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4: 在大连市劳动教养院八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赵志明 大连沙河口区春柳街 人民广场派出所 一年 四十九岁
毕克福 瓦房店市老虎屯 二年 五十一岁
张树兴 大连开发区新辰里 大连开发区湾里 二年 五十六岁
孙茂绩 瓦房店市长征小区 瓦房店市分局 二年 六十三岁
杨古成 大连甘井子区北山街 大连甘井子局 二年 四十一岁
王敏 瓦房店市炮台镇 二年 五十一岁
姜义厚 大连开发区高祥里 大连开发区分局 一年六个月 六十六岁
于奇业 旅顺于家村 旅顺铁山所 二年 四十四岁
朱成千 大连甘井子区大连湾 大连湾所 二年 四十三岁
厉学锦 瓦房店市西环街 大房身所 二年 三十四岁
陈元增 庄河青堆镇 青堆所 二年 五十九岁
魏强 旅顺革新街 龙王塘所 二年 四十四岁
姜春明 瓦房店市杨家乡 杨家所 一年九个月 六十三岁
宋利新 大连湾教师楼 大房身所 二年 四十一岁
张国宇 沙河口区彩虹园 椒金山所 二年 三十六岁
巩发久 瓦房店市李店镇 瓦房店市局 二年 五十五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4/170238.html#2008-1-13-ch-1
2007-01-27: 大连教养院的罪恶
新收五大队的小号是教养院最邪恶恐怖严厉的地方,大法学员刚被送来时如果炼功或者抗议,就会被直接关进小号迫害。在那里四肢被抻起来用手铐铐住,用脏东西塞嘴,用拳击帽扣在头上(尤其夏天这种酷刑是最难受的,闷热难当),然后就是电棍电,拳脚相加等方式进行折磨。大法学员魏强就在这里被折磨的精神失常,巩发久(十月十五日被送来至今)、张国宇(十一月十四日被送来)都曾因绝食被关进小号用这种方式折磨,被强行灌食,插管插在胃里不拔出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7/147734.html
2006-05-11: 大连市旅顺口区大法弟子魏强被恶人关押
大连市旅顺口区大法弟子魏强于2006年5月2日在旅顺龙王塘镇“盐场新村小区”(据说因发真相材料)被小区居民丛平举报;在小区保安韩吉祥等人的堵截之下,被随后通知的旅顺公安分局恶警押送到旅顺看守所。目前,魏强(据说)仍在绝食抗议迫害之中。
大法弟子魏强,在01~03年间两度被旅顺公安派出所送往大连教养院迫害,每次都被摧残至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危急时才被保外;至今,身体仍未完全恢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1/127436.html
2005-06-01: 大连教养院男队行恶录(续)
2003 年大连教养院院长郝文帅勾结大连电视台《新视点》栏目,信誓旦旦的表示他们是多么爱护挽救这些被无辜迫害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而至2003年时,直接间接的大连教养院已导致六人死亡,二人精神失常,二人几近失明,多人出现严重病态,多人致残,男队生疥疮的比例百分之百,每天都在痛苦的煎熬着,由于看透了邪恶一贯欺骗的伎俩,以后再组织任何活动,大法弟子都坚决進行抵制,不予配合。
恶警虽然给大法弟子灌输谎言,妄想彻底摧垮我们的精神,心中有法的弟子无时无刻不想着能堂堂正正的重新做回师父的弟子,特别是师父的新经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更是给大家以极大的鼓舞,从那天起大家坚持发正念除恶,恶警组织了一次不记名考试,有几名弟子在试卷上答李洪志是我师父。乔威立即把这几名大法弟子揪到前面去批斗,并疯狂的叫嚣,“只有往前走一条路,谁往后走就是电棍”。大法弟子没有被邪恶的淫威吓倒。四班的周本旭、姜俊松等同修又站起来声明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言行作废,坚定修炼。乔威将他们拖走上刑,姜俊松被打吐血,周本旭双腿积液,一个多月无法睡觉走路。王军哀叹:“你们这样做我们的成绩不全完了吗?”稍后姜云天、崔奉林等又站起来声明。这时四班的魏强写了一份声明,讲述了自己得法时的前后经历,全班传阅后很受感动,这次恶警将魏强送至新收小号严管,魏强绝食抗议,并于其后堂堂正正的闯出教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103027.html
2002-05-18: 大连姚家看守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大法弟子陈胜虎,2002元旦,与5个大法弟子被严管,每人被暴打,大法弟子吴军被打得眼眶发乌,怕院里检查暴露,就用鸡蛋清涂抹掩盖,身上被打发青,并戴上拳击帽打头。大法弟子黄涛由于长时间戴帽,不透气,耳朵烂了流水,皮肤发痒,被强迫戴了几个月。5人被双手铐在床上平躺,冬天天冷不让铺和盖,一天躺23个多小时,期间多次被打并遭到威胁,躺了3~8天后改为坐着,身上奇痒,其中2人自元旦至今已几个月了,仍在严管。目前严管还有4位大法弟子:吴军、李开利、李忠科、魏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8/30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