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9: 长春黑嘴子监狱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张淑芹生命垂危
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监狱的大法弟子张淑芹,已被迫害的身患重病,生命垂危,请国内外的正义人士予以关注∶
张淑芹:女,45周岁,山东省招远市西汪家村人。94年得法后,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做个好人,与人为善,是个有口皆碑的好人。99年7.20江鬼疯狂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张淑芹一家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邪恶迫害。张淑芹因坚修大法,7.20后被招远市长期非法关押,后流离失所到长春。于2001年正月被长春市公安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监狱。由于长期被残酷迫害,张淑芹已被洗脑转化。但邪恶仍继续迫害,现已得乳腺癌,生命垂危。张淑芹的丈夫王和江因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刑5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潍坊潍北监狱遭受迫害,家中之剩下十几岁的女儿与外祖母相依为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6.html
2006-08-04: 山东招远几位大法弟子被迫害事例
王和江,男,49岁,家住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西汪家村。1999年7月20日因到北京上访被辛庄镇政府抓回持续数日进行转化洗脑。
2000 年元旦,王和江到北京上访被辛庄镇政府抓回在辛庄分局非法关押,晚上没有被褥也不准他家送。后来王和江绝食被西汪家村拉回继续在大队上关押,王和江的爱人张淑芹也因为绝食被西汪家拉回和王和江关在小黑屋子里。他们还派来医生给张淑芹打针,张淑芹不从,医生和李国福等人说你死了算自杀,张淑芹说:“你们是杀人凶手。”医生和李国福说:“你是神经病,你说的话没人听你的。”后来,听说要给他们曝光,才把他们夫妻二人放回家,王和江曾多次被西汪家大队非法关押。
2000 年1月份王和江突然被西汪家村村干部李国福叫去说有点事,结果李国福用摩托车把王和江带到辛庄镇,政法委书记李淑梅指使一伙恶人,蜂拥而上拳打脚踢,把他头上扣上水桶,拿着铁棒照着头,没头没脸的使劲打,打的他的头象裂开一般,差点晕倒,身上打的没有一点好地方,被送回家后好几天起不了床。
2001年,王和江突然被西汪家村李国福叫走说到大队上有点事,去了一看,有两辆车和很多恶人,知道上当,马上走脱。李国福和恶人们穷凶极恶,跑到辛庄镇大庄家村,他岳母家里,到处乱翻,追问王和江的下落。王和江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12月下旬王和江和几位功友出去挂大横幅被辛庄镇边防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招远看守所非法关押快一年的时间,又被非法判刑5年现被非法关在潍坊潍北监狱。
他爱人张淑芹现被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4/134758.html
2006-06-01: 招远市张致奎向调查委员会陈述惨痛经历
我叫张致奎,男,50岁,户口所在地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长期居住吉林省长春市。下面把我从1999年7月20日至今,因修炼“真、善、忍”所遭受的一些迫害简略叙述如下,作为调查的证据,更愿意当面接受调查。
一.简述家里的情况
我们全家都修炼法轮功。我母亲1999年11月因去北京上访被招远市辛庄镇公安分局非法关押1个月。我父亲从1999年7月20日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为证实大法,四个孩子被抓的抓,关的关。父母亲承受着对儿女的担心,恶党、公安经常進家里骚扰。在巨大的压力下,我父亲于2004年12月含冤离世。
我的大妹妹张淑芹,从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被公安非法关押(现在长春黑嘴子监狱被非法判刑十年,她的丈夫王和江,现在在山东省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12岁的女儿也因为父母修炼法轮功,被勒令退学。)
我二妹张淑春,自1999年7月20日──2000年10月,一直被中共政府、公安非法关押。后被逼流离失所。2003年,在公安抓她时,被逼从楼上跳下。摔断的肋骨插進心脏。腿和胳膊都被摔断。当场昏死过去。就是这样公安也不放过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129388.html
2006-05-12: 山东省招远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二、目前仍被非法判刑、劳教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监狱的有:陈施环、王松武、王和江、孙果、王延庆、王学勇、杨振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2/127493.html
2004-01-17: 五十几万人口的招远市也是在全国被其迫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以市委书记刘为群(现任)、仇善强(原任)、市委副书记张桂芬(原任)、姜忠勤(现任)、政法委书记徐林宏(现任)、姜忠勤(原任)、市公安局局长蔡平等为代表的邪恶黑手,紧跟江氏集团犯罪,直接参与了策划、操纵邪恶的610非法组织、洗脑班的恶徒,采用了集历史上最恶毒、最流氓、最邪恶的酷刑之大全残酷迫害招远市的大法弟子(如电刑、老虎凳、死人床、钉竹签、野蛮灌食等),犯下了一桩桩不可饶恕的罪行。
王和江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