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 成都 温江县(区) >> 魏德琼(卫得琼)

女, 64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6-03
案例分类: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01-18:成都市温江区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控告状 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大法弟子范兴华、焦天琼、卫得琼(60多岁)及家属 被告: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局610李卫国和万春派出所干警李良、警察陈××(女)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权 诉讼请求: 1、对原告赔偿抄家、罚款、抢夺财物及五年多受迫害造成的一切精神、经济损失 2、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3、公开对原告道歉

2005-01-18: 成都市温江区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控告状

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大法弟子范兴华、焦天琼、卫得琼(60多岁)及家属
被告: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局610李卫国和万春派出所干警李良、警察陈××(女)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权

诉讼请求:
1、对原告赔偿抄家、罚款、抢夺财物及五年多受迫害造成的一切精神、经济损失
2、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3、公开对原告道歉
4、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弟子停止伤害、解除劳改劳教、无条件释放

事实及理由:

我们是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的法轮功学员。2001年元月6日被非法拘留在温江拘留所和温江看守所。经过核实调查,温江公安局李卫国和万春派出所李良、警察陈××(女)和不知姓名的干警迫害法轮大法弟子。

2001年元月6日晚上,我们三名法轮功学员(范兴华、焦天琼、卫得琼)出去讲真象、贴“还法轮功的清白”标语,被不明真象的人告知万春派出所。我们在回家的路上,走在天府一大队沟边上,看见沟里有一张横幅,我们三位从寒冷的水沟里捞上一张 “法轮大法好” 横幅。我们在前面走,忽然从后面过来一个警察李良将我和卫得琼的衣领拽着,另一位警察陈××(女)非法搜我们身上的标语,当时范兴华身上包里有三张,卫得琼、焦天琼各有一张。他们强行给我们戴上手铐,并通知温江公安局李卫国开警车过来拍照。二位警察侮骂我们,用皮鞋踢我们、打耳光,有六、七人把我们强行带到有标语的电杆上拍照,想作为证据。

然后,把我们三位送往万春派出所,强迫我们说出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又把我们送往温江拘留所,把我们三位分别关在拘留所,范兴华和卫得琼关在一起,焦天琼和其他学员与那些女刑事犯关在一起。

范兴华和60多岁的老学员卫得琼绝食三天抗议,他们拘留所通知万春派出所和公安局李卫国和天府镇610杨汗章、警察周××、雷玉如(女)伪善骗取我们三位吃饭,不吃就拉去灌食,强迫我们签字,给我们强加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公安局李卫国强行给我们关押的学员照像,强行关押我们18天。

我们被非法关在拘留所,他们万春派出所与公安李卫国勾结天府镇派出所,并没有搜捕证,强行抄我们三位学员的家,抄大法书和法轮功资料,结果一样都没有抄到。他们还不罢休,妄图勒索我们的钱财,又把我们三位送往温江看守所,叫我们三位签字。我们不配合,我们没有犯罪,拒绝签字。万春派出所李良和公安局李卫国说:“不签字也要把你们关進看守所。”就这样,我们被非法关進看守所30天,我们抗议迫害不穿黄背心,他们把我们强行强迫劳动(其中卫得琼的儿子被恶警逼迫交了2000元钱把她接回家了,当时关押了9天放回),范兴华和焦天琼没有勒索到钱财,非法关押30天才把我们放回家。

各位检察官:法轮功学员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却遭受着历史上最残酷的迫害,然而这场迫害就发生在中国,发生在你们的身边、眼前。身为执法人员,他们肩负着惩恶扬善的天职。江××邪恶流氓集团一手挑起的这场迫害,他们用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劳教、判刑、摧残致死等邪恶手段侵犯人身自由权及剥夺信仰权,触犯了国家《宪法》第35条、36、37、39、41条规定。不仅触犯了《宪法》第36条关于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权利的规定,扰乱了社会治安,还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抢夺罪, 敲诈勒索罪。

被告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公民权利。更有损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没有罪,决不是犯人,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他们信仰“真善忍”,自觉做好人中的好人。所以我们向检察院提出以上诉讼请求,请检察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处负责人

具状人:受害的法轮功修炼者 范兴华、焦天琼、卫得琼及家属

2005-01-18:2004年公安局610李卫国和天府镇派出所、天府镇镇长杨汗章、妇女主任雷玉如(女)、德全村郑定福开始接手迫害法轮功。 大法学员卫得琼在2004年4月份被温江公安局610李卫国伙同天府派出所干警、镇长杨汗章、雷玉如(女)、德全村郑定福,共八人冲到卫得琼家,将她强行劫持到柳林转化班。 在柳林转化班,共有五至六人(有王德元、王廷元、王波、罗老头、煮饭的余某某),德全村妇女主任陈燕等人轮番看

2005-01-18: 2004年公安局610李卫国和天府镇派出所、天府镇镇长杨汗章、妇女主任雷玉如(女)、德全村郑定福开始接手迫害法轮功。

大法学员卫得琼在2004年4月份被温江公安局610李卫国伙同天府派出所干警、镇长杨汗章、雷玉如(女)、德全村郑定福,共八人冲到卫得琼家,将她强行劫持到柳林转化班。

在柳林转化班,共有五至六人(有王德元、王廷元、王波、罗老头、煮饭的余某某),德全村妇女主任陈燕等人轮番看管,放二十天诽谤大法的录像。卫得琼绝食抗议3天,在转化班卫得琼被害的又拉又吐,恶警非但不放人,还强迫她写保证。卫得琼家里子女来看她,他们逼着其子女签字,其子女没有签字,这些恶人就把卫得琼非法监禁一个月。

2004-06-02: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德全村恶人郑定福,为了想成为正式党员,出卖自己的良知,将本村的大法弟子魏德琼(女,64岁)举报,并请来天府镇镇压法轮功的610一伙,将魏德琼绑架到温江区柳林洗脑班進行迫害,到目前已经迫害了好几日。恶人郑定福曾扬言还要将自己的岳母抓到洗脑班实施精神摧残,今将郑定福的恶行曝光,望正义之士予以劝阻、制止,使其弃恶从善,从新做人。

2004-06-02: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德全村恶人郑定福,为了想成为正式党员,出卖自己的良知,将本村的大法弟子魏德琼(女,64岁)举报,并请来天府镇镇压法轮功的610一伙,将魏德琼绑架到温江区柳林洗脑班進行迫害,到目前已经迫害了好几日。恶人郑定福曾扬言还要将自己的岳母抓到洗脑班实施精神摧残,今将郑定福的恶行曝光,望正义之士予以劝阻、制止,使其弃恶从善,从新做人。

成都 温江县(区)联系资料(区号: 28)

2024-09-09: 四川省成都温江区检察院、法院人员信息
杨堰宁 温江区检察院检察长 13608188956
余涛 温江区法院院长13980864366

2024-08-27: 温江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62658
院长 余涛 13980864366
副院长 王颖 18980588508
副院长 董敏 13568966061
副院长 马克西 18183275723
刑庭副庭长 胡薇薇 15881082217(主审法官)办082-82764292

温江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22000
检察长 杨堰宁 13608188956
本案公诉人 郑波 18382021123082-61708878

温江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43509、028-82727227
局长 程志宏
国保警察:
廖海涛 18682758247
龙将坛 18909596309
蒲昆仑 18982138056
吕季 18982137070
李波 18030828346

2023-07-20: 责任单位部份人员(不全参与迫害)信息:
新津洗脑班:
余丹 18981700880、13880279693
曾可 18981700889
胡思学 18981700883
徐丹 18981700892
周莉 13518125659、18981700887
何正富 18981700882
朱静 17729822082
李德奇 18981700885
殷舜尧 18981700881
包小牧 18981700886
李磊 18908202070、13709047195
陈松涛 13882266060
蒋亮 18981700877

成都市委政法委
书记:陈麟 电话:13980475063
副书记:王二勇 13882115858、侯坤平 13882264426、张荃 15308008353、任务 13608003001、周新楣 1890806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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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2005-03-17: 我是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德全村七组卫德琼,女,今年65岁。1997年3月份有幸得大法,因我不认识字,全靠听录音磁带,听功友读书。但师父慈悲,没有落下我这个没有文化的人,现在我身体非常健康,全托师父的福。

得法之前,我曾患有蛔虫钻胆,肠胃炎,风湿疼痛,晕病,妇科病,上医院也没治好,烧香走庙吃五年长素也不不起作用。得了大法以后,我按照师父讲的“真善忍”为标准,从做好人做起,修心向善,事事修心性,五套功法一步到位,这些病症不治而飞。可1999年7.20江氏集团在大陆迫害法轮功以来,我经常受到镇上村上的干扰,家庭反对,阻挠我修炼大法,但这都不能改变我跟随师父修炼的心。

五年来,我经历了风风雨雨,虽然我不认识字,我全靠同修帮助,但《论语》、师父的诗,我都能熟背。我还与同修切磋,经常做大法的事,传递资料,利用我赶场买东西就给他(她)们讲真象,救度一切有缘的人们。下面就通过我的亲身经历来揭露农村地区部份不法之徒对修炼人迫害的事实。

有一天,天府镇派出所勾结天府镇610杨汗章、雷玉如(女)、德全村村长陈泽军、书记杨华清等一伙闯進我家,强行把我抓上车送往天府镇学习班,强迫我所谓的“转化”(就是放弃修炼)、逼着我儿女签字。回家我很后悔,感到对不起师父和大法。但我内心知道想,无论风吹雨打,甚么都动不了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的心。

2001年元月6日那天,我与两位同修晚上出去讲真象,贴真象标语,被不明真象的人告发到万春派出所。我们在回家的路上,各自包里还有一至二张标语,我们在沟里打捞一张“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正拿在手中,准备与另一位功友去往树上挂,却被邪恶之徒追赶而至,趁我们不注意,万春派出所李良(恶警)从后面一把抓着我与另一位功友的衣领,另一名陈恶警(女)打着手电筒到处寻找一个黑包,问我们:“你们的黑包丢在哪里?还有一个人在哪里?”我们不说,他们打着手电筒,把另一名功友找到了。陈邪恶不分青红皂白上下搜出我们包里的真象传单,当时我们包里各有一至二张。还有一张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他们把搜出来的真象标语和一张横幅摆在地上,给我们三位戴上手铐,然后打手机叫温江公安局李卫国给我们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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