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11: 第一例:"王满力,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大法女学员,因不肯接受叛徒的邪悟,拒绝写悔过书。警察先是派几名叛徒轮番地所谓"开导",不让其有片刻休息的机会。见彻夜不眠攻心(这就是她们的唠家常,谈亲情)不成,便命其"蹶着"或"蹲着"("蹶着"就是两腿并直站立,用力弯腰至极限,手尖指向地面,头倒空)。王满力仍不写,暴徒便逼迫全室大法学员十多人一同陪蹶,一夜一夜不许停歇,有的呕吐、有的甚至休克。"
第二例:"王艳霞,因拒绝走操(这就是做操),双手被铐在床腿上,蹲不得,坐不得。后来,又被施以拳脚,门牙被打掉,头发被拽下几缕,左眼完全充血,血红血红的,脸腮铁青。一场大雪过后,警察命其脱下外衣外裤,棉鞋,只穿衬衣衬裤,一双单鞋,站在电线杆下雪地中,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
沈阳某学院大学教师赵永华和农村的朱慧敏老太太,因拒绝走步(也是做操),时值隆冬,被弄到外面,被警察脱下外衣并逼迫她们在地上来回爬行近一个小时。"
这两个例子是和她们总结的方法(如做操、唠家常)对得上号的,还有对不上号的,就更残忍、更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