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居民的妈妈 王丽阁 2009年8月19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中共当局操控法院非法开庭,整个所谓的庭审过程是在王丽阁躺在医护担架上完成的。 |
2018-08-10: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徐秀云、刘玉珍、李素杰和王丽阁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10/二零一四年八月十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95820.html
2014-07-14: 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丽阁再次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晚五点多钟,法轮功学员王丽阁在自家楼下被锦州市反×教支队恶警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家里被抢去大法书、电脑和光盘,目前王丽阁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拘留所。
王丽阁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满出狱才一年多,如今又被锦州市反×教支队恶警绑架,凸显中共的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14/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94521.html
2014-07-10: 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丽阁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晚五点多钟,法轮功学员王丽阁在自家楼下被锦州市反邪教支队恶警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家里被抢去大法书、电脑和光盘,目前王丽阁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10/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4509.html
2014-03-12: 锦州市看守所“走后门” 把中学教师送入监狱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锦州市看守所时任副所长崔萧(女)、戴微(女)等大约五名警察,将锦州市第二中学教师、被非法判刑的王丽阁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同车还有其他几名犯人。在王丽阁全身长疥疮,不符合入监标准的情况下,崔萧靠通过熟人“走后门”,将王丽阁强行关入监狱。
当时,在收监体检时,辽宁女子监狱医院因王丽阁浑身长满了疥疮(被迫害所致,属于传染病)拒收。与崔萧一同前往的一名五十多岁的女警察(其儿子在锦州市铁路勘察设计院工作)自告奋勇,对崔萧说自己的哥哥在沈阳某公安分局工作,让她哥哥找熟人,让监狱收下王丽阁。
她们说的话正巧被一名同车犯人听到。结果,中午,崔萧等人与这个女警察的哥哥一起吃的饭。下午,她们开车拉着王丽阁到沈阳一三九医院体检,检查结果确诊是疥疮。但由于那个女警的哥哥从中帮忙找熟人,辽宁女子监狱强行将王丽阁收监。
在离开辽宁女子监狱前,下午四点多钟,时任锦州市看守所所长的梁怀福亲自与崔萧通手机,确认王丽阁已被收监了。
在锦州市看守所送王丽阁去监狱的前一天,十一月十六日,在王丽阁的强烈要求下,锦州市看守所才安排王丽阁的家人与她会见。当时王丽阁的家人对副所长崔萧说:“如果监狱不收,就把人拉回来吧!”崔萧当时满口答应,她还伪善地对王丽阁的家人说她初中就是在二中读的,跟王老师是一个学校,班主任是××,等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2/锦州市看守所“走后门”-把中学教师送入监狱-288647.html
2013-07-14:辽宁省女子监狱魔鬼监区(二)
—— 锦州市骨干教师王丽阁遭受的种种残忍酷刑
王丽阁,五十五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修炼前在锦州市逸夫中学工作。那时她身患多种疾病:风湿痛、心脏病、一氧化碳中毒后遗症、眩晕症、腰间盘突出、骨刺痛等,她四处寻医,久治不愈。病痛的折磨使她心灰意冷,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病体迅速康复,所有疾病痊愈。她亲身体验到了大法的神奇,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后来她调入锦州二中工作。修炼后在各种环境中她都用“真善忍”的法理约束自己,不争名利,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对学生认真负责,与同事和睦相处,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后来她被提拔为锦州二中英语教研组组长,又被评为锦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她因在明慧网发表署名文章《中学教师:大法祛除我一身病痛 教我做好人》而被锦州公安通缉,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送去劳教,因身体有病劳教所拒收,被放回。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又被锦州恶警非法抓捕,后被邪党法院诬判四年,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投监入狱。当时因她身上长满疥疮,辽宁女监拒收,锦州市看守所崔萧等恶警找熟人吃饭后,托关系硬将她投监。
(一)电击嘴、吊铐四天三夜
由于疥疮属于传染病,她一入监便住進了女监医院,十二天后(十一月二十九日)疥疮并未好转就被带至八监区,以恶警陈笑莲为首的恶警便对她進行了强制洗脑,陈笑莲吓唬她说:“王丽阁,现在看管你的都是杀人犯。”这几个恶犯对着她念诬蔑大法的书,晚上不让她睡觉,王丽阁告诉念书的犯人,说:“你们读的材料都是诬陷之词,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
第二天恶警陈笑莲听说后,進屋就用书猛击王丽阁的头部,还用电棍电击王丽阁的嘴,队长张凯对她用脚猛踢,而后又将王丽阁的两只手用两个手铐吊起,吊在了暖气立管的活接上,脚尖沾地,长达九十三个小时,四天三夜(中间只放下来半宿)。这过程中不许王丽阁闭眼,只要她一闭眼睛,杀人犯江秀婷、刘璐等就对她连打带踢。
当时正值严冬,又是沈阳市三十年以来罕见的严寒天气,零下三十多度,大雪一场接一场的下,刘璐(齐齐哈尔人)值班时将窗户打开冻着王丽阁,她自己披个大棉袄在远处看着,她还抓起窗外的雪攥成雪团往王丽阁的衣领里塞,冻得王丽阁浑身僵木。事后王丽阁向张凯揭发刘璐的恶行,张凯说:“没看见。”恶警监区长左晓燕还佯装成外监区警察对王丽阁说一些诬陷大法之辞。
恶犯于晓慧和白新凤也积极参与迫害。一天夜里,两只手铐紧紧的铐進了王丽阁的手腕肌肉里,而且越铐越紧,一名良知尚存的犯人说:“(手铐)太紧了,找队长打开重铐吧!”然后她去找队长,过一会儿回来说:“张队长(张凯)刚睡着。”另一犯人骂骂咧咧的说:“张队长因为(迫害)你天天值班,都好几夜没好好睡觉了。”
就这样王丽阁一分一秒的熬,真是度秒如年啊!四天三夜后,王丽阁被放下来时,她的双手已被吊得失去知觉,连个空塑料盆都拿不起来,起居十分困难,手指甲长了,连使用指甲刀的力气都没有,得用指甲刀对着长指甲,然后用牙咬着指甲刀剪指甲。
(二)电击满屋烧烤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王丽阁被带入车间干奴役劳动,几天后她弟弟来接见,陈笑莲和张凯等人谎称王丽阁仍在医院治疗,不能接见,其弟弟给王丽阁存了钱。之后陈笑莲等授意恶犯金敏对王丽阁撒谎,说她弟弟给邮来了一千元钱。
二十天后,也就是二零零九年年末,监狱狱政警察找王丽阁谈话,王丽阁揭露八监区对她的迫害,八监区恶警气急败坏,恶警郭桂婕操起电棍开始电击她,王丽阁坚强的站着,一动没动,她只觉得浑身炙热的疼痛,并闻到满屋都是烧烤的味儿。最后电棍坏了,郭才住手。
(三)毒打、上身扒光照相
接着陈笑莲上来,一连打了王丽阁几十个耳光,几次把她打倒在地,恶警张凯几次将她从地上摞起,最后王丽阁站立不稳,陈笑莲就将她逼到墙上,用很脏的扫地条苕顶住她的颈部,然后又将她拽至室内中间,又一个点炮猛击她的额头左侧,将她击倒在地,陈恶狠狠的说:“你以为找你谈话的人能为你申冤啊?告诉你那是八监区的,不是狱里的!”之后,张凯将王丽阁拽到自己办公室,几次将她踢倒在地,狂叫:“我一年的工作都白干了,都毁在你手里了!”
当天晚上王丽阁浑身疼痛,彻夜未眠,经过这次暴打,她彻底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性,放下了生死,没有了怕心。第二天早上,恶警们一上班,她就拖着浑身的伤痛去找张凯,继续向她们讲法轮功真相,希望他们不再参与迫害,不再为中共卖命。张凯说:“昨天刚找完你,今天你自己找上门来了。”“打你,谁看见了?哪只眼睛看见了?”之后,张凯将王丽阁带進陈笑莲办公室,陈让于丹(大连人,诈骗犯)强行将她的上身扒光,邪性的说:“王丽阁,这是你自己扒光的,你炼法轮功,装精神病,张凯,给她照相,然后展览。”张凯拿出手机开始照相。中共恶警的流氓本性暴露无遗。
一会儿,恶警郭桂婕進来,骂骂咧咧的,她命令杀人犯刘璐端来一盆冷水,王丽阁看见冷水,并不害怕,她走向这盆冷水,自己往脸上撩水。郭说:“这可是你自己浇的水,我们没动。”看见她不害怕,恶警这次没电她。王丽阁继续讲真相劝善,郭桂婕抡起电棍朝她打来,由于用力过猛,郭遭恶报,自己没站稳,一跟头摔在地上,起不来了,最后张凯将她扶起。
(四)双铐吊
之后,陈笑莲和张凯与犯人刘璐将王丽阁带回了监舍,又将她用双铐吊起来。过了一阵儿,王丽阁感觉胸闷气短,心悸无力,她对张凯说:“我得心脏病了,我要有个三长两短,我家人会追究的。”不一会儿,陈笑莲進来说:“王丽阁,带你去医院,你要没病,就送你去小号。”从医院检查回来后,陈自言自语的说:“心肌严重缺血,送小号还不合格。”之后恶警暂时停止了迫害。
(五)昏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王丽阁的身体非常虚弱,连走路都十分困难,一天早上出工时,她趴在了楼梯上,走不动了,恶犯们骂她装的,包夹付永芬(牡丹江人,杀人犯)猛地抓住她的衣领,将她用力提起,由于用力过猛,棉衣的第一个扣被拽掉,连棉花都被带出来了,王丽阁被勒得背过气去。付永芬又突然松手,王丽阁重重地摔在地上,鼻子被摔出血来,人当即昏死过去,人事不省。
这时付永芬还说是装的,又去拽王丽阁,又将她从昏迷中拽醒。王丽阁睁开眼睛时,想不起来发生了甚么事,她看着自己躺在楼梯上,才明白过来。当天由于王丽阁身体虚弱,坐不住,犯人就将她推到干活的案板底下,王丽阁只好躺在了水泥地上。值班恶警孙蕊令犯人于丹将王丽阁的棉鞋扒掉,冻她。这样王丽阁在地上躺了一天。第二天张凯才带她去医院,结果检查出四种病:心脏病、高血压、尿道炎和一个部位囊肿。
大约在二零零一年春季,王丽阁的妹妹给她寄来一封信,狱警张凯将王丽阁叫進办公室,王丽阁進门后没喊“报告”,张凯大为不悦,说:“你怎么不说报告词就進来了?”王丽阁说自己没犯罪,张凯说:“你妹妹来信了,你不说报告词不给你看信!”王丽阁说:“看信是我的权利,我有通信自由。”张凯叫来包夹王显贵,训斥说她没管好王丽阁,接着就将二人撵出办公室,在办公室门口王显贵劝王丽阁别死心眼儿,王丽阁就对她讲大法真相,由于王丽阁的声音较大,最后张凯无可奈何的说:“你俩儿别在这儿吵吵了,回去干活。”几天后张凯将信通过包夹给了王丽阁。
(六)连坐迫害
中共监狱对犯人的管理上实施连坐制,称之为“三人行动组”,无论出工、吃饭、上厕所等等一切活动都得三人同行,若有一人不到位,三人同时受罚(轻则体罚,重则扣分影响减刑)。狱警将本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儿都推给了犯人,而她们值夜班就是睡大觉。值班狱警的衣服、鞋袜基本都是犯人给洗,被褥都是犯人给做的,床单、被罩也多是犯人给买的。中共监狱的“三人行动组”给狱警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却造成了犯人之间的不信任,相互猜疑、戒备,互打小报告,往往因为一点小事就互相争吵、打骂,渐渐的都形成了变态心理。有的积怨太深便产生了仇恨,甚至出现暴力。特别是“三人行动组”的组成根本不考虑犯人的情况,年龄差距很大,年龄大的解手次数多,晚上起夜,而年龄小的不起夜,可是每晚起夜都得三人一起去,这就使犯人之间互相埋怨,起夜的说行动组不愿陪着去,不起夜的说起夜的喝水太多。刚入监时,五十多岁的王丽阁每晚起夜一次,行动组(即包夹)冯亚芬和王显贵天天抱怨,后来王丽阁考虑到二人白天干活太辛苦,实在不忍心叫她们陪着起夜,就决定不喝水了,甚至吃饭时连菜汤都不喝,有时实在渴的要命,她就只喝一小口水。有时犯人问王丽阁:“王姨,你出监的第一件事干甚么?”王丽阁回答说:“喝水。我出监狱大门第一件事就是喝够水,太渴了。”
(七)踢来踢去
二零一零年六月下旬的一天,正值端午节,又是周日,不出工。恶警李哲值班,还没等吃早饭,李哲就将在押人员带進车间干活,之后又让在操场拔草,本来就没有多少草,一会儿就拔完了,但李哲仍不让進监舍吃早饭,站在操场上,被太阳晒着,又渴又饿,都不敢言语,直到中午十二点四十,恶警李哲才让人回监舍吃早饭。事后知情犯人私下说,李哲是为了搞有关在押人员假日活动的报导。中共恶警为了自己的名利根本不顾犯人死活。
王丽阁当时也在其中,想到自己只因做好人被诬判刑,在这里又承受这样的虐待,决定绝食反迫害。四天后,李哲找王丽阁谈话,王丽阁向她们继续讲真相,李哲等恶警不但不听,几个人对她進行群殴,打倒在地,几个恶警又用脚踢她,李哲、张凯、陈笑莲和郭桂婕四人将她踢来踢去,她们都是穿着带铁皮包尖的皮鞋,王丽阁被踢的浑身是伤,有的地方被踢破了。但王丽阁毫不畏惧,大声背师父的《洪吟》。之后,四个恶警欲将她用胶带捆上,四天没吃没喝的王丽阁奋力反抗,僵持了很长时间,连恶警都觉的奇怪,郭桂婕说:“她咋这么大劲儿呢?”
王丽阁被恶警们用胶带反背着手捆了起来,嘴也被封上了。她躺在地上,用力将嘴上的胶带蹭出个缝,说:“我胳膊原来被你们吊的就有伤,要是把我弄残疾了,我一定向你们索赔。”张凯转身出去,这时恶警李文博進来了,王丽阁向她讲真相,她狠狠地踢了她两脚。王丽阁不为所动,继续讲,李不言语了。不一会儿,李哲和张凯一同進来,将王丽阁松开,这次她们都换了个嘴脸,开始好言相劝,王丽阁仍坚持绝食。
(八)捆在铁床上昼夜不松绑一个月
绝食的第五天,恶警监区长左晓燕找王丽阁谈话,劝她吃饭,王丽阁向她指明:迫害这么多年了,法轮功学员是甚么样的人,这是个甚么样的群体你们完全清楚,八监区如此迫害我们同修,是在公开践踏宪法。并劝她在这场迫害中给自己留条后路。当天,王丽阁即被拉去医院灌食。灌食时,四肢被恶犯抻直,然后用绳子紧紧的捆在铁床的四个角上,昼夜不松绑,长达一个月。灌食中王丽阁被恶犯陈伟殴打谩骂,为逼迫王丽阁放弃绝食,正在住院治病的恶犯陈乐芬伙同陈伟将王丽阁的褥子扔掉。陈伟还明目张胆的花王丽阁帐上的钱,花了二百多元,还声称是李哲让她花的。
一个月后绳子松开时,王丽阁已不能站稳,走路趔趄,双手不听使唤,躺下、翻身、起来、穿衣脱衣都十分困难,双臂剧痛。有时疼得呻吟,恶犯付永芬就谩骂她,同监舍的诈骗犯刘莹(盘锦市兴隆台人)为讨好付永芬,也事事刁难王丽阁。最令王丽阁痛苦的事是,上厕所,蹲下就站不起来,每次起来都十分困难,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这时只要有人向上拽她一下,她就能站起来,可是恶犯付永芬就是不许别人帮忙。李哲还指使恶犯于晓慧和白新凤看着她不让她炼功。虽然陈伟和陈乐芬在灌食过程中恶意折磨王丽阁,但王丽阁并不记恨,有一阵子陈伟家人很长时间没来接见了,王丽阁估计她连洗衣粉都没有了,就决定将自己仅剩的一袋洗衣粉送给她,当对陈说明心意后,陈立刻满脸绯红,连忙说:“不要,不要。”从此,陈伟每次见到王丽阁都主动打招呼,王丽阁再次绝食时,狱警找到陈伟,还让她去灌食,陈伟坚决不去。陈乐芬有困难时,王丽阁也主动帮助。王丽阁还善待监视她的包夹,有甚么好吃的都与她们分享。
(九)其它种种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王丽阁与同修吕焱被安排在监舍的上下铺,王丽阁在下铺。一天叠被形时(被形得按尺码叠)王丽阁说看不清尺码,吕焱告诉她怎样看,包夹付永芬立即大骂起来,说:“不许你们说话,不知道吗?队长知道了,我们怎么办?”第二天(周六)早上等候出工时,王丽阁让吕焱坐她的床上等着(因为当时上铺的犯人都坐在下铺等着出工)。对此付永芬又怀恨在心,一到车间,她就冲王丽阁大喊大叫,说王丽阁没为她考虑,太自私了,等等。王丽阁据理力争,反问她:“那你们为我们考虑了吗?凭甚么我们同修之间不能说话,你们杀人犯与杀人犯能说话,诈骗犯与诈骗犯能说话,贩毒的与贩毒的能说话,还能交流犯罪经验,我们是做好人的,凭甚么不让我们说话,你们不让我们说话有法律依据吗?哪条法律写着不许法轮功和法轮功说话?你们考虑我们的感受了吗?谁自私呢?”为反迫害,王丽阁再次绝食,当时正是数九隆冬,恶警带她去灌食,恶犯金敏和付永芬怂恿队长李冠军不给她带褥子,二十多天里,王丽阁的四肢被紧紧的绑在冷冰冰的木板床上。其他监区的病犯一看就说:“都不给带褥子,一看就是八监区的!”这次灌食,王丽阁受到恶犯李凤洁(沈阳人,贩毒)和王玉环(抚顺人,诈骗犯)的毒打谩骂。在恶警崔杰的指使下,王玉环将王丽阁的左臂扭伤,疼痛达一年之久。
二零一一年初,新成立的八监区以戴静为首的恶警利欲熏心,为榨取非法利润,贪婪至极,逼着犯人每天在车间高强度的干十二个小时的活,晚上还得将活带回监舍干,每晚都得十点半以后睡觉。法轮功学员也是每天被强制着为邪党监狱卖命。恶警动辄就以没干好活为由毒打、体罚犯人,还经常以“停饭箱”、“停超市”、“坐板”(“停饭箱”就是不准吃自己买的食品,“停超市”就是不准去超市购物。因监狱伙食太差,时常吃不饱,犯人们不得不自己花高价购买食品)等手段虐待犯人。
为了抵制中共的奴役迫害,证实法轮功学员无罪,为了让监狱里的世人能够正面认识大法,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王丽阁决定不再为邪党监狱干活了。由于监区将小队的产量与队长的奖金和犯人的考核都挂了钩,一看王丽阁不干活了,她们都气急败坏,队长李冠军将王丽阁找到办公室,恫吓她说:“你不干活,我让全小队的犯人天天晚上陪着你坐板,让她们都恨你。”王丽阁向她指出:“这是中共惯用的连坐手段,挑动群众斗群众,对我不管用。今天犯人们由于压力可能怨恨我,等她们出去后明白了真相,就会怨恨你。”狱警崔杰说:“王丽阁,你说我们新八大队对你咋样?(意思就是没对她动过手)”王丽阁回答说:“那是你们未来的福份啊!将来我可以为你们做证。”这以后无论是让犯人晚上“陪着”,还是队长、管事犯人谩骂,王丽阁都不为所动,没有妥协。渐渐的犯人们对她不干活也认可了,有的还打心里佩服王丽阁的道德勇气。
按照《监狱法》规定,每名服刑人员都有给家人打电话的权利,可邪党监狱公然践踏法律,不让法轮功学员给家人打电话,法轮功学员接见时,狱警还陪着。每次犯人打电话时,王丽阁就大声揭露邪恶。一次过年打电话时,她向恶警和犯人们说:“被关在监狱里的人都有打电话的权利,我们也有,我们也有亲人啊!我们的亲人也有接到我们电话的权利啊!”恶警崔杰和夏春蕾说:“不让你们打电话,也不是我们规定的,是上边的指示。”王丽阁说:“那你就带我找他去,谁规定的你带我去找谁。”
为抵制这种层层加码的迫害,二零一二年十月,王丽阁再次决定不佩戴犯人标识了(在这之前她也曾不戴牌,被停止洗漱、“停饭箱”、“停超市”,她绝食抵制迫害,又被强行灌食二十多天)。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八监区狱警崔杰、夏春蕾、李冠军等人轮番找王丽阁谈话,说:“你得为我们考虑考虑,这是监狱,你不戴牌,我们怎么管理?”王丽阁就向她们讲大法真相,阐明法轮功学员无罪,揭露中共邪党。最后崔杰说:“你不戴牌,就别用监狱的水。”夏春蕾说:“你不戴牌,我就得对你采取措施。”后来有个狱警说:“你不戴牌,那你干活也行。”王丽阁仍不答应。之后八监区便开始停止王丽阁的日常洗漱。
在接下来的整整三个月时间里,每到洗漱时间,包夹冯亚芬(沈阳苏家屯人,贩毒)和李春艳就轮流看着王丽阁,不让她進水房,不让她沾水。一天早上,王丽阁从卫生间出来想進水房洗手,冯亚芬拦着不让她進,争执中王丽阁摔在地上,裤子弄的湿漉漉的,腿也磕疼了。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王丽阁的弟弟从锦州来见她,因她不戴牌,恶警崔杰和夏春蕾不让她接见,他弟弟等了好几个小时,最后失望的走了。(在这之前的前几年,王丽阁的家人多次来探监,有几次被八监区恶警非法拒绝)无论八监区恶警采用甚么方式迫害,王丽阁就是不戴牌。监狱违反《监狱法》有关规定,禁止法轮功学员之间相互说话交谈。八监区利用包夹(邪党监狱所谓的“三人行动组”)来夹控法轮功学员,不让相互说话,站队时不能站在一起,不能对齐。偶尔当两个法轮功学员走在了一起,几个包夹赶紧跑过去将二人隔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午,吃完午饭站队回来时,王丽阁碰巧站在了法轮功学员王素梅的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刚走了几步,包夹焦岩就紧跑几步夹在了两人之间,就这一幕被恶警陈笑莲发现了,她便指责王丽阁的包夹李春艳,李受了责备心里害怕,便埋怨另一包夹冯亚芬,两人争执起来,包夹焦岩也过来了,三人一会儿吵,一会儿嘀咕,折腾一阵子,生怕受处分减不了刑。邪党恶警就是这样以减刑为诱饵逼着犯人加害法轮功学员。有的犯人是出于无奈被动的参与,而有的犯人死心塌地的为邪党卖命,恶犯冯亚芬就是其中一个,她以夹控法轮功学员为自豪,到处炫耀,说队长如何信任她,还经常编造谎言栽赃法轮功学员,打小报告,她不但看着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让说话,还监视法轮功学员与其他犯人说话,看见谁与法轮功学员说话就恫吓:“你跟法犯说话,我给你告队长去!”“你跟法犯好,减不了刑!”
监狱规定犯人之间不许传递物品,但私下交换屡见不鲜,狱警们心知肚明,唯独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能传递。这给了诈骗犯以可乘之机。王丽阁和同修王素梅在一个小队,王丽阁的经济条件比王素梅好,诈骗犯秦士秋(大连人,二進宫)瞅准了机会,她欺骗王丽阁说王素梅今天缺这个了,明天少那个了,王丽阁若有,她可以暗中传递。王丽阁知道王素梅生活困难,很是惦记,几次想询问王素梅,都被包夹挡住。后来她轻信了秦士秋的话,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她先后让秦给王素梅捎去四百多元的物品,后来得知这些物品都被秦士秋窃为己有。就此事王丽阁找到队长李冠军,要求秦士秋赔偿,遭到拒绝。
辽宁女监从来不教人做好人的理念,所谓的“学习”记录全是造假,就是逼着犯人拚命的干活,直到现在还驱使犯人每天干十二个小时的活(早七点至晚七点),除周日外,法定假日都不休息。赶上年节的,周日就不休了,而监狱的伙食是每况愈下。狱警们视犯人的生命如草芥,每年都有犯人被虐待致死。八监区更是登峰造极,现监区长恶警戴静视财如命,心狠手毒,二零一二年三月,一名犯人被逼上吊自杀,事后戴静毫无收敛,在中共邪党召开十八大期间,她连续几天值夜班,乘机狠毒的折磨犯人,那几天没干好活的犯人可倒霉了,戴静命令她们晚上收工回监舍后不准吃饭和洗漱,在队长寝室门口“撅着”,每天都“蹶”到半夜十一点以后。恶警陈笑莲和赵文雅(分管生产的科长)时常将犯人提到办公室,将犯人的双手铐起来,用电棍电,或用胶皮棒毒打。其他狱警也学着她们的样凌辱犯人,犯人被打得浑身黑紫色,有的大便都被打出来了,还有的被逼只穿着裤头跪搓衣板。
八监区的办公室就是刑讯室。犯人们互相骂架时,都用“我叫你進办公室!”这句话来威胁对方。这种以恶制恶的斗争哲学使许多服刑犯人内心仅存的一点善念良知泯灭了,都被训练成只知道干活的机器人,至于如何做人没人管。为了能够减刑,犯人们之间互相争斗,互相欺辱,互相揭发,司空见惯;整天里不是打骂,就是下流言语,不堪入耳,这些都无人过问。而只要法轮功学员说几句教人向善的话,包夹们便横加干涉,特别是恶犯冯亚芬,整天搬弄是非,打小报告,撒谎骗人,而且满嘴黄话,下流动作令人作呕,可每逢王丽阁说几句正统的、做人的理念的话,冯就百般阻拦,真是做坏人没人管,做好人不行。那里的犯人们自己都说:“我到这里变得更坏了。”试想,从这里走出去的犯人对社会、对人民能有益吗?
以上揭露的也只是辽宁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曾经遭受过残酷的迫害,也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正在遭受迫害,曝光恶警恶犯恶行是为了制止行恶。善恶到头终有报,也希望那些正在行恶的恶警恶犯停止行恶,也希望那些明白真相的警察犯人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4/辽宁省女子监狱魔鬼监区(二)-276595.html
2011-06-21: 辽宁省女子监狱八大队恶警恶行
辽宁省女子监狱以迫害坚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其中迫害最为严重的就是八大队(现在已与十大队合并)。
在那里,为了榨取非法利润,不但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超时间、超强度的劳动,而且法轮功学员没有一点儿人身自由。在整个女子监狱全部实行“三人行动组”。每天的二十四小时,不论上厕所、洗脸、出工等等绝不允许两个人或一人单独行动。每天晚上收工回监舍,恶警对每个人搜身,不准带笔、带纸回监舍。
八大队的警察张口就骂人,举手就打人,拿电棍电人是经常的事。八大队姓左的恶警公开叫嚣:“你们就是犯人,我怎么对待你们都行。”恶警害怕其恶行被曝光,所以那里被迫害的真相封锁的很严密。
法轮功学员陈尚,女,三十岁左右,辽宁凤城人。在鞍山被绑架,后被秘密转移到辽阳,最后被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从零九年二月新年过后至今,一直被严管,两次被送“小号”。冬天天气无论多冷,陈尚都被迫睡在地上。在非法关押期间,从未让她见到家人、朋友。几年来,陈尚从被绑架至今所遭受的一切迫害都是在秘密中進行的。所以她的家人至今不知其迫害的真实经历。
沈阳法轮功学员王丽格,女,五十岁左右。有一次,遭恶警毒打,被打得躺在楼梯上,一点儿也动不了。还多次被拉到监狱医院强行灌食。
沈阳法轮功学员王素梅,女,五十岁左右,家住泉园小区。从被绑架到监狱至今,长期被邪恶迫害。每天晚上都被恶警绑在床上,并用胶带强行将王素梅的嘴封上,令人惨不忍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1/辽宁省女子监狱八大队恶警恶行-242772.html
2011-02-21: 辽宁锦州市中共政法委书记杨玖瑛恶行
杨玖瑛,女,五十多岁,曾任锦州市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二零零八年六月起任锦州邪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是锦州市“610”恐怖组织的重要成员。杨玖瑛自就任邪党政法委书记以来,积极追随中共,不断下达打压文件,卖命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七日,北京有八位人权律师来到锦州市太和区法院为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等四人做无罪辩护后,在锦州司法界和社会上引起反响。九月三日至五日,杨玖瑛在锦州市军供大厦一楼会议室组织了所谓的培训班,她不但纠集了司法局人员,还召集了全市各律师所主任,律师协会、监定协会的负责人,也有公安和法院部门的有关人员。杨玖瑛在开场时对与会人员说:“现在有许多访民要求上访,特别是法轮功,……要提高警惕,严厉打击,一律制止,特别是律师界,不要接受任何访民的案件(包括法轮功)。”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在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春雷行动”中,杨玖瑛是中共在锦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黑手,致使王丽阁、吴艳秋、宋亚萍、于静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不仅使法轮功学员身陷囹圄,还给他们无辜的亲人和家庭带来巨难。事后杨玖瑛将这次行动作为她向中共邀功的资本,在邪党的会议上不断的炫耀,并将其讲话印成文件向各单位下发。
鉴于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长达逾十一年之久,鉴于杨玖瑛还在继续任锦州市的邪党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们决定从明慧网上曝光的大量事实真相中,统计出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案例,这将成为中共当局和其追随者在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的罪证,也为后人了解这段历史留下备案。
案例一:优秀教师王丽阁遭牢狱苦难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晨六点左右,锦州市国保支队、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正大派出所等部门的恶警将王丽阁母女俩绑架、关押,并劫走王丽阁女儿平时画画用的笔记本电脑和许多贵重的物品,将她家翻得一片狼藉,恶警们甚至将王丽阁的头用黑头套套了起来,完全是黑社会手段。
王丽阁,五十二岁,是锦州市第二中学的英语教师,英语教学组组长,锦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她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淡泊名利,辛勤耕耘,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学校和家长最信赖、也是学生最尊敬与爱戴的好老师,王老师在修炼法轮功以前曾患有多种疾病,炼功后身体迅速康复,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她被绑架后,身体虚弱,曾因炼功好了的病又重新返了出来。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王丽阁非法开庭,她身体非常虚弱,是被法警抱進法庭的,刚开了二十分钟,就心脏病发作,手臂不停的抖动,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始抢救,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血压增高,她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出休庭,择日再开。可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考虑当事人的生命安危,强行把庭开完,整个庭审过程是在王丽阁躺在担架上完成的。中午十二点二十分,非法开庭结束。同年十一月十七日对她非法判刑四年,送到辽宁女子监狱第八监区继续迫害。王老师在监狱里被迫参加超负荷的奴役劳动,由于体力不支,几次被带到监狱医院输液。
案例二:吴艳秋修大法创造医学奇迹,做好人遭迫害两次入狱
吴艳秋女士,四十六岁,原是锦州石化天元公司沥青车间主任兼厂长。在一九九三年,单位突然发生了一次燃气爆炸,虽保住了性命,但身体大面积烧伤,调养数月后,脸上、脖子、胳膊、手臂烧伤处皮肤仍呈红色,不能出门见人,内心十分痛苦。
一九九四年六月,吴艳秋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济南办的传法班,短短的十馀天竟使她严重烧伤的脸部和身体其他部位皮肤肤色变得与正常人一样了,从那时起吴艳秋就坚定了此生修炼法轮大法的决心。
二零零零年七月她被绑架到马三家劳教所,遭受了三年的非人迫害。回家后,当地恶警也没有放弃对她的迫害和骚扰,长时间过着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归的生活,靠家人给点生活费艰难度日。直到近年吴艳秋才回到家中居住,谁曾想竟又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点,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出动三辆警车、一台吊车及数名警察将吴艳秋的家团团包围。警察们强行撬坏门锁,闯進屋中绑架了吴艳秋,并将吴家翻得乱七八糟,还暗自给吴家换了门锁。吴家的亲友们知道了此事后,气愤地向警察索回锁匙。知道此事的当地民众也议论纷纷,他们都知道吴艳秋炼法轮功创造医学奇迹的事,骂这帮“警察”尽迫害好人,出入百姓家里简直就像自己家似的。
二零零九年八月中旬,吴艳秋被古塔区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五年,数日后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案例三:宋亚萍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得生命垂危
古塔区的法轮功学员宋亚萍,在没修炼以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啥家务活都不能干,深感人生的艰难。自从她修炼了法轮大法,身上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真正体验到了大法的神奇和无病一身轻的喜悦。她时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每天总是乐呵呵地善待他人,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孝顺婆婆。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竟在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春雷行动”中被绑架。她八十岁的婆婆受到儿媳被绑架的消息的打击,多少天都起不来床。老人刚能下床行走就一次又一次地到古塔分局要人,诉说自己年事已高,非常需要儿媳在身边照顾,她儿媳只是坚持自己的信仰,没有犯法。古塔分局恶警单学志骗老人说会为宋亚萍办保外就医,让老人回家等。老人信以为真,盼啊盼,盼来的却是儿媳宋亚萍被非法重判十一年的一纸判决书。
二零一一年大年前,宋亚萍的孩子去辽宁女子监狱看望已被非法关押近两年的日夜想念的妈妈。看到妈妈被折磨得更加瘦弱、痛苦的样子,孩子心如刀心割,经询问才知:宋亚萍一侧身体及一侧脸部已麻木,曾在锦州看守所被检查出来的子宫癌已扩散并到晚期了,生命垂危,但她仍顽强地坚持自己的信仰。监狱方无视法轮功学员死活,以宋亚萍不“转化”(放弃信仰)为理由不给医治,拒不放人,并且仍然有几个刑事犯看着她。
结语:
通过这么多年的接触,法轮功是甚么样的功法,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善良的群体,杨玖瑛应该很清楚了,可是她依然死心塌地的跟随中共积极参与迫害。其实翻开中共的历史也能知道,凡是紧跟中共积极参与迫害好人的都没有好下场,例如文革后在全国军管干部中有十七人、警察七百九十三人,总共八百一十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为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以隐瞒内幕。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出台的《公务员》法中有一条这样写的:“国家公务人员执行明显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把那些以“执行上级命令”为藉口干坏事的恶人后路给堵死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恶人即使暂时逃脱人间法律的惩处,也难逃天理的报应,希望杨玖瑛要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三思!
杨玖瑛的个人档案:
丈夫:薛恒,原丹东市委书记,2010年调任营口市委书记
女儿:薛杨,沈阳市团委书记
婆婆:张桂芝
公婆家住址:锦州市凌河区民和里23号楼24号(二单元二楼东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1/辽宁锦州市中共政法委书记杨玖瑛恶行(图)-236593.html
2011-01-24: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的情况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唐吉文、祁晓红已被非法批捕,所谓的案子已分别被转到太和、古塔区检察院。
锦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76名,分别在:
1、马三家子劳教所(23名):
女:杨玉范、华玉敏、付艳、陈素兰(黑山)、李俊红(黑山)、曲伟、王云萍、徐亚娟、于景华、孔繁荣、刘春梅(凌海)
男:王英华、贾经文、刘长平、陈国亮(黑山)、刘广海(黑山)、郭一夫(黑山)、张鹏云(黑山)、郭仲林(黑山)、李国刚(金城)、张林、刘洋、刘占山
2、辽宁女子监狱(26名):
刘凤梅、崔亚宁、邓桂丽、胡玉媛、 景翠珍、李凤云、于 静、
吴艳秋、刘素梅、王素华、李世荣、刘丽娟、王丽阁、宋亚平、孙仲红、李清华、胡秋霞、魏秀英(金城)、刘玉荣(翠岩乡)、左立志(义县)、李淑银(凌海)、朱宝娟(凌海)、张若冰(凌海)、姜艳玲(义县)、曹玉英、姜海岚(黑山)
3、盘锦监狱(8名):刘立涛、王孝民、曲成业(山东)、王贵令、艾广顺、齐广发(凌海)、赵庭武(凌海)、刘权旺
4、沈阳东陵监狱:苗建国
5、本溪监狱:殷志友
6、大连南关岭监狱:项英
7、大连市监狱(3名):马海超、金博文(凌海)、张雷(凌海)
8、锦州监狱:赵云鹏、李景军(黑山,暂押,不知是否送走)
9、锦州市看守所(4名):唐吉文、祁晓红、陈玉玲(松山)、王志兰(黑山)
10、上海市徐汇看守所(3名):杨亮、鲁秀英、张月荣
11、天津市北辰区双口劳教所:杨小平(太和区大旗屯)
12、天津市大港区女子劳教所:陆丹
13、关押地点不详:张磊、王淑敏
王贵令于2008年2月25日被绑架、非法判刑3年,将到期。
以上具体情况和被关押地点如果有误以及有遗漏、变化的,请及时更正、补充。请揭露参与迫害的中共邪党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有杨玖英、李亚洲、王辉、陆浩、孙治安、单学志、戴勇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35276.html#11123222710-1
2011-01-09: 王丽阁被关押在八监区。
2009-09-28: 女教师被迫害昏迷不醒 法官匆匆宣判四年徒刑
丽阁進行法庭审;丽阁進行法庭审;一个月后的九月十八日,该法院再次上演丑剧,对被折磨致昏迷不醒的王丽阁宣判所谓判决书。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下午两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锦州市第二中学英语教师王丽阁進行非法庭审。
据目击者透露,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王丽阁当天是被抱上法庭的,她刚坐在椅子上不久就昏迷了。主审法官周军就让王丽阁躺在地上,然后匆忙读完构陷王丽阁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书。整个过程王丽阁都处于昏迷状态。
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在开庭前未通知王丽阁的辩护律师,公然违反法律程序,剥夺当事人合法权益。
鉴于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对王丽阁非法重判,2009年9月22日王丽阁的家人找到此案的承办人、刑事庭副庭长王锦文理论,王锦文谎称开庭前联系过王丽阁的辩护律师,是律师自己不来,还说王丽阁身体很好。事实上,王丽阁的律师并没有接到锦州市凌河区法院的任何通知,王丽阁的家人和律师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的这种违法行为表示非常气愤。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8/209166.html
2009-09-20: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丽阁被非法判刑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丽阁2009年9月18日下午两点在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被非法判刑4年。
http://dongtaiwang.com/dt/Q_aZ/tttLXRiPQmAL02P/Xz/v2aAxDN3/s--J/J/s-/208642.html
2009-08-29: 被迫害病重的大法弟子王丽阁仍被锦州凌河区伪法院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对大法弟子王丽阁非法开庭,伪审判长: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法庭组成人员:刑事庭伪庭长孟莹,伪副庭长王锦文;伪公诉人: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伪检察官张伟慧。
大法弟子王丽阁在非法开庭前就已出现脑梗塞心脏偷停等状况。8月19日开庭20分钟就王丽阁出现心脏偷停,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進行抢救,律师一再要求对当事人去医院给予人道救治,而邪党法庭坚持在担架上开完庭,鉴于王丽阁生命处在危险之中。家属8月24日到锦州凌河区法院要人,伪副庭长王锦文推脱王丽阁身体没有问题,开庭时是紧张。家属又到锦州市看守所见到梁怀副所长,监管所张所长,也没有见到王丽阁。
26、27日,王丽阁家属又到锦州凌河区法庭要人。刑事庭伪审判长周军,伪庭长孟莹避而不见,请善良人关注此事。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9/207383.html
2009-08-26: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恶警恐吓王丽阁辩护律师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对大法弟子王丽阁非法开庭,其家属聘请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韩智广律师为王丽阁做了无罪辩护。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陆浩在开庭前恐吓韩智广律师,不许为法轮功辩护,态度十分嚣张。
非法开庭从上午九点开始,王丽阁身体非常虚弱,是被法警抱進法庭的,刚开了二十分钟,王丽阁就心脏病发作,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始抢救,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血压增高,王丽阁的手臂不停的抖动,她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出休庭,择日再开。可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考虑当事人的生命安危,强行把庭开完.整个庭审过程是在王丽阁躺在担架上完成的。中午十二点二十分,非法开庭结束。此次非法开庭审判长: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法庭组成人员:刑事庭庭长孟莹,副庭长王锦文;公诉人: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检察员张伟慧、刘威。
韩智广律师为王丽阁辩护时指出: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锦凌检刑诉(2009)101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丽阁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不能成立。凌河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王丽阁无罪。首先,本辩护人认为截止到开庭的今日,法轮功虽然被明令取缔,但认定其为邪教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作为中国刑法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法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二)均没有将法轮功明确规定为邪教组织。本辩护人在此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曾以文件的形势下发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介绍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以后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也就是说,截止到1999年法轮功被取缔至该《通知》的出台,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 14种,但却没有法轮功。显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在工作中的失误,而是因为法轮功依法确实不是邪教。当然,在当今社会上确实流行一种法轮功就是邪教的说法,那是缘于前领导人江泽民在会见费加罗报记者时讲过“法轮功是邪教”,人民日报也曾发表过社论“法轮功就是邪教”,但前者是领导人个人的讲话,不是法律,后者主流媒体的社论,也不是法律,这些在法治社会中都依法不应当成为判案的依据。所以,将被告人王丽阁参与法轮功活动就认定为利用邪教组织,显然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
韩智广律师表示,他本人不是法轮功修炼者,而且是一位有多年党龄的中共党员,更是一名严格依法办案的法律人。他说:每一个执法者都应当感到公正、严格执法的神圣,因为人民法庭是贯彻法律和楷模的前沿阵地,而本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人,也理当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以神圣的武器,切实维护被告人王丽阁的合法权益,所以,本辩护人将不得不从刑法构成要件剖析被告人王丽阁的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而依据刑事犯罪构成理论剖析的结果,又再次得出被告人王丽阁无罪的结论,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王丽阁根本不具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主观要件,参照2008年1月份人民法院出版出版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中),对于刑法第300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观要件的分析描述(1909页),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進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为之。而通过控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明显地可以看出被告人王丽阁根本不具备这种犯罪的故意,被告人王丽阁原本是一名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人民教师,由于身患多种疾病,而在政府允许民众修炼法轮功的时代接触了法轮功。王丽阁修炼是想做好人,强身健体,是对自己人生哲理的追求,这是她本人的一种信仰,而这些是无罪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信仰是自由的,而所谓的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与不信的自由,也有信这种宗教和那种宗教的自由,所以来讲,被告人王丽阁并不具备任何犯罪动机,也不具有多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像她本人所讲的那样,没有政治目的,也不反对现行政府,更没有从中谋取私利,所以,她的主观动机是好的。故从刑法理论上讲,其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危害社会的结果,均不能说明她具备犯罪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二。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丽阁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危害,她同样不具备本罪的客观要件。因为根据现行刑法理论要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一部明确的、具体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法律”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生效状态。当然,此处的“法律”很明显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
2.被告人王丽阁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上述“法律”实施的故意,她应当知道“法律”的内容,而且认为该“法律”的实施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所以,她故意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
3.她争取了某种方式对“法律”的实施進行了破坏,客观上致使“法律”的实施秩序造成了破坏,产生了具有社会危害的法律后果。
4.本辩护人在此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破坏法律实施”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反法律规定”,即违反法律不等于破坏法律。
很明显,本案被告人王丽阁根本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因为她并不知道哪部将要生效或已实施的法律将会或正在对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她也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对法律的实施進行了破坏,客观上,控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哪部法律由于被告人王丽阁的行为而受到破坏,所以来讲,被告人王丽阁根本不具备本罪的客观要件。
韩智广律师最后特别指出的是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锦凌检刑诉(2009)101号”起诉书所认定的事实严重不清,证据根本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综观起诉书全文不难看出,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无非四条:1,网上发表文章;2劳教后继续从事法轮功宣传活动;3所谓的向王素敏发放大量法轮功有关资料和物品;4家中搜出笔记本电脑及涉及法轮功内容的DOC文件和压缩文件各两个,而这四条根本不符合刑法第300条的构成要件,且事实本身客观上难以成立,所谓的第一条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写了甚么样的文章,何时何地发表,造成甚么样的社会影响,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均无证据支持。第二条的劳教,控方出具的并不是理所当然生效的决定书,况且被告人王丽阁也没有在劳教所呆过,控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她在何时何地又继续从事了那些法轮功宣传活动,而第四条是每一个法轮功修炼者都理所当然会做之事,并不在刑法第300条之列,而本案中的所谓最重要的事实上即第三条,向王素敏发放法轮功宣传材料和物品,不仅无法成立,简直有些荒唐可笑,完全可以称得上毫无证据:其一,资料和物品等从王素敏家中搜出,而王素敏本人也是或也曾是法轮功的修炼者,家中存放这些物品完全可能。其二,王素敏、左魁夫妻是一家的,均与本案有重大利害关系,根本不符合证人的主体资格,完全具备推脱责任,转嫁他人的可能性、可行性,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其三,王素敏、左魁的所谓证言也存在诸多前后互相矛盾之处,如被告人究竟是存放在那里的,还是让她存放的,去她家的次数、携带物品的数量及运载方式均漏洞百出,存在严重问题。其四,左魁为三级伤残,其中脑部更是一级伤残,应该属于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能完全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根本不具备作证的资格。其五,有关这一事实既没有被告人本人的认可,更没有任何客观旁证,纯属王素敏夫妻的一家之言,属于不是证据的“孤证”,如果这也能被认定为是被告人王丽阁所为的话,那么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告,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综上所述,本案无论是依据我国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还是“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告人王丽阁均不构成犯罪,因此,本辩护人在此真诚的希望凌河区人民法院能够本着严格依法办案,宪法至上的原则,依法判决被告人王丽阁无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6/207186.html
2009-08-21: 女教师躺在担架上遭受非法庭审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中共当局操控法院非法开庭,图谋進一步迫害已经被折磨的生命垂危的法轮功女学员王丽阁。
整个所谓的庭审过程是在王丽阁躺在医护担架上完成的。审判长: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法庭组成人员:刑事庭庭长孟莹,副庭长王锦文;伪公诉人: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伟慧。
当天上午九点左右,身体非常虚弱的王丽阁,被法警抱進法庭。刚开了二十分钟,王丽阁就心脏病发作,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始抢救,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血压增高,王丽阁的手臂不停的抖动,她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出休庭。但是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不考虑当事人的身体安危,坚持把庭开完,强行走完所谓的法律程序,中午十二点二十分所谓的庭审结束。
王丽阁,女,1959出生,锦州市第二中学教师。1997年6月炼法轮功后不久,病体迅速康复,所有疾病痊愈:风湿痛很快消失,已经变形的右腿渐渐复原;左腿走路越来越硬实,我又能骑自行车了,又能穿高跟鞋了,走路身子直了。她的心脏病和眩晕症也痊愈;腰间盘和尾骨再也不疼了,坐多长时间都没问题。见到她的人都说她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几年来节省医疗费近十万元。王丽阁修炼法轮功后在工作岗位上,努力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勤奋工作,不争名利。98年曾著书三本,由辽宁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2000年被评为锦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王丽阁多次被迫害。2004年7月21日晚被非法抄家。2007年11月16日上午10点,王丽阁去锦州凌河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身份证,被绑架,所谓的原因是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大法祛除我一身病痛 教我做好人》的文章在明慧网发表而被非法通缉。
2009 年4月17日早上7点多钟,王丽阁在家中被凌河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晚8点左右被非法关押于锦州看守所。5月21日被非法批捕,案件到达凌河区检察院。8 月4日案件到达凌河区法院。检察院的承办人想退回案子,但锦州市凌河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吕东不同意,令立即移交法院。
伪法院事先告之家属要出席旁听必须在8月十七日上午九点至十点办理旁听证,因十七日当天锦州下雨,王丽阁的家属只有三人办了旁听证,而在十点之后来的亲朋好友、同事都被拒绝办理旁听证,副庭长王锦文说办证时间已经结束,声称内部有规定。其实,所有人都有旁听的权利(别的案件也不需要办理旁听证),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王锦文等人的行为是公开剥夺公民的权利,也是对法轮功修炼人及家属的迫害。
十九日上午八点左右,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门外有多辆警车及数十名便衣,他们对法院附近的大法弟子進行监视、录相,其中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孙治安等人坐在一辆白色桑塔娜警车里,车牌为辽G0127,孙治安驾车在街上来回巡视,参与监视大法弟子的还有龙江派出所的恶警们。
据报导,在王丽阁被绑架的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市公安局、反X教协会、古塔区政法委、古塔区公安分局及“六一零”、110巡警、天安派出所、钟屯派出所共同参与,同时绑架了十四位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1/206920.html
2009-08-18: 锦州大法弟子王丽阁、宋亚平正在被迫害
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定于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早八点三十分,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王丽阁。
据悉,本周(具体时间不详)邪党要把大法弟子宋亚平送往沈阳大北监狱,秘密判处宋亚平1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8/206677.html
2009-08-16: 锦州凌河区伪法院欲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王丽阁
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定于2009年8月19日早八点三十分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王丽阁,该伪法院刑事庭庭长:孟莹;具体承办人:刑事庭副庭长:王锦文。
锦州大法弟子王丽阁2009年4月17日被绑架,8月4日被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案子已被移交到锦州市凌河区法院。目前,王丽阁身体非常虚弱,走路需两人搀扶,在看守所出现心律过速被抢救。锦州市凌河区伪法院欲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王丽阁,该伪法院刑事庭庭长孟莹告知近期会开庭,具体承办人是:刑事庭副庭长王锦文;这次主要参与者还是执行局长:周军(此人多次任审判长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明慧网上已曝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6/206594.html
2009-08-11: 锦州市欲非法起诉第二中学教师王丽阁
辽宁省锦州市第二中学教师王丽阁,女,1959出生,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
2009年4月17日早上7点多钟,王丽阁在家中被凌河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晚8点左右被非法关押于锦州看守所。5月21日被非法批捕,案件到达凌河区检察院。8月4日案件到达凌河区法院。检察院的承办人想退回案子,但锦州市凌河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吕东不同意,令立即移交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1/206263.html
2009-08-09: 王丽阁,女,1959出生,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任教于辽宁省锦州市第二中学。
2009年4月17日早上7点多钟,在家里被非法抓捕(绑架)到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
参与单位及人员包括:
电话区号00860416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亚洲 办2572018,宅2388888、13897886666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王辉 宅电:2389966、手机:13904069800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张海泉、陆浩、郝铁军
技侦支队一处(专门监控大法学员电话)政委刘贵石、队长马某、小头目李雪松、李丹
锦州市凌河区政法委书记李宝山 2912895、 3315395、13704968995
凌河公安分局局长 刘晓刚 办2133135
凌河区法院院长刘庚 手机:13904160692
凌河区法院审判长周军 办2916201 宅2834230 手机13840666678
锦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英 政法委办公电话:2126348
锦州市“610”主任李卫家,宅电:2601038,手机:13897889812 办:3184001
2009年4月17日晚8点左右被非法关押于锦州看守所。
5月21日批捕,案件到达凌河区检察院
8月4日案件到达凌河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的承办人想退回案子,但检察长请示了吕东(锦州市凌河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主管迫害法轮功)13898375000),吕东不同意,让立即移交法院.
律师: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 姓名:韩志广 手机:13439686306
2009-05-01: 锦州大法弟子王丽阁和女儿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大法弟子王丽阁和女儿(母女相依为命)被非法抓捕后,亲属去她家,看到屋内一片狼藉,四万元存折不见了,现金也不见一分,电脑也被抄走。
据目击者说:王丽阁是早六点多被套黑头套,只穿衬衣被抓走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200026.html
2009-04-23: 锦州大法弟子十四人同日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市公安局、反×教协会、古塔区政法委、古塔区公安分局及“六一零”、110巡警、天安派出所、钟屯派出所共同参与,绑架了十四位大法弟子,他们是:尹玉珍、刘素艳、宋亚萍、吴艳秋、于静、王淑敏、宋军、胡淑珍、王丽阁、陈思蒙、王淑华等,上述大法弟子现暂时被非法关在古塔分局。
四月十七日早晨五点多钟,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110等多名警察将李玉霞家门砸坏,非法闯入抄家,将大法弟子李玉霞及齐林母女二人绑架到古塔公安局進行非法审问。同一时间,恶警非法闯入李玉霞家开的粮店,非法搜查并绑架了李玉霞的丈夫齐宝平。当天下午二点来钟,才放他们三口人回家。
另外,大法弟子尹玉珍已经于十七日下午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3/199501.html
2008-01-27: 锦州市凌河区 “一一零”巡警队恶警李长明犯罪记录
据初步了解,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110”巡警队接警处支队长李长明亲自参与迫害过3名大法弟子:刘智、王秀芳和王丽阁。
2002年,家住在锦州市凌河区锦铁里67-73号楼的大法弟子刘智、61岁的老人,因上访曾被劳教一年。2002年5月,刘智为避免“610”绑架,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8月18日,她回家为上大学的儿子准备衣物。8月20日早8点多,当时在锦铁派出所任副所长的李长明带领派出所和街道的五、六个人闯入刘智家中,将刘智从床上抬上警车(连鞋和外衣都没让穿),送到锦州市洗脑班,几天后刘智死在洗脑班。警方在没有家属签字、无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将尸体火化。
2003年1月29日,4个老年大法弟子被凌河分局和锦铁派出所绑架。大法弟子王秀芳抵制非法抓捕,四个警察就抬着她的腿和胳膊,副所长李长明拽着老人的头发,从三楼拽到楼下。到了派出所门口,李长明继续揪住老人的头发,将其从外面拽到屋里。送看守所时他还揪住老人的头发,车上车下地拽。看守所的医生和邱管教看到王秀芳的头顶上有许多血点和长长的血口子。连犯人看了都说李长明太手狠了。
2007年11月16日,凌河区大法弟子王丽阁在办理身份证时被李长明劫持到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7/171134.html
2007-11-26: 以营救为契机,广泛向锦州民众讲真相,救度众生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锦州大法弟子王丽阁(锦州二中英语教师),在去凌河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身份证时,被办证处警察告发到110接警处,而后又被 110接警处劫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从表面上看,事情发生在办证处,实际上背后的主使者仍然是锦州市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
每一次迫害的发生,都说明我们向办案单位(主要是公安局各个直属单位如110交巡警、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等)讲真相力度不够,那里的大多数干警还不明白真相,在被动中参与着迫害,他们是中共最直接的受害者。那么我们要以营救为契机,广泛向这些单位的干警们、以及市级各个单位的广大众生讲清真相,救度他们。也希望海外大法弟子给予正义援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6/167247.html
2007-11-25: 王丽阁被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劫持迫害
锦州市第二看守所。目前大法弟子王丽阁就被非法关押在这里。从她被非法抓捕到现在一直拒绝吃第二看守所提供的食品,抗议迫害。
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对面的民宅。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工作的一位老头(50多岁),在这里来回转悠,四处巡逻,不仅看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对面的人行道上有没有静坐的大法弟子,还到对面的民宅胡同里四处转悠。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5/167183.html
2007-11-23: 法轮功学员王丽阁于11月16日上午10点,去锦州凌河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身份证,被绑架。恶警所谓的原因是她在【明慧网2004年11月13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大法祛除我一身病痛 教我做好人》的文章,而被通缉。
现王丽阁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事发当晚,凌河分局110接处警大队长李长鸣对大法弟子王丽阁進行殴打,导致现在她行走非常艰难。王丽阁到第二看守所后,有一刑事犯叫孟迟的,对她進行侮辱(扒裤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3/167034.html
2007-11-17: 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丽阁被绑架
锦州大法弟子王丽阁,于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去锦州凌河区办证大厅(锦州凌河区专设办理身份证的地方)办理身份证照像,不料被办证处恶警扭送到锦州市凌河区110巡警队(位于武警二支队院内)。晚上七点多被凌河区110巡警队恶警们送往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拒收情况下,这些恶警们又将大法弟子王丽阁送往锦州公安医院,晚上八点左右,大法弟子王丽阁再次被恶警们送往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主要参与迫害单位:
锦州凌河区办证处
锦州市凌河区110巡警队
锦州邪恶“610”办公室
主要参与的人员:李长鸣(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7/166733.html
2007-11-18: 锦州市大法弟子王丽阁遭绑架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邪党要求每个公民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已经有大法弟子受到骚扰。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锦州市大法弟子(锦州市第二中学优秀英语教师)王丽阁在锦州市凌河区办证大厅,在办理身份证时被办证大厅的相关人员以问话为由带到楼上(锦州市凌河分局),被告知她是被网上通缉的。
二零零四年七月份锦州市610及正大派出所警察去王丽阁家中欲将其绑架,王丽阁走脱。此后王丽阁曾一度流离失所,在二零零五年三月王丽阁重返校园上课。今因办理身份证被以曾被通缉为由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8/166768.html
2006-11-23: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他们勾结市国保大队的恶警们,抄了大法弟子刘学元、王娇、王丽阁和时钟锦的家,抢走物品无数(几家物品总计价值三万多元);又在半路追捕姜大伟。最后他们绑架了刘学元、王娇和姜大伟。宋、李二人把刘学元打得满身是伤,目不忍睹,最后刘学元被教养三年;王娇和姜大伟被非法拘留四十多天,后均被敲诈数万元后才被放出;这次迫害导致王丽阁的经济损失达三万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3/143084.html
2004-07-26: 辽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丽阁被迫流离失所
7月21日晚约9点钟,锦州市国家安全局的10馀个便衣非法闯入住在凌河区文正园11—72号的大法弟子王丽阁家中。当时家里只有孩子一人在家。他们谎称是查户口的,这些人進屋后到处乱翻。约9点半钟王丽阁从外边回来,刚打开门,就被屋里的便衣拽住拖進屋里。
王丽阁大声斥责这种土匪行经,并向他们讲真像,同时正念不停。约10点半,这些便衣,将翻到的一台电脑(4000元)、一台打印机(4000元)、一箱纸(120元)和大法材料点清后,让王丽阁签字,王拒签,并向他们索要搜查证。这些人拿来一张上面写了几个字的纸,在王的眼前晃晃,王丽阁伸手去抓,拿纸的人赶紧收起。不久,正大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到了,楼上楼下总共有20人。大约11点,这些人全部下楼,有的撤离;有的坐在车里监视。第二天凌晨3点,王丽阁正念从家中走脱,现以流离失所。
另据悉,铁一中大法弟子王娇,于7月21日,被绑架,具体情况不详。
2002-03-12: 锦州市610办公室,不仅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还疯狂掠夺大法弟子的钱财。大法弟子刘万胜被迫交3万元;朱来成被迫交3万元,其妻子和孩子被迫交1万元,共计4万元;曲静波夫妇被迫交3万元;景向铁被迫交5千元;王丽阁被迫交近万元。仅这几位学员交的保证金就达11万元,至今没有返还,也没有给任何凭证。还有许多学员的钱财也是这样被掠夺的。责任人是:锦州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李晓平;锦州市610办公室主任:李协江;办事员:张新才、吴明军。
张长虹,女,23岁,1979年10月26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林丰小区人。1998年考入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98级3班,1999年11月因進京上访,坚持修炼,被强制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