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5: 辽宁抚顺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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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冯雅芳遭迫害事实
冯雅芳,女,六十岁左右,新宾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间,去北京证实法。在沈阳北站被警察拦住,新宾县公安局给接回来劫持到看守所。逼迫家属交了五千元钱后放回。当时新宾镇派出所给开了非法的收据。
二零零零年八月间,冯雅芳被人恶告,被新宾镇派出所将其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同时关押的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永陵的张忠成夫妻俩、赵光宇夫妻俩、陈俊祥夫妻俩、孙常富夫妻俩还有新宾镇的杨万梅、宋秋红 、金春子、杨福兰、于丽华、王俊波、崔永科,看守所把这些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由管教吴连杰带队,每天早晨五点起床,男的上山砍木头,女的在家洗参,晚上有时干到十一点。男的白天上山干活晚上跟着加班,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后,强制在承诺书上签字,逼单位交三千元保证金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间,政法委恶徒指使冯雅芳丈夫的单位(农业局)勒令其丈夫在家看着冯雅芳。冯雅芳丈夫告诉他们看不住冯雅芳,后来单位姓佟的局长报告派出所,所长王忠发领两三个警察把冯雅芳绑架到派出所,非常的审问,后来被劫持到看守所。之后,又劫持到抚顺教养院,强制“转化”(放弃法轮功的修炼),非法关押了四十天,在教养院里每天强制洗脑,政法委勒索一千元放回家。同时放回的还有张桂霞。
二零零三年四月间,冯雅芳的同学有病,冯雅芳去看望同学。同学的弟妹学法轮功,新宾镇派出所去绑架同学的弟妹,正巧看到冯雅芳等人说他们聚会,把冯雅芳也绑架后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宿,勒索了五百元放回家,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忠发罚的钱,没有收据。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早晨五点多钟,新宾镇派出所的两个警察闯到冯雅芳的家中,将冯雅芳绑架。后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一起劫持到洗脑班的还有新宾县的法轮功学员邹永平、温连举。在洗脑班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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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0: 二零零二年一月间的一天十点多钟,李艳正在自己家开的发廊里忙着干活呢。新宾县公安局刑警队的王永平和两个不认识的人到李艳家,看着李艳的买卖特别的兴隆,人很多。进屋看看又出去了,在门外站着。不久又回来了,进屋后就开始翻东西,也就是开始抄家。楼上楼下的翻,当王永平他们到二楼翻的时候,看到有一套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音带,后来王永平他们拿着录音带,从楼上下来,告诉李艳跟他们走,去录口供。
当李艳跟他们上车时,看到永陵镇弹棉花的陈继祥也在车里面,还有搜查来的陈继祥家的香炉。于是王永平拉着李艳和陈继祥,到新宾县的看守所,把李艳和陈继祥送到看守所里。
那时看守所里押了十五六个法轮功学员,有冯雅芳、崔昌女、崔昌实,还有南杂木的赵淑芹都在那。他们都是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来的。
在看守所里李艳和那些法轮功学员一样,每天炼功、学法。那时的管教张×秀骂那些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也不理她。还有一个女管教说,你们就是女的,要是男的早把你们拉出去打一顿了。后来,那些从北京回来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劳教了,送到抚顺教养院,都被劳教三年或二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8月10日发表)-245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