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0: 辽宁调兵山市王兴贤遭非法开庭
2010年2月3日,辽宁省调兵山市大法弟子王兴贤遭非法开庭迫害,辩护律师当庭表示对王兴贤提起公诉是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的,请求法庭宣告王兴贤无罪,并加以释放。现在王兴贤的家属正在与法院交涉,要求院方无条件放人。
王兴贤,男,59岁,大明矿退休工人,1992年修炼法轮功之前他身体极度虚弱,各种疾病缠身,经过多种医治吃了许多偏方都无济于事。自从走上修炼道路后,各种顽疾不翼而飞。法轮大法把他从一个孱弱的病人变成一个身强力壮的人,红光满面,显得年轻。
2009 年12月7日夜晚在红房地区立交桥附近被红房派出所警察绑架。红房派出所副所长王宏威带领四名警察去王兴贤家非法搜查,抢走一些私人用品。12月8日晚,红房派出所的警察对王兴贤的家人说王兴贤的小臂左手腕处骨折了,让家人拿钱给王兴贤看病。王兴贤家人据理力争:王兴贤出门时身体还好好的,怎么一天功夫就骨折了呢?家人随后找到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涉,要求无条件放人,并赔偿王兴贤的全部损失。
随后检察机关指控王兴贤的所谓事实是在公路桥下三次书写了法轮功标语。在这之前,王兴贤因散发《九评共产党》等被行政拘留十五日。辩护律师表示,王兴贤至今认为法轮大法好,他宣传法轮大法好也就在情理之中,不值得大惊小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本辩护人认为,与邪教相对应的词语应该是正教,而不是宗教。教不论正邪、也不论新旧都是属于宗教的范畴,根据宪法公民都有信仰的自由。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体系,作为一种精神的皈依,对于法轮功信仰者来说,他们认为法轮功崇尚真善忍是正法,于是他们宣扬法轮功,这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自然延伸,符合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不论国家机关,还是其他社会团体或者个人都无权非法加以干涉。
辩护律师还指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不许非议共产党,非议了共产党就破坏了什么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而公诉人所举的全部证据,都表明王兴贤既没有利用任何邪教组织,又没有破坏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他怎么可能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呢。本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不清,定性不准,依法应当宣告王兴贤无罪,并加以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0/217867.html
2009-12-22: 辽宁省调兵山市王兴贤被非法抓捕 手臂骨折
辽宁省调兵山市大法弟子王兴贤于2009年12月7日被红房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造成手臂骨折。公安局构陷王兴贤,目前王兴贤已被批捕。
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法弟子王兴贤,男,59岁,大明矿退休工人,2009年12月7日夜晚在红房地区立交桥附近被红房派出所警察绑架。红房派出所副所长王宏威带领四名警察去王兴贤家非法搜查,抢走一些私人用品。
12月8日晚,红房派出所的警察对王兴贤的家人说王兴贤的小臂左手腕处骨折了,让家人拿钱给王兴贤看病。王兴贤家人据理力争:王兴贤出门时身体还好好的,怎么一天功夫就骨折了呢?家人随后找到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涉,要求无条件放人,并赔偿王兴贤的全部损失,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王兴贤现被关押在调兵山市看守所,手臂骨折,正在受煎熬中。公安局3天后上报到市检察院,10天后检察院批捕科准予逮捕。
王兴贤92年得法,修炼前他身体极度虚弱,各种疾病缠身,经过多种医治吃了许多偏方都无济于事。自从走上修炼道路后,各种顽疾不翼而飞。是师父和大法把他从一个孱弱的病人变成一个身强力壮的人,红光满面,显得年轻。
2009年12月9日,家人找公安局副局长白玉明,进行交涉,要求无条件放人,白局长表面应付家属,说等研究一下之后听信儿。实际上在当天下午就把手臂处有伤、看守所拒收的王兴贤再次强行送入看守所刑拘。第3天上报检察院,10天后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岳向东批捕。
上报为什么这么快呢?红房派出所副所长王宏威在一夜接到几十个海外真相电话后,迫害好人心虚,威胁家属和当事人说王兴贤胳膊是自己摔的,向上级构陷说王兴贤是头(指海外法轮功学员反应迅速,曝光都知道此事),墙壁上写大字“法轮大法好”。其实,王兴贤的手臂是在恶警绑架追捕的过程中造成的骨折,恶警迫害好人心虚,急忙上报了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2/214822.html
2009-12-10: 辽宁调兵山市恶警绑架大法弟子王兴贤
辽宁省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法弟子王兴贤,男,59岁,大明矿退休工人,2009年12月7日夜晚在红房地区立交桥附近讲真相时被红房派出所警察绑架。红房派出所副所长王宏崴带领四名警察去王兴贤家非法搜查,抢走一些私人用品。
12月8日晚,红房派出所的警察对王兴贤的家人说王兴贤的小臂左手腕处骨折了,让家人拿钱给老人看病。王兴贤家人据理力争:王兴贤出门时身体还好好的,怎么一天功夫就骨折了呢?家人随后找到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進行交涉,要求无条件放人,并赔偿王兴贤的全部损失,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截止发稿时,王兴贤仍在红房派出所内被非法关押,警方准备把他关入本地看守所進行刑拘,但是看守所因为王兴贤手臂处有伤,拒收。望海内外同修能够给与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0/214185.html
2009-12-09: 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法弟子王兴贤被非法关押
辽宁省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法弟子王兴贤,男,58岁,2009年12月7日外出讲真相,在调兵山地区被邪恶之徒绑架,大明镇派出所非法抄家,拿走了大法书和mp3。现被非法关押在调兵山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9/214100.html