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 承德 兴隆县 >> 刘秀春

刘秀春
刘秀春
女, 72
个人情况: 河北省兴隆县一中退休教师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4-05-27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陈同庆 刘秀春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7-05-06:河北省兴隆县退休女教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河北省兴隆县第一中学退休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刘秀春和丈夫陈同庆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双双被判重刑,丈夫陈同庆被迫害致死,儿子在迫害中精神失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当时七十二岁的刘秀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刘秀春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修大法身体康复,道德提升 我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4-05-18:退休教师:我在自己的国家居无定所、有冤难伸 我已过古稀之年,只因为坚持信仰、坚持修炼真善忍,被中共邪党迫害的居无定所、冤无处伸,在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家乡,却没有说理的地方,我只好把心里的话说给全世界听。 我叫刘秀春,今年七十二岁,是河北省兴隆县一中退休教师。老伴叫陈同庆,七十三岁,曾在天津蓟县几个中学当过教师,已故。我俩因炼法轮功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和八年。 得大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承德 兴隆县联系资料(区号: 314)

2021-04-10:国保大队大队长 3145057670
国保大队教导员 王赤杰:13903148699
原国保大队大队长 陆立银:13333399953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东城路59号 邮编:067300

局长 季树军:18732300001 3145052191 政委 孔庆鸿:13333148668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东城路59号 邮编:067300

县“610办公室”头目 邓洪云:13831463079 31450598443145638096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西大街25号 邮编:067300
县政法委书记 孟凡春:13333393313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西大街25号 邮编:067300


2020-10-01: 承德县法院
值班室 0314-7920732
刑庭办公室 0314-7920665 0314-7920661
王富 审判员0314-7920665
王玉杰 刑事庭庭长13831422655 18903248699 0314-3118660
吕勇信 院长13932400069
丁海燕 副院长13803145811
仇学成 副院长13803145650
李赋 副院长13903145860
郭怀荣 副院长13931402166
彭树旗 纪检组长13931402111
吕兴存 刑事副庭长15303143165
刘书兰 审监庭长13785386739
彭良军 行政庭13803145891 0314-3118630
李毅 法警队队长13832430888
刘瑞华 法警队政委 13832456780
杨俊普 法警队副队长13832410151
尹文忠 法警队副队长15031316503
米山 执行局长13303149368
王子君 执行局副局长13831426166
赵立新 执行厅13831495996
姜尚 执行实施主任13583860092

2020-08-19: 河北省兴隆县主要部门办公室电话和负责人手机电话(请知情者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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