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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玲(黄金铃)
黄金玲, 64岁, 目前已安全抵加拿大和亲人团聚
女, 64
个人情况: 原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化学工程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
拘留时间: 2002年11月
个人近况: 已释
报告人 : 加拿大公民 陈英毅
亲友关系: 母亲
立案日期: 2003-05-12
案例分类: 海外家庭营救(加拿大其它)   退休职员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江苏 > 镇江 句容市 江苏省女教所(句东劳教所,十三头女教所,石三头,石三头女教分所)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9-07-21:目前已安全抵加拿大和亲人团聚 (大纪元 - 反迫害十周年卡城集会烛光悼哀思) http://www.epochtimes.com/b5/9/7/21/n2596965p.htm

2009-07-21: 目前已安全抵加拿大和亲人团聚
(大纪元 - 反迫害十周年卡城集会烛光悼哀思)
http://www.epochtimes.com/b5/9/7/21/n2596965p.htm

2008-01-01:江苏昆山“610”及国保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被非法劳动教养的部份昆山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1:相桃女,女,57岁,初中文化,昆山市张浦振兴砖瓦厂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 2:邹景玉,女,67岁,中专文化,昆山市物资局生产公司干部,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3:何国平,男,57岁,昆山市晶体管二厂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两次,共3年(其中一年一次,两年一次)。 4

2008-01-01: 江苏昆山“610”及国保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被非法劳动教养的部份昆山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1:相桃女,女,57岁,初中文化,昆山市张浦振兴砖瓦厂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

2:邹景玉,女,67岁,中专文化,昆山市物资局生产公司干部,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3:何国平,男,57岁,昆山市晶体管二厂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两次,共3年(其中一年一次,两年一次)。

4:潘三妹,女,45岁,(何国平之妻)昆山市交通局下属企业出纳员,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5:龙翠华,女,53岁,(周月林之妻)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半。

6:王桂泉,女,46岁,张浦乡农民,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7:宋红兰,女,35岁,初中文化,自由职业者。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8:江海秋,女,34岁,大学文化,周飞宇之妻。葛江中学英语教师,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9:汤梅青,女,60岁,昆山市羽绒服装厂退休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

10:陈飞,男,30多岁,大专文化,自由职业者,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两次,共3年(其中一年一次,两年一次)。

11:韩平,男,30多岁,昆山市晶体管二厂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12:陈梅珍,女,66岁,昆山市自行车厂退休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13:李金宝,女,50岁,个体户,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14:倪庆华,男,50多,苏安公司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15:张益仙,女,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半。

16:张龙秀,女,50岁,高中文化。昆山市锦溪财政所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17:唐彩英,女,40岁,昆山市锦溪财政所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18:张俊清,男,30多岁,大学文化,原昆山盐业公司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3年。

19:段松萍,女,30多岁,(张俊清之妻)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3年。

20:王春蓉,女,53岁,与丈夫共同经营着东蓉字牌装饰店谋生,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现关押在江苏女子劳教所。

21:黄金玲,女,64岁,化学工程师。原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现关押在江苏女子劳教所。

22:金贵,男,42岁,昆山市张浦乡农民,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2年。

23:法轮功学员(男)卫生局作为人才引進的大学生(研究生?)因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被劳教(曾被关押在江苏大丰方强劳教所,具体姓名,年龄,刑期,有待知情者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69402.html

2007-03-31:昆山市“六一零”和国保迫害大法弟子黄金玲经过 江苏省昆山市610头目管祖兴和国保大队长李冬林2007年1月19日在东蓉字牌店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王春蓉的恶行后,又根据自己的猜测于2月9日中午带国保共七人到黄金玲家中绑架了她,并同时非法抄了她的家。黄金玲当时要求他们把名字留下,并把他们签了名的纸条留在了家门口。在非法抓捕黄金玲数小时后,恶人于当日23时才开出拘留通知书,因此是抓人在前,手续在后。

2007-03-31: 昆山市“六一零”和国保迫害大法弟子黄金玲经过

江苏省昆山市610头目管祖兴和国保大队长李冬林2007年1月19日在东蓉字牌店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王春蓉的恶行后,又根据自己的猜测于2月9日中午带国保共七人到黄金玲家中绑架了她,并同时非法抄了她的家。黄金玲当时要求他们把名字留下,并把他们签了名的纸条留在了家门口。在非法抓捕黄金玲数小时后,恶人于当日23时才开出拘留通知书,因此是抓人在前,手续在后。至于刑事拘留多久,拘留通知书上并未说明,刑事拘留一个月是李冬林在10日告诉家属当日才批下来的,因此并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说明非法拘留黄金玲多久。同时在事发前和事发后昆山国保从未通知过家属,是黄金玲家属自己上门去查问后才拿到的拘留通知书。

在事后李冬林口头通知的一个月刑拘期满时,黄金玲的大妹妹黄晓玲于3月8日到昆山国保准备接人,李冬林说当时在开两会,不能放人,要等会开好到17~18日左右会放人的。至于现在为甚么不能放人,以及现在黄金玲被关在哪里这些都不能告诉家属。黄晓玲要求见姐姐一面也被拒绝,李冬林说不能让家属见。总之一切都不能告诉家属,一切都是“保密的”。李对黄晓玲暗示不放人是因为黄金玲被非法抓捕一事被捅到国际上去,国际舆论对他们的压力很大,很多国保大队成员名单被曝光,这一切都使他们非常恼怒。李冬林私下表示很希望和黄金玲的丈夫,居住在加拿大卡尔加里的陈志明谈谈,设法摆脱这种困境。从3月8日开始黄被非法关押没有任何书面的文件,李冬林仅仅口头告诉黄晓玲时称之为“强制变更居住处措施”。这一次继续对黄非法关押也没有通知家属,同样是家属事后上门查问并且没有书面的文件出示给家属。

16日黄晓玲给李冬林打电话,李冬林故意回避,17、18日是周末,19日黄晓玲打电话给昆山市公安局局长宋文元追问姐姐下落和昆山公安局对其的所谓处理结果,宋推托他不管此事,谈话没有结果。就在这个电话后半小时李冬林打电话给黄晓玲说此事还要几天才有结果,仍然没有任何解释。

20日黄晓玲再次打电话给李冬林追问结果,李冬林说让她到昆山去一趟,至于去干甚么,李冬林回答:“你来了再说。”“你来了就知道了。”总之也是不肯说清说明。

21日黄晓玲赶到昆山国保大队,李冬林拿出3月20日批下来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交给她,说要对黄金玲劳教一年,(劳教决定书见附件)下周就要将黄金玲送到句东的江苏省女子劳教所。

根据这份劳教决定书,其中提到:

1. 2007年1月19日上午,王春蓉在昆山市绣衣园4号楼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捕与事实是王当时在店中上班时被捕不符;

2. 对黄金玲于3月11日变更为监视居住与事实上黄于3月8日起就被非法继续关押并且没有任何书面的文件及相关手续不符;

3. 2月9日在黄家抄家时不出示身份证件,至今没有向家属出示抄家物品清单,所谓的物证从何而来完全是暗箱操作;

4. 每一次事件发生后都从来没有通知家属,每一次都是先下手,再办相关手续或者甚至不办任何手续,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

5. 反覆欺骗家属,第一次抓人后告诉家属拘留一个月就放人;第二次说在开两会不能放人,要等17~18日就放;第三次等劳教决定书下来后再让家属接受既成的事实。

6. 事实上该劳教决定书依据的所谓黄金玲的陈述、王春蓉的证言、物证,其中黄金玲的陈述没有黄的任何一个签字,对于王春蓉的证言,黄金玲的家属要求让王春蓉当面对质,李冬林回避说:“这不可能。”对于所谓物证,由于国保秘密抄家,没有任何现在保持自由的当事人,并且至今没有向黄金玲的家属出示抄家清单,因此所谓的依据都是完全在暗箱操作中制造出来的,没有任何真实性。

7. 黄金玲在2月14日与两个妹妹见面时曾提到见到王春蓉脸上有伤,李冬林在一边突然辩解说王这几天在感冒。其实李冬林曾经对许多昆山法轮功学员实行过刑讯逼供,指使手下变着花样毒打修炼人。2004年黄金玲的弟弟黄建军在贵州因为在家中被查出有《转法轮》等书籍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此时李冬林曾经暗示过黄金玲:“如果你承认是你给你弟弟的材料,你弟弟那里公安就不会再追问书籍的来源,你弟弟那里就不会再有压力。否则他的东西来源还是要追究下去的。”以此类言语欺骗黄金玲承认所谓事实。不知这一次李冬林是否会故伎重演,以迫害王春荣来逼迫黄金玲承认所谓事实?但我们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李冬林极力掩盖事件真相,将所有的知情人拘捕,对没有抓到的知情人实施全国通缉(黄金玲的女儿陈英华和当时住在黄家的李纪南),对受害人家属一味的欺骗,对舆论曝光极端恐惧恼怒。这一切举动都说明李冬林是在实施报复制造冤案,而不是“依法办案”。

8. 黄晓玲3月21日见到了姐姐黄金玲黄金玲向她陈述自3月5日至3月8日,国保大队连续四天四夜将她绑在铁椅子上突击审讯,黄金玲手脚被捆的浮肿,臀部皮肤脱落。我们可以看到正因为李冬林管祖兴一伙抓捕黄金玲仅仅是因为报复,所以在没有任何所谓“证据”,并且一个月刑拘期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就要靠刑讯逼供、诱供等对精神和肉体折磨的手段极尽全力的去得到他们想要的“证据”,在迫害已经实施但仍没有得到黄金玲的签字后,为了不暴露他们的犯罪行为,在无法对其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将其劳教。

9. 对黄家抄家时的物品,李冬林说要充公,要求黄金玲签字,黄金玲告诉妹妹自己没有同意,拒绝签字。其实李冬林此举说明了在没有掌握任何对其有利的所谓证据后就开始抓紧实施销毁其所作所为的痕迹,破坏其犯罪的物证。

昆山市610管祖兴与国保大队李冬林对黄金玲的种种犯罪行为,其意昭然若揭。整个过程就是管祖兴和李冬林凭藉自己的权力,对黄金玲保护同修李纪南之事進行报复,不给黄金玲发放护照,并且封锁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信息的流传,刻意制造理由、制造事端,非法抓捕黄金玲、王春蓉,非法通缉陈英华、李纪南,仅仅为了自己的丑行不再继续败露,一再报复,将这些无辜的修炼人送入绝境,天理不容!

我们所有的亲属不能接受这样的劳教决定,坚决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向黄金玲家属澄清事实,立即还黄金玲自由和清白,立即停止对陈英华(黄金玲之女)和李纪南的通缉,查办管祖兴、李冬林的犯罪行为,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151877.html

2007-02-17:诉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与610办对我们全家的迫害 控诉人:陈志明(父),加拿大新移民; 陈英毅(子),加拿大公民; 我的妻子黄金玲居住在江苏省昆山市,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此她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远离我们的儿女也都安居乐业,我们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1999年7.20以来我的妻子因坚持修炼按真善忍做好人,向民众讲清真相,一直被迫害,家人被骚扰。 2002年11月,我妻子因

2007-02-17: 诉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与610办对我们全家的迫害

控诉人:陈志明(父),加拿大新移民;
陈英毅(子),加拿大公民;

我的妻子黄金玲居住在江苏省昆山市,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此她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远离我们的儿女也都安居乐业,我们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1999年7.20以来我的妻子因坚持修炼按真善忍做好人,向民众讲清真相,一直被迫害,家人被骚扰。

2002年11月,我妻子因被疑与当地已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李纪南有联系而受到昆山市公安局全国通缉。那年我64岁,我的妻子59岁,我们都已是垂暮之人,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可怜我老妻被迫流离失所近一年,有家不能回,冰冷的2003年春节都在凄凉的打工生涯中度过。

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冬林一直企图通过我和我的家人,诱骗她回家“自首”,并于2月28日深夜包围了我八十多岁老母的小屋,强行将我半夜从老人身边带走。老母平时一人独居,当夜受到惊吓,身边也无人安慰照料,她一夜未眠独自流泪坐等天明。李冬林将我当作人质扣押,企图胁迫我妻子听到消息自投罗网,放弃修炼。后来因为我儿子陈英毅将李冬林的罪行在国际社会曝光,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3月12日我重获自由回到家中,但李冬林还是带人抄了我的家。

2003年11月,610主任管祖兴叫我们夫妻到青阳派出所谈话,到了之后黄金玲被扣留。

我独自回家后打电话告诉了加拿大的儿子,儿子在加拿大的新闻媒体上曝光了母亲被公安扣留、下落不明,从这之后我们明显感到来自昆山公安的压力变小,情况开始有所好转,此后不久妻子获得自由重新回到家中。

2004年我女儿怀孕后搬到我家和我们一起居住,在女儿还有1个多月就要临产的时候,乘我一次外出,市610办派街道和片警到家中又想劫持我妻子送洗脑班,被我妻子坚决拒绝,她说:“洗脑班我已经去过了,去了也不算数。要么你们把我的头砍去洗脑,我人是坚决不会再去的。”从这以后每逢敏感日,昆山的公安对我们仍是时常监视,行动受到限制。

我儿子陈英毅1998年定居加拿大,自2001年起申请给我们办理移民手续,让我们来此安度晚年。然而,由于大陆对法轮功的无理残酷镇压,我的妻子至今无法按正常渠道拿到护照,申请被一再拖延。2006年3月在等待我妻子的护照下发多年未果之后,我只能先办好自己的移民手续,独自与儿子一家团聚。在语言不通的异乡,没有妻子的陪伴,深感晚年的凄凉。在加拿大的这段时间,听到中共盗取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等更残酷的消息,国内亲人生活中的风吹草动常让我难以入眠。我们父子多次向昆山当局索要黄金玲的护照都遭到无理拒绝。

2006年5月,妻子的功友李纪南从南京女子监狱获释,当时满身的伤残,腿脚不便需要人照料。我妻子将她接到家中,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当时李冬林上门与李纪南谈话中说起当初李纪南被捕时,从她身上搜出钥匙,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到李纪南家中实施的抄家。当时抄走的东西很多都没有登记过,其中就有两个存折。李冬林当时说让李纪南到公安局去领,事后在我妻子的陪伴下,李纪南真到公安局去取,李冬林反而翻脸说存折不能还,此后又反覆与610互相推诿。

这以后李纪南开始向公安局局长宋文元和政法委书记张月林及社会上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反映此事,李冬林对此非常怨恨。由于李纪南当时住在我家,李冬林和610的管祖兴想将其送洗脑班也一直有所顾忌。

今年初,我和儿子又分别给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冬林去信,要求他们给黄金玲颁发护照。此后妻子多次找他,他都以各种藉口避而不见。

2007年2月9日上午,李冬林终于出现在我家。通过这次踩点,确定家中就我妻子一人,于是下午,昆山市610办主任管祖兴、青阳派出所的片警胡志雄和国保大队的王焱、张云南等共7人开了两台轿车,身穿便衣,偷偷将我妻子抓捕,将我的家查抄,搬走了我家里的电脑、彩色打印机等价值近万元的物品,并且不给我这个户主一个清单(后来我女儿和两个小姨子多次向李冬林索要,他始终推托不肯出示)。

当时附近的邻居看见我家门虚掩,还以为有贼,看见这群便衣,邻居们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也始终不敢出示。将人抓走后,自始至终李冬林和管祖兴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家属一个通知,最后还是邻居们把我妻子被捕的消息告诉了我女儿。

与此同时,9日的下午,李冬林派人围住了李纪南的家,这些人没抓到人就24小时在那里蹲坑,盘问抓捕一切上门来找李纪南的人。我女儿和我妻子的两个妹妹2月14日上门去探望李纪南的时候被昆山长江派出所的协警陆叶峰、实习警察毛磊及其他协警共十几人扣留。我女儿问那两个蹲坑的协警在这里做甚么,他们说在盯人,问盯着谁,回答不知道盯谁,实习警察毛磊说在这里抓小偷。

李冬林为了自己的丑事不至败露,利用手中的权力实施报复,还要劫财劫人,意图把所有知情者统统抓捕,并且从不敢光明正大的回答任何问题。

管祖兴、李冬林坏事做得太多,名字时常在恶人榜上,私下猜想是我女儿把消息传出来的,对我女儿心怀怨恨。2月10日,我女儿到昆山青阳派出所问母亲的事时,李冬林口口声声对我女儿大喊“十分生气”,阴恻恻的威胁她:“我昨天又接到追查国际的电话了,他们又能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前段时间又挂在(恶人榜)上面了?谁挂的?嗯?你应该最清楚了吧?我的名字怎么上去的?你做了甚么心里应该有数吧?以后你安分点,少干这些事!”

中共声称要建“和谐社会”,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中国社会各级权力机关滥用职权,在大年前夕把一个无辜长者投入监狱,对社会的“和谐”有甚么好处?黄金玲有7个兄弟姐妹,我有6个兄弟姐妹,不说儿孙辈,就我们这一辈,就有13家。这么多的家庭作为黄的亲人会有甚么感受?你们在和亲人团聚之时想起我们不觉的内疚吗?时隔4年,我和老妻又要隔着监狱的高墙度过这阖家团圆的大年,今年的新年能和谐吗?

翻出4年前为营救我的妻子,为她办理移民时她写下的简历,我不禁泪如雨下,想不到我们的晚年还要数次用到这样的文件来营救我的老妻。不同的是,过去的昆山公安说是为了破案,而现在他们则是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丑事在制造冤案,所以现在她的安危更是令人揪心。我的妻子绝不是罪犯,为了自己的信仰,她不屈不挠,受尽苦难。为此,我向加拿大政府、人权组织和法轮功全球营救亲友行动委员会提出呼吁,呼吁加国各界和民众,帮助向中国政府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妻子,立即给她颁发护照,营救她来加拿大与我们团聚。

附:黄金玲的简历

我叫黄金玲,1944年出生于中国浙江省宁波市。1960年進上海新新机器厂工作,1970年随单位内迁到贵州省长新机械厂化学实验室工作,任化学工程师,于1994年9月退休回中国江苏省昆山市居住。

2000年5月,我和丈夫想到加拿大儿子家探亲。我们在办护照时,公安局根据内部控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拒绝给我办理护照。理由是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其实是中共怕自己的罪行被曝光),所以声称不“转化”不可以出国。

2001年10月1日,我以前买的一套中国官方正规渠道出版的李老师讲法光盘要带回家。我丈夫不知道行李中有此光盘,在上海火车站被车站警察扣押。这套光盘在自己行李中,不是易燃易爆物品,不妨碍任何人,是我付了钱正当购买的,政府也从中收取了税金,却被非法没收,丈夫被扣押失去人身自由4~5个小时。直到昆山警察驱车赶到上海火车站把他带回昆山,光盘被非法没收,人才被放回家。

当地政府部门开始他们想劝说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我以事实向他们证明法轮功好,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他们在事实面前无言以对。后来向我威胁说要停发我的退休工资。我微笑着告诉他们,我的退休工资是我的劳动所得,并非他人的恩赐,任何人没有这种权力可以扣发我的退休工资。即使没有退休工资,我也不会饿死,我也决不会放弃大法修炼。随着对法轮功镇压的升级,谈话次数增多。2001年下半年开始要求我写出书面保证——脱离法轮功、攻击大法,被我一一拒绝。虽然他们明知我不可能写保证书,但在上级压力下,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上门,一次又一次地碰壁。

2002年11月初,昆山警方又开始对法轮功实行新一轮抓捕。功友提醒我有危险,于是我被迫开始了近1年的逃亡。由于我被互联网上通缉(事后发现,对我的非法拘留证已于2002年11月20日开出),身份证不能使用,逃亡过程中住宿和乘火车都遇到很大的危险。这一年中,为了安全,我一共更换过7次住处。有几次冒雨搬迁,我背着行李浑身又冷又湿。生活虽然艰难困苦,但我的信念毫不动摇。

2003年2月底昆山警方找不到我,无任何法律手续,将我丈夫从浙江省平湖市押到昆山,软禁了12天,要他说出我的住处,并且对我丈夫说:黄金玲在3月5日前回来说清问题,我们将对她不予追究。我丈夫回答:5日前只有两天,我根本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优惠条件我没办法要。我丈夫实在说不出我在甚么地方,软硬兼施都没有效果。在我儿子的强烈要求和抗议下,于3月10日被释放并送回平湖,当日上午还抄了我们的家。除了拿到3盘炼功音乐磁带还拿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空纸盒,警方失望收场。

2003年8月底我丈夫到昆山拿养老金,发现养老金银行账号被警方冻结。当警方发现他时,马上又将他软禁起来。由于我是中国江苏省法轮功唯一被通缉的人员,昆山市公安局多次被上级批评。甚至所在派出所所长为我的出走而被下岗(老所长对杀人案等破案很重视,对法轮功这个新的对像不能很好地领会所谓的“上级指示”,忽视了一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局方面找我丈夫谈话,表示只要我回来,不抓不关,可以不说清问题(这一点以前从来不肯的),允许不转变信仰。当时我女儿由于公安机关说她散发法轮功真相的光盘于8月8日在浙江嘉兴被非法抓捕。我丈夫觉的我应该回来以便集中精力处理女儿的事,因此同意了昆山公安局的意见,找到并劝我回家。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于9月28日回到昆山家中,29日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当时我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不同意“投案自首”这个名称,公安局也就不再坚持。之后我丈夫就协助女婿处理我女儿一事。

直到11月6日,公安当局把我和丈夫叫到昆山青阳派出所,610办公室管主任对我们说只有所谓的“投案自首”才能“从宽处理”(其实是继续迫害),而“投案自首”的必须条件就是说清问题。他完全否认当时的承诺,威胁要所谓的“依法办理”(即逮捕入狱)。当日公安人员即扣留了我(不让回家)并于下一天送苏州洗脑班。我丈夫知道不愿“转化”很可能就回不了家進监狱了,因此于当晚把狱中需用生活用品和衣服送来,他自己回到家中身心疲劳紧张,当晚心绞痛复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7/149167.html

2007-02-16:法轮功学员黄金玲身陷囹圄 加拿大丈夫呼吁援救 陈志明,原居住在中国江苏省昆山市,于二零零六年移民加拿大。其妻子黄金玲,现年六十二岁,仍在昆山市。她曾于二零零一年三月申请护照,因修炼法轮功被相关部门拒绝护照申请,直到现在仍在中国不能与家人团聚。 最近陈志明和儿子从加拿大写信、打电话要求昆山市公安局给黄金玲发放护照,黄也多次去公安局要求。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傍晚,黄家遭到昆山市六一零及国保

2007-02-16: 法轮功学员黄金玲身陷囹圄 加拿大丈夫呼吁援救

陈志明,原居住在中国江苏省昆山市,于二零零六年移民加拿大。其妻子黄金玲,现年六十二岁,仍在昆山市。她曾于二零零一年三月申请护照,因修炼法轮功被相关部门拒绝护照申请,直到现在仍在中国不能与家人团聚。

最近陈志明和儿子从加拿大写信、打电话要求昆山市公安局给黄金玲发放护照,黄也多次去公安局要求。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傍晚,黄家遭到昆山市六一零及国保大队突然非法抄家,在黄金玲单身一人在家的情况下,拿走了家里的电脑、彩色打印机等价值近万元的物品,并且不给这个户主一个清单,抄家之后并非法拘留了黄金玲。这些人都穿便衣。后据邻居们告知,当时他们还以为家里遭到小偷集团抢东西。

公安局在没有理由拒绝护照申请的情况下,干脆就抄家、拘留,看看能找到甚么可以栽赃的物品,把黄金玲抓到监狱里,看看能刑讯逼供到甚么东西。后来陈志明在给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打电话时质问对方:“你们把一个老妇人送進监狱、逼死了,对你们公安局有甚么好处?你们要是黄金玲的亲人会有甚么感受?”

黄金玲为躲避迫害曾被迫离家流离失所近一年。其后,六一零主任管祖兴曾经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把黄金玲送到苏州地区的“转化班”進行非法洗脑,企图迫使黄女士停止修炼法轮功。

陈志明的儿子作为加国的落地公民,希望加拿大政府和媒体予以帮助,呼吁制止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尽早释放黄金玲女士,并给予办理护照,使其尽早与家人团聚。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16/149154.html

黄金玲,59岁,是居住在江苏省昆山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按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向民众讲清真相,1999年7.20以来,一直被迫害,家人被骚扰。她曾经去北京请愿而遭受酷刑关押。2002年11月,因被疑与当地已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联系,而受到昆山市公安局全国通缉,目前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昆山市公安局一直企图通过我的家人,诱惑她回家“自首”,并于2月28日-3月12日将不修炼的丈夫,64岁的陈志明被当做人质抓入公安局,企图胁迫她放弃修炼。

苏州 昆山市联系资料(区号: 512)

2022-06-30: 巴城精神病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祖冲之路2139号
电话:0512-36695025 0512-57651285

2022-01-03: 江苏昆山花桥派出所电话:0512—57691132

2016-08-18: 迫害江苏昆山市法轮功学员徐来恩的责任人
昆山市政法委书记 办0512-57703220 传真:0512-57700650
昆山610办公室主任 0512-5770035613809063893
昆山610办公室 0512-57700113
昆山市公安局总机: 0512-57702333
昆山市国保大队队长 冯益:13906260803
昆山市国保大队副队长 朱阿四: 0512-57702333-50186
国保大队警察沈平: 0512-57702333

2014-09-03: 玉山镇城中派出所:0512-57552621
玉山镇城北派出所:51257791126

昆山市看守所
所长 赵彬:51255172334
大队长 刘伟:5125766072813862671666
教导员 施海陵:51257660727

昆山市公安局:51257702333局长 宋文元副局长 陆会林:5125770281013906263250 (管国保、610)
国保大队长 冯益:5125770284013906260803
副大队长 俞惠星:13809064388部分人员名单:杨林荣、陆益华、王焱、张云南、徐颐、熊继继、王晓昆山市610:5125770011351257700356 主任 管祖兴
昆山市政法委:51257718942
书记 张月林:51257703220

2014-02-04:
迫害江苏昆山法轮功学员李纪南责任单位:
昆山看守所电话0512-55172333

2012-09-03: 昆山市公安局
昆山市公安局

何苏华 党委书记、局长 陆迎芳 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金亮 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俊友 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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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控诉中国当局对我母亲的迫害

控诉人:陈英毅,加拿大公民

我的母亲黄金玲是居住在江苏省昆山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今年59岁。因坚持按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向民众讲清真相,1999年7.20以来,一直被迫害,家人被骚扰。她曾经去北京请愿而遭受酷刑关押。2002年11月,因被疑与当地已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联系,而受到昆山市公安局全国通缉,目前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昆山市公安局一直企图通过我的家人,诱惑她回家“自首”,并于2月28日-3月12日将我不修炼的父亲,64岁的陈志明被当做人质抓入公安局。企图胁迫我母亲放弃修炼。

我的父母, 是六十年代初的大学毕业生, 毕业后在上海的两家国营企业工作多年. 1970年, 他们响应国家支援三线建设的号召, 带着两岁的儿子, 举家搬迁到远离故乡的大西南贵州山区, 一住就是近三十年, 为中国的航天事业无私奉献了自己的青春. 母亲黄金玲于1997年开始修练法轮功, 自此她身体健康, 心情愉快, 远离父母的儿女都为他们能快乐的安度晚年而高兴。

我1998年定居加拿大,自2001年起申请办理担保希望父母移民加拿大,安度晚年。然而,由于大陆对法轮功的无理残酷镇压,无法为母亲办理必要的手续和文件,申请被一再拖延,现在父母的处境安危更是令人揪心。为此,我向加拿大政府、人权组织和法轮功全球营救亲友行动委员会提出呼吁,呼吁加国各界和民众,帮助向中国呼吁,取消对母亲的通缉,营救我在国内的父母。

为此我希望通过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努力,坚决要求中国当局:
1.立即无条件地取消对我母亲的全国通缉,并出具书面通告保证其人身自由;
2.停止对我所有亲友的骚扰。
3.保证给父母颁发出国护照,使之能顺利完成办理移民手续;
4.取消强制转化,保障信仰言论自由和人格尊严;

我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 向加拿大总理,外交部长及国会议员呼吁,帮助向以下有关责任单位调查事实情况, 转达上述四点要求。
江苏省昆山市政府,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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