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6: 辽宁省营口市陈丽丽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狱警通知法轮功学员陈丽丽的家属,陈丽丽被判刑五年,家属没有接到判决书。
陈丽丽和家属同时决定上诉。陈丽丽在营口市看守所为自己写了上诉状,针对非法判决书,有理有据的逐条阐述了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
一、非法抓捕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多钟,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陈丽丽在鲅鱼圈商业大厦被国保大队警察强行带走,据说陈丽丽被长期跟踪,电话定位。
国保和特警对陈丽丽(陈丽)采取暴力方式,抬起陈丽丽的胳膊和双腿,她姐姐进行争辩,被强行戴上手铐,并被扭伤胳膊和手腕。在车上警察对陈丽丽的姐姐说:你信法轮功、炼法轮功吗?你要不信就骂师父。陈丽丽姐姐争辩道:我凭什么骂?我无缘无故的骂你,你愿意吗?在争吵过程中,特警实施殴打,并用钥匙抛向陈丽丽的头,陈丽丽出现心脏不舒服的状态,警察害怕了,下车给她买了一瓶速效救心丸。
在晚上九点多,陈丽丽被带回家。二十八日晚十点多钟,在四个警察(三男一女)的胁迫下,陈丽丽回家拿走一套换洗睡衣,然后在半夜两点多钟被非法关押到营口市看守所。期间,警察非法抄了陈丽丽的两处住宅,抢走私人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二点半左右,陈丽丽家属接到国保打来的电话,通知家属过去,家属到公安局后被要求在拘留通知单上签字。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鲅鱼圈国保大队警察叫陈丽丽家属去签字,说陈丽丽已被批捕。
二、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和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陈丽丽分别在鲅鱼圈法院和营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开庭,国保构陷陈丽丽,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在鲅鱼圈开庭时,法院只允许二名家属旁听。在营口看守所时,不允许家属旁听。非法庭审主审法官:韩淑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6/辽宁省营口市陈丽丽被非法判刑五年-352575.html
2017-06-05: 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陈丽丽遭诬判五年
2017年5月29日,辽宁省营口看守所狱警通知法轮功学员陈丽丽的家属陈丽丽被非法判刑5年,家属没有接到判决书,同时决定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5/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1)-349177.html#1764214950-1
2016-08-01: 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陈丽莉遭非法批捕
7月28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国保大队警察叫陈丽莉家属去签字,说陈丽莉已被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1/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2228.html#168103028-3
2012-03-29: 辽宁营口市陈丽莉自述被迫害经历
陈丽莉,女,四十二岁,辽宁营口鲅鱼圈人。以下为陈丽莉对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的陈述。
二零零九年一月份的一天上午,我正在单位上班,鲅鱼圈国保大队的警察李元庆、吴靖(女)等三人,用欺骗的手段将我绑架到鲅鱼圈国保大队。他们对我进行了非法审问,我不配合警察,队长王洪奎强迫我签字,中午才将我放回。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上午,我正在上班,鲅鱼圈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曲晓丹带领张琳、吴靖等警察再次将我强行绑架到国保大队。在单位里对我的衣柜进行非法搜查。到国保大队后,曲晓丹、李元庆、惠怀旗等多名警察将我的钥匙、MP4和一本电子书抢走,又企图抢我包里的钱,我不配合。警察拿着抢到的我家钥匙,先后二次到我家非法抄家,第一次在我家人不在情况下强行入室非法抄家,将家中一台惠普电脑(台式机价值五千左右)、一台打印机、一把切纸刀、一箱打印纸、订书器等还有师父法像全部抢走,家中被翻的不成样子。在国保大队警察对我非法审问和照相,我均拒绝配合他们,警察又将我丈夫带到国保大队盘查。
下午三点,警察李元庆、张琳、吴靖等将我劫持到营口市看守所。到后警察对我进行非法搜身,将我关押在女所二零三监室,看管我的警察是杨晓欢。当晚,犯人强迫我穿号服。几天后警察强行给我拍照和进行体检,并强迫我背监规和放弃修炼。期间我被他们强迫干活:糊盘带。
期间国保大队惠怀旗对我进行过非法审讯,问我家的资料是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所有资料都是用来救人的。鲅鱼圈检察院的两个女的也对我搞过非法审问。
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后,家人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才回到家。
在我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国保大队的王洪奎、张广业向我家人勒索了四万元钱。回家的第二天,鲅鱼圈国保大队又把我叫去,强迫对我取指纹和留字体,第三天法制科的张广业又给家人打电话说:“国保大队王洪奎还要八千元,说是上回给得不够”,就这样家人被他们共勒索四万八千元。
一年以后国保的李元庆打来电话:说取保期到了来办一下手续 ;在国保大队里我向李元庆索要抢走的我家物品,他们说不给。隔二天警察又给我家打电话说:抢走的物品就别要了,王洪奎说了再要就自找麻烦。这样我家被抢走的东西一直被他们非法扣押着。
因为我坚持修炼,从营口看守所回来后,即二零零九年八月到现在,单位一直不让我上班,我的工作权利被非法剥夺。我多次到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公司营口市鲅鱼圈经营部)去询问,单位领导以我必须写不学、不炼法轮大法的所谓“保证书”作为恢复工作的条件。我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单位的无理要求。单位因此就不准我上班,只是给我一点生活费。
中共对我的迫害给我和家人在身体上、精神上和经济上带来严重的伤害,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这场无端的迫害,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29/辽宁营口市陈丽莉自述被迫害经历-254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