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5: ◇市北区的欧允洁,女,今年三十五岁,九月二十一日晚上八点钟左右与她的母亲刘芝荣在家中被绑架并抄家;欧允洁开的服装店亦被抄,用于做生意的一万多元现金亦被恶警抢走。
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欧允洁的父亲欧兆麟首次在法庭上为亲人做无罪辩护,重申“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他说,“一个曾经近乎法盲的父亲站在这里为女儿辩护,心情非常复杂。难道我不想为女儿聘请一位既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又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律师为女儿辩护吗?但是为一个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的人来做无罪辩护,律师要有何等的勇气和承受何等的压力当黑社会头目成为被告时,律师敢为其辩护;当高官被指控为贪官时,律师也敢为其辩护;而本案中没有血腥、没有暴力,根本就没有犯罪,为什么却请不到律师来做辩护人呢?其中原因发人深思。我的女儿欧允洁为人真诚善良。在家孝敬父母,出门善待友人。以父亲对女儿的了解,我从未想过她会与任何犯罪之事沾边。如果欧允洁被判有罪,我倒要怀疑我们国家的刑法到底怎么了?打击什么人?保护什么人?”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法轮功学员欧允洁及母亲刘芝荣分别被枉判八年和三年。孤苦的欧兆麟老人在思念妻女和忧虑中于二零一一年病逝,没有等到女儿归来的那一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5/青岛国安、公安狼狈为奸迫害法轮功学员-246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