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 黄邵溥(黄绍博,黄少博)

女, 50
出生时间: 一九七四年十月
个人情况: 曾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南湖社区15组89号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2-21
案例分类: 劳教  奴工/强迫劳动/流放  监狱/非法庭审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入室抢劫  事业/学业被影响  多次/长期迫害  剥夺公民权(证件/律师/出行)  约束衣/长时间被捆缚  非法重判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黄邵溥(黄绍博,黄少博) 王世勇(王士勇)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佳木斯市劳教所(佳市西格木劳教所,男,女)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佳木斯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5-06-23:二审开庭走过场 黑龙江黄邵溥再遭枉判入狱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五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被佳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邵溥依法上诉。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姜良等人公然在二审开庭“走过场”,无视辩护人提出的公检法人员在办案、审案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定。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黄邵溥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家人请律师为黄邵溥申诉,狱方拒绝了

2025-06-23: 二审开庭走过场 黑龙江黄邵溥再遭枉判入狱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五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被佳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邵溥依法上诉。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姜良等人公然在二审开庭“走过场”,无视辩护人提出的公检法人员在办案、审案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定。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黄邵溥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家人请律师为黄邵溥申诉,狱方拒绝了律师的会见要求。

黄邵溥,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那时黄邵溥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年轻的她按照法轮大法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不争夺名利,不虚荣攀比,生活变的快乐、充实。

然而,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黄邵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酷刑折磨。二零零一年黄邵溥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出狱后,因为坚持信仰,被非法剥夺户籍近二十年。因无法办理身份证,她无法正常工作,失去了原本舒适优渥的生活条件,不得不面对困境、过着“黑户”的生活。

上级交办 一审冤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黄邵溥在菜市场被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家人得知黄邵溥被构陷后,律师、家属多次找公检法办案人员沟通,同时针对办案件过程中的诸多违法行为递交书面文书,邮寄了各类申请、控告、投诉等,但公检法等部门都无回复。家人到办案单位保卫派出所说明公安的非法侦查情况后,派出所的柴姓所长说:“你别跟我讲法律,讲法律你上法院,我就听市局反邪教支队‘三不精神’。”家人要求其出示“三不”文件,所长不敢公开。既然不敢公之于众,就说明该文件一定是不合法的。办案人员不止一人明确的说:“我把她(指黄邵溥)放了,我就进去了。”这话是什么意思,说明所谓“上级交办”,给基层公、检、法施加了非常大的压力,使办案人员不得不违法办案,冤判好人。就连在量刑上,检察院、法院都没有决定权,要依据所谓公检法、政法委的“联席会”来决定刑期。

由于此案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无一有罪证据、卷宗漏洞百出,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补侦、法院二次补充证据,法律规定补侦以二次为限,如果证据仍然不足,应依法撤案。公安凑不上证据,负责起诉的检察官李利锋说,公安无能!案子到了法院,两次延期开庭。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发言时语无伦次,法官张伟宁嘟囔着:“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有没有证据?”审判长和公诉人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所有申请如回避、重新鉴定、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全部未予答复,对案件的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整个庭审过程荒唐至极。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佳市向阳区法院对黄邵溥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佳市司法机关在如此明显违法的情况下,竟然枉法宣判,可见相关司法人员迫于政法委等上级部门的压力,明知自己违反法律是在犯罪,却带着侥幸心理,麻木的被中共裹挟着参与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关于黄邵溥曾经遭受的迫害和亲友辩护人维权的详细过程,请见明慧网报道:《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 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黄邵溥再被构陷 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中共荒唐庭审迫害好人 黑龙江省黄邵溥被枉判四年》。

二审开庭走过场 非法维持原判

在二审阶段,黄邵溥的亲友辩护人多次给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挂电话,并两次到市中院向法官姜良明确指出了一审阶段法官、检察官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力争取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黄邵溥一案,并将《公开开庭申请书》大量抄送各级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监察委等部门,最终得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亲友辩护人对二审法官详细讲述了因一审阶段法官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的情况,如拒收亲友辩护人依法提交的法律文书,辩护人以邮寄的方式提交,法官接收后仍不作为;阻挠亲友辩护人复制卷宗;亲友辩护人依法去看守所与黄邵溥会见,法院人员违法监控会见,并阻止亲友辩护人为黄邵溥提供正当的法律咨询建议。又因一审庭审程序严重违法,如一审法官和公诉人滥用职权自行驳回当事人与辩护人的回避申请;违法限制旁听人数;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本案的关键证据均未质证,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同时,一审中,检察院及法院故意遗漏了证明当事人无罪的也是本案最重要的两项证据:1、认定法轮功不是邪教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2、认定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完全合法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

在二审阶段的四个月里,亲友辩护人多次要求依法阅卷、会见,法官姜良不是推脱就是拒绝,并拒绝接收亲友辩护人递交的“重新鉴定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刑事控告状”等法律文书。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黄邵溥被构陷案二审开庭,黄绍溥的亲友辩护人在法庭做了无罪辩护,讲述了此案在罪名和证据两方面的非法性。亲友辩护人在宣读辩护词时,当庭指出黄邵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是非常明确的因权利干预司法公正衍生而出的一起冤假错案。无论从该案卷宗中或办案人员的口中 ,辩护人都多次得到“上级机关指派任务”、“上边下令”等信息。基层公检法人员为了完成所谓“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得不违法办案构陷好人。因为是违法办案所以没有法律依据,依据的是所谓“上级文件”、案卷之外的“内卷”、“机密”等。由于是冤假错案,所以全部的所谓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一样也不具备,办案人员为了将案件粉饰的冠冕堂皇一些,甚至不惜违法四次补侦,而后补的证据又否定了先前的证据,闹出了使证据越补越少的笑话。最后,辩护人指出,在国家法律明确了办案责任终身制、倒查制的背景下,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为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负责,依法办案,不给自己的未来留下祸患。二审法官与检察员未对辩护人陈述的事实予以任何否认。

黄邵溥在法庭上讲述自己是无罪的。她还讲了:所有审判大法弟子的案子,都是违法的,所有大法弟子的案子都是冤枉的!黄邵溥拒绝了法庭上的所有签字。

此次二审开庭完全是“走过场”,审判长、审判员等庭审人员无视此案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无视亲友辩护人的一切诉讼请求,明知黄邵溥无罪,是公检法人员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按上级指令构陷出的冤案,仍非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黄邵溥及家属不服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为原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二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与一审公检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听命于上级指令,构陷冤案迫害黄邵溥,当事人及家属将依法提起申诉。

监狱强制转化 拒绝律师会见

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黄邵溥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当初在二零二三年与黄邵溥相差一天被非法抓捕的佳市法轮功学员任长斌也是由公检法人员构陷、罗织罪名被非法判刑。任长斌和黄邵溥是佳木斯公安统一秘密跨区实施绑架的,此次所谓“行动”共抓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因此黄邵溥亲属特别关注任长斌案的诉讼过程,并参加了任长斌案的非法开庭,更加看清楚中共当局对信仰案件的侦办及审理过程完全是由 “上级”说了算。任长斌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关入双鸭山监狱集训(集中强制转化),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任长斌入狱仅5天就被迫害离开人世,与中共媒体鼓吹监狱的人性化管理宣传背道而驰。

黄邵溥家属亲眼目睹任长斌家破人亡的悲剧,痛心感伤的同时,非常担心黄邵溥入狱后的情况。近日,黄邵溥的家属向女监连续拨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终于是“狱政科”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家属提出要请律师去会见,狱方说让律师给他们打电话。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律师给监狱挂电话要求会见,狱方回复“没转化,会见不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23/二审开庭走过场-黑龙江黄邵溥再遭枉判入狱-496384.html

2024-12-16:中共荒唐庭审迫害好人 黑龙江省黄邵溥被枉判四年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的家属接到了向阳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黄邵溥女士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她已依法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黄邵溥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和公诉人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所有申请如回避、重新鉴定、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全部未予答复,对案件的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漏洞百出、荒唐至极。

2024-12-16: 中共荒唐庭审迫害好人 黑龙江省黄邵溥被枉判四年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的家属接到了向阳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黄邵溥女士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她已依法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黄邵溥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和公诉人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所有申请如回避、重新鉴定、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全部未予答复,对案件的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漏洞百出、荒唐至极。

黄邵溥出生于一九七四年十月,今年50岁。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那时黄邵溥曾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年轻的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不争夺名利,不虚荣攀比。

而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黄邵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酷刑折磨。她出狱后,甚至被剥夺办理身份证的权利,失去户籍,十几年来,她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向阳区法院荒唐庭审迫害好人

(1)法院撒谎,拒绝亲戚旁听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在向阳区法院,黄邵溥被非法庭审。来旁听的两位亲属被挡在大门外,法官以家属可能是法轮功学员为由,不允许家属旁听。保安谎称旁听席已经坐满;真实情况是旁听席上除了黄邵溥的母亲之外,空无他人。

此次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法官张伟宁,公诉人是本地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李利锋。

值得一提的是,李利锋拄着拐来到法庭,因前段时间她摔成腿骨折,最近胳膊也骨折了,而且她的母亲近期查出患肺癌。曾被李利锋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李利锋现在这么倒霉,是因她助纣为虐、干的坏事太多,遭天理报应了。

(2)违法当庭驳回回避申请

庭审开始后,黄邵溥及亲友辩护人依法要求公诉人李利锋、法官张伟宁回避此案,并当庭提交了《回避申请书》及附加材料。张伟宁法官却立刻将材料转交给公诉人李利锋。李利锋看了一眼,就说:“申请驳回”。

亲友辩护人又依法提出复议。法官张伟宁却公然违反法定程序,当庭宣布“不能复议”。亲友辩护人说:“此案四次补侦,两次延期开庭,司法界罕见!”

亲友辩护人认为,由于多次举报、控告公诉人李利锋及法官张伟宁在办案中的违法行为,已经和其二人存在明显利害关系,他们不可能公正审理此案,所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和复议要求,但法官和公诉人当庭自行驳回当事人和辩护人的回避申请,严重侵害了黄邵溥的诉讼权利。

(3)所有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公诉人强行推出“量刑”

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

◇对于法轮功是“×教组织”的法律依据,未举证,未质证;
◇对于当事人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事实行为表现,未举证,未质证;
◇对于当事人破坏哪条哪款法律实施,造成了什么社会危害性,未举证,未质证;
◇对于解释当事人行为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的关联性,未举证,未质证;
◇对于亲友辩护人提出的申请重新鉴定、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侦查人员出庭、查阅讯问录音录像等,法官全部未予答复,无法答复,当然也就无法质证、未质证。

这些已经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法庭上,针对亲友辩护人的所有发问,公诉人均无法回答。法官生气地说:“这开啥庭啊,我们都犯罪了?都不正义了?”

公诉人李利锋发言时有些语无伦次,一会儿说是在公园使用“反宣币”,一会说是买东西使用“反宣币”,又说找不到证人了……法官嘟囔着:“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有没有证据?”

公诉人很恼火,当庭口头宣布“量刑建议”是四到五年,并罚款两万元。亲友辩护人质问法官:当庭证据都不确定,怎么就给判了?法官说,最后结果由合议庭决定。

事实上,在中共二十多年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迫害中,中共政法委官员、中级法院是以信仰定罪的直接幕后操纵者,各地检察院、法院只不过是他们实施判刑迫害的直接黑手。因此,在无任何证据和证人、甚至无触犯任何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法院的庭审只是一个荒唐的过程而已,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是从政法委等官员定下的迫害年限。因此,才有公诉人李利锋、法官张伟宁官官相护,共同走过场。

亲友辩护人读辩护词时,被法官多次打断。亲友辩护人坚持读了三十多分钟。

(4)黄邵溥自述十五分钟

黄邵溥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如何得法、修炼和一九九九年后她被迫害的经历。她讲了自己被剥夺身份证,十多年没身份证、没户籍、不能打工也没有收入的艰难;孩子的很多衣服都是亲戚邻居送的,到了年节想给孩子买件新衣服,孩子说:咱家困难,我不要新衣服;孩子也曾经问:妈妈你为什么不上班?黄邵溥回答说:没身份证,怎么上班?……黄邵溥流着眼泪讲述自己经历,坐在旁听席上的黄母禁不住流泪。

黄邵溥说:“我一个弱女子,拿什么破坏法律实施?”她当庭揭露了公安侦查人员采取非法方式获取证据,是属于非法、无效的证据。警察在非法提审时诱骗她:这东西是你的吗?只要你承认了、签了字,你就可以回家接孩子放学了等。

黄邵溥还讲了在看守所里的处境。佳木斯市看守所的监室有六十多平方,里面住着三十多人,吃喝拉撒全在这一个屋,每天十几个小时坐在木板上,二十四小时监控,连洗澡都是现场直播……

法官在听,在场的人都在听,书记员在记录。法官说只给她五分钟陈述时间,直到黄邵溥讲了十五分钟之后,法官才不让黄邵溥再讲了。

欲加之罪 势必终身罪责

黄邵溥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任何罪错。在家里,她敬老爱幼,是个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好人。在外,她是诚实不欺、善良仁义的好公民。她孝敬父母,每天细心的照顾上学的孩子,严格教育自己的女儿,使女儿考上了重点高中,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凡是接触过黄邵溥的人都对她评价很高,就连法官张伟宁在提审她时,都有同感。

黄邵溥只是一个弱女子,她根本没有、也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警察把家里抄走的东西当成了犯罪证据完全是违法的。黄邵溥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公检法人员谁也说不出来,因为她家里的东西根本起不到破坏法律实施的作用,与案件指控的“破坏法律实施”毫无关系。

亲友辩护人在与公检法工作人员交涉的过程中,多次听到工作人员提及“上级交办”、“上边下令”等言论,在卷宗里,也体现出了“上级线索”、“上级机关指派任务”的字样。

“上级”的指令下得偷偷摸摸。但过后追责的文件却说的明明白白: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明确了“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谁办案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案件终身负责制明确了办案人对案件终身负法律责任,对于经办的冤假错案,今天不被追究,并不代表以后不被追究。

黄邵溥案件纯属冤假错案,办理案件、审判案件的整个过程就是一审公检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犯罪过程。黄邵溥的亲友辩护人依法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做出公正的判决。

黄邵溥曾经遭受的迫害和亲人辩护人维权的过程,请见《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 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黄邵溥再被构陷 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16/中共荒唐庭审迫害好人-黑龙江省黄邵溥被枉判四年-486158.html

2024-10-10: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面临非法开庭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定于10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向阳区法院三楼10庭对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

2024-10-10: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面临非法开庭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定于10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向阳区法院三楼10庭对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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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非法开庭时间延后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非法开庭时间延后,初定预计在10月11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2/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3184.html#2492122533-1

2024-09-22: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非法开庭时间延后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非法开庭时间延后,初定预计在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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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面临被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预谋对法轮功学员黄邵溥9 月27日上午9点半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16/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2625.html#24915222027-1

2024-09-16: 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面临被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预谋对法轮功学员黄邵溥9 月27日上午9点半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16/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2625.html#24915222027-1

2024-07-10: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原定7月11日的非法庭审被取消了 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原预谋7月11日对法轮功学员黄邵溥的非法庭审取消了,请关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0/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79544.html

2024-07-10: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原定7月11日的非法庭审被取消了
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原预谋7月11日对法轮功学员黄邵溥的非法庭审取消了,请关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0/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79544.html

2024-07-04: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面临被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审判 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预谋7月11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黄邵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4/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9333.html

2024-07-04: 法轮功学员黄邵溥面临被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审判
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预谋7月11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黄邵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4/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9333.html

2024-02-24:黄邵溥再被构陷 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四月余的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再次被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罗织罪名,将补充的构陷材料递交到检察院。她面临第二次审查起诉。过程中,亲属辩护人一直在为黄邵溥依法维权。 黄邵溥一九七四年出生,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黄邵溥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不争夺名利,不虚荣攀比。而自一九

2024-02-24:黄邵溥再被构陷 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四月余的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再次被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罗织罪名,将补充的构陷材料递交到检察院。她面临第二次审查起诉。过程中,亲属辩护人一直在为黄邵溥依法维权。
黄邵溥一九七四年出生,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黄邵溥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不争夺名利,不虚荣攀比。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黄邵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遭非法判刑、酷刑折磨。她出狱后失去户籍,十几年来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黄邵溥在菜市场被保卫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刑拘、非法抄家,她家中的私人物品被抢走。黄邵溥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份,经律师询问得知,黄邵溥被构陷至向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黄邵溥被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向阳区检察院构陷的过程中,家属依法查证、控告和维权,遭到检察官、公安人员、看守所人员的推诿、刁难,但在于情于理细心讲清的情况,家属得到看守所、检察院个别人员的理解。黄邵溥被构陷案得以被退回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要求补充侦查,并且家属得以会见黄邵溥,了解更多情况。

但是,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补充侦查”已满一个月,黄邵溥仍然被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再次构陷至检察院,黄邵溥面临第二次审查起诉。下面是家属辩护人维权的部分过程和细节。

一、黄邵溥被构陷至检察院 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

1.确认构陷案件到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黄邵溥家属电话询问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案件是否已被移送至检察院。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以案件涉“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为由,拒不告知家属,要求只让代理律师来问。

经律师询问得知,案件确实已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李利锋。

2.申请家属辩护人和要求阅卷

黄邵溥的家属向李利锋递交了亲友辩护人委托材料及亲友辩护人《阅卷申请书》、《会见、通信申请书》,依法要求阅卷及与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的黄邵溥会见。检察官李利锋刻意刁难家属,违法要求家属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保卫派出所警察以没有公函为由,拒绝出具证明。

黄邵溥父母已年近八十岁,检察官李利锋、保卫派出所民警、南湖社区主任三方互相推诿老俩口多日,最终,在李利锋的一个电话之下,保卫派出所警察才给开出了所谓《无犯罪记录证明》。

检察官李利锋要求家属签署保密协议后,才能阅卷,并拖延了好几天,才让家属阅卷。

亲友辩护人通过阅卷了解案情后,向检察官李利锋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三份法律文书,但李利锋毫无作为,不给家属任何回复。

3.要求依法不起诉黄邵溥

家属针对黄邵溥被构陷案件中诸多程序违法及所有证据均为非法证据等情况,向检察官李利锋提交了《不起诉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从犯罪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非法等多角度,说明黄邵溥案件为冤案,黄邵溥没有犯罪,要求检察官李利锋依法不起诉黄邵溥

家属作为亲友辩护人向李利锋提交《法律意见书》,并依法要求检察官将意见书放入卷宗。李利锋拒不接收材料,并说“(《法律意见书》)没有用。”当家属询问是否收到了代理律师的《不起诉意见书》时,李利锋恼羞成怒的说“他(律师)说了算?我说了算?”家属拿出相关法律依据,说明亲友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书》依法就是可以入卷的,李利锋才勉为其难接受了材料。

之后,家属又向李利锋递交了《补充意见书》,仍旧要求李利锋依法入卷。家属从法律、人情道理等多角度与李利锋沟通,表明黄邵溥是清白无辜的,并说黄邵溥被保卫派出所警察非法注销户籍,多年来没有身份证,生活很不容易,此不幸遭遇得到了李利锋一定程度上的理解。

二、家属在看守所会见黄邵溥 构陷案被退回公安

1.家属几经周折得以会见 了解实情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在经历了向阳区检察院与佳木斯市看守所两方沟通,又等待了好几天之后,家属终于得到许可,来到看守所会见黄邵溥

因佳木斯市看守所从未有过亲友辩护人会见的先例,在门卫登记时,警察不同意,家属又电话联系看守所负责安排会见的警察宋卉,宋卉与门卫警察说明情况后,才让家属入所。

进入看守所后,负责登记律师手续的警察要求家属出示律师证,家属说自己属于亲友辩护,同时把自己的亲友辩护委托手续及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批准会见的决定书交给警察。警察态度蛮横:“决定书无效,检察院管不了我们看守所。”家属态度也很强硬,跟警察说 “我是法定的辩护人,我当辩护人是合理合法的,《刑事诉讼法》都有规定的,你看过《刑诉法》吗?”警察说:“你不能会见!”家属说:“是否能会见你得有理有据,你不让见是不合法的。”

正好看守所的刘洪伟所长在旁边听了他们两人的对话,刘所长让家属说明一下情况,家属详细说明情况后,刘所长说:“那就会见吧。”这一环节才算通过。

通过会见,亲友辩护人与黄邵溥本人核对得知,警察为了凑“证据”构陷黄邵溥,将不知何处得来的真相币掺入黄邵溥的抄家物品中,讯问笔录中所谓本人供述内容,都是警察自己写的,并非黄邵溥所说。

2.家属将实情反馈给检察官 案件被退回公安

家属将会见后了解的情况,跟检察官李利锋一一说明,同时针对卷宗中诸多违法造假的内容,与李利锋说理,家属认为在犯罪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非法的情况下,案件不能送法院,要求李利锋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李利锋最终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将黄邵溥案件退回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要求公安补充侦查。

三、家属依法提起行政起诉等

家属向佳木斯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内容为关于“法释〔2017〕3号”(两高司法解释)第15条,即“对涉案物品是否属于邪教宣传品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的相关信息,目的是为了确认该“认定意见”的合法性。但佳木斯市公安局签收申请书后,并未在法定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其行政不作为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因家属在阅卷后,确实在卷宗中发现了一份指控黄邵溥犯罪的所谓关键“证据”,即佳木斯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支队出具的第27号《佳木斯市公安局物证认定书》。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针对佳木斯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家属依法向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依法确认佳木斯市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判令佳木斯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支队出具的第27号《佳木斯市公安局物证认定书》因违法而归于无效。

同时,家属将佳木斯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向佳木斯市检察院、佳木斯市政府及其他各级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佳木斯市公安局的法律责任。

四、家属维权 警察理亏

1.家属要求信息公开

黄邵溥因信仰真、善、忍,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期间,被佳木斯市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百般刁难,李姓片警屡次以“炼法轮功就不给办”为由拒绝签字,并非法注销了黄邵溥的户籍。

公民拥有身份证是《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给公民办理身份证是公安机关的义务,保卫派出所警察却滥用职权,非法剥夺一个合法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使黄邵溥成了“黑户”。

保卫派出所警察在非法抓捕黄邵溥后,才意识到户籍网络上根本没有黄邵溥这个人,为了掩盖注销户籍的违法行为,第二天,又勒令黄邵溥的大哥将家里的旧户口本送到派出所,偷偷恢复了黄邵溥的户籍。

因对保卫派出所一系列行为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家属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以挂号信方式依法向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提出三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均为围绕黄邵溥身份证、户籍办理及注销情况的相关信息。但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与佳木斯市公安局一样,签收申请书后,亦未在法定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家属申请行政复议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家属依法向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确认向阳公安分局拒不答复的行为违法,责令其依法答复。同时,将向阳分局拒不答复信息公开及保卫派出所片警不给黄邵溥办理身份证、非法注销黄邵溥户籍等相关情况向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及向阳区政府以及各级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要求有关单位依法追究向阳分局相关责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佳木斯市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给黄邵溥家属打电话,邀请他们去派出所聊一下行政复议的相关事宜。

家属到派出所后,闫柏鸣副所长热情接待,但他的目的却不是要给家属解决问题,而是想让家属撤销刚刚提交的复议申请,理由非常可笑,是说这么多年也没去骚扰黄邵溥,处理一个警察,对家属也没什么好处,闭口不提片警非法注销黄邵溥户籍、不给黄邵溥办理身份证的事。又倒打一耙,说黄邵溥根本没来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家属当场拿出了二零一二年当时申请办理身份证所填的表格,并说还有时间更早的,只是找不到了。闫柏鸣看后,无言以对。

家属将黄邵溥多年来因没有户籍带来的艰难一一讲给闫所长,并跟他说明黄邵溥此次被抓警察也是违法的。家属将黄邵溥案件中所谓证据的非法性及公安办案中的程序违法处分别说明,闫所长只说这次抓人是奉命行事。

3.家属要求撤案

警察将黄邵溥的电脑硬盘送检、进行技术鉴定,但并未鉴定出任何内容。家属对派出所警察好言相劝,如果补侦阶段无法提供新的证据,应依法撤案。因为即使补侦,也没什么能证明黄邵溥破坏了法律的实施。警察推脱说派出所无权撤案,并说即使没有新的证据,也要将案件再次送至检察院来决定。家属面对派出所这种推诿、不履职的态度极为失望。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针对黄邵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中“犯罪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且因搜查、扣押程序违法及虚报数量至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存疑等等情况,家属依法向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递交《撤销案件申请书》,希望佳木斯市向阳分局遵循法律与事实依法撤案,但佳木斯市向阳分局国保队长门茂盛却对家属说“你说撤案就撤案啊!”

4.黄邵溥再次被公安构陷到检察院

黄邵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的补充侦查阶段已结束,即将面临被检察院第二次审查起诉,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黄邵溥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实施,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因黄邵溥而被破坏的无法实施。希望公安办案人员与检察官在明知没有所谓定案证据的情况下,不要麻木的执行上级指令、推进所谓司法程序,不要使自己深陷泥潭从而毁掉有望得救的机缘与未来。

更多关于黄邵溥被构陷案的情况,请看明慧网文章《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 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佳木斯善良妇女黄邵溥被构陷 家属依法维权》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4/黄邵溥再被构陷-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473557.html

2023-12-24:佳木斯善良妇女黄邵溥被构陷 家属依法维权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在菜市场被警察绑架、非法刑拘,警察抢走家中的电脑、现金、手机等私人物品,黄邵溥拒绝所有签字。黄邵溥曾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因为坚持信仰,她被剥夺户籍、身份证近二十年。目前黄邵溥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在全国民众办理二代身份证期间,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李姓片警公然以“炼法轮

2023-12-24: 佳木斯善良妇女黄邵溥被构陷 家属依法维权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在菜市场被警察绑架、非法刑拘,警察抢走家中的电脑、现金、手机等私人物品,黄邵溥拒绝所有签字。黄邵溥曾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因为坚持信仰,她被剥夺户籍、身份证近二十年。目前黄邵溥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在全国民众办理二代身份证期间,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李姓片警公然以“炼法轮功就不给办”为由拒绝签字、拒绝给黄邵溥办理身份证,并且非法注销了黄邵溥的户籍,使黄邵溥十多年来过着“黑户”生活。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六日,黄邵溥被非法抓捕的第二天,相关办案人员意识到公安在黄邵溥的户籍问题上有诸多违法之处,警察勒令黄邵溥的大哥将家里的户口本带来,偷偷恢复了黄邵溥的户籍。在黄邵溥户籍信息完全不存在的情况下,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又是如何下达的 “立案决定书”、“搜查证”、“传唤证”呢?

面对如此恶劣的违法行为,家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向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提起了3项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内容为:1、通知注销黄邵溥户口的信息;2、保卫派出所警察不予办理身份证的理由;3、二零二三年九月黄邵溥再次被非法抓捕后又给恢复了户籍的信息。

向阳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及保卫派出所警察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将黄邵溥非法抓捕却无法说清黄邵溥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针对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家属向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递交了《刑事控告状》及《侦查监督申请书》,要求检察院对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在黄邵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的侦查活动中依法进行监督,同时对公安侦查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黄邵溥被非法批捕前,家属曾多次与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利锋沟通,同时递交书面材料《不批准逮捕申请书》,详细说明了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在侦查活动中的诸多违法行为,警察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抓捕黄邵溥系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黄邵溥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将法轮功定性为×教是毫无法律依据的。然而李利锋无视公安的违法犯罪行为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仍做出批捕黄邵溥的决定,辜负了家属对其寄予的厚望。因此家属依法向佳木斯市检察院与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递交《举报信》说明情况。

遭非法批捕后,家属依法向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递交了《不移送审查起诉、撤案申请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向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递交了《撤销批捕申请书》,希望承办人员能依法办案。检察官李利锋以黄邵溥有“前科”为由,说“只要有前科这次就够判了”;家属告诉李利锋,所谓的“前科”也是二零零一年为了落实黑龙江省公、检、法三长会议所谓严打精神,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在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黄邵溥的冤判。李利锋又说黄邵溥家所抄 “反宣币(即黄邵溥家中现金)”也够判了,家属要求李利锋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得到的答复都是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法释〔2017〕3号”文件,即二零一七年两高司法解释。

在两高司法解释第十五条中提到了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来认定所谓的“邪教宣传品”,即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将黄邵溥家所抄物品进行定性。也就是说,在黄邵溥家抢走的现金就成了检察官与警察都反复提及的所谓“反宣币”。家属对于该条“解释”是否有法律依据存有疑虑,随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向佳木斯市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出具“认定意见”的具体职能部门、上述“职能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所具备的《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具体鉴定人的《鉴定人的资格证书》等共计七项信息内容,目的是为了确认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的合法性。

黄邵溥今年49岁,原工作单位是佳木斯市职业技能鉴定所。一九九七年在单位上班时,一位来单位办事的人令黄邵溥印象深刻。他那安静祥和的气质在当今浮躁的社会中很少见,黄邵溥主动与他攀谈起来,聊天中对方说自己炼法轮功,由此黄邵溥想要去了解法轮功,继而被法轮功功法深深吸引,从此走上了修炼之路。

黄邵溥因为坚持信仰做好人遭遇多次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只因到北京信访办如实反映情况,黄邵溥被警察殴打,又被劫回到佳木斯市看守所继续关押。期间,黄邵溥被警察戴五十八斤重的脚镣,被电棍电击,二、三十人吃喝拉撒睡全在一个小屋,吃窝窝头,喝盐水汤,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百多天,直到佳木斯市局警察向家属索要了四千元后才让黄邵溥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月,黄邵溥被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三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强制转化,黄邵溥多次被虐待、体罚、关小号、超强度奴工、人格侮辱、暴力殴打、剥夺会见通信权等酷刑迫害。二零零四年黄邵溥结束三年冤狱回家,被单位非法剥夺公职;办理身份证被派出所拒绝并非法注销了她的户籍,使黄邵溥成了近二十年的“黑户”。

虽然承受了如此巨大的冤屈与苦难,黄邵溥依然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积极生活,把女儿培养的很优秀,考入市重点高中,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黄邵溥被警察绑架后,女儿非常思念和惦记妈妈,眼睛哭肿了,同学都问她怎么了,她在日记里写道,想到妈妈被关到看守所里,心就象那打碎的玻璃,非常痛苦。黄邵溥在看守所中很惦念生病的婆婆,却不知婆婆因她被绑架等家中突发的变故而惊恐、忧虑,导致病情急转直下已离开人世。

目前黄邵溥被构陷的案件仍处于公安的所谓“侦查”阶段。虽然频频遭遇工作人员的推诿、嘲讽与恐吓,家属依然积极与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依法维护黄邵溥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人员能依法办案,早日还黄邵溥的清白与自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4/佳木斯善良妇女黄邵溥被构陷-家属依法维权-469646.html

2023-11-07: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 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十月二十三日被佳市向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黄邵溥曾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因为坚持信仰,她被剥夺户籍、身份证近二十年。 黄邵溥今年四十九岁。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早晨六点多,向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保卫派出所的警察突然绑架了正在菜市场买菜的黄邵

2023-11-07: 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 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十月二十三日被佳市向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黄邵溥曾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因为坚持信仰,她被剥夺户籍、身份证近二十年。

黄邵溥今年四十九岁。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早晨六点多,向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保卫派出所的警察突然绑架了正在菜市场买菜的黄邵溥,将她强行带回家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并对黄邵溥刑事拘留,黄邵溥拒绝所有签字。同日,警察又绑架了黄邵溥的丈夫、法轮功学员王士勇和黄邵溥的兄嫂(未修炼法轮功)。非法讯问后,王士勇被以“取保候审”形式放回家,其兄嫂二人被警察强行带至派出所做笔录后才让回家。

黄邵溥被绑架的前几天,她与在外地生活的父母、弟弟和弟媳相约在中秋节团聚,从外地赶回佳木斯过节的亲人们没想到会目睹黄邵溥再次被迫害的遭遇,亲朋好友都很担忧和痛心。黄邵溥的父母已年近八十,为了替女儿伸冤,多次穿梭往返于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检察院之间,遭到公安、检察院人员的推诿、训斥和欺骗,老两口非常不易。十月中旬,黄邵溥家属向公安、检察院递交了《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不提请审查批捕申请书》和《不批准逮捕申请书》等。

黄邵溥出生于一九七四年,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黄邵溥曾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年轻的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不争夺名利,不虚荣攀比。而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黄邵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遭非法判刑、酷刑折磨;她出狱后甚至被剥夺办理身份证的权利,失去户籍,十几年来她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黄邵溥女士曾经遭受的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二十五岁的黄邵溥到北京信访办为中共迫害法轮功上访鸣冤。在信访办,黄邵溥被抓被警察殴打,被劫持回佳木斯继续关押。在看守所里,狱警用电棍电黄邵溥,她还被戴上了脚镣。黄邵溥第一次看到一屋子二、三十人,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吃窝头,喝盐水汤……她被关押了一百多天,警察勒索了她家人五千元所谓“保释金”后,才放黄邵溥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在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黄邵溥非法判刑三年。那时黄邵溥刚结婚半年多,

二零零二年,黄邵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监狱将“转化率”与狱警升职、奖金挂钩,对大法弟子强制“转化”。黄邵溥遭受了虐待、体罚、关小号、超强度劳工、人格侮辱、暴力殴打、剥夺与家属会见通信权等迫害。

二零零四年,黄邵溥结束三年冤狱回家。她要求回单位上班解决基本生存问题,却被单位威胁要将她再“送进去”。黄邵溥去向阳分局保卫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李姓警察拒绝办理,并扬言“炼法轮功就不给办”。保卫派出所警察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几次申请均被拒后,黄邵溥成了一个没有身份的“黑户”。十几年来,黄邵溥有冤无处诉、有苦无处说,一直过着没工作、没户籍的艰难生活。

如今黄邵溥女士再次遭警察绑架、非法批捕,再次面临司法迫害。近日,家属已为黄邵溥聘请了律师,要为黄邵溥讨回公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7/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467962.html

2023-09-19:佳木斯公安统一行恶 抄家绑架多人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晚和十五日早,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各个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统一行恶,绑架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有的是早上法轮功学员一开门,警察强行闯入;有的是跟踪到市场实施绑架。 目前已经知道的多位法轮功学员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家人被绑架。 十四日晚六点以后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许传(又名许伟),男,40多岁。 ◎董敏,女,一九七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生,户

2023-09-19: 佳木斯公安统一行恶 抄家绑架多人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晚和十五日早,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各个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统一行恶,绑架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有的是早上法轮功学员一开门,警察强行闯入;有的是跟踪到市场实施绑架。

目前已经知道的多位法轮功学员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家人被绑架。

十四日晚六点以后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许传(又名许伟),男,40多岁。

◎董敏,女,一九七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生,户籍地:佳木斯市向阳区西站社区4组122号。

松林派出所所长周围和另外三个警察到董敏家敲门说要了解情况,进门后抄走董敏家的大法书籍,欺骗家属说带走董敏去派出所签个字就可以了。到了派出所就开了拘留十五天的票子,董敏被非法关进佳木斯拘留所。

◎任长斌,男,60岁左右。

十五日早六点开始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姚凯,女,一九六二年六月生,佳木斯大学副教授,户籍地: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和社区11组20号。(被强行抄家,据说家里被抄的一片狼藉。)不法人员多次预谋将她劫持到看守所,但血压高达220mmHg,看守所拒收,姚凯被取保已回到家中。

◎郝兵,男,60岁左右,佳木斯大学副教授(姚凯的丈夫,尚未修炼法轮功),当天被放回。

◎张淑霞,女,一九四六年十二月生,户籍地:佳木斯市郊区五一第一社区14组48号。当天半夜被放回

黄绍博(溥),女,一九七四年十月生,户籍地:佳木斯市向阳区南湖社区15组89号。

◎屈玉杰,女,一九六六年十二月生,户籍地:佳木斯市郊区清源社区18组8号。

◎徐佳云,女,现已回家。

◎李淑芹,女,当天半夜被放回。

◎刘立影,女,一九六五年八月十日生,户籍地:佳木斯市前进区48委8组,户籍地辖区派出所: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派出所。前进公安分局警察到刘立影家,见刘立影没在家,就把她丈夫(尚未修炼法轮功)带走了,十几个小时之后才把刘立影的丈夫放回。

◎王宇佳,佳木斯大学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详情不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9/佳木斯公安统一行恶-抄家绑架多人-465473.html

2004-02-21:2001年1月22日,法轮功学员黄绍博、黄玉荣挂“法轮大法好”条幅被绑架,陈万友等多次酷刑逼供。之后,2001年3月14日上午,陈万友伙同陈永德、邱志博(省厅恶徒)窜至郊区长发镇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淑玲和陈旭胜母子二人,15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孙丽,即而31日又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清荣,在王家蹲坑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徐丽卿。黄玉荣被非法劳教,黄绍博被前进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这是佳木斯

2004-02-21: 2001年1月22日,法轮功学员黄绍博、黄玉荣挂“法轮大法好”条幅被绑架,陈万友等多次酷刑逼供。之后,2001年3月14日上午,陈万友伙同陈永德、邱志博(省厅恶徒)窜至郊区长发镇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淑玲和陈旭胜母子二人,15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孙丽,即而31日又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清荣,在王家蹲坑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徐丽卿。黄玉荣被非法劳教,黄绍博被前进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这是佳木斯地区第一起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案例)。

2003-11-11:原九监区监区长杨华,于2002年9月4日到12月12日对大法弟子杨泽华、刘坤、王万珍、黄少博、高淑云(63岁)、郭美松、董林桂共8名进行强迫转化,每天强迫他们走队列,天气很冷,从早上7:00至中午11:00,下午12:30至16:00不停地走。 (程巧云、付丽华、董丽敏、吴秀华、黄少博、王颖、蔡密、吴桂艳、曹茹、孙凤玲、杨泽华、李祝华、董林桂、江敏善、荆秀云、刘坤、张桂芹、周艳等18名大法弟子

2003-11-11: 原九监区监区长杨华,于2002年9月4日到12月12日对大法弟子杨泽华、刘坤、王万珍、黄少博、高淑云(63岁)、郭美松、董林桂共8名进行强迫转化,每天强迫他们走队列,天气很冷,从早上7:00至中午11:00,下午12:30至16:00不停地走。

(程巧云、付丽华、董丽敏、吴秀华、黄少博、王颖、蔡密、吴桂艳、曹茹、孙凤玲、杨泽华、李祝华、董林桂、江敏善、荆秀云、刘坤、张桂芹、周艳等18名大法弟子从3月22日至7月15日,每天早晨7:00点到11:00,下午12:30到16:00,晚上17:00到19:00,被罚在大理石地上坐着,不让垫东西,7月16日又强迫她们干活她们不干,时间就延长至晚上22:30分。)

2002-03-31:与佳木斯大法弟子黄少博被非法判刑有关的责任人电话 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厅长 张秀莲 单位电话:0454-8690206;0454-8685321 前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厅长 佟义 单位电话:0454-8662093 近日黄少博将被送哈尔滨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31/27610.html

2002-03-31:与佳木斯大法弟子黄少博被非法判刑有关的责任人电话
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厅长 张秀莲
单位电话:0454-8690206;0454-8685321
前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厅长 佟义
单位电话:0454-8662093

近日黄少博将被送哈尔滨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31/27610.html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联系资料(区号: 451)

2026-01-10: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女子监狱八监区 孙伟 18104609700
女子监狱八监区 左红锦 18103678681
女子监狱八监区 杨慧娇 18103678685
女子监狱八监区 吴丽静 18103678690
女子监狱八监区 董秋敏 18103678687
女子监狱八监区 于菲菲 18103678626
女子监狱八监区 张嘉颖 18103678691
女子监狱八监区 陈蕊 18103678623
女子监狱八监区 魏星 18103678689
女子监狱八监区 张冰冰 18103678625
女子监狱八监区 赵丽娜 18103678629
女子监狱八监区 刘欣 18003663639
女子监狱八监区 李超 18103678627
女子监狱八监区 赵辉 18103679660
女子监狱八监区 牟宁 18103678693

2025-12-21: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
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507号

2025-08-21: 黑龙江女子监狱责任人:
韩颜伟:监狱长一把手(刚刚调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徐洋(女):监狱长二把手,管理改造工作
郭琳琳:原八监区二把手,现任六监区大队长。郭琳琳任八监区二把手期间,常去省六一零学习迫害法轮功经验,与省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头子顾长海勾搭成奸,成为顾的后老婆。
岳秀凤:八监区大队长
索媛媛:八监区副大队长,管理改造工作
吴艳宇:一分监区区长,负责五楼
沙 莎:二分监区区长,负责六楼
肖x x :三分监区区长,专职负责迫害五楼、六楼的法轮功学员
李 琳:一组包组警察
魏锦俐:二组包组警察
马旭旭:三组包组警察
黄虹霄:四组包组警察
沙 莎:五组包组警察
吴艳宇:六组包组警察
李晶晶:七组包组警察
潘明珠:八组包组警察
李秀娟:九组包组警察
沙 莎:十组包组警察
郭 蕾:十一组包组警察
高凤莲:十二组包组警察
八监区六楼的警察:
曲小翠、姜 x、郁 x、鞠 x、潘嘉旭、程佳旭(00后)、吕 丹、王 丹、雄 鹰、斯琴高娃(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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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1)

2023-11-07: 参与迫害的单位人员信息:
佳木斯保卫派出所:
地址:佳木斯向阳区通江街330号,邮编:154003
接警:0454-8622592
代理所长 史春 13903686866、13303686086、15214668555
教导员 郑宝信 0454-8698958、13846191177、18645450687
副所长 闫柏鸣 13349548555
副所长 闵庆 13845477957、18645450690
户籍员 卓健 1580454080
警察 刘跃琪 13603695333 13946409789
警察 薛 建 13946409789
警察 孟范文 13846178249
警察 岳亚文 13945456878(南湖社区)
警察 马忠良 13903686330(南湖社区)
警察 王佳峰 13846148797、13555595986
警察 王宏业 13803669888
警察 孙佳宝 13199133342(调离)
警察 孙正予 18804542617
警察 周 全 15246462989
警察 王 岩 13199139988(安民社区)
片警 宋臻宇 13359769810(安民社区)
片警 王 鸿 13009762907
片警 陈彦桥 18724279111(光明社区)
片警 李长有 13745871780(光明社区)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兴城胡同34号,邮编154002
总机:0454-8674110
办公室:0454-8247941
局长   刘东方 0454-8802655、15945657333
副局长 刘雪峰 0454-8208088、15046425888、18645450201
副局长 栾晓磊 13503693333、18645451919(主管迫害)
副局长 郭大龙 13845454444
副局长 赵万国 0454-8249917、18724228888
副局长 李明宇 0454-8221949、0454-8679033、0454-8249996、13836600999
副局长 王东颖 13836666936、18645450885
吕松斌 0454-8688463、13903688223
安凤君 0454-8224602、13803656789
杨志刚 0454-8244904、546666

向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门茂盛 15765307222
副队长 张成 0454-8634557、13208408555、18645450809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大学游泳馆西侧),邮编:154000
检察长 毕宏书  13845430666
副检察长 陈斌   13846163632
副检察长 黄福成 18245411999
副检察长 邓哲(市院挂职干部)
公诉科科长 李利锋 13846169281、18697098055(迫害主要责任人)
检察员 时世伟 15645406665(迫害秦玉珍的主要责任人)
检察员 张宏伟
姜茗川 13039639889
邪党组成员:
胡玥   18324647777
李蕴宏 13039607111

佳木斯市看守所:
预约电话:18145444666
所长室: 0454-8519118
所长   刘洪伟 13945450877、18645450378
副所长 赵君平 13555587516、18645450518
教导员 薛建功 13803659333
何立衡 15046468555
于吉文 13946454555
杨克志 13154542911
李福贵 13845404933
高雪淞 13089682525
任立新 1840454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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