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5: 中共酷刑:挂马桶、挂水桶
中共恶徒常常针对脖子这一人体要害部位,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往脖子上挂重物是中共摧残法轮功学员的酷刑之一。
挂砖头
......
挂马桶
......
挂水桶
......
挂木板
二零零四年年初,大连南关岭监狱的狱警逼迫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郑志强放弃信仰,施用了多种酷刑。晚上六点至七点逼他赤脚站在雪地里,并将一块约十五公斤重的牌子用细铁丝强行挂在他脖子上,如此迫害了十七天。同年四月四日,郑志强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七岁。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挂重物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挂重物
湖北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冯峰,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在家中被绑架,后被枉判八年,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种种酷刑折磨。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八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何凯将他从禁闭室带出,一回到一分监区就打他,说我要让你成为耶稣。将他的两手分别铐在门上。冯峰自述:“最严重的一次是晚上将我两手分开铐在八监区楼道窗户上,两脚站着,脖子上还给我戴上两块杂木做的牌子,很重,由两个包夹看着,铐了整整一夜。因牌子不能移动,致使我两肩象断了一样,四年多了至今仍在疼痛,不能干重活。”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法轮功学员张春秋,于二零零一年四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三年从长沙监狱转至津市监狱二监区。同年五月十七日,狱警周某指使中队把他吊起来,双手反绑,脚离地上吊的同时,在他脖子上用细铁丝吊一块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用水浸泡过的厚木板,达十三小时之久,板子上写着“顶撞干警,抗拒改造”。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5/中共酷刑-挂马桶、挂水桶-335828.html
2013-08-28: 郑志强遭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致死情况
丹东市年仅三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郑志强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被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致死。目击者们看见郑志强的遗体被用绳子勒住脖子,吊在卫生所二号病房的窗上。
大连南关岭监狱是由新建的南关岭监狱和旧址在刘家桥的大连监狱合并成的。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有目的地合并、扩建、改建了一些监狱。在大连,他们将原大连监狱旧址变卖,同时投资1.17亿元建设了南关岭监狱,二零零四年二月,原大连监狱、大连南关岭监狱正式合并。
郑志强在大连监狱十一监区因其它原因服刑,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就在狱中修炼法轮功,很多狱警和刑事犯人都知道这个情况;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后,郑志强也面临着被强迫放弃信仰的巨大压力。
二零零三年夏季,检察机关不法人员利诱监狱刑事犯人:对于狱中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及法轮功相关书籍隐藏情况能进行告密的,给予告密者减刑三个月的奖励。在此诱惑下,同年八、九月间,沈阳刑事犯人曲X权告密,说郑志强在监狱炼功,郑志强因此被监区教导员赵作金严管迫害二十七天。
严管期间,郑志强被强制戴劳动链。据悉,劳动链约重五公斤左右,戴上后两脚之间距离小于正常步距,不能正常行走,否则会摔倒。郑志强的脚踝处全部被磨烂,痛得晚上无法入睡。
二零零四年年初,恶警强制“转化”(强迫放弃信仰)郑志强:每天早上五点半至六点半,晚上六点至七点赤脚站在雪地里,并将一块约十五公斤重的牌子用细铁丝强行挂在他脖子上,如此迫害了十七天。
因拒绝放弃信仰,郑志强再次被严管迫害,先是两天两夜不让睡觉,从第三天起,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双手拴在铁管上,强制坐小板凳(长宽比例约为30cmX5cm);每顿饭只给一个一两的玉米面窝窝头,一块粗咸菜及一杯井水。
到二零零四年新年前,郑志强被折磨得身体极度衰弱,被两人搀扶着送进监狱卫生所。
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目击者们看见郑志强的身体被用绳子勒住脖子,吊在卫生所二号病房的窗上,此时,他已离开人世。
监狱的刑事犯人震惊之余,纷纷议论这是不是推脱责任,掩人耳目的手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28/郑志强遭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致死情况-278745.html
2004-05-22: 郑志强,男,37岁,辽宁省丹东人,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惨遭迫害后于2004年4月4日清晨死于辽宁省大连监狱卫生所2号病房。
郑志强在辽宁省大连监狱十一大队因其他原因服刑,早在99年以前就在狱中修炼法轮大法,监狱工作人员和犯人们很多都知道他这个情况。从99年对大法的迫害开始后,他一直面临被要求放弃信仰真善忍的巨大压力。
2003年夏季,检察机关到监狱对服刑人员宣传:有谁能对狱中坚定大法的和大法书籍隐藏情况進行告密的(被称为所谓的“举报”),将给以减刑3个月的奖励。于是在2003年8月末至9月中旬,犯人曲×权告密(沈阳人,现已释放)郑志强在监狱炼功,郑志强因此被强行开始长达27天的严管。严管期间他被戴上了劳动链,据了解,铁链约重5公斤左右,戴后两脚距离大约一尺半左右,不能正常步距行走,否则摔倒。最后郑的脚踝处全部磨烂,晚上无法入睡。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十一大队教导员赵作金,电话:13500734180。
2004年元旦期间,恶警对郑志强不放弃修炼采取了以下手段迫害:每天两次室外罚站,分别早上5:30~6:30,晚上18:00~19:00.光脚站在雪地里,在他的颈部用细铁丝穿挂约15公斤重的牌子,这样持续了17天。
郑志强这次進卫生所前,因炼功被人告密。监狱方面叫郑写悔过书、保证书,被他拒绝,于是恶警对他進行了严管。开始是48小时不让睡觉,然后第3天起,从早上6:00~晚上21:00,双手拴在铁管上,坐长宽比例大约为30cmX5cm(长X宽)的小凳子。三餐每顿标准是:一两的玉米面窝头一个,粗咸菜一块,井水一杯。
最后在2004年春节前,由于身体被折磨得极度衰弱,郑志强由两人勉强扶着送進了监狱的卫生所。
2004年4月4日清晨,目击者们看到郑志强的身体用绳子悬挂颈部,吊在监狱卫生所2号病房的窗上。他此时已离开了人世。犯人们震惊之余私下里议论,说这是不是推脱责任、掩人耳目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