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5:辽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5月12日,法轮功学员王丽华家属表示,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5至6个人到家中把他带到派出所强制签署两份档,一个是不进京上访的保证;另一个是不炼功的保证。他非常担心害怕,这些年被骚扰迫害的阴影笼罩着整个家庭。奉劝那些被中共指使的那些警察,不要再做助纣为虐的坏事,要分清好坏,天就要灭中共了,别为中共背黑锅,为自己留条后路。善待大法弟子就是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5/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5706.html
2017-11-05: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
11月2日上午11点多钟,虎石台派出所吴姓警察给法轮功学员王丽华打电话,问是王丽华不?问王丽华卖房没?说他是片警,又问李玉芹是谁?在哪儿住?
11月3日上午,警察王大力和社区人员利用物业敲门,进入王丽萍(王丽华的妹妹,也是法轮功学员)家,进门就照相,王丽萍制止他,他说没照她 按要求应该和她合照,并说炼法轮功在家炼,别上外面说去。王丽萍给他讲真相,他就说打电话,手里摆弄着手机,还拿着一个好像是相机。临走时,王丽萍告诉他把相片删掉,不要迫害法轮功,为他好,给自己留条后路。
11月3日上午,警察王大力和社区人员去法轮功学员景淑芹儿子家,没敲开门,就给她儿子邻居一张名片,邻居一看是派出所的,吓坏了,立即告诉了景淑芹,景淑芹就打电话问他有什么事?他就又去了景淑芹家,说没什么事,大概意思说隔一段时间就得来看看,景淑芹不许他照相,指出他骚扰她儿子、媳妇,给周围邻居造成很坏的影响,他说他没穿警服。景淑芹告他不许他再来骚扰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5/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6370.html
2011-10-16: 王丽华修大法身心受益 依法上访遭迫害
家住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的王丽华女士,今年五十五岁。法轮大法使她百病全消,道德回升,家庭和睦,工作更是尽职尽责。99年“7.20”后,由于去北京为大法鸣冤,遭恶党迫害。
修炼法轮功之前,身患多种疾病:血压高、气管炎、肾炎、上额窦炎、风湿病、痔疮等。一九九八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以后,她的道德回升,身体上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不和谐的家庭也和睦了,工作干起来更是。大法被迫害,她为大法和师父进京说句公道话,却遭到中共邪党的非人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谎言铺天盖地,王丽华与同修们无法坐视不管,便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与几个法轮功学员依法進京上访,要求还师父与大法的清白。在沈阳北站候车室等车时,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被他们社区来截访的人员认出来后被非法带走,随后其余学员被虎石台镇政法委科长朱文超和虎石台派出所副所长陶德军等恶警劫持到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王大力把他们几个人用手铐连铐在一起关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上午,他们被带到新城子公安分局(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期间,恶警不给他们吃一口饭、喝一口水,只是在反复研究给她们定什么罪名加以迫害。于是毫无根据的扣上了个“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把他们劫持到沈阳第五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天。
在看守所期间,恶警逼迫王丽华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天天坐板,背监规,姓张的女管教派四个普犯(除了小偷就是卖淫女)监视她们。
有一天晚上十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们起来准备炼功,监视她们的犯人(卖淫女)立刻就拍打铁门通知恶警,恶张管教手拿380伏的电棍气势汹汹冲進号房,强迫法轮功学员手抱脑袋靠墙蹲下,用手铐把学员用手铐铐起来,有的还两个铐在一起,随即先后将学员分别两个或三个人拉出去进行电击,又强迫号子里的所有学员都到走廊去靠墙蹲两排,继续电击。王丽华被来回电了两遍,直到电棍没电了,她才停止了她那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的罪恶行径。让所有人進屋靠墙站着,她锁上门走了。
这时大法学员黄欣被恶警迫害的开始浑身抽搐,女犯喊恶张管教,她过来看了一眼象没事似的就走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恶张管教带来一个叫王金昌(音)的四方脸,小眼睛男人。此人身材高大,看上去很壮的样子。王来后给两个铐在一起的学员开手铐,嘴里不停的辱骂法轮功学员,打开手铐后有的学员又被重新单独铐上。王金昌(音)把一个叫杨丽的学员四个手指用手铐铐在一起用力勒紧,手指瞬间就被勒成了紫黑色;还有一位叫高丽丽的学员,腿有残疾,双手被恶警反背铐着,王金昌(音)把她的手铐使劲往高一拽,高丽丽被他拽的悬空而起,然后一下摔在地上,手铐立刻就陷進肉里去了。还有很多学员一直被用手铐铐着。
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却遭受如此迫害,于是要求无条件释放,并集体绝食抗议迫害。绝食的第八天,恶警张对绝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灌的不知道是什么,看上去就是一种黄色的黏糊糊的东西。
被非法关押三十天时,王丽华的工作单位(原沈阳矿务局第三工程处)保卫科长迟显利和单位邪党书记赵玉坤将她劫持回单位,将她软禁在单位二十多天。
在这期间单位有关人员强迫她写了不炼功的所谓“保证”,并强迫她交了五千块钱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金”。之后才允许她回家并正常上班。
此后,虎石台镇派出所片警常某还几次到单位去骚扰她,胁迫单位书记赵玉坤派人监视她。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单位保卫科付某还给她打电话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16/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0月16日发表)-247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