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6: 黑龙江佳木斯警察勒索公民的犯罪行径
李淑清,2002年2月份,被建国路派出所绑架,送看守所不收,回来向家属索要一千五百元。
杨丽,2001年3月14日,讲真象被举报,被建国路派出所绑架,后托人索要罚金二千五百元。
胡云珍,2000年11月份被恶警绑架,被前进公安分局索要一千元罚金。
郝平,2002年7月20日上午9时,建国路派出所四个恶警到家中强行抄家,收走《转法轮》一书和十几本小册子,后送看守所40天。判2年劳教送去第一天,家属托人找到市“610”办公室的陈万友,被其索要六千元。郝平回来后,直接被送到派出所,又索要二千元。共索要八千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6/109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