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 成都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又被荒唐构陷、庭审判刑经过
成都市新都区59岁的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陈晋川构陷二年多,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被新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二十日被枉判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中共公、检、法构陷、枉判骆常勇,只因为他们怀疑他粘贴了“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骆常勇曾经二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刑拘一个月,二零零一年被新都区法院(庭长陈伦富等)诬判四年;二零零九年九月被成都市龙泉驿区国保队以“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绑架构陷,被龙泉驿区法院诬判五年。
骆常勇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在成都市新都区农村发展局农技中心工作。以前,身体素质很差,体弱多病,如胃炎、咽炎、痔疮、神经衰弱、身体乏力等,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不久,身体迅速健康了。骆常勇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更加诚实、善良、宽容,工作上尽职尽责,处事能尽量替别人着想。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残酷迫害,骆常勇被非法关押、判刑坐牢近十年,遭受种种酷刑迫害。
二零二二年新冠病毒疫情大爆发,一时间大家普遍染疫,看着身边的人不断的倒下,特别是很多老年人的突然离世,法轮功学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根据以往自己和身边的法轮功学员战胜病魔的经验,在这个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环境下,没有顾及个人安危,用便利贴手写“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良言,想给看到的民众送去一个生的希望。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许,骆常勇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次日,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陈晋川非法搜查了骆常勇的家。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于十六日晚上七点许被 “取保候审”。周玉军和陈晋川继续罗织、编造材料,企图继续构陷骆常勇。
骆常勇经历被绑架、抄家、取保候审、流离失所、非法逮捕以及在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骆常勇进行了非法庭审。
当法院得知骆常勇及其辩护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后,法院为了掩盖他们的违法行为,不让更多的人看到和听到真相,在开庭当天早上,心虚的把该案从原定的几个案子一起审理的一号大厅改为单独审理的二号小庭,并把想参与旁听的人挡在了外面。
骆常勇当庭发誓,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是伪证,并几次要求证人出庭当面对质。他运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颁布的39号文件里面公布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二零一一年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其中关于所谓查禁法轮功书籍的两个非法文件已被废止。现有法律没有说法轮功是×教、信仰法轮功违法,他提出请法官拿出能证明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驳斥了量刑的《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荒唐,追问法官,当事人到底运用了哪部法律破坏了那条法律的怎样实施?他告诉有缘人以及包括在场所有公、检、法、政法委的人员:你们都是可贵的中国人,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
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指出该案证据链缺失,不完整。即使是我的当事人贴的,他也没有动机想害谁,更重要的是该案没有受害者,不具备最起码的《刑法》犯罪四要素条件。律师阐述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句话你只能说是属于法轮功的,你不能说他是邪的,按照国家现有颁布的法律文件,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更何况在疫情那段特殊期间,告诉你“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像念“阿弥陀佛”一样,你愿意信就信,不愿意信也不会伤害任何人。并指出迫害法轮功这是一场运动。最后,律师义正词严的说:“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无罪。”
在这期间,审判长和法官几次打断骆常勇和律师的发言,在骆常勇追问法官到底运用了哪部法律破坏了哪条法律的怎样实施,能不能说?法官只好说:我们审理案件是全程录像,法轮功的问题上面已经定性,我们有义务打断你。用这种荒唐、无奈的理由来回避、搪塞骆常勇在庭上提出的问题和掩盖庭审的不合法性。
最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庭审草草结束。
六月二十日,法院宣判骆常勇三年零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也许知道不合法,也许怕倒查,也许想掩盖,总之在所谓的“判决书”里对以上庭审的内容只字未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7/成都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又被荒唐构陷、庭审判刑经过-481291.html
2024-06-27: 成都市六旬骆常勇再被中共法院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四年六月初,成都市大法弟子骆常勇被新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二十日,他被枉判三年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公、检、法枉判骆常勇,只因为他们怀疑他粘贴了“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
骆常勇,五十九岁,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他本来在成都市新都区农村发展局农技中心工作。以前,骆常勇身体素质很差,体弱多病,如胃炎、咽炎、痔疮、神经衰弱、身体乏力等,因此骆常勇多方寻找强身健体办法,练过多种气功都无效。从一九九六年起,他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身体迅速健康了
骆常勇时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道德回升了,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工作上尽职尽责,不争名夺利,处事能尽量替别人着想,与人为善。修炼法轮功使他的家庭和睦,同事、邻里关系融洽,平时的一言一行他都自觉遵守法律,从不做违法之事。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骆常勇被绑架后,被龙泉驿区法院诬判五年,陷冤狱迫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他被迫失去工作。
被警察绑架、罗织材料
在经历了三年疫情“封控”以及在没有任何准备下的突然放开后,一时间大家全都染疫,看着身边的人不断倒下,特别是很多老年人突然离世,法轮功学员们急在心里,根据以往自己和身边的法轮功学员的经验,继续告诉人们:“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想给民众一个生的希望。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许,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达利园食品厂附近,骆常勇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
次日,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下午,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陈晋川非法搜查了骆常勇的家。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于三月十六日晚上七点许,他被周玉军和陈晋川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而所谓的“取保候审”书面上没有期限,只有“从三月十五日算起”之时限。
骆常勇回家后,周玉军和陈晋川成为所谓“办案警察”,继续罗织、编造材料,企图继续构陷骆常勇。
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自称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李海,未出示证件,带着三个二十多岁女子(李海称她们是自己的同事),在一公共场所,约见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和李海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派出所副所长、一个协警和一个社区警察。
李海,男,看上去约三十多岁,身着检察院服装。一见面,骆常勇就问李海:“你要找我,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了,为什么要先找社区警察?”李海说:“我害怕你有过激行为。”李海见骆常勇是一个文弱的老者,才让那三个警察先走了。
骆常勇对李海说:“我是按真善忍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怎么会有过激行为?看来,你是被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欺骗的太深了。”
李海拿出一份“起诉意见建议书”(注:这是警察把构陷骆常勇而制造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的起诉部门,建议对被告人起诉的法律文书),按照上面的内容问骆常勇是不是事实?让其中的一个女子记录。
从李海拿出的这份“起诉意见建议书”,骆常勇得知,周玉军和陈晋川在一年前的迫害借口基础上,进一步伪造非法证据。二零二二年,他们只是怀疑骆常勇张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在今年起诉书上,又多伪造了一个“骆常勇在××处散发资料”。
骆常勇告诉李海,“取保候审”和“起诉书”所引用的法律是《刑法》第三百条(惩治×教的),系适用法律错误。那么,既然适用法律错误,围绕刑法第300条而收集的所谓“证据”,全部是违法的,系非法证据!所有涉案人员,如:周玉军、陈晋川、李海等等,都触犯了《刑法》第397条、399条,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办案终身责任制,最终难逃追责。
骆常勇表示,既然李海担心我有“过激行为”,而不敢一个人来见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不会以恶相待。但是,作为懂法的执法人员,绝对不应该对善良的守法的、冒着生命危险还在救度众生的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地加以迫害。
二零二三年三、四月份,新都检察院通知骆常勇去签字,据说是关于延长“取保候审”的时间,被骆常勇拒绝。
由于不堪派出所和检察院的多次骚扰,骆常勇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离家出走。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骆常勇在成都市成华区天回镇被绑架。随后通知家属的是新都区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从八月二十二日开始,他被非法关押在新都区看守所。期间检察院的人去询问过两次。
由于证据不足,所谓的“案子”一度被退回到斑竹园派出所,骆常勇的律师也递交了《不予批捕申请书》。遗憾的是,骆常勇经历了非法抓捕、抄家、取保候审、骚扰、流离失所和非法逮捕后,他被检察院构陷到了新都区法院。
被非法庭审及枉判
二零二四年六月初,骆常勇被新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二十日,骆常勇被枉判三年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一万。
此前,骆常勇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请见《成都骆常勇、陈迟会被非法判刑》、《遭五年冤狱 四川农艺师失去工作、工资被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7/成都市六旬骆常勇再被中共法院枉判三年半-479087.html
2024-03-01:成都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构陷到法院
成都市59岁的法轮功学员骆常勇,二零二二年三月被新都区斑竹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取保候审”,由于不堪派出所和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流离失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再次被绑架,现在已经被检察院构陷到了法院。
骆常勇,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本来在成都市新都区农村发展局农技中心工作。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骆常勇被绑架,后被龙泉驿区法院诬判五年,遭冤狱迫害,失去工作。
在经历了三年疫情中强制的“封控清零”以及在没有任何准备下的突然放开后,一时间大家全都染疫,看着身边的人不断倒下,特别是很多老年人突然离世,法轮功学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根据以往自己和身边的法轮功学员战胜病魔的经验,没有考虑个人可能遭受迫害的情况,继续告诉人们:“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想给看到了的民众一个生的希望。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许,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达利园食品厂附近,骆常勇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
次日下午,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曹旭川非法搜查了骆常勇的家。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晚上七点许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而所谓的“取保候审”书面上没有期限,只有“从三月十五日算起”之时限。
骆常勇回家后,周玉军和曹旭川成为所谓“办案警察”,继续罗织、编造材料,企图继续构陷骆常勇。
二零二三年三、四月份新都检察院通知骆常勇去签字,据说是关于延长“取保候审”的时间,被骆常勇拒绝。由于不堪派出所和检察院的多次骚扰,于五月十五日离家出走。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骆常勇在成都市成华区天回镇被恶人绑架。随后通知家属的是新都区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从八月二十二日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263号附3号新都看守所。期间检察院的人去询问过两次。
由于证据不足,所谓的“案子”一度被退回到斑竹园派出所,骆常勇的律师也递交了《不予批捕申请书》。遗憾的是,骆常勇经历了非法抓捕、抄家、取保候审、骚扰、流离失所和非法逮捕后,现在已经被检察院构陷到了法院。
这件事情和历史上的“文字狱”相比,其荒唐的程度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法轮功学员在不顾个人安危的情况下,告诉人们保命的方法,其中当然也包括参与迫害的你和你的家人。这是只为别人好而不求任何回报的大善行为,却因此被关进了监狱迫害,这是何等荒唐之事啊。在这里,再次劝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为自己和家人想想,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儿孙所唾弃,以你为耻。中国不等于中共,用法律的名义帮助中共来迫害好人,那么这个“法律”就会反噬你自己,你们身边的例子就已经很多了。在一个没有法制的国度里,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正在用所谓的“法律”迫害好人的你。不要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绑在中共的战车上,不要做出让自己永远后悔的事,不要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成都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构陷到法院-473769.html
2023-11-06: 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构陷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更新)
骆常勇的案子由于证据不足,已退回到派出所,律师也提出了《不予批捕申请书》,现在主办警察周玉军不愿见家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6/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7931.html#23115213757-1
2023-10-19: 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构陷到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
2022年3月15日上午11时许,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达利园食品厂附近,骆常勇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
2022年3月16日下午,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曹旭川非法搜查了骆常勇的家。据说从他家里搜出了手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便条大概二十来张和一张几十上百字的与法轮功相关文字。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于3月16日晚上7点许,被周玉军和曹旭川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而所谓的“取保候审”书面上没有期限,只有“从3月15日算起”之时限。
骆常勇回家后,周玉军和曹旭川成为所谓“办案警察”,继续罗织、编造材料,企图继续构陷骆常勇。
今年3、4月份新都检察院通知骆常勇去签字,据说是关于延长“取保候审”的时间,被骆常勇拒绝。由于不堪派出所和检察院的多次骚扰,于2023年5月15日离家出走。
2023年8月21日在成都市成华区天回镇被恶人构陷绑架,绑架后通知家属的是新都区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从8月22日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263号附3号新都看守所。期间检察院的人去询问过两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19/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7256.html#2310182386-1
2023-06-20: 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骆常勇离家出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去年因为粘贴真相不干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构陷,起诉到检察院被“取保候审”,由于不堪派出所和检察院的骚扰,于5月15日离家出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20/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62169.html#23619225554-1
2023-04-18: 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谢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
据悉,近期,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告诉该区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谢某某,已经把她起诉到新都区法院了,约两个月后,法院就会找她。
目前,还有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该区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构陷到新都区检察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8/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8932.html#23417214158-1
2023-02-27: 成都市骆常勇被警察罗织材料构陷到检察院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大约一年前被新都区斑竹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取保候审”。近一年中,斑竹园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警察罗织材料,将他构陷到新都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骆常勇遭检察院李海问话骚扰。
骆常勇,五十八岁,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他曾在成都市新都区农村发展局农技中心工作。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骆常勇被绑架,后被龙泉驿区法院诬判五年,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他被迫失去工作。
被警察绑架、罗织材料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许,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达利园食品厂附近,骆常勇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下午,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陈晋川非法搜查了骆常勇的家。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于三月十六日晚上七点许,被周玉军和陈晋川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而所谓的“取保候审”书面上没有期限,只有“从三月十五日算起”之时限。
骆常勇回家后,周玉军和陈晋川成为所谓“办案警察”,继续罗织、编造材料,企图继续构陷骆常勇。
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自称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李海,未出示证件,带着三个二十多岁女子(李海称,她们是自己的同事),在一公共场所,约见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和李海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派出所副所长、一个协警和一个社区警察。
李海,男,看上去约三十多岁,身着检察院服装。一见面,骆常勇就问李海:“你要找我,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了,为什么要先找社区警察?”李海说:“我害怕你有过激行为。”李海见骆常勇是一个文弱的老者,才让那三个警察先走了。
骆常勇对李海说:“我是按真善忍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怎么会有过激行为?看来,你是被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欺骗的太深了。”
李海拿出一份“起诉意见建议书”(注:这是警察把构陷骆常勇而制造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的起诉部门,建议对被告人起诉的法律文书),按照上面的内容问骆常勇是不是事实?让其中的一个女子记录。
从李海拿出的这份“起诉意见建议书”,骆常勇得知,周玉军和陈晋川在一年前的迫害借口基础上,进一步伪造非法证据。二零二二年,他们只是怀疑骆常勇张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在今年起诉书上,又多伪造了一个“骆常勇在××处散发资料”。
骆常勇告知“适用法律错误”
骆常勇告诉李海,“取保候审”和“起诉书”所引用的法律是刑法第三百条(惩治×教的),系适用法律错误。原因有二:
1、中办、国办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认定的×教共十四种,其中,没有法轮功。之后一直到现在,没有发布过任何一个文件来否定【公通字(2000)39号】文。
2、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止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八月五日的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表明出版法轮功书籍拥有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
那么,既然适用法律错误,围绕刑法第300条而收集的所谓“证据”,全部是违法的,系非法证据!所有涉案人员,如:周玉军、陈晋川、李海等等,都触犯了刑法第397条、399条,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办案终身责任制,最终难逃追责。
骆常勇表示,既然李海担心我有“过激行为”,而不敢一个人来见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不会以恶相待。但是,作为懂法的执法人员,绝对不应该对善良的守法的、冒着生命危险还在救度众生的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地加以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27/成都市骆常勇被警察罗织材料构陷到检察院-457207.html
2022-10-24: 成都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政保大队及派出所构陷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找到法轮功学员骆常勇,拿出一张复印鉴定书,上面写着某某部门的鉴定结果,大概是说据群众举报粘贴“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小纸片,经鉴定是骆常勇所写,让他签字,骆常勇拒绝。
骆常勇告诉周玉军:你这是在弄材料构陷我呀!你还在迫害法轮功啊?你看看周永康、李东生、孙力军、傅政华等等,这些迫害法轮功的高官、高级打手都被抓了、都被处以重刑,但这还只是报应的开始,不久的将来迫害法轮功一结束,他们包括迫害元凶江泽民、曾庆红等还会受到全世界的大审判,死后再下地狱,遭受无休无止生不如死的天罚!周玉军说他们是因为腐败被判刑,又不是因为迫害法轮功的事。
确实,有些公检法的人,他们到目前还看不清,像周永康、李东生、孙力军、傅政华等以及各级被抓被判刑的腐败分子,都是因为过去参与过迫害法轮功而遭到的恶报。中共基本上是无官不贪,那么多贪官怎么就没有被抓呢?贪官不一定都迫害法轮功。但是,迫害法轮功的人一定都贪!所以,以腐败的问题抓他们一抓一个准,而且,对其他仍然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也是一个警示。如果,还看不清这个问题的话,那这些人就太危险了。如果等到有一天,不迫害法轮功了,那时才清醒,可是迟了,后悔晚也。现在,你们绑架、拘留、关押、取保候审、所谓的“鉴定书”等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材料,在将来都会成为犯罪的铁证!最终就会落得和他们同样的下场。
而且,还有其它方式暴毙而亡的。例如:“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陈虻和主播罗京、全国第一个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全国都死于癌症。任长霞等死于车祸。还有跳楼自杀的等等。
二零二二年三月,骆常勇被斑竹园派出所三个便衣绑架,他们怀疑骆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小纸片。骆常勇被关押在斑竹园派出所,新都区公安局政保(国保)大队警察曹旭川(音)和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办理此案。关押大约32小时后,办了取保候审,才放人回家。
法轮功是佛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观,是宇宙的真理,受到全世界的称赞。不管“诚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小纸片,是谁写的、谁粘贴的,都是合法的。如果公检法人员因为法轮功学员拥有或传播法轮功书籍、资料而绑架、拘留、关押、取保候审、审判法轮功学员,那他们就是真正在破坏法律实施,使无罪的人受到追诉,触犯了刑法第397条,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真心希望周玉军、曹旭川(音)以及新都区检察院、法院的相关人员,还有那些在幕后指使周玉军、曹旭川的人,能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能遵纪守法,勿再违法犯罪、替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24/成都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政保大队及派出所构陷-451100.html
2022-05-11:成都市新都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骆常勇的补充电话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11时许,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达利园食品厂附近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于次日晚上七点许,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被释放。
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该案的办案警察是斑竹园派出所民警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陈晋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11/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2883.html
2022-04-23: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骆常勇被绑架 已回家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11时许,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达利园食品厂附近被三个自称是斑竹园派出所的便衣人员绑架到斑竹园派出所,非法关押三十二小时后,与次日晚上七点许,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三个便衣怀疑他粘贴手写的“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的便条。该案的办案警察是斑竹园派出所警察周玉军和新都公安局政保科(国保队)陈晋川。
周玉军和陈晋川于此日下午非法搜查了骆常勇的家之后,作出了“取保候审”的违法决定。而所谓的“取保候审”书面上没有期限,只有“从三月十五日算起”之时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23/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41619.html
2018-08-07: 骆常勇申诉被敷衍 成都市检察院拒立案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村发展局工作人员骆常勇,因向民众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一零年七月被成都市龙泉区法院冤判五年,上诉到成都市中级法院被裁定维持原判。
骆常勇的工作也因此冤判而被单位开除。他多次要求单位恢复工作,单位都以需“撤销原判,改判无罪后才能恢复工作”为由推脱至今。
骆常勇二零一四年冤狱获释后,每年都坚持申诉,均无回音。今年四月份再次申诉后,七月二十六日,骆常勇接到成都市检察院申控服务中心检察官黄勇的电话(028—87782731),称需了解一些情况,要他到服务中心去一趟。
七月三十一日他去后,黄勇并没有向他了解任何情况,而是直接拿出了七月二十四日就已经打印好的“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见成刑申审通[2018]1号)”告知“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而拒绝立案,并要求骆常勇签字。
骆常勇问黄勇:“你看过我的申诉状没有?”他没有回答,骆常勇指着申诉状上写着的“办案警察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对骆常勇刑讯逼供了五天五夜,不准骆常勇睡觉,暴力殴打他,左大腿被打伤不能走路,两次送到医院去抢救和治疗。”
这时黄勇问骆常勇:“庭审时当庭调查没有?”骆常勇回答:“庭审时我和律师都提出当庭调查,排除非法证据,我的律师当庭向审判长席孝富递交了我遭刑讯逼供的书面材料,审判长仍然拒绝调查。”此时,黄勇无语。
骆常勇又拿出二审法院(成都中院)裁定书,指着第六页读给黄勇听:“……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决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这里明显错误。
看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具体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不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作出的明显错误裁定,成都市检察院对此视而不见,却做出了“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的决定。你们究竟看过骆常勇的申诉状没有?你们认真负责了吗?黄勇再次无语。
黄勇仍然要骆常勇签字,为了拿到该通知书作为证据,继续申诉,骆常勇签了字,并写了不服将继续申诉。宣布人写着“黄勇和陈杨”两人。黄勇办公室电话:028—87782731,服务中心电话:028—87782696。
另外,成都市检察院“不立案通知书”上把骆常勇的申诉理由只写了一条“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其他的理由只字不提。
实际上骆常勇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提出申诉的。
骆常勇认为对他的审判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项情形都有:“有新的证据”、“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从申诉状上可以看出,刑讯逼供获取的非法证据没有依法排除,反而成了逮捕、起诉和判决的所谓“证据”;所谓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等等。
最荒唐的是成都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上采用《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应该判或发回重审”却做出了该条法律第(一)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牛头不对马嘴的错误裁定。
然而,成都市检察院的黄勇、陈扬等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检察官们审查时,却如此“粗心”的视而不见,不知羞耻的做出了:“成都市中级检察院的(2010)成刑终字第440号刑事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判处刑罚适当,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申诉人骆常勇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之荒谬结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7/骆常勇申诉被敷衍-成都市检察院拒立案-372160.html
2015-08-31: 成都市新都区农艺师骆常勇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31/成都市新都区农艺师骆常勇控告江泽民-314967.html
2015-04-13: 遭五年冤狱 四川农艺师失去工作、工资被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3/遭五年冤狱-四川农艺师失去工作、工资被扣-307456.html
2014-09-25: 成都市新都区大法弟子骆常勇结束五年冤狱,已于九月十九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5/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98038.html
2010-07-21: 成都骆常勇、陈迟会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点钟,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对成都市新都区两名法轮功学员骆常勇(男,46岁左右)、陈迟会(女,54岁),进行了一场非法的庭审,非法判骆常勇5年,陈迟会3年6个月。法院所出示的“证据”是刑讯逼供的产物。
事件回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晚上十点左右,龙泉驿区黄土镇派出所巡警绑架了路经此镇的两名法轮功学员骆常勇、陈迟会,一直羁押至今。在这期间,两位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酷刑折磨。同时,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多次到龙泉驿公安局要求放人,被国保大队郭钥等警察威胁、恐吓、不予答理,甚至驱赶。
法庭内外严密布控、戒备森严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日左右,龙泉驿区法院突然说要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七月十五日上午九点钟,法院内外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因为两位法轮功学员是成都市新都区的人,新都“610”组织、国保大队和龙泉驿“610”、国保大队互相紧密勾结,对法轮功学员骆常勇和陈迟会进行迫害。
新都“610”、国保大队人员周江、刘兴勇、刘树德、谭毅等一早就到了龙泉驿法院,对前去旁听的家属、亲戚朋友进行严密监视、偷拍、法院严格检查旁听人员的身份证,并非法搜身、搜包,大多数家属、亲友没有带身份证,被拦截在法院外。
庭内有四、五个穿制服的警察来回走动,后排被便衣警察占满,他们不时对照手提电脑查证旁听人员的情况,法庭宣布:不准旁听人员照相,不准带手机,不准讲法轮功好,不准讲法轮功真相。可便衣警察却可以肆意给旁听人员照相、录音。
公诉人所出示的照片都是刑讯逼供的产物
庭审开始: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所谓的起诉书,谎编了五个人的证词,而没有一个“证人”到场,也无现场照片。两名正义律师为骆常勇、陈迟会作无罪辩护,而每当刚一开口讲话,便被法官打断,不给律师说话机会。
骆常勇本人依照法律写了自辩书,被庭长禁止当众宣读。骆常勇欲将自辩书交递给他的辩护律师时,被法警一把抢走。
律师指出:法庭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公诉人所有的证言、证据均无法律效应,只是在两位法轮功学员身上搜到了法轮功的宣传品,而宣传品也不是违法的。法轮功是一种精神信仰。中国宪法35条、36条明确规定:信仰自由、出版自由。
法轮功学员骆常勇揭露:公诉人所出示的照片都是刑讯逼供的产物!当时他们被绑架后,恶警在审讯时强迫他们承认他们路经黄土镇时,有法轮功条幅和粘贴是他们做的,当他们予以否定时,恶警五天五夜不让他们睡觉,还打骆常勇的耳光,并将他的手吊铐在铁窗上,只有吃饭时才放下来,看到他还有精神,并在他的饭里放了不明药物。有一天,警察端给他一碗饭,当时不想吃,只吃了三分之一就感觉到头晕,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在迷糊的状态中,他被绑架到贴有法轮功宣传品的地方去照相——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产生了。这些真相被当庭揭露出来后,公诉人和庭长不敢面对警察的犯罪事实,立刻不准辩护律师继续辩护,宣布休庭。
休庭后,法庭马上给两位法轮功学员扣上什么“刑法300条”的莫须有的罪名,宣布判骆常勇5年,陈迟会3年6个月。理由是:骆常勇曾为给人讲真相判刑4年;陈迟会因曾为法轮功说真话上访,而被非法拘留15天。
正义律师指出:刑法300条本身就是违背宪法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1/227323.html
2009-09-23: 成都大法弟子骆常勇、陈智慧被迫害
成都大法弟子骆常勇、陈智慧,于2009年9月20日晚在成都龙泉驿区被恶警绑架,21日中午陈智慧家被抄。请知道情况的同修予以补充。
2009-09-22: 新都区大法弟子陈智慧、骆常勇被绑架
2009年9月20日晚,成都大法弟子陈智慧、骆常勇因在龙泉驿区讲真相时,被摄像头发现,随即被当地派出所绑架,现已被劫持到龙泉驿区看守所。
9月21日上午,新都区和龙泉驿区国保大队、610及派出所恶警非法抄了陈智慧、骆常勇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2/208817.html
2008-10-25: 黑监狱:成都市新津洗脑班(二)
针对中青年法轮功学员,利用年轻异性恶徒進行所谓的关心,以诱骗放弃信仰。如2005年期间,包小牧(近30岁)、王秀芹等无耻的女邪恶之徒对宿刚、骆长勇、丁中斌等法轮功男学员進行过色情诱骗,她们每次找男学员谈话时,都要把“陪教”叫走,单独与学员相处,并有意关上门,包小牧一会儿称她“母亲”又如何关心你,要来看你或送你甚么东西;偶尔还做出一些可耻的举动。其阴谋被当众揭穿后,包小牧恼羞成怒,大骂学员:“看来你肉皮发痒,想找打了!”除此之外,包小牧极其狠毒,曾用圆珠笔把王小松(大邑县法轮功学员)的手戳的直流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5/188470.html
2008-08-02: 曝光四川新津洗脑班的罪恶
例如,2005年在此遭受迫害的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骆长勇、东山地区的宿刚、成都市研究所的一位七十岁老年学员等遭到药物迫害后就有上述症状出现,这就是为甚么有的大法弟子在外面一切都好,被洗脑班关押一段时间后,身体就会出现许多难受的像得了重病一样的真正原因。下药时,有的“陪教”不知道,有的知道,并积极参与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183238.html
2008-01-07: 成都市新都区恶警执法犯法
2007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進行了非法的抓捕,在这期间先后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捕,到现在为止只出来了两个,还有四个被非法关押。
在11月13日晚,张友玉和黄香玲冒着危险把救人的真相资料送到世人家中时,被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国保大队陈德荃(队长)、谭毅(副队长)、凡太(公安局副局长)、木兰派出所等恶警绑架了,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新都看守所,12月13日被非法逮捕,所谓的“案件材料”已被转送到新都区检察院。
黄香玲和张友玉在11月13日晚上被新都木兰镇派出所恶警毒打,黄香玲被打得满脸是血。
11月14日上午10点多,新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带人抄了黄香玲租的房子,非法抄走了她家里的电视、VCD和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锅盖)、MP3以及她当月的一千多元工资。黄香玲在家是顶梁柱,儿子正在上大学,丈夫身患残疾,家里上上下下全靠她,如不能尽快回来,儿子就会面临辍学的危险。
张友玉上有80岁高龄双眼几乎失明的公公,下有两个女儿,小女儿在上高三,正面临着高考。丈夫现在一个人既要天天照料买凉粉的小生意,又要照顾年迈的老父,还要关心女儿的学习,真是即当爹来又当妈。眼看就要过年了,全家人和亲朋好友都盼望着她早日回家团圆。
法轮功学员古深菊,女,66岁。2007年11月20日下午2点多,在成都市新都区五里村二大队二小队一个朋友家,这时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德荃、秦彪等一帮恶警,开了七、八辆公安车,闯進这位朋友家,把整个房子包围住,陈德荃一伙直接冲上二楼强行抓人、抄家、抢东西,同时也将古深菊戴上脚镣手铐锁在一根铁柱子上,非法关押了她31天才放出来,并在中途几次提审一直都给她戴着脚镣手铐,使古深菊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在抓捕古深菊的同时,陈德荃还将二楼的法轮功学员蒋云宏、张卫华打倒在地,他们不配合恶警,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将蒋云宏暴打一顿,把他的脸打肿,嘴打肿,脸上鲜血直流。蒋云宏喊:“警察打人啦!”恶警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将蒋云宏和张卫华的头用口袋罩住,把他们强行推上警车,把他们的钱财和几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全部抢走,蒋云宏和张卫华现正绝食抗议,身体状况很不好,家属去公安局要人,至今还没有结果。
骆常勇,43岁,农艺师,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至今已有11年多。2007年11月14日中午,他正在家中午休,本单位农机站站长打电话来叫他下午早点去上班(后来得知,当时农机站长是不知道真相,被新都区国保大队恶警蒙骗利用,打电话核实他是否在家。)骆常勇刚出门正准备去上班,就被潜伏在四周的国保大队、木兰派出所恶警(大约10人)团团围住,同时还有被恶警胁迫来的农机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吴大成,办公室主任王学银。恶警国保大队副队长谭毅等动手抓扭骆常勇的手,并抢下他的钥匙打开了他家的门,把他推進去,在饭厅中,谭毅等人把骆常勇的手扭铐在腰后,又把他打倒在地(仰面),谭毅用双膝猛力顶在骆常勇的胸部,双手狠劲的摁住他的头,一番暴力迫害后,又拉着他被铐在腰后的手铐,从饭厅经过三级楼梯拖到客厅,约5米远,再把他翻过来面向下趴在地上,谭又用脚使劲踏在他背上约半个小时。另一恶警在一边帮腔说:“这种人(指骆常勇)应该弄回去暴洗”(即弄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暴打)骆常勇当时就问谭毅:“你就是这样执法犯法的吗?”他当场就耍流氓说:“哪个看见?”当时在场的有公安局副局长凡太,国保大队长陈德荃(女),木兰派出所警察吴慎彬等十馀人。作为公安局领导的凡太、陈德荃,并没有制止谭毅(也是领导人之一)的犯罪行为,而是默许和纵容,他们根本不顾骆常勇的死活,指挥着恶警们抄家,还叫来了骆常勇住家小区(小城故事)不明真相的保安队长许安忠在抄家单上签字。抄劫走的私人财物有:手提电脑一台、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锅盖)一套,MP3一个、法轮功师父法像一张。
骆常勇被强行绑架到木兰派出所,吴慎彬对他進行了非法审讯。主要内容是:他们昨晚(13日)在木兰绑架了散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现场留有一辆女式摩托车,他们就认定骆常勇去了那里。骆常勇这时才明白他们绑架他的原因。骆常勇当时就说:“你们蓄意陷害我,我要告你们。”另一个恶警走过来朝他的右腿踢了一脚。在审讯录上,骆常勇没签一个字。16日吴慎彬又到看守所再次非法审讯,大意是:“你13号晚骑你妻子那辆红色木兰牌女式摩托车到哪里去了?”骆常勇回答说:“我看你们怎么表演,我要告你们蓄意陷害我。”在审讯录上仍未签字。
事实是:那辆女式摩托车(车主是骆常勇妻子刘晓宏),在3个月前就坏了,无法修好就当废品卖掉了。车是绿色的,并不是红色,车牌也不是木兰牌,这一点国保大队先后找到骆常勇的妻子刘晓宏调查核实。况且,骆常勇卖了那辆女式车后,当时就买了一辆男式铃木摩托车,每天上下班都骑的那辆车。骆常勇的家人、邻居、同事都知道。
事实表明:凡太、陈德荃、谭毅是蓄意迫害法轮功学员骆常勇,采用先抓人(绑架、拘禁),再非法抄家,罗列所谓的“证据”,企图加以迫害。见抄不到“证据”,下不了台,便无理劫走了骆常勇家的手提电脑、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锅盖)和MP3以及法轮功师父法像。
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于12月13号放回。14号晚上被绑架到新都看守所时,值班警察刘继先(教导员)、詹某某等不准骆常勇穿鞋進去,价值260元皮鞋被留在了值班室。一个月后释放时,皮鞋已不知去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7/169811.html
2007-11-29: 大概十一月十五日新都农技中心大法弟子骆常勇在上班时被新都恶警绑架至新都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9/167377.html
2007-11-19: 成都新都区大法弟子黄香玲、张有玉、骆长勇下落不明
2007年11月13日晚,成都新都区大法弟子黄香玲、张有玉、骆长勇因在木兰讲真相被绑架,现不知其下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9/166809.html
2007-11-16: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技中心职工骆长勇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下午在讲真相时,被新都区城西派出所恶警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现被关押在新都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6/142573.html
2006-11-04: 揭露成都市温江看守所和雅安监狱的罪恶
我以自己本人的被迫害和看到大法弟子的被迫害恳请国际人权法庭受理此案,将邪恶中共、江泽民一伙的政治流氓集团立即绳之以法,结束这场前所未有的邪恶迫害,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开创美好的未来,让法轮大法、真、善、忍,充满、照亮每一个善良的人,使人间善良永存、正义常在。
原告:蒋怡。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被告:
1、洪伦春。住家现不知。他是温江区城西派出所的所长。
2、黎明。他是城西派出所的一名干警。
3、吴云。他是雅安监狱四监区的教官。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犯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原告在看守所和监狱受到了被告的邪恶迫害。
控告事项:
1、责令被告释放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
2、对原告赔偿非法关押期的经济损失。
3、对原告公开道歉。
4、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见证温江看守所和雅安监狱的罪恶
自从99年7月20日以来,江××按照个人意志,对法轮功掀起了疯狂的迫害,让我和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失去了信仰自由和公开炼功的权利。我被非法关押在温江看守所和雅安监狱遭受迫害,见证了江氏集团和恶党迫害大法学员的罪恶。
我家住在四川省温江县。自从1998年,看到母亲修炼后的变化,有幸得了法轮大法。经过几年的修炼,我和母亲的身体以及思想上有很大的改变,我的爸爸现在也开始修炼了。自从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就按照师父所讲的“真善忍”来严格要求自己。以前自己的坏脾气和坏习惯也改掉了,而且让我最清楚知道的是人生真正存在的意义是甚么:那就是返本归真,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还要修成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正觉。
在2001年5月7日晚上,我和两名大法弟子出去讲真相,散发真相资料、贴标语、挂横幅,要求还法轮大法和师父的清白,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到温江公安局和城西派出所,将我们三个大法弟子绑架。当晚恶警们还带着枪,把我们带回各自的家去非法抄家。他们就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一阵,非法抄走了我家的一本大法书、一张传单、一个坐垫,还有一把多年没用过的防盗刀。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把我们带走送到了拘留所。而且还对我们拳打脚踢,当时我的嘴就被打出血来。
我们受尽了恶警们非人的折磨和毒打,直到半夜三更还在非法审问,让我们几天几乎都没睡觉。在拘留所非法关了两天,5月21日,恶警强行把我、耿远成、周世春、王小华四个大法弟子与刑事犯绑架着遊街示众,后由城西派出所恶警洪伦春、黎明把我们送到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他们唆使里面的刑事犯对我们一阵暴打,我被打成内伤,两个大腿也被他们踢黑了,只要一出气心口就痛,一蹲下大腿就痛。他们还强迫我们做苦工刮铜线。吃的是水煮白菜、老圆根萝卜,一点盐味也没有,而且还有沙子在里面。
这样超期关了我和耿远成8个月后,由成都中院非法执行,然后在温江法院非法判刑4年。期间另一个大法弟子周世春被非法关了3个月,强迫写“保证书”,由农校党委出面保了出去。还有4名女法轮功弟子王小华、耿远群、焦天琼、张淑容,其中王小华被非法关了3个月与周世春一起释放,其馀3个非法拘留15天后,被释放,看守所则把我和耿远成送到了雅安监狱,進行新一轮的迫害。
这里从2001年底就开始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到2002年底,已非法关押大法弟子30馀名,还有被不断抓進来的。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最长刑期8年,最短的也是3年。
该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极其残忍、恶毒。主要有电击、体罚(罚站)、殴打、批斗、“违规学习”,而且每个大法弟子还被安排两个刑事犯,24小时不分昼夜的监视,包括上厕所、洗衣服、吃饭、洗碗,甚至睡觉都要轮班监视,并且写记录,强迫大法弟子半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强迫看一些栽赃陷害,反对大法的录像,而且那些恶警还经常找大法弟子“谈心”。说是“谈心”,其实就是要你“转化”,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因为这些恶警拿到三书后,就可以得到6000元甚至更高的奖金。所以这些恶警为了金钱、利益,不顾出卖自己的良心,对大法弟子進行疯狂迫害。
在这人间地狱里,遭受迫害最重的大法弟子有:王际生、郑文质、高先良、骆常勇、牟强等,都不同程度遭到8000伏的电棍电击、罚站、殴打、关禁闭、批斗等迫害。其中高先良在一天半夜里被恶警吴云、苏某用8000伏的电棍电击近200次。当时高先良被两名刑事犯成洪炎、姜志翰一人拉一只手成大字形拉开,吴、苏两恶警用电棍猛电头部,过后又电他的手指,额头上都电起了很大的包,其场景惨不忍睹。恶警电完后又罚站,致使高先良行走都十分艰难。在高先良被迫害的同时,大法弟子骆常勇被恶警单独关押在4楼一个房间里,由6个刑事犯三班倒轮流不间断的迫害,从早上7:30开始罚站,两脚并拢站直,两腿间夹一张纸,不能掉落,一直站到晚上9:30。每天罚站长达10多个小时,两腿、脚站的红肿,穿不上鞋,疼痛难忍,而且还是光着脚站。恶警们仍不放过他,前后被罚站一个多月,如果稍有站不直,就叫刑事犯殴打。其间,副监狱长刘健康和狱改科的科长安志坚多次来观看迫害现场,看“转化”了没有。过后,骆常勇又被转到雅安监狱名山县八监区,继续遭残酷迫害。
其实,这一切都是江泽民和邪恶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而且那铺天盖地恶毒的谣言毒害了无数的世人,使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受到了无辜的迫害,剥夺了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权。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4/141738.html
2006-06-06: 四川省雅安监狱迫害大法弟子部份情况
2002年7月19日下午恶警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受迫害最重的有:剑阁大法弟子王际生、遂宁市新桥镇的郑文质、成都市郫县唐元乡的高先良、成都市新都区的吴奉林和骆常勇、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中学的王学明、成都市金堂县金龙乡的向金山、成都市彭州市的卢三福、新疆伊犁的牟强、广安市的庹万学等。大家都不同程度地遭到8000伏电棍电击、罚站、殴打、关禁闭、强制野蛮灌食、批斗等迫害。
其中,高先良在一天半时间里被恶警吴云,苏警官(此人后调到成都监狱管理局)用8000伏电棍电击近200次,高先良当时被两个刑事犯成洪炎(雅安市名山县人)和姜志翰(雅安市人)一人拉一只手成“大”字型拉开,吴、苏二恶警用电棍在高的头部猛电,后又按住高的手电他的手指,额头上电起了很大的包,其惨状目不忍睹。恶警电完又让他罚站,致使高先良走路都十分艰难。牟强因撕毁邪恶攻击大法的标语,不穿囚服,被邪恶吴云等多次关禁闭迫害。牟强以绝食抗议,又遭野蛮灌食。郑文质被恶警吴云叫到办公室用 8000伏电棍电击。卢三福被陈监区长及两个刑事犯,在几十个犯人和警察面前毒打。王际生也遭到电击、罚站。王学明、向金山、庹万学因拒绝穿囚服、称“罪犯”,被恶警安志坚、吴云等多次长时间关禁闭及其他迫害。
在迫害高先良的同时,骆常勇被单独关押到四楼的一个房间里,由6个刑事犯三班倒轮流不间断迫害,具体是:从早上7:30开始罚站,两脚并拢站直,两腿间夹一张纸,不能掉落,一直站到晚上9:30,中午和晚饭时坐着吃,吃完后又站,每天罚站长达13个多小时,两脚站得红肿,穿不上鞋,疼痛难忍。恶警们仍不放过他,还叫其光着脚站,前后被罚站长达一个月,稍有站不直就被刑事犯刘冬(住家在雅安市云母厂附近,已出狱)、陈昌(雅安市名山县人)殴打。其间,副监狱长刘健康、狱政科科长安志坚多次来观看迫害现场,看是否“转化”了。其馀参与迫害的四个刑事犯分别是徐安钿(洪雅人)、姜志翰、成洪炎、王大兵(雅安市名山县人)。
2003年,骆常勇被转到雅安监狱名山县分部八监区继续遭受迫害。该年6月3日下午,骆常勇因不穿囚服,狱政科科长安志坚、教育科科长华军伙同八监区监区长王鹏、八监区教导员张光正、恶警李静涛等多人,叫全监区200多犯人全部停产到宿舍的篮球场集合,开“批斗会”批斗骆常勇。王鹏主持批斗会并说:“我监区近5年来没有开批斗会了,今天专门开批斗会批判……”,恶警安志坚指使李静涛等7、8个恶警把骆常勇拳打脚踢,打倒摁在地上,还用一张擦灰尘的脏毛巾用筷子往嘴里塞,不准骆说话,脱下骆常勇的外衣外裤,强迫给他穿上囚服,铐上手铐。骆常勇的脸当时就被打伤,左嘴角鲜血不停地往外流,腰和腿都被打痛打伤。这一切都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批斗会”持续一个多小时。结束后,骆常勇找恶警论理,责问他们执法犯法,狱务公开栏目(贴在狱内墙面上)明确规定: “警察不准刑讯逼供、不准殴打犯人、不准侮辱其人格、不准体罚、辱骂……”。恶警袁熙回答说:“哪个看到打你了,我们可以说是你自己打伤的……”;恶警华军说:“我们这是对你的个别教育……”。这就是邪党豢养的这些恶警的流氓嘴脸。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6/129719.html
2005-01-10: 强盗的行径,恶鬼的嘴脸——雅安监狱的罪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0/93196.html
大法弟子骆常勇、向青山等多人因为不肯称罪犯,被强迫站军姿,一站就是半天或整天。
2003-03-16: 骆常勇,男,39岁,本科,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种子公司职工,因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春被非法抓捕,强行拘留15日。2001年4月因做大法真相工作,被公安非法抓捕,被判刑4年。现仍在狱中。
2002-04-05: 四川大法弟子狱中见证恶警的血腥暴力
这里无期限关押的还有张跃琼、陈贵君、董谨之、骆常勇、王继森等大法弟子,他们已被非法关押长达数月。...同时21日,骆常勇、吴奉林到马家镇散发真相资料被抓...男功友受尽酷刑折磨,被打得鼻青脸肿,昏死过去。...以上功友在经过严刑拷打后分别被送成都看守所无限期关押。他们在看守所炼功,邪恶之徒只要看见就泼水,甚至泼臭沼水、粪水,还将自来水停了,不让他们冲洗,强行拉出去晒太阳半天,他们强烈要求才放回监室冲洗。有的还被关在放风间,关在监室内不准上厕所。不准买日用品,不让他们晒衣服。几位功友多次写申诉要求释放,邪恶均不理睬。...现在邪恶之徒仍将他们无期限关押,几位功友仍在绝食抗议。
2002-01-26: 新都县看守所的罪恶
大法弟子被绑架進新都县看守所后,遭受太阳曝晒、戴脚镣手铐、睡刑床、强行灌食、毒打、刑讯逼供等迫害。暴徒们还对大法弟子从几百元到上万元的任意罚款、敲诈。到二零零二年元月仍有张跃琼、骆常勇、王际生等数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遭受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中下旬,公安又以各种欺骗手段非法抓走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到新都县泥巴沱"洗脑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6/23853.html
2002-01-26: 四川省新都县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实
骆常勇:男,40多岁,大学文化,新都县种子公司人,因2001年2月21日发真相资料、揭露谎言被抓,被警察行刑逼供、残酷毒打后关押在新都县看守所,于2002年元月4日被非法判刑4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6/23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