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市 >> 荣刚

男, 35
个人情况: 锦州港务局工程监理

紧急成度:
有关恶人: 恶警马勇、李松涛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3-03-16
案例分类: 高官职(含大企业老板,经理)  正念闯出  劳教  毒打/体罚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辽宁 > 锦州教养院(锦州市王屯劳教院,锦州劳教所,男)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04-02:已回家

2011-04-02:已回家

2004-05-06:荣刚,男,35岁左右,锦州港务局工程监理。2001年2月发生强行分房事件以后,被弄到楼下遭到犹大的围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6/73983.html

2004-05-06: 荣刚,男,35岁左右,锦州港务局工程监理。2001年2月发生强行分房事件以后,被弄到楼下遭到犹大的围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6/73983.html

2004-02-17:大法弟子荣刚在劳教所找来的石化公司工人冯守民污蔑大法的所谓演讲时,为抵制其恶行,毅然离开教室。李松涛邪气高涨,将荣刚带到一楼,绑在铁椅子上,为了不让荣刚喊叫,李松涛指使犯人孙维臣用马甲(犯人服)捋成带状将荣刚的嘴勒住,李松涛、马勇二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荣的颈部,依次向下至腋下、两肋、腹、脚心,反复电击,电棍触及部分均已红肿,脱皮。同时李松涛灭绝人性地取笑说:“你挺胖,我给你查一查有几个褶儿(用电棍

2004-02-17:大法弟子荣刚在劳教所找来的石化公司工人冯守民污蔑大法的所谓演讲时,为抵制其恶行,毅然离开教室。李松涛邪气高涨,将荣刚带到一楼,绑在铁椅子上,为了不让荣刚喊叫,李松涛指使犯人孙维臣用马甲(犯人服)捋成带状将荣刚的嘴勒住,李松涛、马勇二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荣的颈部,依次向下至腋下、两肋、腹、脚心,反复电击,电棍触及部分均已红肿,脱皮。同时李松涛灭绝人性地取笑说:“你挺胖,我给你查一查有几个褶儿(用电棍在肚皮上查褶儿)”。约20—30分钟后停下,将荣的嘴堵上继续电,这时整个屋子里弥漫着肉皮的焦糊气味。荣刚痛苦难忍,又不能喊叫,挣扎中,手腕、脚腕已被铁环卡得破皮,出血。电完后,仍不让荣刚下来。过了一会儿,李松涛又卑鄙地说:“你坐着,我站着不公平。” 让荣刚下来蹲着,在罚蹲过程中,李松涛始终无耻地问荣刚:“你想不想和转化的人谈?”荣刚拒绝,李松涛一直强迫他蹲到晚上9点,然后李松涛又把电棍和充电器拿来说:“我让你清醒清醒,今天我就陪你了,咱俩没完。”于是他把自己的行李也搬到了刑讯的屋里来,并找来马勇继续电荣刚的胸、腹、颈、腋下及脚心等身体敏感部位,约20余分钟罢手。这时荣刚在铁椅子上已下不来了,不能走路。事后就连李松涛本人都说“荣刚被电时间很长,自己都有些怯手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2/17/67659.html

2002-01-05: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布置,从2001年12月28日晚7时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国各地大法弟子进行搜查(重点是搜查真相材料和大法书籍)。锦州市已组织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和联防队员于12月28日晚7时对全市大法弟子家搜查,如果大法弟子不开门,邪恶之徒便雇用“开锁大王”打开(撬开)。仅凌河区恶警就搜出大量资料和光盘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十几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带走,其中凌安街道市场社区搜出上万份资料和3000张光

2002-01-05: 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布置,从2001年12月28日晚7时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国各地大法弟子进行搜查(重点是搜查真相材料和大法书籍)。锦州市已组织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和联防队员于12月28日晚7时对全市大法弟子家搜查,如果大法弟子不开门,邪恶之徒便雇用“开锁大王”打开(撬开)。仅凌河区恶警就搜出大量资料和光盘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十几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带走,其中凌安街道市场社区搜出上万份资料和3000张光盘、电脑和复印机等,并搜出两本通讯录,荣刚等6位大法弟子被邪恶之徒带走,另外古塔区也有部分大法弟子被非法带走。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7.html

2002-01-11:10月28日后,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玉清、李凯、刘品、荣刚、许树成,白天由锦州市帮教团给做洗脑,晚上罚坐凳,从晚6点直至次日1点或2点。10月22日整整坐了一宿,没让休息。10月23日凌晨1点,荣刚要求上厕所,警察张春(男,30多岁,现二大队来管中队长)不许,一直到早6点才让去,历时6小时。 受害人: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凶手:李松涛,男,31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

2002-01-11: 10月28日后,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玉清、李凯、刘品、荣刚、许树成,白天由锦州市帮教团给做洗脑,晚上罚坐凳,从晚6点直至次日1点或2点。10月22日整整坐了一宿,没让休息。10月23日凌晨1点,荣刚要求上厕所,警察张春(男,30多岁,现二大队来管中队长)不许,一直到早6点才让去,历时6小时。

受害人: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凶手:李松涛,男,31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
马勇,男,34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大队长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以野蛮残忍著称,成为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主要基地。同时还把他们的犯罪经验推广到各地,使无数大法弟子身受其害。

2000年10月8日,辽宁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凌禀志带领省帮教团一行6人(均为马三家邪悟者)来到锦州劳动教养院坐阵,向锦州教养院推荐实施马三家犯罪经验。10月15日,遵照经验布署,将散押在刑事犯中强制劳动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成立大队,每日日程就是不妥协就罚坐板凳。要求身直颈正,目视前方,双膝、双脚一拳宽,足跟距木凳10厘米,双手置于膝盖上,每日除三次上厕所、吃饭、睡觉外均要坐凳,时间由早6:00---晚10:00,对非常坚定的大法学员要延长坐凳时间至半夜12点或下半夜2点,最长的连续罚坐44小时。轮番洗脑,不让睡觉。对大法学员严格限制人身自由,增加精神压力。不准放风,活动空间为14平方米房间,厕所也只有5米远左右,号内窗户先用不透明不干胶粘上,后又改成木制固定型百叶窗,看不见下面,只有仰视时可见一线天日。大法弟子到期后不放非法羁押,不准与家人见面,断绝与外界一切联系。从2000年10月起到2001年10月一律不准接见。2001年10月1日后,稍有松动,仍有严格限制。

亲情加酷刑是马三家的迫害手段。2001年2月中旬,荣敏(荣刚之妹)、王淑云等马三家邪悟解教人员陆续到锦州市教养院作帮教,荣敏对其兄的一番诱劝后,荣刚写了“不上访、不进京”的保证书,次日,荣刚意识到这么做不对,将保证书要回撕毁了。2001年3月10日,其妹又来到教养院找到荣刚谈,荣刚不从,但其妹并没有放弃,一直住在教养院与警察一道出谋划策,协助洗脑。3月14日上午8点半,召集听报告,演讲人冯守民所讲的报告中,有攻击大法的内容,荣刚听到后,转身离开会场。警察李松涛、马勇、张加彬与一名犯人孙维臣把他带到一楼,马勇、李松涛让荣刚念攻击大法的材料,荣刚不念,于是让犯人孙维臣读,荣刚上前准备撕掉。被马勇,李松涛摁倒在地,扭打期间,荣的两只鞋丢了,裤带也被挣断了,脚趾盖被踏破出血,上衣被剥掉(赤上身),并把他拖到北屋铐在铁椅子上,警察还说,给他铐紧点。犯人孙维臣用马甲(犯人服)捋成带状将荣刚的嘴勒住,免得其喊叫,李、马二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荣的颈部依次向下至腋、两肋、腹、脚心,反复电击,电棍触及部分均已脱皮,红肿。同时李松涛取笑说:“你挺胖,我给你查一查有几个褶儿(用电棍在肚皮上查褶儿)”。约20—30分钟后,停下,将荣的嘴堵上继续电,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加彬走了,杨庭伦进来了,拿起电棍电了一会,也走了。当时屋子里弥漫着肉皮的焦糊气味。此时的荣刚痛苦难忍,又不能喊叫,挣扎中,手腕、脚腕已被铁环卡得破皮,出血。电完后,仍不让他下来。过了一会儿,李松涛又说:“你坐着,我站着不公平,让他下来蹲着。”在罚蹲过程中,李松涛始终喝问荣刚:“你想不想和转化的人谈?”荣拒绝,一直蹲到晚上9点时,李松涛又把电棍和充电器拿来说:“我让你清醒清醒,今天我就陪你了,咱俩没完。”于是他把自己的行李也搬到了刑讯的屋里来,并找来马勇。马勇、李松涛继续电其胸、腹、颈、腋下及脚心等身体敏感部位,约20余分钟,荣挺刑不过,只好答应与叛徒谈,方才罢手。这时荣刚在铁椅子上已下不来,不能走路,犯人给他穿上衣服,李松涛把荣刚背到隔离间,李走后,犯人王殿武抱着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荣刚禁不住放声大哭。李松涛、马勇特指派王殿武、姜志鹏(二者为犯人)与另一名邪悟者24小时看管。事后,警察们对此事中的作法也感到太过激了。警察马勇无意中透露说:“我们也不想对你这样,是你妹妹荣敏要求的。”(注:荣刚之妹荣敏在其兄施刑期间,一直在隔壁的房间里,旁听了这一切。)

在这场所谓的亲情“感化”过程中,锦州劳动教养院遵循沈阳马三家教养院的犯罪经验,对大法弟子实施迫害,其中大法弟子刘品被其妻罚蹲一宿半天(约16小时),蹲不住时并遭妻踢打。刘长平被罚蹲一宿半天(约16小时),并被恐吓,下午就收拾你。许树成被其妻打骂,成为犯人及警察的笑料。肖鹏、窦国君被折磨成精神失常。刘永生也曾被折磨得精神崩溃。一时间,锦州教养院内笼罩着更加浓重的恐怖气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

2002-01-11:受害人:王桂令,男,45岁,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工人 闫利,男,35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干部 石忠岩,男,43岁,锦州百货大楼职工 王玉清,男,39岁,锦州市重型机械厂职工 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朱峰,男,30岁,锦州市古塔区人,个体老板 凶手:张海平,男,50多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政委,手机;13941655333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2002-01-11: 受害人:王桂令,男,45岁,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工人
闫利,男,35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干部
石忠岩,男,43岁,锦州百货大楼职工
王玉清,男,39岁,锦州市重型机械厂职工
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朱峰,男,30岁,锦州市古塔区人,个体老板

凶手:张海平,男,50多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政委,手机;13941655333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冯子斌,男,48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教导员
二十余名警察

2001年2月上旬,锦州市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闫利、石忠岩、王玉清、荣刚、朱峰六名学员集体向二大队领导要求:减少坐凳时间(当时坐凳时间为早6:00-晚9:00,吃饭、上厕所外,不得休息);把粘到窗玻璃上的有色不干胶扯掉(当时窗玻璃被粘上有色不干胶,室内进不来阳光);允许接见家属(2000年10月后就不允许接见)。2月10日晚,他们几人在小声背经文,警察杨庭伦指使犯人菊严、姜志鹏、郝春生、孙维臣四人突然闯进来,污言秽语,大声叫嚣,并把三楼会议室的音响放大音量,把二房门打开,干扰他们。于是他们为抗议干扰大声背经文,这时警察杨庭伦气势汹汹冲进二房,将王桂令后脖领抓住,同时四个犯人一拥而上,将其拖出室外,不知是谁朝王软胁猛击两拳,致使王当时不能说话,呼吸困难,瘫倒在走廊,后又被拖进水房被郝春生拳打脚踢数十下。在暴徒们拖王的时候,其余五名学员下床去制止,犯人堵在门口并把走到门口的石忠岩打倒在地,犯人孙维臣在石忠岩倒地后,还用脚不分头脸地踢石,教导员冯子斌在门口督阵。

2月11日,他们几人把事情经过整理成文字材料,传到其他功友手中让他们了解被迫害的真相,以免以后没有机会告诉他们当时的情况,同时他们也写了一份材料送交院领导,要求惩治打人凶手。因为他们也知道警察不会放过他们。12日下午四点,政委张海平指挥二十多名警察闯入二房(其它房内都有警察坐阵),三、四个警察抓一个,先将他们按倒在地,然后分别给铐上手铐,每人一个隔离间。当时,学员问警察为什么给戴手铐,警察说:“你们违纪了,不遵守规章制度。”当直接问政委张海平时,“警察打人怎么算?打人白打吗?”他未回答,好象打人的事没发生一样,此后,他们每人由两名警察、两个犯人、两名邪悟者看管,并且带着手铐,吃饭、睡觉、上厕所时都不给打开,并分别加期2-5个月不等。

二天后,杨庭伦、张加彬、冯子斌给三房开会时仍振振有词地叫嚣着:“你们是暴乱,就得镇压,绝不能留情。”这种强制监管持续约半个月。而那些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却得到减期的奖励。因为政委张海平、主管劳教副院长金福利给犯人开会时都讲过,法轮功说你好,你干得就不好,法轮功说你不好,你干得才好。警匪一家,可见一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04-25: 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长:王俊岭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所长:王磊;
办案警察:赵家铮
凌海市政法委书记:王伟
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马量
办案检察官:李峰
凌海市法院院长:张凤武
办案法官:黄艳春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所长:孙晓波

2024-04-04: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所长孙晓波

2024-03-17: 国保大队所谓承办人是:朱××(姓名字待核查)手机:18241627823
检察院的所谓承办人是:李峰,还有一名姓李的检察官
李峰电话:0416-8107161、手机:13314160001

法院的所谓承办人是:黄艳春庭长
电话:0416—8152003、手机:18941603418.(法院下午上班时间大概是2:30,这个座机如果下午打的话,好象得2:30后有人接)

2024-03-10: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所长:孙晓波

2024-02-19: 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104号,邮编:121000
电话:0416-2320814
古塔分局国保大队:具体办案警察的电话 18241627823

2023-09-11: 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104号 邮编:121000
电话:0416—2320814

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区分局钟屯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锦朝街16号,邮编:121015
电话:0416—4568733

2023-07-04: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锦州市政法委: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 2号邮编:121000
书记 张大军

2、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张猛 13889279999、18342139099(曾任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朝阳县公安局局长)
副局长 李超 (主管迫害)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610):
电话:0416-2572155
支队长李嵋珊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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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对锦州劳教所张海平、金福利等几十名恶警的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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