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10: 张艳平,女,43岁,黑龙江省农垦大厦职工。2000年10月11日在天安门分局非法关押5个小时,后被农垦大厦于连江、魏茂香、田宝江非法软禁三天,并带回(把他们的费用都强加在我头上,向我索要出差费用3400元)。2000年10月13日被前进分局王连民送佳木斯看守所拘留15天。实际超期关押47天。勒索家属人民币2000元(王连民没有收据),在看守所期间,绝食抗议,而遭到强行野蛮灌食。2000年12月2日前进分局勒索1500元,(无收据)看守所收取伙食费600元。2000年12月14日被单位开除,片警和单位"610"经常无故骚扰,致使正常生活无保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0/22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