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7: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佳木斯四名妇女遭中共迫害
以下这四位普普通通的佳木斯妇女,她们修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往日愁容一扫而光,变成健康快乐的人。一九九九年七日二十日,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迫害开始后,她们家家失去了祥和与宁靜,多次遭恐怖抄家、绑架关押、巨额勒索,肉体、精神上受到摧残,有的更是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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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宋子娟被绑架勒索经历
宋子娟,女,一九六六年出生,家住佳木斯市向阳区新谊社区,佳木斯聚脂布厂工人,因公受伤,提前退休。一九九六年,经朋友介绍学炼法轮功,每天早晨去松花江边炼功,业余时间去学法小组学法,度过一段幸褔难忘的时光。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宋子娟到梅江新村小区发真相资料,被社区主任看见,又叫来两个女人,把宋子娟拽到社区屋内,随即给派出所打电话诬告。一会,开来一辆警车,四、五名警察不由分说先把宋子娟绑架到佳木斯建设派出所,然后又绑架到佳木斯市永红区公安分局,因不回答他们的非法审问,有一人称队长的踢宋子娟一脚。审问完,二男一女开车,带着宋子娟去家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大法资料。
当时宋子娟丈夫去外地了,孩子上学。她给丈夫的同学打电话,警察以为是给法轮功学员打电话,就一把抢过电话,并呵斥对方,又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对方反问到:“你是谁?你在干什么?”警察自知理亏,不再吱声了。
抄完家,又把宋子娟拉回永红区公安分局,她丈夫的同学也来了。那队长说:“看在你丈夫同学的面子上,拘留你十五天。”然后把宋子娟劫持到看守所关押迫害。二天后,队长和另一名警察来拘留所提审宋子娟,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
宋子娟丈夫得到消息后,急忙从外地赶回来,托人办理。请人吃饭外加勒索,损失大约七千元,十五天后宋子娟回到家中。
结语
作为一个中国人,信仰真善忍的最基本人权都能被中共恶党剥夺,其它的权利怎能不会被侵犯呢,参与迫害者已然践踏做人的最低道德底线,对佛法的镇压注定失败,天怒人怨,天灭中共在即。危墙下,奉劝公检法司人员一句,看看王立军薄熙来的下场,不要为眼前的利益和中共再相互利用,神给你们选择做人的机会不多了。命若不能保,身外之物何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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