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9: 辽宁抚顺医生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 仍在狱中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中共开始迫害“真、善、忍”信仰,构陷法轮功与法轮功的修炼者,毒害了中国十多亿民众。抚顺法轮功学员薛兴龙、彭杰、孙延明等几人走了出来,以书写法轮功真相标语的形式,来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然而,抚顺“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一同对他们施加迫害。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仍在非法关押;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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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抚顺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书记吴光以及公、检、法人员也参与了对薛兴龙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与薛兴龙写字并同遭迫害的还有以下几名法轮功学员:
2.法轮功学员方慧云,是抚顺市发电厂的行政干部。法轮功学员孙延明,是抚顺市挖掘机厂的工人。抚顺公安局国保支队的关勇,利用劈腿、吊扣、捆绑、拳击,车轮战来酷刑逼供,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方慧云在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期间绝食反迫害,遭到看守所的教导员才昂等恶警戴背铐、插管,强行灌食迫害,方慧云绝食十余天后,闯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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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抚顺市“六一零”头子吴光的亲授下,抚顺市公安局的郝建光等人违反法律形成卷宗,报到顺城区检察院,来迫害这几名法轮功学员。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睢巍无视法律,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强行的对法轮功学员薛兴龙等几名法轮功学员提起诉讼,认定法轮功学员犯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法轮功学员写在顺城区的新华河堤上大字,对社会没有危害结果;二是说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法律的实施,那么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所以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完全非法的。
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审判长张军、审判员黄忠学、冯艳,书记员张久莹受理此案,两次开庭非法审判,都因证据不足宣告撤诉。可是,抚顺市“六一零”头子吴光要表现他们的迫害成绩,在打击的数量上报成绩,硬是非法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做审判。
在第三次非法开庭的过程中,当薛兴龙、彭杰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陈述完后,审判长张军不得不说:“这是人的信仰问题。”可是检察院的讼诉人睢巍,坚持不撤诉,顺城区法院全然不顾及法律事实,违法枉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枉判法轮功学员薛兴龙十二年,现仍在监狱中被非法关押迫害;彭杰七年,现已回到家中;方慧云十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中,被恶警、恶犯迫害的股骨头坏死,回到家中时,丈夫已凄惨的离世;孙延明六年,造成孙延明失去生活来源,在狱中遭受着迫害,现已回到家中;许桂芹三年,现已回到家中;王素芳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被称为魔鬼大队遭受着非人的迫害,绝食反迫害被强行的灌食。回到家中后,还不给发退休金,并造成王素芳家庭的破裂,亲人离散。这都是抚顺市的“六一零”集团追随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而酿成的人间的悲剧。
当时,抚顺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德成、宋守贵等人明知这些修炼人是无辜的,而违反国家的《宪法》和《刑法》指使着抚顺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炼人投入到监狱里迫害。孙德成还把抚顺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制成光盘,送到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中全国播放,对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http://www.minghui.org /mh/articles/2011/5/19/辽宁抚顺医生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仍在狱中-241116.html
2004-10-25: 目前已知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大连瓦房店监狱的大法弟子有:
一分队:寇建华、宋月刚、路国赞、许志彬、张克亚、孟勇、赵长林、刘方旭、陈鑫;
二分队:王天宇、王长顺、吕金宇、邵大为、李军、××宇、王淼、佘钺、孙延明、张春铎(或锋)、高辉、李上荣;
三分队:张德、杨国谦、申海龙、徐兆宾、尉志义、苗俊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