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0: 抚顺法轮功学员历经中共酷刑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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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耿林 ——历经种种酷刑
耿林,男,五十一岁,是辽宁省抚顺法轮功学员,他于一九九八年春喜得大法,得法前他当过兵,训练中右腿膝盖半月板损伤,腿不能下蹲,行动受限。为治伤,他曾学过几种气功,但都不尽人意。可得法不长时间,他受伤的部位,就恢复了正常,他真正感受到大法的神奇。不知为什么他对气功有一种特殊的喜好,得法后,他忽然明白了,哦,原来他找的就是这个法轮大法。
1.父子同时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由于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对大法、法轮功学员迫害,使大家失去了集体学法、炼功的修炼环境。为了证实大法,救度被中共谎言欺骗的众生,他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领着刚十二岁的儿子到高湾去发大法的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高湾派出所一年轻警长将其绑架。到派出所不问青红皂白就把他双手铐在一把椅子上,双脚钉上脚镣子。这时,有一姓代的恶警左右开弓打他嘴巴子,脸肿起老高,眼冒金星。
恶警把他和孩子分别关在两个房间一天一宿。由于孩子太小,受到惊吓,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2.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勒索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恶警到他家抄家,抄走一本《转法轮》和一套师父讲法带。回到高湾派出所,有一610恶人问他:跟谁联系?他说谁也不联系。他就这样在警察违反中共法律和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的情况下,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到高湾派出所。在当天又莫名其妙的被那年轻警长在无任何理由、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勒索一千元钱放回家(没有任何收据,至今未还),警察已经违反了法律。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不讲法律。
迫害并没有结束,回到单位(公汽公司)他被无故调离司机岗位,叫他打扫卫生,就连修车的地沟也叫他用汽油擦出来,工资却只给三百元,连最低生活费都达不到 (他家当时的情况是:妻子下岗无收入、孩子当时正在上小学) 。公司邪党书记张杰、副书记王树玲几次找他谈话,叫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包括工农街道邪党书记、主任。他们见达不到“转化”他的目的,就与望花区政法委、工农派出所互相勾结又把他送入抚顺(武家堡)教养院“强改”(那天正是圣诞节,上白班,在班上被绑架的)。
到教养院,有一绰号叫徐老虎的告诉他:改造没有期限。劳教期间,他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酷刑有“飞燕式”,就是身体靠墙,头插在裤裆,双手向后翘起。由四个包夹看管,不叫睡觉,名叫“攻坚战”。最终目的就是逼他放弃自己的信仰。还有一次他被人用棉被裹住头按在地上,裤子被强行扒掉,被人用地板条抽打臀部,他的臀部被打成黑紫色。
另有一种酷刑,叫“坐板儿”(后来改坐小塑料板凳),就是双手放膝盖上,腰板儿挺直,不许动。真是名目繁多。
武家堡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队长是吴伟、小队长是姜永丰。到武家堡教养院,首先是搜身。由于经济上的迫害,使他家的生活及其艰难,当时,他的衣服兜里还有两元钱,这两元钱是他临出门的时候,妻子把家里仅有的、也是他家当时的全部资金给了他,并告诉他:几天没买菜了,这两元钱给你,回来时买点干豆腐,晚上炒炒。就是这仅有的两元钱搜身时,还被普教搜走了。
恶警队长叫大家干的活其中有工艺品,有一种非常小的珠子串起来非常难串,为教养院挣钱。在那段地狱般的日日夜夜里,真是度日如年,他原本近一百九十斤的体重,到第二年九月末出冤狱时只有一百二、三十斤了。
3. 做事先想别人的好人
这次回单位,还是打扫卫生,一干又是7—8个月。他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事先想别人,是单位有目共睹的好人。他生活的艰辛人们也看在眼里,多次叫他找上头,解决工作问题,改善经济条件。后来他又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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