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7: 四川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冤狱三年 已回家
2021年,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红牌楼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2021年4月19日,她被非法批捕。2023年1月6日、2月14日武侯区法院两次非法开庭后,杨静被枉判三年。 随后杨静被劫入成都女子监狱。
2024年3月12日,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结束三年冤狱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7/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4286.html
2023-08-23: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劫入成都女子监狱
四川省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已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据悉,监狱拒绝杨静家属会见,称:三、四个月后看表现。
2021年3月3日,杨静在公交车上送了一个U盘给一位女子遭恶意举报。国保调监控查出了杨静住处,把房东也叫到了派出所。2021年3月12日,杨静被国保非法抄家。据称,3月13日,杨静被成都红牌楼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4月19日,她被非法逮捕。
2023年1月6日、2月14日武侯区法院两次非法开庭后,杨静被枉判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23/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4491.html
2023-04-16:曝光成都武侯区检察院、法院践踏法律的犯罪行径
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在公交车上因获得成都市安全局工作人员(化名“杨露”)好感而向其赠予了一个真相优盘而被其举报。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杨静被红牌楼派出所民警伙同政府工作人员非法入室绑架并抄家抢劫,她被非法关押。杨静姐姐及母亲以近亲属身份,对武侯区公安分局违法执法进行了控告,递交到上级部门的控告书却转至被控告人。对此转办行为,亲友辩护人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武侯区法院收了材料却不立案。杨静姐姐及其母亲多次到法院要求依法办案,立案庭法官却说,敏感案件要领导批准。
依法维权过程中,杨静母亲、姐姐遭到公安及社区不法人员骚扰、阻拦、恐吓,他们企图借公权力阻拦杨静姐姐杨倩以近亲属身份为其出庭辩护。她母亲、姐姐多次到红牌楼派出所了解情况,警察威胁说再去派出所就抓人,如果到检察院(反映情况)也要拘留他们。
杨静遭不法警察与检察官合谋构陷,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二月十四日二次被非法开庭,虽经过她姐姐杨倩的近亲属强力辩护,但最终武侯法院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她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勒索罚金八千元。
杨静坚持自己无罪,并已上诉到成都中级法院。
一、检察院滥用审查起诉权力、强加罪名提起公诉
杨静被逮捕后,她姐姐杨倩前往约见武侯区检察院检察长,要求检察长拿出国家对法轮功定罪的法律依据。在谁都清楚法律、法规不是国家秘密且国家应大力宣传的情况下,检察长却荒唐地说:这个(对法轮功定罪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机密。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武侯区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构陷杨静“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罪”的指控,居然通过了审查并向武侯区法院提起公诉。对杨静的构陷案被移送到成都武侯法院后,她近亲属继续对武侯区公安局和武侯区检察院相关责任人的罪行向国家机关控告。
二、庭前会议走过场,“证人”不敢用真名,更不敢出庭
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针对武侯区人检察院对杨静提起的公诉,武侯法院第一次开庭。在庭前会议阶段,法官针对杨静近亲属辩护人要求举报人、证人出庭、调取无罪证据的申请,全部没有回应。杨静家属聘请的律师也没有在法庭上就杨静近亲属辩护人的申请质问法官。亲友辩护人多次要求检察官、法官说明杨静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以及受害的客体,法官和检察官均不回答,庭前会议仅仅是走了一个过场。
第一次庭审中,公诉人在念完构陷起诉书后,为进一步“取证”构陷杨静,公诉人询问杨静是否在公交车上给了一个中年女子(化名“杨露”)一个装有法轮功真相资料的U盘?杨静不知是陷阱,回答“是”,结果庭审总结时,法官以杨静承认自己散发装有法轮功真相资料“U”盘,非法采信该“证据”作为杨静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定案的证据。
杨静近亲属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法官以庭前会议近亲属辩护人没有提出,律师也没有提出为由,拒绝接受申请。
面对近亲属辩护人提出的所谓“证人”使用的是“化名”(杨露),不具有真实性;四川省公安厅所谓“反邪教”总队出具的认定意见不是鉴定意见应该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合法申请,法官以杨静本身承认散发“U”盘为由,强行非法采信连真实姓名都不敢向法庭提供的“证人证言”。
杨静在庭审中说,所有被公安机关非法收集的资料都是自己的合法财产,违法办案的检察官能证明杨静利用邪教组织破坏了法律实施吗?能证明(法轮功)是中国官方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之一吗?如果检察官和法官不能作出回应,今天的庭审就是作秀,莫名其妙就拿出个帽子扣上去,要拿出法轮功是邪教的依据,否则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只不过是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所谓的“证人”陈露用化名是不合法的。大法教导我们做好人,而且自己身体确实通过修炼健康了,检察院构陷莫须有的罪名,她会追责到底。
三、全部“证据”不敢质证,庭审成作秀
第一次庭审中,构陷杨静的检察机关未出示所谓的“证据”,更未将所谓对的“证据”交由辩护人质证(这里想要说的是,杨静亲属为她请的陈志勇律师并没有对这一情况发表自己的意见)。在第一次庭审后,近亲属辩护人向法官指出,依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三条“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亲友辩护人强烈向法官提出要对证据质证,请公诉人回答法庭这些所谓的“证据”破坏了什么法律、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法官在亲属辩护人据理力争之下,安排择日复庭“质证”。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第二次庭审开始的时候,法官指着放在法庭审判桌前的一筐大法书籍、光盘、优盘、真相币等问杨静,要不要看派出所抄家抄的东西。
法官说的是“看”,没有说“质证”,杨静不知道法官轻描淡述地说看不看在故意设陷就说:“不需要看了,都是我的私人物品。”陈律师对此也没有作出询问和提示。
当亲友辩护人要求按《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十三条的规定当庭对派出所从杨静居住处抄走的四十多本大法书籍、光盘等进行质证时,法官却说已经通知律师看过了,庭审中也问过杨静,杨静说“不看”(实际上“看”和“质证”是两回事),因此不同意再逐一质证了,也不同意通知使用化名的“证人”、办案警察出庭当庭对质、询问。
法官使用这种方式浑水摸鱼逃过了质证。法律规定: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罪名有关联性)同时具备,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连“证据”都不敢拿出来质证,一方面是武侯法院在知法犯法,与公安、检察院以及躲在背后的政法委一起狼狈为奸,给法轮功学员罗织罪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所谓“法治”自始至终都是虚假的宣传而已,所谓的“庭审”就是一场名副其实的走过场。
四、荒谬、漏洞百出的“认定意见”
检察官和法官都认同,四川省公安厅反邪教总队出具那一份“认定意见”,因此到庭证据内容没有必要在法庭上全文诵读和观看(即无需按照法律规定一证据一质证),法官甚至将“送检说明即本案的鉴定意见”的违法说辞写入非法判决书中。
除了《刑事诉讼法》穷尽列举的八大证据,其他的都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或证据,这位法官,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找“依据”时,竟然自创法律,硬是把“送检说明”和“鉴定意见”划等号。鉴定机构、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专业要求,而且任何一份鉴定意见必须由鉴定人签字才有效。四川省公安厅反邪教总队既没有鉴定资质,也没有认定所谓“邪教”的资格,其如果认定杨静信仰的法轮功涉嫌具有邪教性质,且实际行为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的具体行为,应当依公通字[2000]39号第三项“公安机关对具有邪教活动的组织,应当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查明基本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认为符合邪教组织特征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经调查核实,应当根据该组织活动的不同情况,提出请公安部核准或者认定的意见后,报告公安部。公安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提出的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后,分别予以核准或者认定。”的规定,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核准、发布后,再以杨静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其提起指控才符合法定程序,其未依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规定程序,径直作出的案涉认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务院、公安部已经明确规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里面没有法轮功,四川省公安厅有什么资格无视其上级公安部的认定呢?
五、故意回避法轮功在中国合法的事实,枉法裁判
近亲属辩护人在第二次庭审中,递交了三份用以证明杨静无罪的证据、依据,其中包括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已证实官方认定的邪教一共十四个,这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不为罪的规定,信仰法轮功是无罪的。宪法明确授予每个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杨静信仰法轮功的权利受宪法保护。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以证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法轮功书籍出版合法了。
检察官和法官最终却认定这些无罪证据、依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视频也未当庭播放,他们不敢面对近亲属辩护人提交的无罪证据,其实质就是对法轮功在中国合法的事实视而不见、故意回避,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他们才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六、武侯法院枉法裁判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位于武侯区潮音路6号,现任院长是张静,根据明慧网信息,该法院非法判决了多名法轮功学员,炮制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1、罔顾事实,对钟芳琼、蒋宗林、丁泽扬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以税长冰为审判长,非法审理了钟芳琼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及两名家人,非法庭审中,税长冰眼睛一直回避辩护律师,每当律师谈及宪法、信仰、普世价值、法律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条”本身是否违反宪法,以及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不构成犯罪时,武侯检察院的三名公诉人苟仲谋、胡强、肖礼政就立即举手以“律师所说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税长冰就借机立即中止律师的辩护。
对于律师提出的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侦察过程普遍存在的严重刑讯逼供及超期羁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检方是否进行过监督等问题提出质问,税长冰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和回避。律师的辩护被一再肆意的打断和阻挠,连律师上洗手间,法院也派人跟随,
最后,武侯法院不顾基本事实,对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强行判刑。
2、对廖建甫、谷怀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武侯法院以黄奕为审判长,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理,家属被禁止旁听。非法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到晚八点过才结束。七名法轮功学员当庭陈述自己遭受恶警的酷刑逼供;律师有理有据驳倒、推翻控方所有依据,当庭揭穿警察捏造的伪证。
然而黄奕仍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谷怀兵被非法判刑七年;周亚平二年四个月;廖建甫两年半;赵海平、王洪波、王建国、李小艳各三年。其中,攀枝花法轮功学员廖健甫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点在云南第一监狱第十一分区被迫害致死。
3、对陶渊的非法判刑
陶渊是北师大明史系研究生毕业,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成都市机投镇果堰村兴元花园居住地被恶警、保安绑架,当场遭到毒打,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二零零八年被武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广元监狱、乐山五马坪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四年期间,被迫长时间强制劳动,遭受酷刑折磨。
4、对多名四川大学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四川大学在武侯法院辖区,许多川大师生被武侯法院非法判决,以下是部份案例。
杨靖霞是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保护学院教授、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世界环保专家,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成都市“六一零”恶警从家中绑架,双手被铐四天四夜不准睡觉,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后被武侯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四川简阳市女子监狱。
汪海波,四川大学数学学院博士,副教授。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在家被绑架及非法抄家,被戴手铐脚镣四天四夜不准合眼,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
骆平,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英语教师。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成都市“六一零”恶警从家中绑架,关押在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后被武侯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关押在四川省简阳市女子监狱。
结语
以上是武侯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枉法裁判的部份案例,也是二十多年来中共利用各级法院、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一角。利用法院、法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是邪党迫害的一个重要环节。大量公、检、法人员在明知法轮功在中国合法、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配合邪党的迫害政策,充当邪党的打手,使众多无罪、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深陷冤狱,甚至被迫害致死,按照中国的法律,他们已构成诬告陷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甚至杀人罪等重罪。
其实,这些公、检、法人员在积极配合邪党迫害政策的时候,也被邪党安排了替罪羊的角色,中共邪党的层层都做好了让下面当替罪羊、瓮中捉鳖的一切准备,“责任倒查制”、“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政策都是为这些参与迫害的人量身制定的。《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责任。文革时那些迫害老干部的警察,也是为了执行命令,文革后这些警察都被秘密拉到云南枪毙,红卫兵头头全部被判重刑入狱,都没有好的下场。这些历史事实,殷鉴不远。
作为法官,不依法办案,才是在真正破坏法律的实施,今天迫害法轮功的“成绩”就是明天的罪证。正如法轮功学员杨静在法庭上对他们的告诫:“要有良知,法律随时都在变,有一天刑法三百条说不定就成为起诉你们的依据,你们不要作茧自缚,现在正处于危墙之下,希望你们看清形势,如果好人都被打压,人类道德必然大垮,现在贩毒的人这么多,吸毒的人这么多,现在是魔鬼在统治世界。打击善的,那必定是魔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6/曝光成都武侯区检察院、法院践踏法律的犯罪行径-458860.html
2023-03-19: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非法判三年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被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至今已经两年,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二月十四日二次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8000元。
现年48岁的杨静出生于成都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母亲为人善良、有正义感;杨父是一名高级教师,备受家长、学生的称赞。杨静从小接受传统文化陶冶,传承父母的家风,为人正直品格高尚。在目睹母亲几次导致命危的沉疴心脏病,在炼了法轮功之后不治而愈,杨静也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依着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为更好的人,甚至成了客户指名办理业务的人员,被评为优秀员工。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掀起对法轮功的残酷打压后,杨静经历过被非法监视、绑架、关押在洗脑班一个多月,期间遭遇恐吓、下药导致其嗜睡、头晕等现象。不仅如此,她家人也因无尽的担心及遭遇来自西安路街办的恐吓威胁,她父亲更在极度的焦虑中猝然而逝。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杨静在公交车上送了一个U盘给一位女子遭恶意举报。国保调监控查出了杨静住处,把房东也叫到了派出所。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杨静被国保非法抄家。据称,三月十三日,杨静被成都红牌楼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四月十九日,她被非法逮捕。
杨母已80岁,奔走呼吁,讨回属于自己女儿的公道和正义。她表示,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之后,她认为红牌楼派出所及武侯区检察院对杨静的指控(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完全是子虚乌有,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犯罪客体(公安及检方都说不出哪部法律遭到她破坏),也没有犯罪的主观和客观,犯罪四要素缺三要素,根本无法成立。
第一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下午一点半,杨静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杨静从看守所来时,戴着脚镣、手铐,家属强烈要求打开,说这是违法的。法警说没有带钥匙来,法官说你戴着手铐、脚镣你就坐着参加庭审。
法庭开了两次庭前会议,一次在承办法官接手这个案子不久,当事人家属和亲友辩护人庭上递交了材料和文件,说明国家并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并要求阅卷和会见当事人。法官同意阅卷(当去看守所看人时,看守所要求法院出具辩护人证明),法院出具了证明,家属和亲友辩护人才得以会见了当事人。第一次庭前会结束时,法官临走时说了一句“颠覆国家政权”,言下之意,你们怎么看?第二次庭前会议时间是在第一次正式开庭前的半小时左右。
开庭后,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是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杨静在公交车上向一位女子讲不要打疫苗,并给了她一个U盘,被这位化名陈露的女子举报(该女子是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陈露为化名)。同年三月十二日杨静的家被抄。故公诉人指控杨静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三百条规定。
律师和当事人家属要求法庭举证、质证,排除非法证据,要求证人,举报人、鉴定人、办案警察到庭。法官说庭前会议中你们没有提出排除非法证据。
律师说:相关证物没有当庭出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决定书、照片、报告书,房屋租赁合同等,与本案指控的罪名无法律上的关联,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四川省公安厅出具的情况说明,辩护人对陈露身份表示质疑,无她基本信息,是否有这个人无法确定,对真实性有异。第二对资料和指控罪名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证据特征,派出所情况说明也不是能证明本案与《刑法》第300条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川省公安厅送检说明,起诉书载明说有鉴定意见,但阅卷时辩护人没有看到鉴定意见,可能说的是这个说明,该说明未载明说检人情况以及接收检材料人员情况说明,没有四川省公安厅和办案单位之间书面委托协议,四川省公安厅与办案单位是上下级关系,属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关系,公安机关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否则不公平,四川省公安厅反邪教总队没有资质鉴定是否属于邪教、邪教物品,应当由公安部认定,至少有第三方作出鉴定,这个说明无任何法律效力,应当由第三方司法鉴定或公安部鉴定,因此该送检说明不符合刑事诉讼法8类证据任何一种,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律师说:第二组关于陈露的证人证言,真实性提出质疑,陈泽文两份证言与本案指控罪名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后面两名租户是与无案指控事实无任何关系性,不应作为定案依据。第三组被告人的供述,首先她不认可自己犯罪,认为自己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也无证据证明她参与了邪教,无司法鉴定,刑法惩罚的是行为,思想是不构成犯罪的,物品是静止的,这些物品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四组勘验笔录也不能证明被告构成犯罪,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律师说:辩护人经过查阅,没有发现国家公布的邪教组织有法轮功名字,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参与了某种邪教组织,也没有明确说法轮功是邪教的明确规定,因此公诉人不能指控被告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指控罪名不成立。
杨静说:因为中共造谣在先,我们澄清在后。我们宣传不同信仰有什么罪呢?关键是这些和指控的罪名有何关系?首先要需要具体指出什么是邪教?什么行为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公诉人念一大堆和罪名根本没有关联性,指控罪名根本不成立。
杨静谈了自己和母亲在大法中受益,自己小时候得了严重的骨结核,用“雷米封”这种药对肝的伤害特别大,连看黑板抬头都头晕。母亲心脏病很严重,多次送医院抢救,是法轮功让他们获得了新生。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使自己的思想境界得到提升。
这次庭审中,检察官、法官没有那种强硬、居高临下,基本给律师、当事人和家属辩护人比较充分、宽松的辩护时间。最后法官说了一句话:“我没有说你们是邪教。”
第二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半,杨静第二次被非法开庭审理。法庭质证时,审判长问杨静,是否需要对案涉法轮功物品亲自查看。杨静说,这些法轮功书籍是我多年从修炼到现在收集的,我师父所有书籍和资料,这些资料都是教我如何做一个好人,如何向善,如何回归中国的传统,对社会没有危害,不能成为什么罪证,且法轮功法没在我国14个邪教组织的名单里,这些都是合法的,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对解除对法轮功的禁令,公民有出版书籍的自由。
律师说:物品不能作为犯罪的证据,不应当作为定罪的依据。
亲友辩护人说:我要求对法轮功的40多本书全部当放过宣读,按照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第71条规定,没有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我要求把这40多本书内容全部读完,光盘我也要求全部播放,看到底光盘哪一个内容破坏了法律实施。任何罪名都应当与犯罪事实相关。另外卷宗里鉴定意见通知书,说明这个案子有鉴定意见,我要求出示鉴定意见并要求鉴定人到庭,还要看出具鉴定意见的机构和人是否合法……
公诉人说:这些物品是公安机关在被告居住房间内搜查到的,物品内容是否是法轮功相关得到了省公安厅反×教总队的确认,省公安厅反×教总队对这些物品进行了检验然后做出了认定,认定这些物品都是涉及法轮功的物品,因此物品的内容是没有必要在法庭上全文诵读和观看,关于陈露举报这些内容,是陈露向国家安全局对杨静的行为进行了举报,也予以了相关的书证,无需再当庭再作证,这些都有相关机关的认定。
杨静说:针对公诉人刚才发表的意见,说陈露的证言也好,省公安厅证明也好,只要头脑清晰的人都认识那是法轮功的,但是这和指控的罪名有什么关系?我还可以说共产党是邪教,你有依据吗?法轮功就一定是×教吗?法轮功书籍就一定破坏了法律实施吗?莫名其妙就拿出个帽子扣上去了,你要拿出法轮功是×教的依据,否则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只不过是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法轮功是真善忍,教人做好人,居然被说是邪的,不懂法律的人根本不配做陪审员,因为陪审员看是应该看的是道德、良知,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都有恶法,不过是打击人的工具,而道德才是最重要的,中国的道德观,价值观被文革破坏殆尽,改革之后的人道德下降到什么地步了,而法轮功教人提升道德,我自己深有体会,我在家破人亡之后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手段,我姐姐也被用活摘器官威胁过,我这么多年也没工作,不光是我们,还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打压,被采取革命化处理,但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暴力行为,居然是说我们是邪的,这么多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一切,学知界都很清楚,神也看得很清楚,所以全球瘟疫来了。现在正处于危墙之下,希望你们看清形势,我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如果好人都被打压,人类道德必须大垮。现在贩毒的人这么多,吸毒的人这么多,现在是魔鬼在统治世界,打击善的,那必定是魔鬼。
亲友辩护人说:国家认定14个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且新闻出版总署对法轮功书籍解禁了,出版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检察官说法轮功资料得到了公安部的认定,无需再出示,但是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没有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我要求把书籍、光盘全部宣读播放。我认为检察官犯了三宗罪,诬告陷害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三罪并罚处有期徒刑多年年,不知道,他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保住自己的工作、为了往上爬,迫害无辜的百姓,妹妹说他是好人,只不过在奉命行事,我不这么看,他没有正义感,没有良知,他不是好人。
最后,杨静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勒索罚款8000元。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杨静原来是银行的职工,因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去一个复印店复印师父的一页经文,店主人不给复印,叫她走。这一天,正好是杨静自考本科两门课程回来的路上(她已经通过六门大学自考课程),让她走,她想把师父的经文要回来,怕随便处理经文对他不好。与店主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杨静说给他80元店主都不同意,店主见她不走就报了警,当她想走的时候,店主说我已经报警了,你走了我没法交待。杨静就留下来,等着警察把她带走。这次她被非法关了四个月。
二零零四年六月,杨静被成都西安路街道办事处绑架到了新津洗脑班,说好的只关一个月,快到一个月的时候杨静的父母去办事处要人,综治办负责人张继伦说她象婴儿一样离不开看护她的人。杨静的父母都以为杨静已经被害成象婴儿一样了,杨静的父亲说我们上当受骗了,父亲在日记中留下“静未归,甚忧”几个字,猝死,撒手人寰。这一次张继伦敲诈了杨静工作的银行7000多元,每月还要交400元的管理费。自此杨静被关,大学本科自考学业也中断了。
杨静母亲以前在校任教,交流教学经验也是观摩教学的老师。这次女儿被绑架关押构陷后,八十多岁的她跟女儿(杨静的姐姐)找派出所,检察院接待日见检察长,问副检察长丛林,定法轮功×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丛林回答:这是国家机密。问为什么批捕杨静?丛林指着检察官雷雨说:“就是他,检察官!”承办检察官雷雨不语。杨母说法轮功在国内外都是公开传的,并不涉密,也不符合保密规定(条件);国家并未把法轮功定为×教;思想不入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多次控告,未果,中共各级上上下下都在推责任、踢皮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19/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非法判三年-457893.html
2021-12-07: 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被构陷到武侯区法院
自2021年3月13日,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被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派出所约10余警察在其住的房屋被绑架后,2021年4月19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了法轮功学员杨静。
现杨静被构陷的案卷被移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7/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4476.html#21126225036-1
2021-12-01: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一案近况
自2021年3月13日,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被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派出所约10余警察在其住的房屋被绑架后,2021年4月19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了法轮功学员杨静。
据悉,现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的案卷被非法移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
承办法官:尧刚 85118114
法官助理:王丹 8511819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4257.html
2021-06-26:成都杨静被非法关押 家人依法控告遭恐吓诬陷
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三日,在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的家中被警察绑架,四月十九日被非法逮捕。
八旬杨母亲认为红牌楼派出所及武侯区检察院对杨静的指控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向武侯区公安分局、武侯区检察院递交了撤案申请,未收到回复。家人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控告,成都市检察院控申科受理后,杨静家人却遭到成都西安路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金琴南路社区、红牌楼派出所人员恐吓、威胁,还诬陷说他们扰乱办公秩序。
一、幸福家庭梦碎
46岁的杨静出生于四川成都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母亲为人善良、有正义感;杨父是一名高级教师,备受家长、学生的称赞。杨静从小接受传统文化陶冶,传承父母的家风,为人正直品格高尚。
在目睹母亲几次导致命危的沉疴心脏病,在炼了法轮功之后不治而愈,杨静也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不论是日常生活或在职场上,杨静依着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其中,杨静对客户耐心讲解相关的业务流程,及给予真诚建议和回复,甚至是客户指名办理业务的人员,她的能力得到领导欣赏,被评为优秀员工。
然而,令人羡慕的家庭幸福、出色的职场能力、似锦的前程,却因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掀起的一场残酷打压,被无情的撕破,杨静经历过被非法监视、绑架、关押在洗脑班一个多月,期间遭遇恐吓、下药导致其嗜睡、头晕等对待。不仅如此,家人也因遭遇无尽的担心及来自西安路街办的恐吓威胁,杨父更在极度的焦虑中猝然而逝。
杨母经历生离死别,丈夫早逝、女儿被非法关押洗脑班、流离失所等等苦难,如今心力交瘁、身体极度消瘦虚弱,双目视力极低、左眼几近失明,日常生活出行尚须他人照料。
二、遭非法关押 八旬母递交撤案申请讨公道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杨静在公交车送了一个U盘给一位女士遭恶意举报。国保调监控查出了杨静住处,把房东也叫到了派出所。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杨静被国保非法抄家。据称,三月十三日,杨静被成都红牌楼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四月十九日,杨静被非法逮捕。
杨静被非法关押,家人焦虑不解,杨母已八十高龄,担忧之余还要为杨静奔走呼吁,讨回属于自己女儿的公道和正义。她表示,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之后,她认为红牌楼派出所及武侯区检察院对杨静的指控(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完全是子虚乌有,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犯罪客体(公安及检方都说不出哪部法律遭到她破坏),也没有犯罪的主管和客观,犯罪四要素缺三要素,根本无法成立。
杨静家人已经向武侯区公安分局、武侯区检察院递交了撤案申请等,呼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基于最基本的事实和法律,撤销对杨静批准逮捕的决定,释放杨静回家,还杨静以公道,至今都没有任何回复。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杨静家人向成都市检察院控申科、武侯区检察院控申科、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14督导组、习近平、李克强、汪洋、栗战书、杨晓渡、陈希等国家领导人邮寄了控告信。成都市检察院控申科接到杨静家人的控告信后,已回复了他们:已经收到他们的诉求,并转交区检察院处理。
三、成都西安路派出所、街办、社区威胁恐吓家属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钟,成都西安路派出所警察、西安路街办人员、金琴南路社区向红和两名律师共几人来到杨静母亲家,警告杨母不要再去检察院,并威胁说:如果再去就要拘留她们,还诬陷杨静家人扰乱了他们的办公秩序。
杨静家人二零二一年四月到武侯区检察院约见检察官和检察长时,他们只是向检察长表明了她们的诉求,并没有过激行为。如果说偶尔有一两声声音有点大,也不是主观故意扰乱他们的办公秩序,检察院是有监控的,把监控调出来看一下就清楚杨静的家人有没有扰乱办公秩序。杨静的家人表示歉意,以后一定注意控制情绪、言语平和。
五月二十六日,同到杨静家的其中一名男子威胁恐吓杨静家人:明慧网报道了杨静的消息。家人问:你要干什么?这个男子说:我不干什么,杨静还在里面(看守所),这样对你们不好。
西安路街道办还委托了一个法律援助律师过来,律师说对法轮功定性是民政部99年认定为非法组织,没有经过登记的都是非法组织,杨静家人讲“天安门自焚”是骗局,法律援助律师很疑惑的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
杨静家人表明: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宪法》36条明文规定。国家对邪教的认定行政法规:公通字(2000)39号文中14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在会见检察长时杨静的家人请武侯区检察长丛林拿出国家对法轮功定性的法律文书,丛林推诿说“这是国家机密”。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而且《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第99条和100条已经废除了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文件。
据悉,五月二十日前后,杨静的姐姐打电话给红牌楼派出所警察何亭轩,问“负责案件侦破是你们还是国保”,何说“是我们”,杨的姐姐说“是你们那我们要找你们理论”,何说“你来我要抓你”,杨的姐姐说“我很平和的和你谈话,你也要抓人吗?你抓我的理由是什么,根据宪法四十一条,作为国家公民有权利给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评论和建议,仅仅是指出他们工作中的错误,他们就要抓人吗?”
杨静被非法逮捕,目前案子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家人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控告,成都市检察院控申科受理后,却遭到杨静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社区、派出所人员的恐吓、威胁,还诬陷说扰乱了他们的办公秩序。
杨静母亲及家人呼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基于最基本的事实和法律,撤销对杨静批准逮捕的决定,释放杨静回家,还杨静公道,让正义、良知彰显于世间,还所有善良人一个公道,包括你、我、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6/成都杨静被非法关押-家人依法控告遭恐吓诬陷-427433.html
2021-05-03: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一案的近况
据悉,现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杨静的案卷被非法批捕后由检察院退回到红牌楼派出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3/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4132.html
2021-04-30: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杨静 电话补充
2021年4月19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杨静。
2021年3月13日,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派出所约10余警察在其住处(租的房屋)绑架了杨静,并强行抢走约几十本大法书籍和资料。红牌楼派出所构陷杨静"涉嫌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罗织杨静曾在公交车上送一个优盘给人的事由作为所谓证据。
目前杨静被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事件详情还望知情人补充修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30/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4007.html#214292313-14
2021-04-29::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杨静
2021年4月19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了法轮功学员杨静。
2021年3月13日,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派出所约10余警察在其住处(租的房屋)绑架了杨静,并强行抢走约几十本大法书籍和资料。红牌楼派出所构陷杨静"涉嫌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罗织杨静曾在公交车上送一个优盘给人的事由作为所谓证据。
目前杨静被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事件详情还望知情人补充修正。
承办人:
红牌楼派出所--张X和徐亭轩(音)
武侯区检察院---雷雨 18980906083和丛林(音)
相关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政法委610王××、李××。
王进瑞:18982225503 13908066875或王玮 1343847111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9/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大陆综合消息-423969.html#21428231728-1
2021-04-26: 成都善良女士杨静遭绑架 八旬母亲讨公道
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三日,在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的家中被警察绑架,四月十九日被非法逮捕。杨静年已八旬的母亲认为红牌楼派出所及武侯区检察院对杨静的指控完全是子虚乌有,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正在奔走呼吁,讨回属于自己女儿的公道和正义。
一、善良、正义、遵从传统的一家人
现年46岁的杨静女士出生于四川成都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杨父,一名高级教师,他的授课备受家长、学生的称赞。杨老师的学生都非常拔尖,他们对杨老师更是尊崇有加,一再感叹,听老老师课堂上的旁征博引、娓娓道来实在是一种享受。杨静不仅从小在浓厚国学氛围的熏陶下,对传统的文化和高尚的品质充满向往,杨母的善良和正义感,从小要求杨静不能说谎、为人正直等方面的教育,对杨静更是影响深远。
一九九六年,杨静在目睹母亲无法治愈、并几次导致危险的心脏病,在炼法轮功之后不治而愈后,杨静也开始了解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不经意的触动了杨静内心深处对永恒与美好的追寻。她似乎明白该怎么更好的对待工作、对待一切。她耐心的给顾客讲解相关的业务流程、聆听客户的需要并给他们最好的建议。当时银行的培训、专业学习,杨静是最好的成绩,也使得她能更好的给顾客介绍相关知识,并给予相关建议。她从不为自己的业绩而强推产品。尽管每天事情很多,很忙很累,她始终充满了耐心、热情和真诚。以至于有客户到建行办理业务时,指名要到杨静的窗口办理。杨静的业务能力得到领导的欣赏,她也被评为优秀员工。
在工作之外,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杨静也从不吝啬她的善良与热情。公交车上满载之后,杨静一定是那个站起来为老年人、孕妇让座的人,即使已经工作一天、满身疲惫,还带着很多东西,她也不会有丝毫犹豫。当被让座的人满心感谢,并不忍坐下之时,她会真挚的说:我妈妈也是老年人,我也希望她坐公交没有座位的时候,也能有人为她让座。也许,这就是一种爱与善良的传递吧。
二、红潮血雨中的坚守、人伦与铁拳
令人羡慕的工作、出色的业务能力、青春的姣好、似锦的前程……本是一副很美好的画卷,却因为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的那场血雨腥风,被无情的撕破。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杨静正在上班时,其户口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街办610人员不顾建行领导的反对,让人将杨静骗出后将其绑架到新津洗脑班,非法拘禁并强迫(放弃其信仰的)洗脑一个多月。
在那完全与社会隔绝、所有人世间的道理、法律、道德、价值、伦常、正义都被践踏在地;法律援助、甚至外界的知情权都完全无从谈起的环境下(就像纳粹集中营里的犹太人任人摆布的绝望一样),杨静被下药导致其嗜睡、头晕,并被各种心理暗示及恐吓,比如,被暗示如果她不放弃信仰,会被与麻疯病人一起,扔到与世隔绝的“无人区”……
而杨静的被非法拘禁,给其家人带来的更是无尽的担心,甚至还有来自西安路街办的恐吓威胁。其父在极度的焦虑中猝然而逝,只留下日记中的一句“静仍未归,甚忧”。就在杨家满心悲痛办理丧事之时,西安路街办还派人对其一家跟踪监视……
事后,其领导向杨静表达了歉意,建行也被敲诈数万元,说是杨静被非法拘禁期间的所谓“学习费”、“生活费”。尽管如此,还不时有街办人员到建行试图找杨静“谈话”、施压洗脑。巨大压力与精神折磨下的杨静,也不愿建行再受影响,被迫辞职离开。
离开建行之后,杨静打算重新找地方上班,好好工作,凭借自己优异的专业能力,给社会创造价值,并给母亲及家人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她找了多份工作,并报考了多个相关专业,但风雨飘摇中,她却难以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学习的环境。尤其二零一五年依法诉江之后,一再被骚扰。就在她备考注册会计师并马上临考之时,因为骚扰不得不外出漂泊。致使其学业梦断。
三、再遭关押 家人呼吁法律正义与公道人心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杨静被国保非法抄家, 抄得一片狼藉, 走的时候,门都没有锁。据称,杨静三月三日在公交车上给一位女的送了一个U盘, 这个女的回家看后,恶意举报了杨静。国保调监控,查出了杨静住在哪里,他们还把房东也叫到了派出所。三月十三日,杨静被成都红牌楼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
四月十九日,杨静已经被非法逮捕。杨静的家人见了检察官雷雨和副检察长丛林, 检察官的助理陈丹说,不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反国家就没有罪。杨静的家人说,我们没有反党,只是指出党不对的地方,希望它能够改。我们想问一下,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是依法律还是共产党的喜好。与副检察长丛林见面, 杨静的家人让他出示定法轮功为×教的文件(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丛林居然说这是机密。
杨静家人焦虑不解,如此善良的亲人,为何一再遭受磨难。杨母已八十高龄,担忧之余还要为杨静奔走呼吁,讨回属于自己女儿的公道和正义。她表示,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之后,她认为红牌楼派出所及武侯区检察院对杨静的指控完全是子虚乌有,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国务院、公安部等认定的邪教名单中,也根本没有法轮功。
对杨静的所谓指控(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没有犯罪客体(公安及检方都说不出哪部法律遭到杨静破坏),也没有犯罪的主管和客观,犯罪四要素缺三要素,根本无法成立。就像以“故意杀人”的罪名指控一位在种花的人士,但却无法说出这位人士杀了谁(没有犯罪客体),岂不是荒唐?还要执意将其种花的正常合法行为,作为其“故意杀人”的事实,岂不是颠倒天下之黑白?杨静的行为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杨静母亲及家人呼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基于最基本的事实和法律,撤销对杨静批准逮捕的决定,释放杨静回家,还杨静以公道,也是还公道于这个世间,包括这个世间中的每一个你我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6/成都善良女士杨静遭绑架-八旬母亲讨公道-423846.html
2021-04-24:四川成都法轮功学员杨静被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情况补充
3月3日,杨静在公交车上给一位女的送了一个U盘, 这个女的回家看后,恶意举报了杨静。国保调监控,查出了杨静住在哪里。他们还把房东也叫到了派出所。
3月12日,对杨静非法抄家, 抄得一片狼藉, 走的时候,门都没有锁。
10天之后,也就是3月13日,杨静被成都红牌楼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
4月19日,杨静已经被非法逮捕。杨静的家人见了检察官雷雨和副检察长丛林, 检察官的助理陈丹说,不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反国家就没有罪。杨静的家人说,我们没有反党, 只是指出党不对的地方,希望它能够改。我们想问一下, 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是依法律还是共产党的喜好。与副检察长丛林见面, 杨静的家人让他出示定法轮功为X教的文件(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丛林居然说这是机密, 杨静的家人说这个网上都可以查, 因为无法提供,只好说是机密了。
杨静的家人说,逮捕是你们检察长签的字。丛林居然说案件是否逮捕由检察官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检察长决定是否逮捕, 他居然推责任,说杨静的住处搜查出U盘20多个, 还有光盘、钱、书、资料。
杨静的家人已经给检察官递交撤销批捕申请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4/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3738.html
2021-03-22: 四川成都流离失所法轮功学员杨静被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
四川成都流离失所法轮功学员杨静,在2021年3月上旬,在出租屋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22/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2406.html
2010-09-28: 成都杨倩姐妹遭迫害,姐姐被逼离家
近日,成都地区各洗脑班又蠢蠢欲动,非法关押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各街道综治办公开表示:上面有“转化”(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任务。各基层人员、社区及所谓二派也纷纷出动,闯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逼迫他们认为不坚定的炼功人在所谓的不炼功“保证”上签字盖手印等。
姐姐杨倩被非法游街,再遭骚扰,被逼离家
欺上骗下是中共人员的一贯手法:这个是“重点“,那个很“顽固”,实在不行了就拉人凑数。法轮功学员杨静的姐姐杨倩最近就被逼写所谓不炼功的保证,杨倩最后只好离家。
杨倩看过法轮大法的书籍,很相信大法好,对大法师父非常尊敬,也能正面维护大法。2008年“512”大地震后,她捐钱捐物还到都江堰做义工,见一些人在废墟边哭述:自己亲人埋在下面,前两天还有声音,叫那些人来救却无人来,现在已听不到声音了……义愤下,杨倩也跟着说了几句,并告诉周围的人贵州奇石惊现 “中国共产党亡”一事,却被恶人绑架到派出所,后被以“扰乱治安”为由非法拘留,遭到殴打,还被非法游街。都江堰作为堂堂“国际旅游城市”,居然还在搞 “游街示众”这种文革式侮辱人格的违法行为,杨倩因此受到很大刺激。
杨倩在都江堰被非法拘留后,因当时常有余震,都江堰又处震中,杨静母女找街办开证明希望当局能早点释放杨倩,让她安全回家,结果街办范领才不但不开,反而出言侮辱杨母,被杨母当众痛斥。
这次成都白果林街办派一黄姓人员两次上门逼杨倩“转化”,还说什么“先礼后兵”,不然就要叫派出所、公安局上门。
妹妹杨静遭受“六一零”洗脑迫害
杨倩的妹妹杨静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六月,杨静在单位(建行成都一支行)上班时,被白果林街道办“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人员及白果林派出所绑架到新津“六一零”洗脑班,在那里,杨静被下过不明药物,遭受辱骂、欺骗恐吓,身心受到很大伤害。那时,父亲突然去世,火化后才两三天,街道办“六一零”范领才又带人上门威胁逼迫她再写“转化书”。父亲尸骨未寒,同年十一月,街道办又到建行成都一支行要找杨静“谈话”。一次次的迫害给杨静及其家里带来很大的创伤,建行也承受了很大压力,并被敲诈了几万元,杨静被迫辞职。而药物迫害带来的伤害也使杨静此后多年经常头痛欲裂,性格一度变得很不好,家里很不和谐。
杨家已被逼得家破人亡,母女三人相依为命,如今街道办又再次上门骚扰威胁,真不知人性何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8/230236.html
2007-01-23: 成都西安路街道办为何执意迫害好人李国俊、肖美芝
......
白果林办事处和西安路办事处从2001年开始一直向辖区内大法弟子杨静所在单位建设银行一支行勒索所谓的“管理费”,每年四千元,几年来已达几万。
2004年6月,范领才、张继伦、向中东等人到杨静所在单位,不顾单位领导的反对,强行将正在上班的杨静非法绑架至新津洗脑班。杨静是一个单纯善良、工作认真的女孩,1998年洪灾时曾捐款一千元。在被非法绑架的三十多天期间,西安路办事处不仅借此事向一支行敲诈了一万一千多元(四千元所谓的“管理费”和七千多元 “生活费”),而且他们一面欺骗杨家说“一个月后一定放人”,一面又带人闯入杨家对其父母欺骗、恐吓、威胁,致使杨静的父亲(成都十八中学退休教师)由于对女儿的担心、焦虑和对办事处的愤怒而含冤离世。他在第三十天的日记中写道:静仍未归,甚忧。
杨父去世后,在杨母一再要求下才将杨静放回家。在杨家办理丧事时还派了四名男子到十八中宿舍门卫处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使悲愤中的杨家母女几近崩溃。许多老师私下议论,骂他们太过份。而当大法弟子李国俊质问他们,为何要绑架杨静时,张继伦竟狡辩说:“是她自己要去的。”在这之后,范领才还不断地去杨家和建行骚扰,致使杨静被迫辞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3/147456.html
2006-06-28: 四川610洗脑班的种种罪恶
大法学员杨静之父杨世满,60多岁,成都18中学退休教师。2004年6月杨静被白果林610邪恶之徒范领才等绑架到新津洗脑班。杨世满在四处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又遭欺骗和威胁恐吓,不久含冤而去。办丧事期间,不法人员还派4名男子对杨家進行全天24小时的跟踪、监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8/131607.html
2005-01-15: 2001年4月底,大法弟子杨静因为复印师父4月24日新经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被复印店老板举报,被石人派出所抓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40.html
2004-06-18: 成都建设银行职工杨静被劫持到洗脑班
成都大法弟子、成都建设银行职工杨静(工作地点在东城根街,可能是一支行)于6月14日(星期一)在单位上班时被一人说有事将其叫出去,后失踪。随后其户口所在地辖区——西安路办事处一姓田和一姓项的办事员(也可能是主任)通知其家人给杨静送衣服,说他们正在新津企图“转化”杨静,但具体关押地点不详。据说西安路办事处还威胁该辖区另一位大法弟子写“保证”,说不然将其送入新津洗脑班。希望成都大法弟子加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讲清真象,并加大力度揭露当地邪恶和发正念,破除邪恶的一切安排。
注:杨静户口所在地辖区原为白果林,现白果林已合并到西安路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