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4: 辽宁省新宾县王淑玉遭受的骚扰、劳教、拘留、勒索
辽宁抚顺地区的法轮功学员王淑玉,是新宾县南杂木林业职工。今年,五十六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利用中共邪党非法镇压迫害法轮功,王淑玉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向政府讲明法轮功真相,还法轮大法师父清白,依法到北京上访。遭到了中共不法警察的两次劳教、多次的骚扰、拘留、八千元的勒索。
在家被拘留、遭一千元非法勒索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王淑玉在家里,被南杂木公安分局吴连峰(已死)叫去趟分局,说局长找有事,王淑玉去了公安分局,局长李广仁问王淑玉还学不学法轮功,王淑玉说:还学,还炼。当时就把她铐在暖气管子上,中午公安局的朱红伟把王淑玉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每天吃发霉的窝头,白菜不洗,汤里面都是沙子,虫子,厕所在屋里。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二天,王淑玉被送到抚顺市章党电厂办的临时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强迫洗脑,做奴役,绣花、后来新宾县政法委强制家属拿钱,家属无奈交了一千元的罚款。释放回家。
回家之后,不长时间,有一天政法委书记,郭俊森带领几个邪悟者,拿著录像机妄想让王淑玉转化(放弃修炼)录像,王淑玉没配合,恶人的阴谋没有得逞。
進京证实法、被非法劳教、遭七千元的非法勒索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王淑玉去北京证实法,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拉到体育场,那里关押了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恶警们用卑鄙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在高温下曝晒一天,不许吃饭、不许喝水、不许上厕所、学员中有晒昏的,还有晕倒的。有天晚上下大雨,也不让法轮功学员动地方。深夜王淑玉被抚顺驻京办事处认出,由新宾县公安局接回送抚顺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并被单位开除。
在教养院里。因身体不好,办的保外就医。逼迫家属交保证金、罚款。南杂木公安分局罚款一千元,收保证金五千元。新宾县政法委罚款一千元。(收据都是白条子)保释回家。
二次進京证实法、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王淑玉再次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警察绑架到崇安门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没有暖气,在水泥地上住了两宿,恶警问姓名、住址王淑玉不说:他们就把王淑玉关到铁笼子里,这时,来了一个又高又粗壮的恶警挎著枪,手拿著电棍,气势汹汹的骂王淑玉,低级下流的脏话。在崇安门派出所关押了一宿,第二天送到北京看守所,進看守所里,法轮功学员都得按手印、照相、然后扒光衣服,搜身,恶警们把王淑玉的衣服的扣子都给拽掉了,还有一块手表被北京看守所的女警察(外号叫小店)的没收。因为王淑玉不配合他们搜身,恶警们把王淑玉和吸毒犯关到一起。关押了两天,第三天把王淑玉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一起送到衡水体育场,因王淑玉的鞋(是一双价值很贵的鞋)被没收,恶警们给她穿了一双男士的大棉鞋,由衡水体育场又几经周折转到了河北景县看守所,河北的景县看守所是个大库房,寒冷的冬天,法轮功学员们就住在水泥地上,王淑玉被关押了七天,送進抚顺教养院。
在教养院里,王淑玉被恶警大骂、侮辱,强迫洗脑,每天放攻击师父、污衊大法的录像,唱邪党的歌曲,因血压高,身体不好,每天强迫转化,承受不了这种折磨,违心的写了不炼的保证,被放回家。
回家以后,单位领导书记孙绍峰、张国华、王某到王淑玉家已恢复工作为名骚扰转化(放弃修炼),王淑玉坚决不配合,第三天把当地派出所警察李丹(已死)找来威胁,王淑玉叫警察李丹出去没你的事,他灰溜溜的走了。转化迫害没有得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4/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2月14日发表)-253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