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3: 10月份3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红蕾被非法判刑4年,罚金4万;李红蕾的婆婆邱青华被判刑3年,罚金4万,一家被罚款8万元。
即墨市法院法官全体回避 平度市法院重罚诬判无辜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法轮功学员李红蕾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万;邱青华有期徒刑三年,罚金四万;王忠宇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罚金二万;徐建训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李新蕾、黄如莹免于刑事处罚。
此前,即墨市法院因法官全体回避,对这些法轮功学员构陷的案件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市。
构陷李红蕾、邱青华等人的所谓“案件”转到即墨检察院后,曾多次被即墨检察院退回公安。构陷徐建训的所谓“毁灭、伪造证据罪”案在被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卷后,又被公安改为“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后与李红蕾等人的案件一起被检察院诉至即墨法院。即墨市610、国保人员执意迫害民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墨市检察院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李红蕾、邱青华、黄如莹起诉,以“转移、销毁证据罪”对王忠宇、徐建训、李新蕾起诉,起诉到即墨法院后,即墨法院全体法官向青岛市中院申请集体回避。青岛市中院就指定给平度市法院。
平度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在普东看守所对李红蕾、邱青华、王忠宇、徐建训、李新蕾、黄如莹非法庭审,又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在平度法院单独对邱青华非法庭审。
诬判李红蕾等人的主审法官是平度法院雷洪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3/10月份3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56615.html
2016-06-21: 山东李红蕾等5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
6月5日晚及其后陆续被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公安局通济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现在已知的:李红蕾、张鹏伟、徐建训、黄如莹、王忠宇等5人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邱青华6月7日上午送普东看守所时,因体检时突发心脏病,被家人接回家;李新蕾、孙利民取保候审,分别于7日、8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1/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0316.html#16620234339-10
2001-05-09: 2001年元月十二日晚,济南大法弟子徐法月(山东矿院九七届学生),綦金辉(山东工业大学九六级学生),王慧(山医大九八级学生),李新蕾(山东工业大学九六级学生),王士奎(铁路局工人),张静(章丘市人,其他不详)等六人在居住地点被济南市公安局政保处及市中分局六里山派出所在无任何理由、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非法带走,途中因徐法月不配合警察的非法要求被背绑且遭到三四名便衣的殴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9/10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