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石秀珍被冤判一年半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石秀珍女士,2018年5月18日下午2点多,因粘贴大法真相不干胶被人跟踪、构陷,2018年11月23号,被鞍山市铁东区法院非法开庭,11月26日被冤判一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78145.html
2018-12-02: 辽宁鞍山石秀珍被庭审 律师逐一驳斥检方指控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多,鞍山市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石秀珍在鞍山市铁东区法院被非法庭审,维权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并且用国家的法律条文一一反驳了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的起诉书。
石秀珍修炼法轮功并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涉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情节,更没有违反任何具体法律法规的事实情节,此案件中也没有具体的受害人,这些充分的说明石秀珍不构成犯罪,被起诉的罪名都是构陷。
石秀珍在法庭上的陈述中说修炼了法轮功后自己多年的病痛都好了。
所谓“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过程中出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子坐在了法官身边的陪审席中,律师当堂向法官王敏提出质疑,法官的回答却是,陪审员临时有事,这个坐着的身穿便装白衬衫的男子是替他的人。当律师询问这名男子之前的职业时,这名男子居然说是做生意的。法庭难道仅仅是走个形式、充个人数吗?这种行为真的是藐视、无视法律!
石秀珍女士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下午两点多,因粘贴大法真相不干胶被人跟踪、构陷,石秀珍来到湖南佳泰乐超市三楼电梯时被湖南派出所的警察绑架,警察上去就把石秀珍的包抢走。警察非法抄了石秀珍的住所,抢走了一些大法书籍、磁带、光盘等物品。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国保大队,串通鞍山市检察院,把石秀珍家中搜出的合法的法轮功书籍及相关物品定为石秀珍的所谓“罪证”,还堂而皇之的编造出一个所谓的“证人”吕刚的证言来诬陷石秀珍。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检察院非法批捕石秀珍。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员魏敏、代理检察员刘思格,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最大的邪教)向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提交了对石秀珍的起诉书。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实施。法轮功学员制作或拥有法轮功宣传品、或者宣传法轮功,即没有“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不构成《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鞍山市政法委、维稳办动用宣传、公检法连年对法轮功学员发难,采取违法及卑鄙手段,例:手机监听、监视、蹲坑、上门骚扰恐吓、照相、按手印等,成了政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工作重心,工作中心。
最后奉劝那些还在替中共充当打手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我们都是中华儿女,不是马列的子孙,共产党宣言中开场白:“一个幽灵,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游荡”。这个幽灵在中国篡政后,兴风作浪,发起一场场运动: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镇压爱国学生,八千万同胞死于非命。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看看历史,二战结束了,可是那些行凶追随的做恶者并没有因为二战的结束而逃避惩罚。前国家党魁江泽民已经被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实名控告到高检高法;其帮凶周永康、薄熙来等已成阶下囚,执行这些罪犯的命令,必将步其后尘!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2/辽宁鞍山石秀珍被庭审-律师逐一驳斥检方指控-377931.html
2002-01-19: 鞍山市劳动教养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2001年5月份恶警刘某某指使刑事犯打骂大法弟子,大法学员阻止它们打人,它们调动几十名恶警及刑事犯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用电棍电,其中有二十几名大法弟子被单独与刑事犯关押在一起,进行残酷迫害;另一方面它们对外封闭一切消息,禁止大法弟子与家属会面,并欺骗大法弟子家属,说他们在里面很好。
2001年7月6日大法弟子邓玉梅、骄恒清、孙进军、闵晓喆、时秀珍等因拒绝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被恶警及刑事犯拖到走廊暴打,它们还找来很多男打手把六名大法弟子铐起来,每人关一个屋继续大骂,用电棍电,下午被送往邪恶的马三家教养院。
女队恶警刘志洁表现最邪恶,纵容刑事犯李红、兰春梅、黄秀清打大法弟子,通过迫害大法弟子给他们减刑,并把吸毒犯兰春梅称为“干女儿”,充分体现了“警匪一家”的邪恶本质。
它们对大法弟子实施二十四小时监视器监控、刑事犯监控两结合,不让大法弟子说话、上厕所。坚定修炼者每天吃窝头,甚至连咸菜都不让买。恶警还强迫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体力劳动,不让睡觉,强迫坐带钉子的小板凳。
邪恶的败类们:现世现报的钟声已敲响,何去何从,好好选择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9/23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