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9: 揭露北京女子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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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监区(关押大法学员40余人)
四分监区是女监在2004年新成立的“法轮功”队,监区长刘迎春。刘曾将袁林非法集训,怂恿纵容普通罪犯(普犯)对大法学员孙俊英虐待折磨,并于2005年找借口将大法学员梁战胜集训。刘迎春汲取“亲情感化”中最迷惑人的表面一套,讲“人性化管理”,监区里又养鱼又种花,还准许养兔子、小乌龟,每天都放风,经常晒太阳,学练太极拳。实际上,她非常无人性的强化对法轮功学员的高压与控制,在监区的浴室、心理咨询室、库房、图书室分组隔离坚定者进行攻坚,名为 “亲情帮教”,实际是精神围攻的“狱中狱”、“牢中牢”。这些小组实行单独的起居时间,单独上厕所、洗漱(因为要隔离不转化的人,这个时间就不能让其他人上厕所和洗漱)。
刘迎春利用这种生活的不便带给监区的混乱,煽动其他普犯对坚定者的不满与仇恨,制造事端搞集体围攻与群体胁迫,丑化坚定者,怂恿纵容犯人对坚定者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辱。刘迎春纵容包夹体罚坚定者,借口“不认罪”,不写“思想汇报”,就不许坚定者睡觉。整个监区表面祥和,实际上非常压抑,楼道里、浴室里、晾衣房里经常传出谩骂声,对坚定者的侮辱、挖苦、谩骂是四分监区的特色,队长躲在监控器后面从不出来制止,刘迎春对很多违法违纪的“转化”虐待行为佯装不知。
刘迎春是恶党邪恶政策的急先锋。她昧着良心,善于歪曲事实、断章取义、避重就轻的为迫害大法学员找借口。她深知女监残害大法弟子的事实,却欺骗新关进来的大法弟子说“明慧网造谣”,“女监没有迫害大法学员”。本来是因为恶党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才使正常的家庭遭受摧残和分裂,她却用强盗逻辑污蔑大法弟子破坏家庭。监区里很多人原来重病缠身,正是炼功以后才有了健康的身体,被强行“转化”不继续炼功后,写所谓的“揭批”材料造成病业重返,结果每天排队等着吃药在四分监区成为一景,四分监区几乎成了病号区。本来是中共邪党违反法律,四分监区却搞所谓的“法制宣传”,排练诬蔑大法的节目。刘迎春确实紧跟恶党步伐。四分监区负责法轮功“转化”的干警还有:郝小莲、李威。
在四分监区深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有:刘冰、路淑敏、任贵敏、和同鹃,秦欢、杜鹃等。邪悟者寇桂环、徐若晖、杜筏军等在做大法弟子的洗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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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9/145718.html
2004-08-30: 在北京的9名大法弟子王益、但凌、张振忠、张鸿儒、李海、晋源涛、徐若辉、郭为民、白丽丽,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之后,近日被非法判重刑,现都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市看守所。据悉,不法人员很快就将他们转至大兴区团河中转站。北京户籍的将留在中转站的监狱,其他户籍的将送回原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9名大法弟子提起所谓的“公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了“没有通知家属”的所谓“公开审理”(只在公告栏中贴的公告),还指定了“不能做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只能在有罪的基础上做做样子。
大法弟子王益、但凌、张振忠、张鸿儒没有接受“被指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做辩护:自己无罪,因法轮功不是×教。
9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定为“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后,表示不接受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走形式的做了没有公开的二审,驳回了大法弟子的上诉与“被指定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维持原判。
现将情况介绍如下:
1、王益,男,34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2年6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另被非法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但凌,女,48岁,汉族,文化程度:研究生,户籍: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教师,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3、张振忠,男,32岁,汉族,文化程度:中专,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张鸿儒,男,32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5、李海,男,31岁,汉族,文化程度:研究生,户籍:北京,2002年11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6、晋源涛,男,31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7、徐若辉,女,36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8、郭为民,男,35岁,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9、白莉莉,女,50岁,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石家庄市桥西区东建胡同27号,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每一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都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公民,是江××政治流氓集团肆意践踏人权,强加罪名、荒谬判决。希望上述大法弟子的家人与亲朋好友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亲人的合法权利,如去被关押地要人、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等部门上告等等。有能力的同修可给予其家人以法律援助,并请广大同修齐心协力以各种方式来营救同修,窒息邪恶、讲清真象。
2004-04-23: 近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王益等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强加的罪名是所谓“利用×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和“组织他人偷渡罪”。
王益,男,被非法判刑14年;但凌,女,12年;张振忠,男,12年;晋源涛,男,11年6个月;张洪儒,男,11年;徐若辉,女,10年;郭为民,男,10年;李海,男,9年;白丽丽,女,3年。
目前,其中大多数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要求上诉,此案已转交由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继续审理
2004-04-09: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对王益、但凌、白丽丽、郭为民、晋源涛、张震中、徐若辉等数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两次非法开庭陷害,并将于本月宣判,理由是他们曾印制了100多万张法轮功传单。
据来自警察内部的消息,法院要对他们进行“从重”迫害,少则10年,“第一被告”王益可能要被非法判20年以上。所谓的法律完全是根据邪恶独裁者的个人意志,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2004-02-21: 北京郭为民等九名大法弟子,2004年2月19日上午9:30在北京丰台区方庄路第二中级法院第六庭被非法审判,九名大法弟子是,郭为民,王益,但凌,晋源涛,张震中,李海,徐若辉,白莉莉等。整个审判都是秘密进行,到场的律师(中共指定的)不是为大法弟子辩护,而是站在非法法官的一边,与非法法官一起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并且定于2004年2月24日(周二)上午9:30在第二中能法院第一庭非法宣判,请大法弟子们高度关注这一正在进行的对大法弟子们的迫害。
2004-02-02: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即将对王益、白丽丽、普源涛、徐若辉等多名法轮功修炼者开庭进行非法审判,理由是他们印制法轮功真象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