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郑少珍(郑邵珍(郑绍珍)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凌海市
拘留时间: 2004年4月2日
有关恶人: 恶警崔永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4-14
案例分类: 灌食/灌物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家人/朋友被迫害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05-25:我是辽宁省凌海市大法弟子郑少珍,由于修炼法轮功,被恶警绑架,然而修炼者的意志是吓不倒、压不垮的。在此我把我被迫害的经历写出来,让更多的人明白真象,同时奉劝那些还在作恶的警察们,停止你们的行恶,给自己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吧。 2004 年4月2日晚八点钟凌海市公安分局崔永等2人闯入我家,在没有任何证据下要带我到分局,并用谎言骗我丈夫说到分局合实一下情况马上送回来。我不配合,他们又打电话叫来六、七

2005-05-25: 我是辽宁省凌海市大法弟子郑少珍,由于修炼法轮功,被恶警绑架,然而修炼者的意志是吓不倒、压不垮的。在此我把我被迫害的经历写出来,让更多的人明白真象,同时奉劝那些还在作恶的警察们,停止你们的行恶,给自己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吧。

2004 年4月2日晚八点钟凌海市公安分局崔永等2人闯入我家,在没有任何证据下要带我到分局,并用谎言骗我丈夫说到分局合实一下情况马上送回来。我不配合,他们又打电话叫来六、七个警察强行把我从床上拖到地下,把我的上衣袖都拽坏了,几个人硬把我抬到门口强行带到公安局。

在公安局,自称国保大队队长的李洪祥和副大队长的张志新询问我,他们的每一句问话我都感到莫名其妙,在我说甚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把我关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警察又审了我二次,诱骗我承认和某某人认识并收了甚么东西,说甚么你有两个孩子上学要人照顾,承认了签字就放你。三人最后强行把着我的手按手印,然后把我关進拘留所,不让上厕所。

当天我就绝食抗议公安局对我无理的关押。第二天早来了一个警察,强行把着我的手在一份材料上按手印,每个手指一个一个按整个手掌也得按。原来他们没有放我反而给我上报劳动教养。

第四天早晨丈夫来看我,我把实际情况一说,我丈夫非常生气,正好张志新又来让我签字,我说:“我甚么字也不签,你们是在诱供。”我丈夫愤怒的说:“我要请律师告你。”张志新恼怒的扬长而去,和另一警察把我带上车拉到了看守所。下午,张志新带来几个人和医护人员要给我灌食,逼着我喝下半盆奶粉,喝过奶粉后五、六分钟我的肚子和胃开始痛,把喝的东西全部吐出来了,胃抽筋疼痛难忍,全身抽成一团。

第五天,张志新带来医护人员给我灌食,七八个人把我抬上一张床强行灌,他们按着我往鼻子里插管,灌后又把我扔到冰凉的板铺上,没有被盖,当时我肚子和胃强烈疼痛,整个人抽得不省人事。我醒来时整个人已经在医院里了,天亮时他们又把我拉回看守所。

早晨八九点钟恶察崔永把我和另一个同修拉到马三家劳教所,检查身体说我有严重的糖尿病,马三家拒收,恶警崔永还和医生商量非得劳教我,让我从新验尿,他们好开假证明,当时医生不同意,他们只把我拉回看守所,看守所也拒收,没办法他们把我拉到凌海市医院又关了四天,24小时看管。最后我终于闯出魔窟。

在这十天当中,邪恶之徒给我家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家里人不知道我被关押在甚么地方。我回来后,家人又被勒索人民币壹万元, 恶警崔永于12月7日上午又带人到学校骚扰我八岁的小女儿,第二天又到我家敲门進行骚扰。

这是我被迫害的经过,现在仍有很多同修被残酷折磨着,对法轮功的镇压必须立即停止。希望善良人得闻真象,恶人迷途知返。

2004-09-04:2004年4月2日李洪祥和张志新又参与迫害凌海大法弟子郑绍珍和彦素青,郑绍珍家属被勒索现金一万元,彦素青现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11.html#2004-9-3-let1-1

2004-09-04:2004年4月2日李洪祥和张志新又参与迫害凌海大法弟子郑绍珍和彦素青,郑绍珍家属被勒索现金一万元,彦素青现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11.html#2004-9-3-let1-1

2004-04-09:2004年4月2日晚8点多钟,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队长李洪祥和副队长,派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森及刑事案件副局长金铁全,把大法弟子郑邵珍从家中强行带走。恶警借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年岁已高的母亲为由诱骗郑签字,郑拒绝签字,被三名警察强行按上手印,教养三年。从4月5日起大法弟子郑邵珍被转押于凌海市看守所刑拘,郑从2日一直绝食到现在。

2004-04-09: 2004年4月2日晚8点多钟,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队长李洪祥和副队长,派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森及刑事案件副局长金铁全,把大法弟子郑邵珍从家中强行带走。恶警借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年岁已高的母亲为由诱骗郑签字,郑拒绝签字,被三名警察强行按上手印,教养三年。从4月5日起大法弟子郑邵珍被转押于凌海市看守所刑拘,郑从2日一直绝食到现在。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0-24: 1、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马长才,李利(女)

2、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李东宇

2024-10-17: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2024-10-13: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现任刑庭庭长 许冰 18941603995
2、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 李峰 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 王俊岭 0416-2133135
政委 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办0416-7101648
教导员 刘亚男 15841649889
副大队长 王军 15940676067
副大队长 龚必成 13840636625
4、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负责此案的警察:高峰(副所长),李国庆18704222307
5、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 张猛
副局长 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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