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5: 王淑琴,女,55岁,家住佳木斯市永红区59委8组,石油化工厂职工。2000年5月下旬,在北京天安门炼功证实法被抓,(连目击者都抓),由天安门分局转至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单位担保,放回家。2000年10月上旬进京,在天津车站转车时,站内派出所以检查身份证为由,把她抓起来后送驻京办事处,佳木斯煤机厂保卫处把她带回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勒索1500元。驻京办老齐(佳东分局,女)搜走140元,还有100元老齐和单位的人分了说是看管的辛苦费。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