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石家庄54所社区法轮功学员早期被迫害情况综述
从1999年7月至2007年间,社区内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了科苑路派出所(原373派出所,位于54所社区大院的中部,大约在2006年搬迁到靶场街40号,更名为科苑路派出所。发生在更名之前的迫害事实,本文仍沿用373派出所的名称)警察和所在单位610人员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董艳萍、李渠塘、吴凤兰等多人因长期受到骚扰迫害离世;宋爱昌被非法判刑三年;刘冲霄被非法劳教一年;李向东、刘冲霄、李淑玉、吴凤兰、鲍克银、毛国香、苏文、宋爱昌八人曾被绑架到看守所、拘留所非法关押;贾建、景新、王爱君、郭金鹏、黄玉兰、崔维娜、吴凤兰、刘文秀、宋爱昌、刘冲霄、李明荣十一人先后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000年12月5日,法轮功学员刘冲霄、李淑玉两人进京上访,被373派出所绑架。2000年12月13日,刘冲霄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李淑玉被非法关进拘留所。李淑玉被多次抄家,家属受到恐吓,被迫上交保证金。无奈,只好搬出54所社区。
2001年5月13日,373派出所挟持刘冲霄的丈夫到保定(刘冲霄父母家)绑架刘冲霄,原因是保定公安发现她包里有法轮功条幅。路途中的车费、加油、几个人的餐饮等费用均由家属承担,又强迫家属交了一万五千元。第二天,刘冲霄被非法关押到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2001年6月12日,刘冲霄被非法劳教一年,因身体原因2001年6月15日将其直接送洗脑班迫害,还被勒索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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