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0: 王学春、男、45岁、佳木斯市农药三厂。2000年2月16日去北京上访,被警察强行押入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将20多名男女大法弟子关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小屋里。当日他带的一百多元钱被警察勒索去。2月21日,被农药三厂一名保卫和佳东分局的一名警察用手拷押上火车,2月22日被押送看守所非法关押50天,家人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看守所勒索1000元整的伙食费后被释放。释放后,单位不让上班,5月份单位还逼迫交4150元人民币说是接他的费用。其中有票据的2117元,其馀没票据的包括:抽烟,买手铐、手提包、罚款等,这真是荒唐至极。(你迫害我,我还得花钱请你迫害我,还得我给你买刑具!) 加上其他的共计损失万馀元人民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0/25355.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7/19509.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4/19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