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山东沂南县法轮功学员赵德梅、王传菊绑架、勒索
8月29日 ,沂南县公安局 刑警队再次对依汶镇隋家店村、大保护村进行上门骚扰绑架,对法轮功学员赵德梅、王传菊绑架,并每人勒索1万元,逼迫让放弃修炼法轮功,在8月内已经是第二次绑架、勒索钱财了。
沂南县刑警还对不在家的法轮功学员,翻墙入宅,强行搜家,致使多位法轮功学员家属 老人,造成精神伤害,其中一位九十岁老人吓哭,一位曾患神经疾病的家属,再次被吓,导致精神崩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30/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92072.html
2018-11-25: 山东沂南县公安局以“扫黑”之名迫害善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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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劫过程中,当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全部受到骚扰恐吓,其中,支付芹的丈夫被警察逼着给支付芹打了三十多个催回电话;连马牧池乡小堡护村的两个没有修炼的人因在家里被翻出了一点真相币,竟然也被警察劫持后非法拘留加害。而王西爱(女)等人的家现在一直被特务监视着,五名女法轮功学员王西爱、刘建华、支付芹、赵德梅、王传菊被迫流离失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5/山东沂南县公安局以“扫黑”之名迫害善良百姓-377618.html
2015-06-10: 2015年6月5日家属去山东女子监狱会见王传菊
会见过程中家属发现王传菊身体不好,比上次会见的时候憔悴消瘦,脸色发暗,嘴唇紫黑,心脏病症状复发。她说监狱给她按时吃药。家属也不知道吃的什么药,能起什么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0/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10683.html
2015-05-10: 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遭迫害近况
4月28日,家属去山东女子监狱会见被非法判刑四年的王传菊,得知她被非法关押专门迫害关押法轮功学员的11监区。家属会见发现她又出现了“心脏病”的状态。
现年60岁的王传菊未修炼大法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疾病,修炼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十分健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0/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8807.html#155921236-1
2015-04-18: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王传菊已被劫持到山东女子监狱
4月14日,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被送往山东女子监狱。
4月15日,家人去看守所存钱,被告知王传菊已于4月14日送走,送到章丘,山东女子监狱。
王传菊于2014年11月18日被莒南法院一审非法判刑4年,上诉到临沂中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下,被非法维持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7/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7636.html
2015-02-13:山东莒南县王传菊被判四年 上诉阻力重重
山东省莒南县现年六十岁的王传菊女士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当事人及家人不服,提出上诉。来自北京的辩护律师韩志广继续代理二审,十一月二十一日向莒南县法院递交了上诉书,遭遇重重阻力。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王传菊的家人打电话问莒南县法院一审法官严汝华,案卷是否已移交中院,严汝华说上周就交上去了。十二月十一日,韩律师从北京专程赶到临沂市中级法院,去立案庭递交手续,立案庭的一女法官经查询后答复:王传菊的案卷未交到中院。
韩律师立即给莒南县法院法官严汝华打电话,严汝华声称,案卷还在莒南县法院立案庭,因年底中院案卷多,所以不收案卷。韩律师再次到中院立案庭询问,前述女法官称:“绝无此事,中院随时接收案件。”并给了律师她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说让莒南县法院送案人给她打电话。
当天下午,王传菊的家人赶到莒南县法院立案庭,询问为何不把案件送往中院,立案庭人员李纪录还称:中院年底不收案、不让送。王传菊的家人把中院女法官提供的电话号码给他,让他打电话核实。他先称电话坏了没法打,随即改口说下周送。
十二月二十九日去中院询问说还没分案。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律师向临沂市中院刑二庭递交了二位律师的委托手续,中院刑二庭承办人邱文。之后张律师接到电话让交辩护词,律师要求面谈。
二月二日韩律师再次来到临沂市中院,要求和邱文见面,没找到人,说是去开庭了。联系不上就去看守所会见了王传菊。邱文去看守所问王传菊:你为什么要上诉?王传菊想了一下说:我觉得我修大法没错,是莒南国保和检察院栽赃陷害我。邱文却称:和你说话太费劲,我找你的律师谈。说完就让签字,王传菊说的话只字未写。
二月三日,韩律师很早就到了中院,希望能见上邱文一面,还是没见上;打电话不接,送短信不回。
王传菊女士,原是莒南县实验三小教师,家住莒南县民政局。她自幼体弱多病,三十多岁就患有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她,有幸得遇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功不久后就无病一身轻。从此后品性善良的她,总喜欢把法轮功的美好讲给身边的人,希望所有的人都受益。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下午,王传菊在外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关到看守所。当日下午,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警察陈鑫、郭强、刘苹、李先锋、李虎贤一伙人闯到法轮功学员王传菊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真善忍十字绣等价值数千元的私人物品。七月十五日,莒南县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非法逮捕王传菊。
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莒南县法院开庭审理迫害王传菊的所谓“案子”。莒南县检察院公诉人王厚彦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蔑法轮大法及构陷王传菊。(注: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奉行“假恶暴”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北京律师韩志广律师和张传利律师,明确指出这个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王传菊的行 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王传菊对法庭人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情况,指出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准则做人的,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修炼法轮功无罪。她要求早日回到两位九十岁老人身边尽孝(老母亲和老婆母)。
在庭审过程中,目中无人的公诉人王厚彦多次不经允许打断律师辩护,多次被律师抗议,被审判长严汝华制止。致使王厚彦有些恼羞成怒,休庭后王厚彦斥责审判长:你让律师说的太多了,为什么不制止?结果,善良的王传菊被非法判刑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3/山东莒南县王传菊被判四年-上诉阻力重重-304383.html
2015-01-24: 山东省莒南县王传菊遭迫害近况
山东省莒南县王传菊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自2014年11月17日被莒南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工资被停发。现在此案已上诉到临沂市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4/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03569.html
2015-01-10: 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上诉案已到临沂市中院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王传菊上诉案已到达临沂市中院刑二庭,1月8日两位律师已向临沂市中院刑二庭递交了委托手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0/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02.html
2014-12-15: 山东省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遭迫害近况
山东省莒南县王传菊于2014年11月17日一审被诬判四年,当事人及全家自然不服,坚决提出上诉。来自北京的一审正义律师韩志广继续代理二审,11月21日向莒南县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2014年12月8日,王传菊的家人打电话问莒南县法院一审法官严汝华,案卷是否已移交中院,严汝华说上周就交上去了。12月11日,韩律师从北京专程赶到临沂市中级法院,去立案庭递交手续,立案庭的一女法官经查询后答复:王传菊的案卷未交到中院。
韩律师立即给莒南县法院法官严汝华打电话,严汝华声称,案卷还在莒南县法院立案庭,因年底中院案卷多,所以不收案卷。韩律师再次到中院立案庭询问,前述女法官称:“绝无此事,中院随时接收案件。”并给了律师她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说让莒南县法院送案人给她打电话。
当天下午,王传菊的家人赶到莒南县法院立案庭,询问为何不把案件送往中院,立案庭人员李纪录还称:中院年底不收案、不让送。王传菊的家人把中院女法官提供的电话号码给他,让他打电话核实。他先称电话坏了没法打,随即改口说下周送。
按《刑事诉讼法》第220条,上诉期满后原审法院应当在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移交到上一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5/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01479.html#141214231615-1
2014-11-25: 中共法院的判刑:仅比劳教多演一场戏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传菊进行非法庭审。两位北京律师辩护时指出此案所有事实,证据都证明王传菊无罪。然而审判长和公诉人在向领导汇报后,非法判王传菊四年刑。
法庭上,莒南县检察院公诉人王厚彦,以所谓的刑法三百条“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对王传菊进行起诉讼,整个庭审没出示一件物证, 检察院公诉人王厚彦出示的“所谓的物证”用的都是照片,说物证已被公安局销毁。这些照片很多是不实的,一张照片里有真有假,真真假假的拼凑所谓证据。
两位北京律师为王传菊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此案所有事实,证据都证明王传菊无罪,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王传菊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现年六十岁的王传菊也心态平和的讲述了她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的受益与升华。王传菊自幼体弱多病,三十多岁就患有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她,失去了生的希望,可为了两个年幼的女儿也只能苦熬着,就在她叫天不灵,叫地不应的情况下,她有幸得遇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功不久后就无病一身轻。从此后品性善良的她,总喜欢把法轮功的美好讲给身边的人,希望所有的人不再生活在痛苦中。
王传菊讲了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准则做人的,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早日回到两位九十岁老人身边尽孝(老母亲和老婆母)。
在庭审过程中,目中无人的公诉人王厚彦多次不经允许打断律师辩护,多次被律师抗议,被审判长严汝华制止。致使王厚彦有些恼羞成怒,休庭后王厚彦斥责审判长:你让律师说的太多了,为什么不制止?审判长却一言不发。难道是检察院凌驾于法院之上吗?
庭审过后,王传菊女儿打电话给审判长严汝华,严汝华说要向领导汇报,并说以后不准再打电话。也不准去找他。而公诉人王厚彦向领导汇报时,歪曲事实把律师辩护说成是:乱七八糟,态度不好。法院审理不是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为什么还要向领导汇报?这在幕后操纵的黑手又是谁呢?
最后的结果却是大出人的意料,善良的王传菊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四年。它告诉人们:中国是不讲法律的,依法治国是骗人而已。既然是这样,那法院又算什么呢?这仅仅是比非法劳教多演了一场戏而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5/中共法院的判刑-仅比劳教多演一场戏-300717.html
2014-11-23: 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上诉
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被莒南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宪学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王传菊女儿已请律师上诉,11月21日律师递交了上诉书。王宪学家人放弃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0654.html
2014-11-19: 王传菊被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院诬判四年
2014年11月18日早得知,王传菊被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院诬判四年。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退休女教师王传菊,2014年10月31日,被莒南县法院非法庭审。11月18日,律师被告知判刑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9/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0489.html
2014-11-08: 山东莒南县王传菊、王宪学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院分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传菊、王宪学。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下午,王传菊与法轮功学员曹胜芳、盛金在外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当日下午,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陈鑫、郭强、刘苹、李先锋、李虎贤一伙人闯到法轮功学员王传菊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真善忍十字绣等价值数千元的私人物品。
七月十五日,莒南县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非法逮捕王传菊。
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莒南县法院开庭审理王传菊案。莒南县检察院公诉人王厚彦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蔑法轮大法及构陷王传菊。(注: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奉行“假恶暴”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北京律师韩志广律师和张传利律师,明确指出这个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王传菊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王传菊对法庭人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情况,指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修炼法轮功无罪。
非法庭审近两个小时,审判长休庭时没有宣布结果。
另外,莒南县法院当天还对莒南县大店镇多居官庄法轮功学员王宪学进行非法庭审。法院没有通知王宪学家属,没有一个家属到场。这是王宪学第五次被绑架,上次被绑架后,王宪学二儿子去公安局写了保证书把父亲担保出来,保证书的大体内容是:如果我爸爸再炼法轮功,就把我抓进去。这次王宪学被绑架后,家人不敢过问,怕真的把二儿子抓去。
目前王传菊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地点在临沂重沟),王宪学被关押在莒南县看守所。
阻律师会见当事人 国保、司法厅、“610”互推诿
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陈鑫、郭强奉命构陷王传菊,不许律师会见她,并称是司法厅、“610”命令,而司法厅、“610”人员均不承认;陈鑫、郭强等人还称此案是涉密案件,就是不让律师会见王传菊。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王传菊的两个女儿(以下简称“姐妹俩”)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在律师去临沂市看守所(重沟)准备依法会见当事人王传菊时,遭到恶警陈鑫、郭强的阻止律师会见,声称山东省司法厅不让律师会见。律师要求他们出示证明,两人不敢写证明,说莒南县从来没有法轮功学员聘请过律师的,他们要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
于是妹妹打电话给山东省司法厅咨询,山东省司法厅人员说,刑拘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还说为了公平起见,希望所有的案件都去请律师代理。
七月十一日,姐妹俩向莒南县公安局等单位实名检举控告莒南国保大队陈鑫、郭强滥用职权阻止律师会见、执法犯法的罪行。
七月十五日下午,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非法逮捕王传菊。姐妹俩问什么时候律师能会见母亲王传菊?郭强说什么时候都不能会见,请律师没有用。别说现在不让见,就是以后到了检察院公诉科也不能见,到了法院也不能见,除非判决下来了,如果上诉还不会让见。
七月十六日,姐妹俩去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送“取保候审申请书”,陈鑫看到姐妹俩后,当即脸沉了下来,说姐妹俩写的控告信转到他手上了,还恐吓说凭控告信就可以拘留姐妹俩。姐妹俩问为什么不允许律师会见母亲王传菊?陈鑫说是莒南县委“610”说的,他说了不算。
姐妹俩立即赶往位于莒南县委后楼三楼的县“610办公室”,“610”的人表示毫不知情,没听说过这回事。姐妹俩又返回公安局国保大队质问陈鑫、郭强为什么骗人?陈鑫盯着电脑厉声说:“你找没找他们的一把手?一把手陈主任?!你看看他知不知道?!”
姐妹俩又赶到县委“610”找主任陈某,结果一进门,“610”的人就说:“领导不在,出差了。”姐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觉得母亲受冤被非法关押,而自己和妹妹给母亲伸冤的路却如此艰难。“610”的人说尽量给找找文件。后来“610”人员找了一份文件复印件,说是二零一三年底下发的内部秘密文件,姐妹俩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根本就没有说不允许律师会见。县委“610”的人说他们也不懂、也无能为力。
八月六日,律师第二次赶往临沂看守所,看守所征求办案单位意见时,郭强在电话中还是说不能会见,并让临沂“610”的人给看守所回了电话,借口是案件涉密,有上级下达的内部文件,但是不能给看守所看,就这样第二次会见被阻止。
九月二十三日,北京律师第三次来到临沂市看守所,这一次,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公诉科,看守所无需再征求办案单位的同意了,律师才终于见到王传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8/山东莒南县王传菊、王宪学被非法庭审-300032.html
2014-11-03: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王宪学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9828.html
2014-11-01: 临沂市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面临非法开庭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恶人预谋在10月31日上午9点,在莒南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传菊非法开庭,开庭前没有通知家人,家人和律师去问才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31/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9686.html
2014-09-30: 山东教师被关押 两女儿坚持为母申冤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大法弟子王传菊被绑架抄家。莒南县公安局国保陈鑫、郭强屡次阻挠王传菊两个女儿为她请的律师接见当事人,直到九月二十三日,北京律师第三次来到临沂市看守所,才见到被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的王传菊。王传菊的两个女儿为好妈妈能尽快脱离魔窟会一直努力下去。
王传菊,女,五十九岁,原是莒南县实验三小教师,家住莒南县民政局。今年六月十六日,王传菊在岭泉乡王家沟头村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
恶警非法抄家家人仗义阻止
六月十六日下午,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陈鑫、郭强、刘苹、李先锋、李虎贤一伙人到莒南县王传菊家非法抄家。当时,只有王传菊的丈夫老杜一人在家,老杜忠厚老实,为人和善,恶警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无所顾忌、野蛮地乱翻,乱撕一通,堪比土匪进村。
抄家过程中,王传菊的妹妹闻讯赶去了,看到姐姐家中一片狼藉,王传菊的妹妹气愤不过,与恶警陈鑫据理力争,质问他为什么抢走手机,电脑等物品?恶警郭强大呼:“你妨碍公务,你滚出去!”
王传菊的妹妹理直气壮地说:“该滚出去的是你!这是我姐姐家!”此时,现场老实巴交的老杜已经吓得不知所措,劝他们不要吵了。
最终恶警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真善忍十字绣等价值数千元的私人物品。恶警走后,王传菊的丈夫因受到惊吓,精神一蹶不振,身体状况很差。
律师接见受阻女儿据理见妈妈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王传菊的两个女儿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在律师去临沂市看守所(重沟)准备依法会见当事人王传菊时,遭到恶警陈鑫的阻止(因看守所需要征得办案单位陈鑫的同意),他们滥用职权,阻止律师会见。
律师立刻赶往莒南县公安局问陈鑫、郭强,为何不让会见,他们声称山东省司法厅不让会见。律师说不让会见,那你们写个条子,或出示证明给我。他两人翻找了半天没找到文件,又不敢写证明,说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莒南县从来没有法轮功学员聘请过律师的,他们要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他们给律师留下了电话号码,并且伪善地跟律师握手,十分客气地把律师送走。
七月十日,姐妹俩得知案件移交到莒南县检察院后,去检察院找到办理此案的办案人员刘纯梅,大体讲述了母亲王传菊十几年来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并且善意提醒她“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刘纯梅表示会秉公办案。随后,姐妹俩又来到莒南国保大队质问陈鑫,为何不让律师会见母亲王传菊。陈鑫说是山东省司法局的规定。姐姐问:“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妈妈是好人,为什么会被抓捕?”陈鑫说:“中国办案有时候不是依照法律的,不信你就看着吧。”
陈鑫这句话更加坚定了姐姐请律师走正道的决心,看看现在到底还有谁敢冒死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后来,妹妹打电话给山东省司法厅咨询,山东省司法厅的工作人员说,刑拘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还说为了公平起见,希望所有的案件都去请律师代理。
七月十一日,姐妹俩向莒南县公安局等单位实名检举控告莒南国保大队陈鑫、郭强滥用职权阻止律师会见、执法犯法的罪行。
七月十五日下午,郭强打电话通知王传菊的丈夫老杜去国保大队一趟,因老杜在外面有事,就让姐妹俩代他去一趟。姐妹俩来到国保大队,郭强问:“不是让你爸来吗?”然后他拿出一张所谓的“莒南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说检察院批捕了,让家属签字。姐妹俩说我们不能签,我们得问问律师对妈妈的案子是否有利再决定。郭强说让快点给回复,还说回不回复都已经批捕了。
姐妹俩问什么时候律师能会见母亲王传菊?郭强说什么时候都不能会见,你们请律师没有用。别说现在不让见,就是以后到了检察院公诉科也不能见,到了法院也不能见,除非判决下来了,如果上诉还不会让见!他还说自己没有错,现在上面让他这样办案,抓捕法轮功,他就这么办,如果哪天上面说改了,不抓法轮功了,那么他就按照新的规定办,他还说法轮功是不会平反的……
看着他穿着一身警服,在那里随心所欲的胡说八道,姐姐非常气愤,义正词严道:“人做坏事是要偿还的!善恶有报是天理!”他恼羞成怒,说:“我跟你拉不上呱来!”(莒南方言,意思是“我和你没有共同语言”)
七月十六日,姐妹俩去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送“取保候审申请书”,陈鑫看到姐妹俩后,当即脸沉了下来,说姐妹俩写的控告信转到他手上去了,还恐吓说凭控告信就可以拘留姐妹俩。姐妹俩问为什么不允许律师会见母亲王传菊?陈鑫说是莒南县委610说的,他说了不算。
姐妹俩立即赶往位于莒南县委后楼三楼的县610办公室询问,610办公室的人表示毫不知情,没听说过这回事,他们说他们不是办案单位,也没有这个权利阻止律师会见。
姐妹俩又返回公安局国保大队,质问陈鑫郭强为什么骗人?陈鑫盯着电脑厉声说:“你找没找他们的一把手?一把手陈主任?!你看看他知不知道?!”
姐妹俩又赶到县委610找“陈主任”,结果一进门,办公室的人就说领导不在,出差了,很显然,陈鑫那边已经和这边通了电话,姐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觉得母亲受冤被非法关押,而自己和妹妹给母亲伸冤的路却又如此的艰难,受到陈鑫郭强的百般刁难,内心有说不出的苦。县委610的人说尽量给找找文件。
七月十七日早上,姐妹俩再次来到县委610,刚一上三楼楼梯,在楼道遇到陈鑫、郭强,俩姐妹还礼貌的和他们打招呼,结果他们假装不认识她们。从那以后,姐妹俩再也没去找过陈鑫郭强。
县委610的人给姐妹俩找了份文件复印件,说是二零一三年底下发的内部秘密文件,他拿着文件翻页给姐妹俩看,姐妹俩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根本就没有说不允许会见,只是说外地律师代理的法轮功案件山东省司法厅需要报备。姐妹俩问:也没有说不让会见啊,县委610的人说他们也不懂,之前也不知道有这回事,这是“领导”从别的部门给借来的复印件,还要还回去,别的他们也无能为力了。
八月六日,正义律师第二次风尘仆仆的赶往临沂看守所,看守所征求办案单位意见时,郭强在电话中还是说不能会见,并让临沂610的人给看守所回了电话,借口是案件涉密,有上级下达的内部文件,但是不能给看守所看,就这样第二次会见被阻止。
姐妹俩非常不理解郭强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和信仰真善忍的人作对?虽然母亲王传菊暂时身陷囹圄,但是姐妹俩知道她们的母亲是好人,历史上岳飞、杨家将、华佗都被关押过。当权者自身出了问题就可能使很多好人被关押。姐妹俩爱她们的母亲,敬仰她们的母亲,她们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们亲眼见证了母亲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的变化,由一个身体孱弱、整日满面愁云、脾气暴躁的病人变成一个健康乐观、善解人意,做事为别人考虑的好妈妈。
九月二十三日,北京正义律师第三次来到临沂市看守所,这一次,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公诉科,看守所无需再征求办案单位的同意了,律师终于顺利的见到了姐妹俩的母亲王传菊。据悉,她们的母亲王传菊身体还好时,悬了三个多月心的姐妹俩终于稍稍放下了一些,但是,她们知道,那不是妈妈呆的地方,她们的目的是让妈妈堂堂正正的回家,她们坚决不允许任何人迫害她们真诚善良的母亲,母亲一天不回家,她们一天不会心安。
目前,此案已到公诉科阶段,莒南县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公诉科科长叫王厚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30/山东教师被关押-两女儿坚持为母申冤-298357.html
2014-06-21: 山东莒南县盛金、王传菊、徐进真被绑架情况补充
2014年6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盛金、王传菊、徐进真外出到岭泉乡集市上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莒南“610”伙同国保大队陈鑫、杨国强等人绑架到莒南县拘留所。当天下午又到三位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非法抄家。把盛金的车给扣下了(价值10多万的车)。然后又把她们三人送入临沂洗脑班迫害。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莒南县国保大队的陈鑫、杨国强等人又去了莒南婚前体检中心把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曹胜芳强行绑架到城东派出所,威胁曹胜芳要送洗脑班、又威胁她办取保候审、又威胁她要常去骚扰她家,最后带曹胜芳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和李洪志师父的像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1/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3714.html
2014-06-19: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王传菊、曹胜芳、盛金被绑架
2014年6月16日下午,莒南法轮功学员王传菊、曹胜芳、盛金在外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至莒南拘留所。
王传菊被绑架后,莒南县610伙同国保大队又到她家進行非法抄家,其中被抄走了大法书籍及相关物品。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9/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93674.html
2014-04-17: 法轮功学员王传菊在河南省洛阳市被恶警绑架
2014年4月10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王传菊女士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讲真相时,遭到恶人举报,被洛阳市洛龙区的恶警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7/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0139.html
2010-11-13: 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近期被迫害情况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早上六点至十二点左右,由莒南县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各级党委、各级派出所及社会黑帮等秘密组织的大规模邪恶势力,对莒南县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進行了非法骚扰、抄家、绑架和不同程度的迫害。
具体被非法骚扰和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付廷法(男)、陈新霞、(女)、吴学良(男)、陈汉伟(女)、刘美玲(女)、曹圣芳、(女)、崔健爱(女)、杨广珍(女)、杨广娥(女)、王凤霞(女)、王凤秀(女)、崔树红(女)、刘爱青(女)、侯仕华(男)、侯维利(男)、刘俊兰(女)、宋现芝(女)、孙晓燕(女)、赵小?(女)、庄干芬(女)、赵立霞(女)等二十三人。
在这次迫害之前,莒南恶人曾在不到一年里,绑架过九名法轮功学员——莒南县实验二小女教师刘桂红、实验三小女教师王传菊(现正在淄博市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位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任增贵、魏朝花、刘玉贵、吕世梅、王振花、莒南路镇一小优秀女教师祁蕾、曾就职于莒南县工商银行的女职工陈汉伟。其中刘玉贵、王振花、祁蕾在劳教所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后才被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3/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近期被迫害情况-232415.html
2010-03-01: 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刘贵红、王传菊被非法劳教一年
山东省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刘贵红、王传菊被非法劳教一年。现在王村劳教所受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22.html
2010-01-30: 山东省莒南县国保大队恶警再次绑架大法弟子
2010年1月21日星期一,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马宗涛、陈鑫等先是上午绑架了莒南县实验二小大法弟子刘贵红,下午二点左右又在学校门口绑架了实验四小大法弟子王传菊。两名大法弟子的家都被非法抄家,二人现在被关在临沂看守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0/217209.html
2010-01-24: 莒南县大法弟子刘贵红、王传菊被610绑架
莒南县大法弟子刘贵红一月二十一日上午被莒南县610绑架。下午二点左右大法弟子王传菊在学校门口被莒南县610的陈鑫等绑架,家被抄。二人现在被关在临沂拘留所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4/216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