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北京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刘永华被非法判刑3年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于2016年11月4日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华非法判刑3年,并罚金人民币6千元。
刘永华于2016年4月28日在朝阳区孙河乡康营小区准备粘贴真相资料时,遭城管队员蔡连弟、康胜利报警,被孙河派出所出警绑架、抄家。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审判长李晓
陪审员:李欣、严月琴
书记员:肖圣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9/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9134.html#16121905057-1
2016-04-30: 北京朝阳区大法弟子刘永华被非法关在孙河派出所
4月28日中午,北京朝阳区大法弟子刘永华在孙河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孙河派出所警察从监控录像中发现、跟踪、抓捕,并于下午2点左右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真相资料、电脑、打印机等并录像。抄家后,戴上手铐,用警车带走。下午5点多,叫家属到孙河派出所由片警何海滔进行了询问。家属提出刘永华没做坏事,要求放刘永华回家,警号为033316警察态度蛮横,说刘永华违反法律,并说这事他们要交上面处理,到时会通知直系亲属。要他的联系方式(电话)和姓名,他蛮横地说:“凭什么告诉你”,要所长电话也不告诉。现在刘永华仍被关在孙河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9/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27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