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朱艳丽

女, 37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凌源市佛爷洞乡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7-11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曾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剥夺睡眠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辽宁 > 沈阳 于洪区 马三家劳教院(省女子教养院)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7-10:现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老教院二大队三分队,朱艳丽已经遭受到两次暴力转化的残酷迫害了,可是无论怎样摧残,她都不屈服。恶警强迫她坐在一块砖头上,不准动一下,身体一动就遭到犹大的毒打;恶警用绳子把朱艳丽的双腿绑上,不让她睡觉,一直十天十宿。在此惨无人道的酷刑下,朱艳丽最终被迫害得休克,精神出现恍惚。现在朱艳丽每天在操场上走。

2004-07-10: 现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老教院二大队三分队,朱艳丽已经遭受到两次暴力转化的残酷迫害了,可是无论怎样摧残,她都不屈服。恶警强迫她坐在一块砖头上,不准动一下,身体一动就遭到犹大的毒打;恶警用绳子把朱艳丽的双腿绑上,不让她睡觉,一直十天十宿。在此惨无人道的酷刑下,朱艳丽最终被迫害得休克,精神出现恍惚。现在朱艳丽每天在操场上走。

2002-04-07:辽宁凌源市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十则案例 事实之二:刚出马三家又遭绑架 大法弟子朱艳丽,37岁,家住凌源市佛爷洞乡,99年11月25日晚在家睡觉时被佛爷洞乡派出所抓走。由于朱艳丽坚持炼法轮功,于99年12月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并送往马三家。两年“期”满,由于和家人联系不上,整整超期一个月,马三家的干警们给所住的乡里打电话。2001年12月26日朱艳丽的丈夫同佛爷乡派出所所长陶国义等人前来接她回家。

2002-04-07: 辽宁凌源市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十则案例
事实之二:刚出马三家又遭绑架
大法弟子朱艳丽,37岁,家住凌源市佛爷洞乡,99年11月25日晚在家睡觉时被佛爷洞乡派出所抓走。由于朱艳丽坚持炼法轮功,于99年12月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并送往马三家。两年“期”满,由于和家人联系不上,整整超期一个月,马三家的干警们给所住的乡里打电话。2001年12月26日朱艳丽的丈夫同佛爷乡派出所所长陶国义等人前来接她回家。

特别是朱艳丽的婆婆得知朱艳丽期满释放,对他十四岁的儿子说:“你妈就要回来了,就要见到妈妈了。”朱艳丽想到两年期满,就要与家人团聚,心里既酸又甜。朱艳丽的丈夫对陶国义出面来接妻子回家非常感激,一路上的吃住花销全是由朱艳丽的丈夫所付。就这样,朱艳丽带着一颗期盼的心坐上了回家的列车。在列车上,陶国义对朱艳丽说:“你先回家恢复几天,过两天送你去‘转化班’学习。”朱艳丽听了大吃一惊:我已被非法劳教两年了,我也没有屈服。一下火车,陶又说:“现在就去公安局报到。”又对朱艳丽的丈夫说:“三、四天就让她回来。”就这样,朱艳丽被陶国义连蒙带骗地带到凌源市第一看守所,到了这里,就给她登记刑拘证,朱艳丽见状知道受了骗,这里根本没有学习班,全是刑拘被捕的。就这样,朱艳丽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拘留了。

第二天,一个看守喊朱艳丽去照像,朱艳丽说:“我没有犯法,我不照。”不一会,这个看守找来好几个劳动号要拖朱艳丽去照像,朱艳丽坚持不配合。这时,该所的管教付XX撸胳膊挽袖子,喷着一嘴的酒气,骂骂咧咧地过来了,指着前边站着的60多岁的老太太“站到一边去。”拽着艳丽胳膊就往外拖。硬被强行按坐在铁蹬子上,带上手铐,脚分别铐在凳子的两边,强行照像。朱艳丽的衣服被撕破,扣子被掠掉,鞋子被踢丢,其惨状令人发指。堂堂人民警察竟有这等低劣素质,真让人痛心。

做个好人这样难,没想到我热爱的家乡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如此猖獗。既然法律在我们的身上不生效,可以随便抓人,还拿甚么法律迫害我们,我们没有审冤的地方。朱艳丽决定用生命来唤醒他们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在这里,我们告诫那些为保住一官半职而以所谓“上级决定”为藉口迫害大法的人,等待你们的同样是历史的审判。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政治部主任谭文杰:13842156333
检委会专职委员郑立军:15566797856
检察官仇伟容:1313084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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