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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学斌 人民陪审员:何学文 人民陪审员:饶世武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雍丽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利君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安大队:陈× 张又玄等人南充市嘉陵看守所的干警等打人凶手四川省川西子女监狱入监队12监区迫害大法学员的罪犯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严重违犯了我国宪法和相关刑法。 诉讼请求: 1 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任建国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2 赔偿原告被非法关押期间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3 如数退还被国安大队抢掠的大法资料和私有财物。 4 被告要公开道歉(包括媒体曝光)。 5 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 任建国维护的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的权利。 任建国95年以前左手麻木,身体左侧腰、胸部呈紫黑色状,偏瘫达10余年,八方求医无效,只有以右手劳作以养育家人(育有一子一女,其时丈夫亦偏瘫在床)生活十分艰难。 任建国95幸遇法轮大法,坚持学法炼功,严格按照大法要求提高心性做好人,师尊为其净化身体,使其十余年沉疴不治而愈。法轮大法福益身心的奇效在任建国身上充分展现。从病魔缠身到身心健康,任建国深刻认识到“法轮大法好”。因此,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逆境中,任建国觉得她应该站出来揭露诽谤的谎言,让广大受欺骗的民众知道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象。 在江泽民施暴在先、众多无辜法轮功学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说话、申诉的机会和渠道的社会中,在上访等于犯法,说真话受迫害的“法制”时代,任建国和她的同修们以自己千辛万苦积攒的血汗钱印制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艰难的承负着本应由新闻、传媒担当的报导事实,揭露不公的任务,虔诚的维护着清白伟大的师尊和人类仅存的道德、善念和良知,没有暴力,没有怨恨,只有和平、理性和坚忍。任建国及其同修们的作为坚守的是“真、善、忍”的信仰以及正义、良知的坚不可摧。行使的是“宪法”的第二、三十二、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一条等规定的中国公民的权利。是宪法的维护者,没有错! 2 没有法律规定的科刑是非法的。 被告依据所谓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还应用了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一简称“解释(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是荒唐的移花接木、栽赃陷害,滥用法律条款。 再看中国《刑法》第三百条和“解释(二)”都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但,邪教是什么?用什么标准认定,由什么机关认定某种社会团体或民众行为为“邪教?”依照什么法定程序作认定?没有!上列规定中也没有对法轮功修炼群众的科刑内容。 基于上述,对任建国和修炼“真善忍”高德大法的修炼人员科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非法的。 早在2001年6月6日被顺庆区国安大队张又玄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顺庆区看守所迫害时,后在任建国2002年9月10日被公安机关非法拘押在嘉陵区看守所时,都遭到毒打。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洪安镇川西女子监狱入监队12监区44分区,迫害任建国与同修们被逼生产奴工产品,每天劳作十几个小时,而且自己亲属给予的钱物自己不能支用。 恶毒、残忍变成了文明,善良,无辜变成了罪犯,传统的价值、道德、正义与良知,人性中最美好的部份统统被践踏在地。文明与野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荒唐错位。在这场针对无辜法轮功修炼民众的残害中,我们看到的究竟是社会的发展还是倒退? 中国《刑法》第三章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据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不得定罪处刑。可见,被告对上诉人的“刑事判决”是在法外施法,是非法审判。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违犯中国“宪法”,而且触犯了中国《刑法》第243条构成了诬陷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7条:监用职权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第254条:报复诬陷罪、第248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罪,必须依法科刑。 各位检察官:法轮大法传出十多年来,尤其是近五年的非法迫害中,想必你们一定心中明白: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导修炼,从做一个好人开始,严于律己,慈悲待人,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断提高心性,進而修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实践已经并正進一步证明,法轮功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同时,随着修炼者放下有求之心,心性提高,功就在长,层次就在提高,身体就在净化,无意中就达到了无病状态。至今,大法已洪传亚洲、欧洲、南美、北美、澳洲等60余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各界各民族各种族越来越多的理解和珍视。多国已相继成立了20多所明慧学校,教育孩子从小修大法做好人;有些国家组织看守所、监狱的犯人学大法,启迪其被埋没的善良本性。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和《法轮功》已被译成25种、30种语言并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截至2004年2月,各国政府和团体给予大法颁发褒奖1223项,法轮大法被世界人民尊为“高德大法”。 大法使无数人身心健康,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任建国和她的同修们冒着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就是为了要让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让可贵的中国人知道法轮功的真象,希望所有人都有幸福光明的未来。 各位检察官:江泽民因个人的极端妒嫉而无端迫害法轮功,五年来的非法镇压,劳民伤财,造成国家政治、经济、法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严重混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上访法轮功学员和其亲属遭到了野蛮的迫害,无数人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冤有头、债有主”,任何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参与犯罪的人,都不可能逃脱罪责,必将把自己送上人间法律和真理的审判台。 江、罗等迫害大法的元凶已在近10个国家被刑事起诉。“全球审江大联盟”、“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早已成立,将把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送上法庭,判其承负历史、道义和法律的责任!2004年开初不久,原四川省的周永康、谢世杰、秦玉琴、张中伟、吕卓等20来人都直接或间接收到国际组织的追查报告。 南充市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榜也正在完善之中。 各位检察官:你们身为人民的父母官,应该具备人的道义和良知。为民伸冤也是你们的天职。以上诉讼请求,恳请你们为民作主,伸张人间正义,作出公正判决。 谨呈 具状人:南充市顺庆区西受害的全体法轮功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