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佳木斯市 >> 胡小军

男, 43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个人近况: 2010年6月12日 迫害致死 (2016-08-23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16-08-24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4023(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前)军警  起诉案例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孟颖
夫妻/父母: 赵文杰
女婿: 胡小军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6-08-23:一家人被迫害、丈夫离世 佳木斯孟颖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现年四十三岁的孟颖女士,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去做,身心变化很大,朋友和同事看到她修炼后的变化,很多人都想学法轮功。她的丈夫胡小军,曾是站前综合治理办的一名警察(隶属于佳木斯市政法委),也在迫害发生后走入大法修炼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采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

2016-08-23: 一家人被迫害、丈夫离世 佳木斯孟颖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现年四十三岁的孟颖女士,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去做,身心变化很大,朋友和同事看到她修炼后的变化,很多人都想学法轮功。她的丈夫胡小军,曾是站前综合治理办的一名警察(隶属于佳木斯市政法委),也在迫害发生后走入大法修炼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采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孟颖女士全家及亲朋好友都遭受了很大的迫害,她的丈夫胡小军于二零一零年被迫害中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二零一五年六月,孟颖女士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被迫害情况。

1.合法上访被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和妈妈乘坐佳木斯直达北京的火车前往北京信访办依法上访,于七月二十日下午到达北京。在火车上,乘警和沿途停站时上车的警察多次盘查旅客,很多人被询问是否炼法轮功,因此很多人被怀疑是法轮功学员而被强行带下火车。

我们到达信访办时看到周围道路已经被设卡,几个警察站在路上盘问经过的人是否是法轮功学员,如果是法轮功学员就进到公园里面等候,我们进到公园里才发现,没有人安排我们去信访办,也不允许我们离开,公园只能进不能出,间接变成了牢笼。

到了晚上,公园里的法轮功学员被分批用车拉到北京郊区的丰台体育场,在那里又被分成区域登记,再分组,以所谓“遣返”之名将我们押送到一列旧火车上开往长春(车上的灰尘很厚,应该是很久没运营的火车)。

七月二十一日到达长春后,我们又被汽车拉到一个体育馆,在那里我们被要求坐在地上,很晚也不许睡觉。一个胖胖的当官模样的人对我们不停的谩骂,威胁我们如果想睡觉就要骂谤师谤法的话等。

第二天我们又被汽车拉往哈尔滨,再次被分组后将法轮功学员送往各居住地。我们到了深夜才到达佳木斯,因为我们拒绝写保证(不再进京上访),又被强行关到佳木斯看守所。我当时才二十多岁,从没接触过看守所这样的环境,每次听到管教人员大声的呵斥、命令,看到看守所里面犯人动不动骂人打人,而我只是修炼做好人却被无理关押在这无比肮脏的环境,那种精神伤害无法弥补。

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十一天后,家人和我单位的领导到看守所把我和妈妈接回家。在走出看守所之前,前进公安分局的警察(不知道姓名)还企图威胁我们必须写保证,否则就不能接我们回去,我和妈妈坚决反对,因为我们修炼做好人没有错,警察见状,只好让我们回家了。

2.信件被监控全家遭劫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我正在单位开会,领导告诉我市公安局一科的人要见我,一个小个子的男警察要求我到市公安局协助了解情况,到了那里我才知道我的父母都已被劫持,公安局还抄了我父母的家。我们三个人分别在市公安局的三个房间里被非法审讯,审讯我的警察是佳木斯市公安局政保支队支队长高志伦,他问任何问题,我的回答都是“不知道”或者沉默,最后他叫来录像的人,要给我录像。为了造假,高志伦还特意更换了警服,装作审讯我的样子,我坚持一句话都不讲,并不配合录像,高志伦一看无法造假只好作罢。

我们三个人被市公安局审讯了一天,最后妈妈被非法拘留二个多月,我和爸爸共被勒索了所谓的“保金”八千元。我的家人因担心我们被关押,给高志伦送去一千元钱。

在审讯的过程中我们得知是因为在妈妈寄给我妹妹孟卓的信中提到了修炼的事,所以市安全局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控后,对我们非法审讯。由此可知,我家的信件是被监控的。在其后的若干年后,我丈夫偶然的从别人聊天中证实,佳木斯市安全局几年来一直对我家进行信件监控,邮局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这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

3.为传播真相被非法关押

大约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晚,我丈夫胡小军驾驶一部借来的轿车拉着我和妈妈还有四位法轮功学员李伟、徐德姝(已被迫害致死)、孙秀华、李小航,到桦川县的农村发真相资料,在聚宝村附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报警后,四马架派出所出动警察将我们七人劫持到桦川县看守所。我绝食三天后,单位出面保释将我接回家。

在桦川看守所期间,桦川县公安局局长张云泽和一屋子的警察对我非法审讯,我没有回答一个问题,审讯只好草草结束。在看守所里,我们一直在要求无条件释放,我当时处在哺乳期,乳房因胀奶严重而变得很硬很疼,我只好蹲在便池边自己把奶挤出去,犯人看见了都很同情的说,真是伤天害理啊。

在桦川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抱着七个月大的孩子来看守所看我,孩子见到妈妈立刻做出要吃奶的本能,我就在看守所的接见室里抱着孩子哺乳,很多警察看到后,都默默的不说话低下了头,这一幕,也是在拷问着每个人的良知,我边喂奶边讲着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会不顾个人安危讲述真相,都是为了让人不受蒙蔽,分清善恶,后来这些警察对我的态度都变了,对我很客气。

看守所里的一个领导模样的人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和我谈话,他说,你不能总是敲铁门抗议,即使你的孩子正处在哺乳期也不行,都得认罪伏法。我说我们没有触犯法律,是在行使公民的权利,并对他讲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最后他同意向“上边”请示。三天后,我被无条件释放,当时是我工作所在的支行领导开车接我回家。在我上车前,佳木斯市公安局“六一零”头目陈万友(当时我并不认识他)伪善的欺骗我说,他是我父亲的老朋友,装作关心我的样子企图让我说出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真是很卑鄙的行径。

从看守所回来上班后,我发现工资卡里的工资少了二百元,我去找相关领导询问后得知,桦川县公安局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勒索了我单位五千元所谓“保释金”,单位就每个月强行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二百元。

4.我丈夫胡小军遭受的迫害

我的丈夫胡小军,曾是站前综合治理办的一名警察(隶属于佳木斯市政法委),一九九九年政府铺天盖地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使他内心感到很矛盾。随着不断的了解真相,他从内心感受到大法的超常与大法师父的慈悲,看到家人修炼后身心的变化、合法上访后所遭受的迫害,尤其是沈阳市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警察竟然将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罪恶被揭示出来后,令他震惊之余也在冷静的思考与辨别着,因为从小接受党文化教育,多年来他对中国共产党还抱有幻想,内心很矛盾。从很多法轮功学员的亲身经历让他终于认清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从二零零一年开始,他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走进了大法修炼。

胡小军修炼后的身心变化非常大,过去曾患有肾结石,严重时疼的哪儿都不能去,非常痛苦,修炼后很快就好了。没修炼前,由于他的工作“油水”很大,经常会勒卡别人,帮人办事收取好处等,修炼后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再收任何好处费,令他周围的人称奇。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和丈夫等人被非法关押在桦川县看守所时,家属托关系通过桦川县公安局局长张云泽被勒索了一千元钱将他放回家,抢走的轿车至今未还。他从看守所回到家后不久,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区公安分局、桦川县公安局的警察联合围困在我家楼下,欲再次绑架他,这伙警察疯狂的砸门,巨大的声音震的整个楼里的人都能听到。警察在楼下布置的警车里蹲坑了一夜,次日凌晨胡小军走脱。后来听邻居讲述了那天晚上这帮警察欲在对门邻居家过夜的过程,当时警察想在我家对门的邻居家监视我们,但被邻居严词拒绝。

胡小军从此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胡小军往家里挂电话说想回家看看孩子,结果当天夜里十二点左右家里就闯入一伙警察,搜了半天一无所获,悻悻而归。我当时还在睡梦中,突然被一个声音惊醒,看到眼前有一个黑影,因担心孩子受惊吓,就压低声音责问,这个黑影人告诉我他是警察,他在黑暗中搜索了一下房间,还打开衣柜检查里面是否藏着人。

胡小军流离失所期间,佳木斯市公安局和奋斗派出所的警察、包片民警还多次到我家进行骚扰、非法搜查。由于公安、国安警察等长期的恐吓和威胁,使我们都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迫买断工作,离开了我居住多年的家乡搬到鹤岗市生活。

我丈夫胡小军承受了很多来自生活、经济、精神等方面的压力,尤其是流离失所后不能去单位工作,周围的亲朋好友都不能理解,很为他担忧又要偿还几年来我家因迫害而遭受经济勒索所欠下的债务。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胡小军突然昏倒、失去意识,送至医院被告知颅内大出血已无治疗价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他带着遗憾与眷恋离开了人世,年仅四十三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3/一家人被迫害、丈夫离世-佳木斯孟颖控告江泽民-333333.html

2001-07-13:佳木斯大法弟子李伟、李小行、孙秀华、徐德淑、赵文杰及女儿女婿七人于6月21日在桦川县做大法资料时被桦川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其中三人费尽周折后被释放,四人劳教(二至三年),现在这四人已绝食17天,身体极度虚弱,桦川县公安送四人进佳木斯劳教所,因怕有生命危险,劳教所不收,又被押回桦川看守所。县公安局怕担责任,想放人,但佳木斯政法委不管大法弟子的死活就是不同意。现四人已生命垂危。

2001-07-13: 佳木斯大法弟子李伟、李小行、孙秀华、徐德淑、赵文杰及女儿女婿七人于6月21日在桦川县做大法资料时被桦川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其中三人费尽周折后被释放,四人劳教(二至三年),现在这四人已绝食17天,身体极度虚弱,桦川县公安送四人进佳木斯劳教所,因怕有生命危险,劳教所不收,又被押回桦川看守所。县公安局怕担责任,想放人,但佳木斯政法委不管大法弟子的死活就是不同意。现四人已生命垂危。

佳木斯市联系资料(区号: 454)

2024-10-16: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610”副队长杨波15945183001

佳木斯市公安局
局长:姜涛,男,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生于1970年7月,吉林省榆树市人,手机13304687777办公电话0454-8298114
孟凡涛,公安局政治部主任,13836666555
周日,副局长,13803658166
李文博,办公室主任,13836676896
张牧天,副局长,13624549999
陈铭,副局长,15904543999
李伦,副局长,15246436666
孙状,副局长,18182843777
马平非,副局长,13303683333
李大鹏,副局长,13314612444

刘兆祥 组长 13009764555 市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
姜松柏 男 13303687666 市局邪教支队政委
王中彬 男 13504546999 市局邪教支队政委,二把手
李忠义 男 13945454488 市局邪教支队副支队长
梁华伟 男 13351867577 13946468877 市局邪教支队副支队长 (负责出具“认定意见”)
贺兴 男 (负责出具“认定意见”)
刘程 男 13208421811 市局邪教支队
王继琨 女 15645482222 市局邪教支队
赵明武 男 15846991155 市局邪教支队警察
张志刚 男 13304547667 市局邪教支队警察
薛世远 男 13846133019 市局邪教支队警察

2024-09-24: 黑龙江省佳木斯桦南县国保大队长刘大鹏骚扰法轮功学员
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大鹏 15164505000(今年新换任的)
政法委张哲 18945446777 13945446777
610办公室周伟15663067123

公安局党书记
王锦峰 17604548585 13836697678(主管迫害法轮功)

桦南县各社区负责人、办公电话

樊春庆 18645412777(福庆社区)办公电话 0454-666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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