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辽宁抚顺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永陵镇潘立英遭受的绑架、拘留、两次勒索
潘立英是新宾县和睦村的法轮功学员,四十六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有一天晚上永陵镇政府的、永陵派出所的、还有和睦村书记张学清一伙人,到潘立英家让她在“不炼法轮功的承诺书”上签字,潘立英不签。这伙中共的不法人员就把这位善良好人绑架到永陵派出所,给她戴上手铐,然后把她铐在暖气管子上,铐了一宿。第二天,家属找人托关系,拿了五千元保证金,回到家中。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潘立英与两位同修一起去木奇镇福来沟村发真相资料,被福来沟林场恶人构陷,由木奇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还有四、五个警察绑架。在木奇派出所里另两位同修也同时被绑架,警察们叫来她们的村长王增财,书记张学清让他们写保证书,拿钱,潘立英不配合,下午把三位学员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绝食抵制迫害七天,家属拿五千元保证金放回。后来返回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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