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7: 姚国民在黑山县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2011年9月—2017年9月)
姚国民在黑山任职6年,先后任黑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4次大规模的骚扰。
(一) 期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洪文全被诬判3年,马立光被诬判半年,寇德英被诬判9个月,张耀东被诬判9个月,张英东被诬判4年半,薛国瑞被诬判3年。
(二) 期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例至少27人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秀娟、冯宪堂、李素艳、郭艳杰、许明瑞、张英东、张耀东、蔻德英、杨桂兰、齐素梅、洪文全、魏景龙、李德生、朱莉(力)、王月桂、刘玉珍、郝素田、马丽光、王瑞凤、张秀娟、冯宪棠、薛国瑞、李素银、宋艳娟、马晓慧、占志刚、崔宇。
(三)期间,法轮功学员被经济勒索案例,仅举一例:2017年5月4日至10日,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恶警李嵋珊等人伙同黑山县公安局在黑山地区先后绑架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4名法轮功学员:宋艳娟、马晓慧、占志刚、崔雨。他们把这4名法轮功学员关押到锦州看守所后,提示其家人托关系找人花钱后来4人最少被勒索6万,最多被勒索20万,总计被勒索人民币达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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