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8: 安仁县有三姐妹同为大法弟子,姐姐李六妹(约58岁)住在郴州市内;大妹李花林(约56岁)住在竹山乡连十村;二妹李桂林(约54岁)住安仁竹山乡。
2001年2月26日李花妹被政保股恶警骗到看守所,3月26日李花林被允许取保,家人花费取保金5000元,伙食费1000元,拉关系送人情500元。
2002年4月9日李桂林到公安局送真象资料被绑架,因怀疑资料是李六妹给的,姐姐也因此被抄家、绑架、关押。7月9日,李六妹家人花取保金5000元,伙食费1000元,李桂林花取保金4000元,伙食费1000元,后回了家。
安仁县610办和政保股这些流氓成性的匪徒一边拿钱,一边脸不改色的继续迫害好人,大约8月底,李六妹非法判劳教1年半,送往株洲白马垄劳教所;李桂林是2年,当时她不在家,得知陈运清又带人来抓她,就索性在外头做事,不露面了。几次扑了空,这些恶人居然把李桂林的丈夫王乐仁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起来当人质。王乐仁没有炼法轮功,老实巴交的可怜老人就这样胆颤心惊的在看守所过了一天又一天。恶警们抓到李桂林时,王乐仁已经非法拘押38天了。
李花林回家后,家人要求她到外地打工,唯恐她又招来麻烦。为了让这些人明白真象,她写了一封信寄给县政府和政保股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陈运清。谁也没有想到他们按照发信地址找到珠海的一个建筑工地,没有得逞。这些恶警返回安仁把她和亲女(本地俗称)家值钱的东西都拖走。还不甘心,2002年9月27日,又扑到东莞找到她大女儿,威胁她女儿如果不把妈妈找出来,就要落得像她姨父那样的下场(意思坐牢当人质)。李花林被迫第二次進看守所,家人又花了一大笔钱取保回来,总计两次达一万多。
李桂林在株洲白马垄遭遇更残酷的迫害,两年后放回家时,骨瘦如柴,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腰部、双腿肌肉肿胀、麻木、走路都一高一低,歪歪斜斜的。安仁610办恶警还是三番五次的骚扰她,当得到的答案始终是“坚修大法”时,2004年6月这伙匪徒又抄了她的家,抄了一本经文,并以此为由又把她绑架。她绝食绝水抗议,恶人看到她口吐鲜血时才放回。
姐姐李六妹又被怀疑给了李桂林新经文,又被牵连抄了家,甚么都没发现才幸免于难。李六妹当时看到恶警又来抓她时从阳台上顺着雨棚跳下来,还好没有伤得严重,可是她丈夫为了保全家人的利益更加压制不让她炼功。
大约7月份,李桂林喜添外孙,女婿把她接到郴州照顾女儿坐月子。610办、政保股恶警又心怀鬼胎来到她家,没看见李桂林,就骗她丈夫说关心关心她,看看她身体怎么样了,王乐仁把他们带到女儿家。这伙人一见到李桂林就露出本来面目,直接绑架她上车送到白马垄劳教所,又判劳教一年。
李花林也同样再一次被公安扣押,正念走脱后,从此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过年过节有家难回。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8/108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