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7: 辽宁新宾县李明艳两次遭非法拘留和勒索
辽宁省新宾县下夹河村的法轮功学员李明艳,为人诚实本性善良,在当地是公认的好人,只因为信仰“真、善、忍”,曾遭到中共邪党的六一零、公安的两次非法拘留和勒索。
一九九六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明艳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常年折磨她的心脏病不治而愈了。李明艳亲身体验到了大法的超常与神奇,无病一身轻的美妙。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晚上,李明艳在家炼功,新宾县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梁玉国、崔占尧、还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马永义把李明艳绑架到下夹河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所长梁玉国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回答:"炼。"他们就用手铐把李明艳铐在了床上,铐了一宿。第二天,由所长梁玉国和警察崔占尧把李明艳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家属拿五千元“保证金”,才把李明艳保释出来。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李明艳在家看书,下夹河乡派出所的警察崔占尧,从外面進来,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说:炼。崔占尧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一会,所长张云、警察小富从外面進来,進屋就翻东西,抄走了大法书籍、《明慧周刊》、师父讲法带。然后把李明艳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又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十三天,政法委又送抚顺教养院劳教一年半。
过程中,李明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抚顺教养院拒收,又退回新宾县看守所,第二天,由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张云给接回来,勒索家属交三千元钱,才放人,否则,继续关押。家属无奈只好顺从交了三千元钱。李明艳才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2月7日发表)-252712.html
2004-12-27: 辽宁省新宾县下夹河派出所警察张云、崔震摇、张志才近期非法抓捕五名大法弟子:王歧、魏永力、孟兆霞分别被罚款3000-5000元。赵金婷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12月1日,李名艳被判刑一年半,被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