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在斌 |
2020-12-04:忆同修鞠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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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鞠在斌遭迫害含冤离世(图)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鞠在斌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年仅三十八岁。鞠在斌生前曾对好友讲:“我从劳教所回来身体一直没好过。”离开劳教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一提起这段往事,他就脸色苍白。
鞠在斌,男,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德都县,一九九五年大学本科毕业,曾在佳木斯发电厂热工分场任助理工程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鞠在斌被非法劳教三年,关在佳木斯劳教所,期间历经种种酷刑和非人折磨,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极度虚弱。与此同时,佳木斯发电厂将他开除公职,鞠在斌被迫流离失所,基本生活也无法保障,最终在迫害中离世。
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乐于助人
鞠在斌有兄妹四人,他是长子。鞠在斌从小心地就十分善良、懂事,尊敬父母、爱护弟弟妹妹,邻里们常叫他“好孩子”。他热爱读书、关心同学,学习成绩优秀;一九九一年七月,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上海电力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在读期间,他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一九九五年七月毕业后,到佳木斯发电厂热工分场工作。
早在读高中的期间,鞠在斌就在思考、探索人生的真谛。参加工作不久,正值法轮大法在中华大地广泛传播,“真、善、忍”的修炼原则、道德升华及神奇的健身效果,深深吸引着他,一九九六年五月,鞠在斌喜得法轮大法,成了一名快乐的法轮功修炼者。
修炼法轮大法后,鞠在斌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单位还是在其它场合,都努力的做一个好人、更高尚的人。他每天上班都提前到班组,把卫生先打扫一遍,并为同事们打好开水。鞠在斌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脏活累活抢着干;在业务上努力钻研,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因工作期间一直住在发电厂独身公寓,看到室友(同事)有经济困难时,他经常用自己的工资去帮助他们;单位分给他的福利,如大米、白面、豆油等,鞠在斌从不往回拿,都送给了同事们。在发电厂,从领导到同事无不称赞他是一名好同事。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一心想做好人的人,却遭到中共残酷的迫害
被佳木斯发电厂非法开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鞠在斌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当天就乘佳直达列车进京。到京后,没说上一句公道话,就被武警押上火车遣返长春,后由黑龙江省的专人专车押回哈尔滨市,再由佳木斯市驻哈市办事处用专人专车押回佳木斯。半夜十二点后被公安分局“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带走。
被非法押回后,佳木斯发电厂领导经常找他谈话,企图让他放弃修炼,鞠在斌坚决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后来,佳木斯发电厂将鞠在斌的父亲找来,企图向他施加压力,他不为所动。父亲把鞠在斌带回老家,强迫他放弃修炼,他就不断向父亲讲述修真、善、忍没有错,而中共的无理迫害才是真正错了,他父亲因为外在的压力较大,也没有劝动儿子,气得将手中的瓷饭碗狠狠的往地上摔,结果饭碗不但没碎,反而在象皮球一样来回翻跳了好几次。后来,鞠在斌向父亲表示:如果让我放弃修炼,我生不如死。父亲看他的意志那么坚决,也就放弃了对他的劝说。
为了摆脱辖区警察对他的频繁骚扰,鞠在斌在离发电厂厂区十里以外的居民区(十四小学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这样他每天除了上班工作之外,业余时间就可以学法、炼功。
二零零二年七月,鞠在斌被一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并被佳木斯发电厂非法开除,失去了工作。
遭佳木斯劳教所残酷迫害
鞠在斌刚被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一只手就被接收的警察扣在暖气管子上迫害。恶警郭刚等对他进行威胁、恐吓,精神上施加巨大压力;在劳教所,鞠在斌亲眼目睹了恶警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暴行,作为一个刚出校门不久的社会阅历很少的学生,鞠在斌从未想到过警察会是如此不讲法律、流氓一般,精神压力到了极限,他拿起放在眼前的一个哑铃砸向自己的头部,砸伤了自己、鲜血直流,染红了包扎的纱布(附注:法轮功修炼不允许自残,这是学员在难以想象的极端邪恶环境中的不理智行为,不可效仿)。其他法轮功学员看见,问郭刚你们怎么把人打成这样,郭刚说是他自己砸的,法轮功学员说,那也是你们威胁恐吓造成的,不然不会这样。
接下来,恶警妄图“转化”鞠在斌,逼迫他放弃信仰。在四个月的时间里,不分昼夜轮番围攻、软硬兼施,也未能动摇鞠在斌对大法的正信。一次,劳教所警察指使刑事犯用脚猛踹鞠在斌的胸部,使他心肺损伤很大,造成呼吸困难、不断咳嗽,直到离开劳教所很久都没有康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佳木斯劳教所以多发奖金、升迁或者给刑事犯减刑等为诱饵,指使恶警和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他们分期分批将学员关进一个屋子,强制学员把双手放在膝盖上,一个挨一个坐在小凳上码在一起(警察的行话叫“码大排”),不让动、不让说话,学员周围站满许多手拿棍棒与电棍的恶警与刑事犯,迫使学员观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气氛十分恐怖。谁动一下或反抗,就会遭到电棍电、棍棒毒打等酷刑。
当晚十一点,鞠在斌被恶警拖到七号监舍,监舍里有被酷刑迫害、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疲惫至极的大法弟子;有被打的面部变形,眼睛青肿、封喉的郭玉珠;还有被毒打后,扣在光板床上的慧月新,以及牙被打掉的敬广林。目的是让鞠在斌目睹这种恐怖场面,在精神上造成压力。然后开始迫害他。恶警把鞠在斌双手扭到背后,用手铐铐在铁床头上,强迫他坐二十公分高的带棱的塑料小凳上(这种小凳人坐久了以后,臀部会皮开肉绽,裤子与肉粘在一起),并唆使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四个刑事犯之一的梁金贵迫害鞠在斌。
梁金贵对鞠在斌说:“听说你是发电厂的,又是个大学生,我专治大学生。”说着用脚猛踢坐在小凳上、没有丝毫防备的鞠在斌胸部,鞠在斌惨叫一声卧倒在地上,面目苍白(当时毒打法轮功学员的场面,把在场的十七岁刑事犯王强吓成精神病,后保外就医)。
接着,男队大队长刘洪光、中队长郭刚等四个恶警进屋将鞠在斌拖到无人的十一号监舍,用上述方法铐在铁床头上,唆使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四个刑事犯之中的王宏伟、孙志松、梁金贵等人对鞠在斌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连续五天五夜,鞠在斌被强迫坐在带棱的塑料凳上,不让睡觉、不让动,双手背铐在铁床上,只要闭眼或动弹立遭棍棒打;另外的酷刑是,一见发困或被冷水浇头、或用烟头烧烫脸部,甚至将烟头塞进鼻孔里,用雪团子放进脖子里,用多根电棍电击等等
这是劳教所违反宪法、刑法、干警法,指使警察、唆使无人性的刑事犯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迫害的一个场景,这种迫害形式始终没停止过,目的是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即便如此,鞠在斌在这场迫害中非常坚定,没有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大队长刘洪光、中队长郭刚等恶警又采用上述手段,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发动的新一轮的残酷迫害,他们唆使刑事犯把法轮功学员“码”上,坐小凳、双手放膝盖上不让动,从早四点一直到夜里十二点,有时甚至到凌晨二点。恶警们先是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使身心极度疲劳,再把学员单独关入无人房间酷刑折磨、摧残,逼迫放弃信仰,这次鞠在斌又被单独残酷迫害,因是关在无人房间,具体迫害实情虽不得而知,但不难想象迫害之惨烈。
含冤离世
三年多的残酷迫害,使鞠在斌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离开劳教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一提起这段往事,他就魂不守舍、脸色苍白、非常痛苦。在佳木斯劳教所的迫害中,鞠在斌肺部严重受损、呼吸困难、咳嗽不止,是导致他身体虚弱、含冤离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鞠在斌的离世,不仅是他个人家庭的悲剧,也是当前中国大陆因中共迫害造成的无数人间悲剧的一个实例,中共邪党对“真、善、忍”的迫害,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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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5: 【明慧网2005年5月5日】截止到2005年4月末,仍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的大法弟子名单如下:
男学员名单:
姓 名 年 龄 家庭住址所在地
张国海 30多岁 佳木斯市佳铁车务段
郭树德 近50岁 佳木斯市造纸厂
付裕 30多岁 佳木斯市
刘孝斌 51岁 佳木斯市造纸厂
鞠再斌 30岁左右 佳木斯市发电厂
刘新宇 20多岁 佳木斯市
李长华 30多岁 佳木斯市
吴春利 43岁 佳木斯市桦川县江川农场
宁喜文 50岁左右 佳木斯市汤原县
刘延常 41岁 佳木斯市所属同江市
女学员名单(总计48人)
八中队(21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所在地
王玉洪 1969 初中 佳木斯市前進区26委8组
张令德 1938 初中 佳木斯市郊区
张小更 1966年4月 大专 佳木斯市糖厂
张玉芳 1953年11月 无 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
苏艳华 1950年2月 小学 佳木斯市郊区江口办事处(电话0454-8813952)
佟 丽 1960年6月 大专 佳木斯市向阳区2─4(电话0454-8586808)
高成女 1977年 高中 佳木斯市郊区松江乡模范村
李桂芹 1956年10月 高中 佳木斯市肉联厂
吕忠凤 1960年3月 小学 佳木斯市向阳区
谢学甫 1948年 初中 佳木斯市所属富锦市西安镇
曹秀霞 1961年 初中 佳木斯市前進区13委
闫喜华 1951 中师 双鸭山市尖山区85─10
费金荣 1950年9月 大专 双鸭山市审计局家属楼(电话0469-4232091)
孟宪杰 1948年 初中 建三江前進农场
赵秀云 1963 小学 鹤岗市向阳区
宋会兰 1952年4月 无 鹤岗市新华农场
李素梅 1970年11月 高中 鹤岗市南山区
高翠兰 1965年 初中 鹤岗市东山区44委
张春芝 1966年 高中 鹤岗市新华镇1委1组
邓春霞 1969年 初中 江滨农场十三队
许翔华 1972年 初中 伊春市南岔区
七中队(27人)
佳木斯市(9人):郑广珍、齐秀兰、代丽霞、赵丽霞、陈秀玲、王淑荣、李秀云、马晓华、孟凡丽。
双鸭山市(11人):李春青、王秀云、刘红、陈平、张丽艳、王鹤、杨靖华、张文英、张丽、孙淑芝。
鹤岗市(4人):韩红、韩桂霞、樊晓华、刘凤芹。
吕德梅(佳木斯市汤原县)、吕亚丽(佳木斯市郊区江口)赵玉花(建三江管局)。
2004-02-22: 大队长刘红光、副大队长张振华指使于海洋等犯人对大法弟子菊再斌、杜文福、郭凤海严管迫害。并告诉犯人说:怎么整都行,出了事我担着。
恶警郭刚恶言恶语诽谤大法,对坚定的修炼者拳打脚踢,并施用电棍等酷刑。汤原县大法弟子老晶因为不配合邪恶的要求,被恶警郭刚打得满嘴是血,门牙全部被打掉。
恶警王常玉喝酒后上班,看到坚定的大法弟子姚忠良抵制邪恶,就把他罚坐“束缚椅”上(一种刑具)大打出手,打累了休息一会接着打。恶警钱江心怕其他大法弟子听到,把录音机音量放得大大的。钱江心曾多次用电棍电击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