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 南充市 >> 任建国

个人情况: 个体经营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8号附24号
拘留时间: 2002年8月14日
有关恶人: 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张又玄等人
迫害情况: 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8-07
案例分类: 公司职员/生意人  服务行业  非法庭审/监狱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8-07:上诉人任建国,女,汉族,四川省南充市人,小学文化,个体经营户,住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8号附24号。2002年8月14日我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张又玄等人绑架,非法刑拘;同年9月20日被非法逮捕。2003年5月20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2004-08-07: 上诉人任建国,女,汉族,四川省南充市人,小学文化,个体经营户,住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8号附24号。2002年8月14日我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张又玄等人绑架,非法刑拘;同年9月20日被非法逮捕。2003年5月20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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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四川南充枉判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1、邓国君非法构陷案: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审判长:周小兵13419111315
陪审员:任全民18990803876、郑宗衡
书记员:王婷
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公诉人:罗瑞雪检察官15281779262
罚金:五千元
判决书:(2023)川1303刑初340号
判决时间:2024年1月22日

2、刘俊华医生非法构陷案冤判由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
审判长:李波15181719087
陪审员:王文辉、扬静
书记员:蒋娟
罚金:三千元
判决书:(2022)川1302刑初69号
判决时间:2023年3月17日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
公诉人:肖褶辉检察官

3、上诉冤判是由南充市中级法院:0817-2809404
审判长:李碧英18980308685
审判员:何嘉武18980318029、尹林18980318289(多起法轮功学员上诉的冤判案他都参与了的)
法官助理:司莉18980318268
书记员:范云荣
刑事裁定书:(2023)川13刑终177号
判决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024-02-04: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邓国君被构陷案的补充
四川南充高坪区法院周小兵(构陷邓国君的庭长)电话13419111315

2024-01-9: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邮编637100
法官王婷0817-3336396(负责邓国君案)
院长:王晓燕
副院长:梁岱
政治部主任:周志勇
审判管理员:任恋
立案庭庭长:马君臣
庭长周小兵
杨建秀、吉小云、严革、罗阳、杨忠、林飞强、何儒泽、粟辉良、韩德予、吴康玲、谌小红、郑宗衡、龙文兵、周南西、章晓霜、覃文玲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18号,邮编637100
检察官:罗瑞雪15281779262(负责邓国君案,已调离)
检察长:罗庆勇
副检察长:全裕辉、张勇、王奕、罗乐、唐蔚、吴利、杜丕渊
邪党组成员:张远军
政治部主任:何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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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被告: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学斌           人民陪审员:何学文           人民陪审员:饶世武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雍丽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利君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陈×              张又玄等人南充市嘉陵看守所的干警等打人凶手四川省川西子女监狱入监队12监区迫害大法学员的罪犯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严重违犯了我国宪法和相关刑法。
诉讼请求:
1 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任建国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2 赔偿原告被非法关押期间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3 如数退还被国安大队抢掠的大法资料和私有财物。
4 被告要公开道歉(包括媒体曝光)。
5 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 任建国维护的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的权利。

任建国95年以前左手麻木,身体左侧腰、胸部呈紫黑色状,偏瘫达10余年,八方求医无效,只有以右手劳作以养育家人(育有一子一女,其时丈夫亦偏瘫在床)生活十分艰难。

任建国95幸遇法轮大法,坚持学法炼功,严格按照大法要求提高心性做好人,师尊为其净化身体,使其十余年沉疴不治而愈。法轮大法福益身心的奇效在任建国身上充分展现。从病魔缠身到身心健康,任建国深刻认识到“法轮大法好”。因此,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逆境中,任建国觉得她应该站出来揭露诽谤的谎言,让广大受欺骗的民众知道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象。

在江泽民施暴在先、众多无辜法轮功学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说话、申诉的机会和渠道的社会中,在上访等于犯法,说真话受迫害的“法制”时代,任建国和她的同修们以自己千辛万苦积攒的血汗钱印制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艰难的承负着本应由新闻、传媒担当的报导事实,揭露不公的任务,虔诚的维护着清白伟大的师尊和人类仅存的道德、善念和良知,没有暴力,没有怨恨,只有和平、理性和坚忍。任建国及其同修们的作为坚守的是“真、善、忍”的信仰以及正义、良知的坚不可摧。行使的是“宪法”的第二、三十二、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一条等规定的中国公民的权利。是宪法的维护者,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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