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0: 辽宁省调兵山市恶警孙立军、范大力恶行
本文曝光的是辽宁省调兵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立军、调兵山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范大力。凡是熟悉他们两位的人都知道他们的起家并不光彩。
二零零一年时,孙立军任调兵山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所长;范大力讲话吐字不清,人送外号“范大舌头”,他善于投机钻营,从铁煤集团晓南矿大门执勤的“经济警察”混入了迎宾路派出所。
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调兵山市大法弟子侯英明、王利民、孙伟三人乘出租车到晓南张庄住宅挂“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条幅,被不明真相的司机报警构陷。
天天做发财梦的孙立军、范大力得知这一消息后,喜出望外,发财的机会来了。孙立军组织警员先后闯入侯英明、王利民、孙伟三人家中,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
范大力见抄家也没有抢到现金、财物等,便发泄私愤动手毒打侯英明。侯英明被他打得鼻子流血,耳朵听不清声音。眼睛充血、肿胀得看不到人。一个多月后,侯英明的眼睛和眼眶还有被毒打后的伤痕,耳鸣,听力功能下降,有时甚至完全听不到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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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孙伟被孙立军等人绑架。范大力把孙伟背铐在迎宾路派出所走廊的暖气管上,出手对孙伟的胃部就是几拳。然后又强行搜身,从孙伟的裤兜里翻出三百五十多元现金,揣进自己的腰包里。孙伟大声质问:“拿我的钱干什么?还给我?”范大力心虚的说:“一会儿,给你开个欠条收据。”说完转身就溜了。
当日晚八点多钟,孙立军、范大力把孙伟带入孙立军的房间,这时有个外号叫“李大喇叭”的警察李绍文(此人已于二零零八年患肝癌遭恶报死去)见此情景恶狠狠的说:“电棍电他!”就这样范大力用电棍电孙伟,从八点多钟一直电到夜间十一点多钟。
未经王利民的同意,孙立军、范大力身穿警服,就到王利民所在的工作单位新区储蓄所把王利民的私人存款六千元取走,中饱私囊。
综上所述,孙立军、范大力执法犯法,他们已经触犯了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累累。等待孙立军、范大力的是天理、良心、道义和人权法庭的大审判。
“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古往今来,作恶者,谁都逃脱不了良知的审判!请孙立军、范大力扪心自问,你们真的不怕恶报找到头上吗?从善如流,如果你们现在能改恶从善,弥补损失,或许你们的未来还有一线希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1月20日发表)-249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