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6: 辽宁葫芦岛“225案”后续报道
2012年2月,葫芦岛五名法轮功学员从唐山购进一批光盘盒及光盘封皮,连山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他(她)们。从2012年2月25日绑架,到2013年4月24日非法开庭,2013年7月26宣判,长达一年零五个月。过程中,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法院一次退回检察院。
期间连山区法院原定的2012年12月12日的非法开庭突然取消,致使远道来的律师无功而返。
自从225绑架案发生后,国内外及本地的大法弟子、亲友通过各种方式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大等部门讲真相,劝说他(她)们停止迫害法轮功,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但是他(她)们仍然执迷不悟,利用中共邪教组织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及六一零等非法组织,实行了“破坏法律实施”一条龙。
连山区公、检、法人员明明知道中国的任何法律都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为“x教”,因为任何政权和法律都没有资格给一种信仰定性正、邪。他们也都知道全国人大的“决定”和“两高”的解释都不能作为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他们更知道江泽民的所谓“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都不是法律,但是他们在中共邪教的谎言欺骗、金钱收买,在非法组织“六一零”的压力下,丧失了人性,明明白白的去当中共的替罪羊。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同时,也给他们自己带入了危险的下一步。
2013年7月26日,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处张成杰12年徒刑;刘俊华五年;杨开霞(女)五年;张志猛四年零六个月;尚兰玲(女)三年。
1、在连山区检察院所谓“起诉书”上签字的有
李清艳:(检查员,女)
李建东:(检查员)
2、开庭时检察院出庭的人有:
李清艳
张孝金
3、在连山区法院所谓“判决书”上签字的有
李德海:(审判长)
马印良:(审判员)
吴兴琦:(审判员)
李玉鹏: (书记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6/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2279.html
2013-08-26: 葫芦岛政法委和610操纵法院陷害无辜
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听命于中共政法委和“610”的指令,罔顾法律,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底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其中诬判法轮功学员张成杰十二年徒刑,杨开霞五年,刘俊华五年,张志猛四年半,尚兰玲三年。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中共政法委和“610”在各地操纵公检法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在政法委和“610”肆虐的中国大陆,根本没有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可言。
八月十三日,张成杰、刘俊华、张志猛被劫持到锦州监狱,杨开霞、尚兰玲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杨开霞因身体检查出现异常被监狱拒收,当日被送回葫芦岛市看守所,八月二十日被再次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葫芦岛“2.25”绑架案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辽宁葫芦岛市五位法轮功学员张成杰、张志猛、杨开霞(女)、尚兰玲(女)、刘俊华遭连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这是中共就法轮功学员的空光盘盒生意炮制的所谓“大要案”,当时同一天内,从河北、山东到辽宁葫芦岛等地有近百人遭到中共警察绑架。
张成杰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后,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遭连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四位北京辩护律师从信仰自由角度、政教分离角度、刑法只惩罚行为而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角度、中国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为“邪教”、公民私人合法财产受宪法保护等方方面面,为法轮功学员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将所谓的“公诉罪状”驳得体无完肤,一条也站不住脚,令“公诉人”无言以对。
据悉,非法庭审后,葫芦岛市政法委、“610”否决了法院提出的“一审判决”意见,说是判太轻了。可见,法院只是被中共利用的工具和傀儡,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真正说了算的是政法委、“610”。
政法委作为中共邪党的机构,“610”作为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将本应隶属于政府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武警系统,都操纵于手中,成为干涉、破坏司法独立的典型黑帮组织,“防范办”、“综治办”、“维稳办”,也都是中共政法委、“610”在操纵,都与中共政法委、“610”合署办公,几个机构一套班子,政法委和“610”,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不但制定迫害计划,而且具体实施迫害。
葫芦岛市的政法委、“610”十四年来策划、部署对本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制造了无数冤狱和惨案,犯下了滔天罪行,先后有法轮功学员王化臣、陈德文、范德震、史迎春、武国良、金丽凤、黄立忠、苏菊珍、刘丽云、宋彩虹等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遭受过非法关押在各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洗脑班等处的本市法轮功学员有上千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26/葫芦岛政法委和610操纵法院陷害无辜-278680.html
2013-07-22: 辽宁葫芦岛“2.25”绑架案追踪(补充电话)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辽宁葫芦岛市有5位法轮功学员遭连山公安分局绑架,他(她)们是:张成杰、张志猛、杨开霞(女)、尚兰玲(女)、刘俊华。这是中共就法轮功学员的空光盘盒生意炮制的所谓“大要案”,河北、山东和辽宁葫芦岛等地同一天内有近百人遭到中共警察绑架。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连山区法院对他(她)们非法开庭。法庭上,北京律师李长明、张传利、兰志学、董前勇从信仰自由角度、政教分离角度、刑法只惩罚行为、而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角度、中国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为“邪教”等方方面面为他(她)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所有的“公诉罪状”全部被律师一一驳倒。
非法庭审后,连山区法院提出的“一审判决”意见被葫芦岛市政法委否决,说是判太轻了。可见,法院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和傀儡,真正说了算的仍然是政法委。
政法委作为中共的机构,成为中共干涉政府、破坏司法独立的典型组织,本应隶属于政府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武警却都受到中共政法委的操纵。“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防范办)”也都是中共党委的“政法委”在操纵,都与中共“政法委”合署办公,几个机构一套班子,政法委和610一起,在迫害法轮功中不但制定迫害计划而且具体实施迫害。
葫芦岛市的政法委系统亦是如此,十四年来策划、部署对本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制造了无数冤狱和惨案,犯下了滔天罪行。有王化臣、陈德文、范德震、史迎春、武国良、金丽凤、黄立忠、苏菊珍、刘丽云、宋彩虹等20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遭受过非法关押在各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洗脑班等处的本市法轮功学员有上千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22/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7042.html#1372203154-1
2013-05-12:辽宁葫芦岛市公检法开庭践踏法律 陷害无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12/辽宁葫芦岛市公检法开庭践踏法律-陷害无辜-273587.html
2012-05-26: 辽宁葫芦岛“2.25”绑架案追踪报道
今年2月25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轮功学员张志猛、刘俊华、尚蓝玲、张承杰、杨开霞遭到连山公安分局绑架,当晚被非法关押到葫芦岛看守所。3月29日被非法批捕。随后由连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所谓办案。5月23日,五位学员被迫害案转到连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即“二庭”。
这一绑架迫害案件是在各级“六一零”指使下发生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5/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58062.html
2012-02-27: 辽宁葫芦岛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补充
2012年2月25日,辽宁葫芦岛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目前知道的情况如下:法轮功学员张志猛2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在家中被绑架,司机刘俊华、尚蓝玲(小玉)、张成杰被绑架;法轮功学员杨开霞于25日下午被绑架;法轮功学员邵亮失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27/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53535.html#12226224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