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彦素青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凌海市
拘留时间: 2004年4月2日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4-14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交叉列在: 辽宁 > 沈阳 于洪区 马三家劳教院(省女子教养院)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9-04:2004年4月2日李洪祥和张志新又参与迫害凌海大法弟子郑绍珍和彦素青,郑绍珍家属被勒索现金一万元,彦素青现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11.html#2004-9-3-let1-1

2004-09-04:2004年4月2日李洪祥和张志新又参与迫害凌海大法弟子郑绍珍和彦素青,郑绍珍家属被勒索现金一万元,彦素青现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11.html#2004-9-3-let1-1

2004-04-09:2004年4月2日,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和公安分局在下午2点左右,将大法弟子彦素青在家非法抓捕,并酷刑逼供。 2004年4月2日晚8点多钟,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队长李洪祥和副队长,派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森及刑事案件副局长金铁全,把大法弟子郑邵珍从家中强行带走。恶警借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年岁已高的母亲为由诱骗郑签字,郑拒绝签字,被三名警察强行按上手印,教养三年。从4月5日起大法弟子郑邵珍被转

2004-04-09: 2004年4月2日,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和公安分局在下午2点左右,将大法弟子彦素青在家非法抓捕,并酷刑逼供。

2004年4月2日晚8点多钟,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队长李洪祥和副队长,派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森及刑事案件副局长金铁全,把大法弟子郑邵珍从家中强行带走。恶警借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年岁已高的母亲为由诱骗郑签字,郑拒绝签字,被三名警察强行按上手印,教养三年。从4月5日起大法弟子郑邵珍被转押于凌海市看守所刑拘,郑从2日一直绝食到现在。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04-04: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91070、0416-8191067
批捕科:0416-8107161
公诉科:0416-8107195
检察长马量
本案检察员李峰0416-8107161、13314160001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87287、0416-818725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本案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0416-8152003

凌海市政法委:
书记王伟

2024-03-10: 凌海市政法委
书记:王伟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
办案检察官:李峰
批捕科:0416-8107161

凌海市法院
院长:张凤武 0416-8152001
办案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0416-8152003

2024-01-11: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审判长、刑庭庭长黄艳春18941603418、办0416-8152003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批捕科:0416-8107161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办0416-8152001
审判长(刑庭庭长):黄艳春 18941603418,办0416—8152003
法官助理 铁言,办0416—8152019
陪审员 王楠、杜冲
书记员 李朋儒,办0416—8152080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 邮编:121200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 那广伍

2023-11-30: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审判长(刑庭庭长):黄艳春 18941603418,办0416—8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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