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8: 云南建水县公安局、法院诬判马旭勇等几名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建水县法院于2012年11月30日秘密诬判马旭勇九年(即自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止,现已被送往云南省第一监狱),诬判王晖四年,诬判杨丽文、张丽云、张焰云、万桂芬三年,现已被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马旭勇,男,1963年5月21日生,云南省建水县人,原中国工商银行职工。2012年5月4日,被建水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和非法抄家。同年6月9日被逮捕。同时被非法拘留、抄家逮捕的还有马旭勇的妻子王晖(同修)、杨丽文、张丽云、万桂芬、张熖云等几位法轮功学员。
马旭勇不服判决,一直在努力上诉。不法人员至今也不让他和家人见面,书信全无,家人很担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8/二零一三年九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9234.html#1397232134-1
2012-12-23:
2012-12-23:云南建水县法院诬判六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云南建水县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审理了马旭勇、王晖、杨丽文、张焰云、张丽云、万桂芬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庭审中强行剥夺学员自我辩护的权利,不给学员任何说话的机会。
随后云南建水县法院在十一月三十日枉判马旭勇九年重刑,枉判王晖四年刑,其余四名学员都枉判三年有期徒刑。现六名学员已集体提起上诉。
马旭勇、王晖、杨丽文,原来是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迫买断工龄。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早上九点,在云南省建水县工商银行负责人何永刚和李雪梅的同意下,国保大队徐卫东等,绑架了杨丽文、王晖、马旭勇,抢走杨丽文刚买的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私有财产和现金,抢走王晖和马旭勇夫妇刻录机、新买笔记本电脑和现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3/云南建水县法院诬判六名法轮功学员-266880.html
2012-07-15:云南建水县工商银行杨丽文等被绑架到看守所
五月四日,在云南省建水县工商银行负责人何永刚和李雪梅的同意下,原银行职工杨丽文、王晖、马旭勇被建水县国保大队徐卫东等人非法搜查和抢劫。杨丽文、王晖、马旭勇三人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建水县看守所。
杨丽文、王晖、马旭勇是原建水工行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迫买断工龄。五月四日早上九点,国保大队徐卫东等抢走杨丽文刚买的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私有财产和现金,抢走王晖和马旭勇夫妇刻录机、新买笔记本电脑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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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遭迫害的案例
建水县工商银行有职工约100名,有十多人修炼大法。7.20后,大部份弟子并未放弃修炼。2000年4月,该单位法轮功学员马旭勇因讲真相被恶人抄家拘留后,该单位副行长江毓鸿、行长助理宫学军、红河州工商银行(建水工商银行的上级行)纪委书记黄从起等人配合邪恶,在该单位发动了大规模迫害,对该单位法轮功学员刘文、王凤琼、朱德超、王晖、徐怀功、杨丽文等人逼写“三书”,逼交大法书籍,逼写揭批大法的材料。在讲真相未果的情况下,6月9日,法轮功学员王凤琼、朱德超走上了上京上访的路,到天安门证实法,回来后即遭邪恶绑架。
(5)王晖,女,1963年生,云南建水人。2000年8月中旬,被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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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5/云南建水县工商银行杨丽文等被绑架到看守所-260236.html
2012-05-08: 云南建水县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和拘捕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建水县邪党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610于2012年5月4日非法抄法轮功学员马旭勇、王晖、杨丽文 等6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并非法拘捕6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8/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56896.html
2006-10-26: 在7年多的残酷迫害中:建水有三人失去生命(孔庆黄被拘留于看守所迫害致死,其父听到儿子被抓后,当场气死,朱丽芳在迫害中离世);杨芳、邓辉、刘文、王凤琼、江润玲、杨鸾英、朱丽荣、李翠华、朱德超、王伽月、廖秀琼、杨丽华等12人被非法劳教,其中:杨芳、邓辉二人被非法劳教二次;刘月、曾继禹夫妇、徐怀功、李玉珍、杨丽文、王晖、梁荣、杨雪莲、马旭勇、尹辉、黄秀琼、彭文秀等30多人被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或洗脑班迫害(有10多人不知姓名,请同修知情者补充),有数不清的家庭、单位受到邪恶干扰和迫害,有无数的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有的人至今尚流离失所在外。没修炼的亲朋好友也时时处在担惊受怕之中。
王晖,女,1963年生,云南建水人。2000年8月中旬,被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
建水工商银行在迫害中,充当了帮凶角色,致使该单位职工3人被劳教,4人進洗脑班,1人在迫害中离世。该银行副行长江毓鸿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宣称:单位因你们炼法轮功,被县610及县国保大队勒索现金20多万元,导致职工福利下降,云云。挑起了不明真相的职工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仇恨,同时在他的坚持下,将在银行做内务工作的大法弟子,全部发放到一线坐柜,按他的说法是接受监督。按他的意思,还要将所有大法弟子作下岗处理,但这一处罚最后未能实施。
在压力下,2002年9月,刘文、王凤琼、王晖、徐怀功、马旭勇被迫买断工龄退职,朱德超提前退养。
本案恶人:白发堂、卢应光、张野草、曾保和、彭联益、郭跃、唐伟、彭中发、刘琼芝、江毓鸿、宫学军、黄从起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6/141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