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茹女儿的呼吁立刻无罪释放妈妈 |
2017-09-13: 山东省青岛市大法弟子李秀君、张红茹、王瑾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
七月份,青岛市大法弟子李秀君、张红茹、王瑾被劫持到济南山东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3/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3684.html#1791222380-1
2017-06-09: 青岛一审两份非法判决 中院依旧维持原判
2017年6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非法判决,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
青岛市中院没有公开开庭,对于辩护律师提交的关于一审法院枉法判决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不清,证据认定非法及程序严重违法,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应该发回重审的辩护意见,置若罔闻,恣意滥用司法权力,偏袒市南法院,枉法构陷无辜好人。
三位法轮功学员于2016年5月9日因为悬挂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青岛市大法弟子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2016年12月19日被市南法院非法开庭,2017年1月20日,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市南法院主审法官王丽卿对三人非法秘密判刑,当庭送达给张红茹、王瑾、李秀君两份不同的判决书。随后,三位辩护律师也收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书,判决书的案号都是“(2016)鲁0202刑初259号”,但结果截然不同。一份是2017年1月19日的,非法判决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一份是2016年12月26日的,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四年,罚金四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六年,罚金六千元。
并且,在上诉以后,家属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去青岛市中级法院阅卷时,发现在案卷中竟然两份判决书都有。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对这样严重的违法问题,中级法院应该撤销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但是,中级法院不但不依法裁定,而是通知市南法院主审法官王丽卿,让王丽卿向律师索要判决书,要求律师删除有关判决书的图片,并且,通过相关部门施压司法局,再通过司法局向律所施压,要求律师上交判决书。企图非法掩盖其违法失职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9/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9327.html
2017-03-24:同一案下两份判决书 青岛南区法院应撤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4/同一案下两份判决书-青岛南区法院应撤案-344696.html
2017-03-21:青岛市市南法院对同一案件下两份判决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2016年12月19日被市南法院非法开庭,2017年1月20日,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市南法院主审法官王丽卿对三人非法秘密判刑,随后,三位辩护律师收到了两份内容截然不同的判决书,判决书的案号都是“(2016)鲁0202刑初259号”,但结果截然不同。一份是2017年1月19日的,非法判决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一份是2016年12月26日的,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四年,罚金四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六年,罚金六千元。
在上诉以后,家属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去青岛市中级法院阅卷时,发现两份判决书竟然都在案卷中。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对这样严重的违法问题,中级法院应该撤销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1/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75.html
2017-03-20: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上诉到中级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被非法判刑后已经上诉到青岛市中级法院。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0/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03.html#1732003540-1
2017-01-23: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王瑾、张红茹被非法判刑
2017年1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法院在位于即墨普东的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秘密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李秀君4年半、王瑾4年、张红茹3年半。当天王瑾的辩护律师因为快过年了进去会见王瑾,才知道市南法院已经秘密诬判三人。目前,三个人正在准备上诉。
三位法轮功学员于5月9日因为悬挂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3/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1276.html#1712221574-1
2016-12-31: 青岛张红茹、李秀君、王瑾被非法庭审
2016年12月19日,青岛市市南法院在青岛市看守所第一法庭非法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
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5月9日悬挂法轮功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法庭受到压力,违背公开审判原则,只允许每一个家庭的一位亲属进去旁听,法官对辩护律师说,我们说了不算,需要往上报告。
当听到律师说因为代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而受到司法局的压力时,法官很震惊,说:“就是杀人案也不能不让辩护,怎么还不让辩护呢?”
庭审进行了1个多小时,法官没有限制律师的辩护。三位辩护律师从信仰法轮功合法,指控没有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方面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王瑾的辩护律师从信仰合法,绑架和指控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方面作了详细的辩护。张红茹的辩护律师则从侦查机关如何编造证据、伪造证人证言、证据矛盾,证据取得违反程序法及证据的鉴定问题详细辩护。
律师指出,公诉人的指控所依据的证据不合法。
首先,警察到家中搜查没有见证人,搜查清单上的见证人是公安内部的人员。
其次,警察所提供的证人证言中说看到的人是一个男的,而三位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都是女的。
再次,对于办案警察从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去的书籍、资料等,律师指出,侦查机关委托青岛市公安局鉴定意见不符合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证据的鉴定机构是青岛市公安局,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第三方独立的并且有法定资质和合法注册的机构,青岛市公安局本事就是侦查机关,和案件具有利害关系,怎么能当鉴定机构?它既没有鉴定资质也没有合法注册。
公诉人周洁慌不择言,说鉴定意见就是书证,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的常识性错误,说明了鉴定材料和书证的区别。
最后,律师提出希望法官能公正司法。
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最后陈述时也分别讲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自己身心受益的情况,提出现在已经有20多万人向中国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希望法官能明白真相,做出明智的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31/青岛张红茹、李秀君、王瑾被非法庭审-340072.html
2016-10-01: 山东青岛市张红茹、李秀君、王瑾遭非法起诉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5月9日因为悬挂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后被非法移送到市南区检察院,近日,三人被非法起诉到市南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67.html#1610103634-1
2016-08-14: 构陷青岛张红茹、李秀君、王瑾的案件已到检察院
构陷青岛大法弟子张红茹、李秀君、王瑾的案件,于8月7日,被非法移送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14/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945.html
2016-06-26: 山东青岛市张红茹遭非法批捕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在悬挂诉江展板时被金门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六月九日遭市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张红茹现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第二看守所。
警察绑架张红茹后,闯到其租住屋,在没有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五十余本、真相光碟一百余张、打印机、电脑、真相台历等。
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张红茹后,张红茹让律师捎信给亲戚,说家中有人民币、美元和银行卡,希望亲戚代为保管。
张红茹家中唯一的钥匙在金门路派出所警察手中,警察查到房东(房东在美国)的电话,逼迫房东在租期还没到的情况下毁约退租。房东知道张红茹是善良的好人,不忍心毁约退租。六月十九日,张红茹的亲戚和房东的朋友(代理房东管理房子)到金门路派出所拿了钥匙,再到张红茹租住屋办理退房手续,看到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张红茹让亲戚代管的几万人民币现金和美元怎么都找不到。
警察绑架了张红茹,并非法抄家,还威胁房东退租房子,妄图让张红茹无家可归。张红茹的家人准备控告警察的违法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6/山东青岛市张红茹遭非法批捕-330527.html
2016-06-04: 青岛张红茹身陷囹圄 女儿呼吁营救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5月9日下午被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到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张红茹的女儿在海外呼吁相关人员凭良知,立刻无罪释放她们,为自己与家人多积福德。
下面是张红茹女儿的呼吁:
我的妈妈叫张红茹,今年61岁。她于5月9日被山东省青岛市金门路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抢走大法书籍50余本、迫害真相光碟100余张、电脑、打印机、台历、师父的法像等,借口是我妈妈修炼法轮功、悬挂“诉江”展板。
5月10日起,妈妈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刑事拘留。同时被非法关押的還有李秀君、王瑾。由于派出所人员不肯按照法律办事,互相推诿。我十分担心她们有没有受到酷刑折磨。
妈妈1997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修炼前患有心脏病、低血糖、颈椎病、眼病等各种疾病,每天让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变的脾气暴躁,家里没有欢乐,很压抑。修炼后,妈妈按照师父教导的以真善忍为修炼准则,先他后我,从做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做起。在学法炼功一个星期后,妈妈的病奇迹般的全都好了,性格也变的温柔了,我们的家庭美满幸福。
妈妈做事总是先想着别人,我们住的居民楼,刚开始卫生很差,垃圾随处扔,后来妈妈就天天从楼顶打扫到楼下,一开始有的邻居还是随便乱扔垃圾,可是时间久了,大家看到过道里每天都这么干净,也就都不好意思扔了,甚至后来有的邻居也主动出来清扫卫生,大法使人道德回升。
记得有一年冬天下很大的雪,雪厚得都到小腿肚子了,行人道上无法走人,于是妈妈穿上羽绒服,拿上扫把就去马路上扫雪,她自己一个人冒着严寒扫了一上午,为过往的行人扫出来了一条很长很长的人行道。我问她冷不冷,她说:“不冷,这样过往的路人就不会摔跤了。”街坊邻居都知道妈妈修炼法轮功,说修炼大法的就是不一样。
修炼法轮功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且一人修炼,周围的人都会跟着受益,法轮功是正法,不是中共诬蔑的“邪教”,就连中共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所以公检法部门为迫害法轮功而强行编造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是根本不成立的。
只想为别人好,我不知道妈妈违反了哪条法律?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她悬挂“诉江”展板,也是善良的正义之举。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终究是要遭报应的。这没有错,这是大善的行为,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更没有任何害人动机。
1999年7月中共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在被迫害的17年里,我的爸爸在中共恶警多次到家里非法抄家、骚扰、恐吓中去世。那时我15岁。我的妈妈被多次非法关押、强行参加洗脑班并开除工职。而我在上课期间被从教室绑架到警车里,并且限制我出境。我们母女二人流离失所,分分合合,相依为命。尽管如此,我妈妈仍然顶着巨大的压力在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希望民众像她一样受益于大法。
然而却在今年的5月9日,妈妈却再次遭到了非法关押。我现在十分担心她的安全问题,因为中共滥用酷刑,知法犯法,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高价牟利。有多少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像我们一样遭受着迫害?!国际社会非常关注此事。根据中国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公安人员执法造成的冤、假、错案,也将被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中共不是中国。中国有五千年的神传文化,是神造的人。而中共是无神论,它让人不信神,无所顾忌地干坏事,从而毁掉人。善恶必报,迫害法轮佛法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王立军、周本顺、张跃等一个个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都被绳之以法,就是遭到了报应。
我知道我的妈妈是无罪的,善待善良的修炼者,一定会得到福报。反之,知法犯法或是不作为,会随着中共恶行遭到天谴而受到牵连。勿要助纣为虐,不要跟着中共陪葬。我相信你也一定有做人的良知善念和道德底线。在此,要求地方相关人员立刻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立刻无罪释放我母亲张红茹以及同时被非法关押的李秀君、王瑾。这正是你为自己,为自己的家人做出正确选择的好时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4/青岛张红茹身陷囹圄-女儿呼吁营救(图)-329540.html
2016-05-14: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君、张红茹、王金被绑架
2016年5月9日,青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君、张红茹、王金(音)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已经被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4/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8472.html
2005-09-25:青岛市对大法弟子采取又一次邪恶抓捕,9月20日上午大法弟子宿桂花,崔维蕊,林某(女)在各自家中被市北区黄台路派出所的恶警绑架。9月21日晚9点左右,又有学员被非法抓捕,具体有多少人,多大损失,目前还不确定。现已知道的有张红茹、唐玉峰(二人被是四方区海伦路派出所绑架),欧明杰、刘芝荣(欧母)被绑架;王东林已失踪,现下落不明。这些大法弟子都被非法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5/111177.html
2000-11-26:青岛学员不畏艰险走出来
通过学习师父的经文《窒息邪恶》、明慧网的《严肃的教诲》和师父在美国西部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上的演讲,以及最近发生的青岛大法弟子邹松涛在淄博王村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惨案,青岛学员普遍认识到不能再消极承受了,应当积极配合师父的正法进程,顺应天象的变化,充分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主动去去除魔性,按照师父的要求“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11月18日全市大法弟子不约而同地集体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张贴大法真相资料、喷刷大法标语--"真、善、忍"、"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法轮大法清白"、"法正乾坤"、"窒息邪恶",悬挂大法横幅。尤其在邪恶势力比较猖狂的大山青岛市看守所、市北公安分局、市北区学习班等地大法资料、标语和横幅更是遍地都是。另外,在市政府前的"五四"广场、中山路、香港路、南海路以及台东等人数较多的旅游区和商业区也出现了大量的大法资料、标语和横幅。这次行动极大地窒息了邪恶,震撼了世人,激励大法弟子更加勇猛精进。
青岛市市北区学习班十分邪恶,参加学习班的大法弟子之间不能互相谈话,被要求必须写出保证书,交上大法书,坚决与法轮功决裂。这还不行,每个想过关的学员,还必须写出揭批材料到会上念,并至少检举一名与其联系的大法弟子。学习班上的学员有孙梅红、鄢景芬、杜法贤、曹以香、宿桂花、高长青、张红茹,他们有的把小孩托付给其他学员,都做好了长期打算,坚决窒息邪恶,用生命去维护和证实大法。学习班的领导有市北政法委的耿XX、法院的于XX、司法局的薛XX、和检察院的赵XX。
青岛市近期被判劳教学员:
市南区
刘宗月(男)浮山所劳教三年
吕向英(女)浮山所劳教三年
夏丽静(女)浮山所劳教三年
刘锡铜(男)邮电部青岛疗养院办公室主任劳教三年
万珍香(女)劳教三年
市北区
姜明斋(男)劳教二年
刘德明(男)劳教三年
姜悦芳(女)劳教二年
郭素珍(女)劳教三年
四方区
张建成(男)劳教三年
鄢景华(女)劳教三年
徐丽君(女)劳教三年
徐本国(男)劳教三年
孙玉贞(女)劳教三年
李沧区
高明霞(女)劳教三年
伊信晓(男)劳教三年
青岛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 魏景瑞
市南政法委 盛XX 杨XX 公安局长 胡良才 电话:4621672
市北公安局长 姜集喜 陈xx
黄台路派出所 电话:2726510 登州路派出所 电话:3833326 浮山所派出所 电话:5761149 台西派出所 电话:268649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6/2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