属未接到批捕通知书),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其中唐竹茵已是七十岁的老人了,霍晓辉、丁燕、焦其华也已超六十岁。
七名法轮功学员又被检察院非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院预谋在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半非法视频开庭。这些法轮功学员从四月初就被绑架关押,被剥夺人身自由不说,还被以疫情为借口不许家属探视。
唐竹茵老太太,哈尔滨钨铂材料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她在单位里工作任劳任怨,在一次干部会议上,厂长讲话:“全厂职工都象唐竹茵学法轮功那样,咱厂就好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为了说句公道话,一九九九年九月,唐竹茵行使公民权利去北京上访,被警察绑架,非法将她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在那里她遭受虐待:被人用冷水从头浇到脚。二零零一年四月和二零零六年八月两次被非法劳教,共三年半的时间,在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被恶警把双腿捆住,吊到铁栏杆上,恶警吴洪勋在上铺床上用电棍电她的头,狱警于芳丽在下面用电棍电击唐竹茵的手和胳膊,致其左胳膊和手很长时间不好使。恶警们叫嚣:“这是上面的命令,我们是工具,要说理去找江泽民!我们是吃这碗饭的,没办法。”
以上是被绑架至今的七名法轮功学员的简要介绍,他们生活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在单位是好职工,不贪不贿;在家里是好丈夫、好妻子。仅仅因为打真相电话,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就被野蛮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八个多月,今天面临非法开庭继续迫害。而他们没有触犯任何一条国家法律,罪从何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8/哈尔滨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417121.html
2020-11-25: 黑龙江哈尔滨李力壮等七名大法弟子被构陷到法院的情况补充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两天,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便衣采取蹲坑、盯梢等卑劣手段,在哈尔滨市绑架了多位法轮功学员。现得知李力壮(男)、霍晓辉(男)、丁燕、唐竹茵、李艳清、焦其华、赵丽华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据悉,此次迫害行动是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教总队处长杨波、顾松海等人恶意操作,指使大庆市公安警察跨地区实施绑架的。
已知李力壮、霍晓辉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肇州看守所;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五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这几位法轮功学员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其中唐竹茵已是七十岁的老人了,霍晓辉、丁燕、焦其华也已超六十岁。他们的亲人承受着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他们。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5/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5554.html
2020-07-20: 哈尔滨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哈尔滨市香坊区十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绑架,近日得知多人被非法批捕,构陷至检察院。据悉,此次迫害行动是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教总队杨波等人恶意操作,指使大庆市公安警察跨地区绑架哈市法轮功学员的。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晚和八日下午,哈尔滨市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用手机在私家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如何保命的真言,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警察违法不通知家属,给法轮功学员家属、亲人造成极大恐慌和巨大痛苦。
大庆警察还以疫情为借口,不告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地、不准家属探视、不给存钱、存换洗衣物、日用品。后经家属亲友多方寻找,得知四月七、八日两天,唐竹茵、郎宝华、蔡秀瑛、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朱鸣镝、霍晓辉、李力壮,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公安分局。唐竹茵、蔡秀瑛、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六名女学员被劫持至大庆市所属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二十天;李力壮、霍晓辉、朱鸣镝被劫持到大庆市所属林甸县看守所迫害。非法办案单位是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公安分局。
现已确认,李力壮被非法关押到大庆市所属肇州市看守所;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确认至少以上六人已被非法批捕(家属未接到批捕通知书),所谓“案件”已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其他人情况待进一步了解核实。
已知四月八日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年纪大,当日被家属从哈市香坊区安埠派出所取保回家。郎宝华因体检血压极高,四月十日前后被家人接回哈市,被非法监视居住。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唐竹茵、郎宝华、丁燕、霍晓辉、蔡秀瑛、朱鸣镝被非法抄家,法轮功书籍、大法师父法像、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私家车等个人合法财产被抢劫。参与抄家的是香坊区公安分局及学员住地辖区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0/哈尔滨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409240.html
2020-06-2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
2020年4月7日、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十名大法弟子被绑架,现确是:唐竹茵、蔡秀英、朱鸣镝、李艳清、焦其华、赵丽华、霍晓辉、李力壮、丁燕、郎宝华。目前十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肇州看守所,是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参与绑架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21/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8001.html
2020-06-15: 哈尔滨市香坊区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补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八日,用手机讲真相时被恶人定位后被绑架,现确认十名学员是:李力壮、唐竹茵、蔡秀英、朱鸣镝、李艳清、焦其华、赵丽华、霍晓辉、丁燕、郎宝华。目前十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肇州看守所。
办案单位是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5/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7716.html
2020-05-28: 黑龙江省公安厅绑架关押多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八日两天,哈尔滨市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用手机讲真相时被恶人定位后被绑架。此次迫害行动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杨波等人恶意操作,指使大庆市公安警察跨地区绑架哈市法轮功学员,并将这些学员异地关押在大庆市泰康县看守所。在疫情封城的情况下,这些学员的家属亲友至今无法得到他们的消息。
传递济世真言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晚,香坊区几名法轮功学员在私家车上打真相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如何保命的真言,却被大庆公安绑架。
四月八日下午,多名用手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又在公滨路与南直路交口处被大庆警察蹲坑绑架。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年纪大,被放回。
现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唐竹茵、蔡秀英、朱鸣镝、李艳清、焦其华、赵丽华、霍晓辉、丁燕、郎宝华,这些学员被劫持至大庆市所属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另,已知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参与抄家的是香坊区公安分局及学员住地辖区派出所。
邪恶预谋和实施 省公安厅为幕后黑手
据悉,省公安厅杨波等人为此次迫害行动的幕后黑手。二零一九年初,杨波从邪党公安部“争取”到一个专案项目,在哈尔滨成立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指挥中心,负责监控、收集全国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活动,当时地点设在哈尔滨南岗区公司街111号。杨波纠集很多部门人员,拼凑了上百人,成立了这个黑恶指挥中心专案组。中共邪党为此窝点拨付了几千万的巨款。
为向上面邀功请赏,二零一九年这个黑恶指挥中心谋划、操纵了省内多起大规模绑架行动。为了继续邀功骗钱,杨波等人再次策划迫害行动,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和八日两天,接连绑架了多名哈市法轮功学员。此后,警察采用卑鄙手段寻找线索,意欲继续迫害。
末世残暴瘟疫起。这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之后,刚刚解封的哈尔滨突然爆发多起武汉肺炎案例,全城再入紧张状态!如此准确的时间连接点,清晰印证了中共迫害善良,伤天害理,给民众招致灾难的可怕后果!
苟延残喘的中共惧怕民众知道法轮功被抹黑迫害的真相,惧怕民众了解中共隐瞒疫情的真相,以维稳之名,不惜耗费巨资,丧心病狂的大面积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企图阻挡更多的世人了解真相、远离中共。然而,天要变,谁能挡的住!?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是法轮功在救人,而中共是在毁人。如今,天象人心皆已彰显“天灭中共”,奉劝紧随中共的党徒,用理性选择未来,悬崖勒马,勿做中共陪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28/黑龙江省公安厅绑架关押多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406953.html
2020-04-13: 黑龙江哈尔滨市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20年4月7日和4月8日两天,哈尔滨市共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香坊区被绑架。
2020年4月7日晚,哈尔滨市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唐竹茵,胡姨还有姓郎同修,小华同修和其丈夫同修等大约近10人左右,在两辆车上打真相电话,被大庆公安绑架,当晚唐竹茵家被抄。胡姨因年龄大被释放回家,但是有监控。其他同修情况不详。
据悉,4月8日当天,有几名法轮功学员是在公滨路与南直路交口处的绿神365超市门口处被绑架,其中有两名老年法轮功学员现已被放回。其它情况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13/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3777.html
2016-08-31: 在万家劳教所 唐竹茵女士遭吊铐电击
二零零六年八月,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时年五十五岁的唐竹茵女士因信仰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进万家劳教所集训队。那里,警察于芳丽等将唐竹茵女士吊到铁栏杆上,警察吴洪勋在上铺床上用电棍电唐竹茵的头,于芳丽在下面电她的手、胳膊,关杰使劲摇捆绑她双腿的绳子。
唐竹茵,今年六十五岁,是在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她母亲和同事们都看到她学法轮功以后的变化,母亲也开始学法轮功了,单位厂长在一次干部会议上说:“全厂职工都象唐竹茵学法轮功那样,咱厂就好了。”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妒嫉,开始栽赃陷害法轮功,唐竹茵女士两次遭非法劳教,被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酷刑迫害,共三年半。以下是唐竹茵女士自述所遭迫害经历。
第一次非法劳教——万家劳教所:包夹、小号、电击……
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我去贴真相资料,被哈尔滨南岗分局绑架,非法劳教两年。
在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七月份大夏天,把我们十几人关在一个小屋里,不让开窗,还让一些“转化”的人来包夹我们。
二零零二年,万家劳教所所长卢振山去马三家劳教所,学如何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回来就开始迫害。每个号间的法轮功学员都由一个男大队长和三个男警察,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觉,都在男警察的看管下,不穿号衣和胸卡,就被男警察带到小号迫害,做“转化”。
第二天,薛队长和一个警察把我带到小号里,让我双手反背蹲着,他们俩人用大号电棍电我的头和手,那时我全身长满了疥疮,加上关小号电击,我非常痛苦,他们还叫嚣“这是上面的命令,我们是工具,要说理去找江泽民,我们是吃这碗饭的没办法。”
在万家迫害两年,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底,期满才回家。
第二次非法劳教——万家劳教所、前进劳教所:吊铐、电击、超负荷劳动
在二零零六年八月,我去同修家,被哈尔滨南岗分局六一零给绑架,我当时手里拿了一个电脑笔记本,被抢走了,价值四千多元钱。身上有两百多元钱也给抢走,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又被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到集训队的第二天,警察于芳丽把我带到一个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空屋子,把我的手反捆在一起,让我站到凳子上,男队长吴洪勋把绳子吊到铁栏杆上,一直往上拽绳子,警察关杰把我的双腿捆住,把凳子撤掉,我就被吊起来了。吴洪勋在上铺床上用电棍电我的头,于芳丽在下面电我的手、胳膊,关杰使劲摇捆绑我双腿的绳子。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把我放下,后来我的左胳膊和手很长时间不好使。
我被调到七大队,在七大队每天要干超负荷的活,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每天我都是一、两点钟才能睡觉,后来又把我们给转到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就这样,到二零零八年期满回到家中。
为大法说句公道话 两次被哈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妒嫉,开始栽赃陷害法轮功,七月二十二日听说同修被绑架了,我们就去省政府反映情况,我们炼功并没有违犯国家任何法律,为什么要抓人呢?到了省政府,不但没有让我们说话,还来了一帮手持盾牌的人,警察把我们拉到大客车上,押到哈尔滨体育广场暴晒着,后来又把我们押送到学校,一直到晚上六、七点钟才被各社区接回。
第二天早上我去炼功点炼功,刚炼一会儿,哈尔滨动力区哈平派出所的警察就把录音机给抢走了,把我们押送到哈尔滨动力派出所,说不准在外面炼功,我和他们讲我们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为什么要抓我们,那些警察也不听,说上级的命令。最后关押了三个小时才让我们回家。
我想我们炼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上级的命令不让炼,那我去北京上访向国家去反映真实情况,于是我在一九九九年九月去北京上访,到北京还没上访就被便衣警察绑架了,抢走我刚花三千元买的手机,然后把我送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
进去就让每人花一百八十元钱买被褥,一进号间一帮犯人凶神恶煞把我的衣服扒光,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衣裤又被那帮犯人搜索一遍,睡觉时犯人头把我们全屋人挤在很窄的地方。第二天被哈办事处的人接走,单位书记和一个警察把我押回哈市,被非法关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十五天。
在二零零零年一月初我又去北京,替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又被绑架,直接送到驻哈办事处,当时去北京的人,只要是炼法轮功的就都抓。我们五个同修被哈尔滨动力区中山派出所的两个警察给我们押送回来,把我们五个人挤在两个铺位上让我们每人交二百元钱,回来后直接押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被关押一百天,在这期间家属给交了二百元洗澡费,也没让我洗澡。我回家时看守所还管家属要六百元钱说是伙食费,二百元洗澡费也没给退。
哈尔滨香坊分局政保科王胜利让我家属交三千元钱,说一年后你妻子不去北京就把钱还你,什么凭据也没给。一年后我家属去找王胜利要钱,王胜利不但不给钱,还说让我去香坊分局政保科,问我还炼不炼,炼还要抓呢,就这样三千元钱也不给了。
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月我两次去北京,被绑架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和市郊区看守所,都是当天半夜放回来的。
频遭骚扰 家人受伤害
二零零八年非法劳教回家后,哈尔滨香坊六顺派出所的片警赵警察要我每星期去派出所一趟,社区和街道委主任也经常去家骚扰。我就去女儿家住了。后来,女儿家的片警又去女儿家骚扰,给女儿造成很大的伤害。没办法,我只好自己租房子住,我真是有家不能回。
在二零一五年六月,我两次控告江泽民对我与家人的迫害。本地区派出所的片警还给我女儿捎话说,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拘留,关押十天到十五天。我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并告诉他起诉江泽民是合法的、是公民的权利,法轮大法是佛法,百利而无一害。希望他们明白大法的真相,别参与迫害,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两次去北京回来后,哈尔滨动力区六一零的人还叫我们厂长要罚我四千元钱,被厂长给拒绝了。几次被绑架,家人为了我早日回家,到处托人找关系花了很多钱,我几次问家人花多少钱,都不告诉我,怕我上火。这么多年在经济上给我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我们本来是一个很和睦的家庭,在这些年的迫害中,我的家人在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很大的伤害,我的丈夫承受不住这样提心吊胆的生活,最后离我而去。就这样,我的家被江泽民一伙给拆散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31/在万家劳教所-唐竹茵女士遭吊铐电击-333713.html
2008-01-31: 哈尔滨齐亚茹、唐竹音已回家
被非法迫害关押在前進劳教所的大法弟子齐亚茹已于一月二十五日回家。
被非法关押在前進劳教所的唐竹音已于一月二十一日提前释放回家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31/171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