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6: 何东远:男,37岁,家住葫芦岛市连山区张相公屯乡。被非法行政拘留两次(第一次:1999年7月;第二次:2002年4月);劳教三年(2002年8月),又被判刑;1999年非法拘押一次。经济迫害2000元;遭受肉体折磨:狼牙棒、电棍、拳打脚踢、体罚数小时,前额被打一条大口子,缝合数针。在劳教期间,遭防暴警察毒打,因何东远坚持修炼而被非法判刑。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渖阳大北监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